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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日雷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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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猎日雷神》    作者:最后的卫道者

        可是
        别劝了,这事对谁也不要提起,行了,才刚回来,去陪我那妹子吧。
        你妹子?谁啊?哦可可啊,你瞧我这脑子。
        雷霸都忘记了,陈可可是给雷耀端过茶正式认的妹子,见雷耀瞪眼提醒,迷糊着的雷霸这才傻笑着跑了出去。
        将纸稿小心收好,雷耀轻轻推开了窗,眺望着天上的一轮明月,微微笑着,心中好像有什么东西在牵引,他很迫切地想看到另一端是什么。

第七百零六章独上横马
        清晨的阳光在冬日季节显得更加柔和,打在睡梦人身上,暖暖得犹如轻轻的抚摸,李之贻享受着这种感觉,不由自主朝身侧凑了凑,可却落了个空。
        人呢?感觉不对劲,她立马睁开了眼,再一瞧哪里还有雷耀的身影。
        雷耀要去横马山,这件事没有让雷霸对任何人提起。临行时,他只留给李之贻一张书画,他觉得对方应该能看得懂,他去办点事很快就回来,不用担心。
        就在李之贻楼上楼下,发动所有人寻找雷耀时,他已经出了秋棠县,在去往横马山的半路上了。
        司机连人带车是他雇来的,一身帅气的黑衣装,显得人格外精神,这人是经常跑大场面的,一般接送的都是有权势的人,至于雷耀这般看着憨厚,穿着又十分朴素的人,还真是头一次。若非雷耀出得起钱,他才不会跑什么横马山。
        不知这位爷,去那边是做什么事?司机一路上多次都想问,但雷耀始终裹着灰色棉袄睡觉,这才见睁了眼,他便急忙问道。
        雷耀打了个哈欠,笑道:没什么事,去散散心。
        爷,恕我多句嘴,我感觉可不像您说的那么简单,您可知道那是什么地儿?能给得起钱,绝非只是去玩玩那么简单,见雷耀没打断的意思,他便继续讲道,那横马山南有嘉兴市,北靠苏州城,西临潮州市,刚好处于三地边缘,属于三不管地带,重要的是那边的土匪横行霸道,从不会放过任何一个过路人,爷您这一个人前去,怕是要出事的。
        司机所讲的这些,前夜雷霸已经全讲过了,雷耀很明白对方的担忧,于是回道:没事,你车能开多远就多远,剩下的路程我自己过去。
        不是爷,我没这个意思。嘴里说不是,其实司机就是这么想的,雷耀也表示理解,为了挣点钱把自己性命搭进去,换做谁也不肯。
        有了雷耀那句话,司机后边也不再说什么,加大了油门后,不到晌午时就已经抵达司机所能行进到的极限位置,其实在雷耀看来,车子是还能朝前开上一会儿的。
        爷,瞧着那座山没有,那就是横马山,您顺着右边那条小路走,一直走到头就能上山。
        好的,谢谢你了。雷耀没有去计较,给了钱之后下了车,按着司机所指路线走去。
        脚下的土路,司机只是说了方向,却没有说明有多远,从车上看时一个时辰足以,可步行前往才发现,这条路竟是曲折的弯路,雷耀的体力还是可以的,中间都没有停过脚步,等到达山脚下时,太阳都已经泛起了红晕。
        记忆中按着雷霸所述,雷耀稍稍歇了会儿,开始寻找山寨子,却不知半山腰,早已经有人等候。
        人来了吗?一天里,大毛不知问了多少遍,他始终坐在虎皮座椅上,旁边摆放着一摞关于雷耀的报道,可惜他大字不识一个。
        如此等待着,时间一秒一秒度过,大毛坚信雷耀会来,终于在天色见黑时,有手下急匆匆跑了回来:老大,上来个人,应该是雷耀。
        听闻,大毛立即站起,隐隐透着惊喜,但下一秒却转而诧异,不敢相信问道:你说,他一个人来的?
        是的,并没有见到其他人。山腰的把守比任何人都不敢大意,甚至还派人偷偷绕到了山脚下,确定是只有一人上山。
        有意思,那就错不了了,去,把他带过来。大毛歪嘴笑着摆摆手,不过话音才落,雷耀人已经进来了。
        不用了。雷耀把棉衣紧紧包在身上,想必是山上更为寒冷一些,他身后跟着个土匪,看那一副为难的意思,是想要跟大毛请罪似的,这时雷耀却帮他解释道:山下冷,我想反正早晚也要上来,就带他来了。
        大毛从没有真正见过雷耀,在他印象里雷耀应该是个高猛强壮,并且比较冷酷的人。然而他面前这人普普通通,穿着也不华丽,乍一瞧去还以为逃难来的百姓。
        迟迟没有开口,大毛始终在打量着雷耀,与他人不同,他甚至细微到观察雷耀脸上的每一丝表情。
        雷耀不在意这些,四处瞧了瞧,径直朝旁边的座子走去,室内的土匪们下意识举起了刀枪,甚至还有人想要拦截,可雷耀全都视而不见,有刀横在眼前,愣是抬手拨开,让露出凶相的土匪惊出一头雾水。
        等雷耀安稳坐下,大毛也才缓过神来,随之回到原位,冲雷耀微微点了点头道:果然是雷耀,竟然敢一个人过来,这跑到别人家地头上来了,还如此嚣张。
        大毛的话没有任何生气的意思,手下那些号人也揣摩不出,只得停在原地等候命令,他们对雷耀的警惕性很高,倘若他有什么小动作,定会一起扑上去,任他雷耀再厉害,也难敌几十号人。
        这怎么会是嚣张?只是我比较随和罢了。雷耀说着,自顾自提起茶壶,倒了杯茶。
        见此,大毛哼笑:就不怕我杀了你?
        想杀我,何必叫我上来,最起码现在我们还不是敌人,不是吗?雷耀喝着茶,也才开始抬头正式看向眼前这个少年,确实如雷霸所言,小小的个子,但骨子里的气势并不弱,若不是已经知道,确实也猜不到他才年仅十六。
        双方彼此看着对方,全都带着淡淡微笑,很快还是大毛先开了口。
        你想拉拢我,跟你!
        慢慢聊,不急,我可以多住两天。雷耀并不打算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因为无论怎么说,都不会有结果,所以何必去讲。
        听闻,大毛哈哈大笑了一声,问道:你怎么知道我会留你?
        你不留,我就得走,我走了你还要找我,多麻烦,不如多待两天省事。
        可我只留尸体!说着大毛已经玩弄起了刀片,雷耀全然不见,只顾自己喝茶,连瞧都不瞧他一眼:我想我可没这个资格,不然你等我做什么呢?
        哈哈哈,你果然有意思,不愧是我欣赏的人。
        那我还得谢谢你了,欣赏的我人太多,你应该会被我记得很久。
        雷耀的话驳得大毛有些哑口无言,却没有让他感到丝毫不悦,他把刀放下后,朝手下们挥了挥手,示意所有人都出去。
        老大发话,小的不敢不听,对于这个年轻的老大,他们也是有着十足自信,雷耀毕竟也是人,若真交手起来,他们坚信自家的老大会更胜一筹。
        实际上,雷耀别看一副悠闲自得,实际上也一直暗暗观察这个小子。
        如雷霸所说的一样,这年轻的小伙确实不一般,十几岁的年纪心智却胜成人,举足投足间也有着股大义风范。
        只是,二人交手那是早晚的事,至于胜负如何,雷耀还真不好说。
        等到大厅之内,只剩下他们二人时,大毛起身奔向烤炉,似乎这里天天都在吃肉,整头的羊已被烤得lsquo;滋滋rsquo;冒油,大毛上前拽下一只大腿问雷耀:吃不吃?火候刚刚好,外酥里嫩。
        这肉应该很脏吧,我只吃干净的。
        雷耀闭着眼深深享受着烤肉的味道,却没有要接的意思,他的话让大毛随之一愣,但很快反应过来,哼笑一声,独自拿到了自己位置上吃起来。
        那你只能饿着了,而且留下去也是死,我就是个土匪,这里没什么东西是干净的。
        土匪不是天生的,也当不了一辈子,无非就是缺这个。
        能听懂雷耀的话外之音,这大毛属实让雷耀又高看一眼,说话间,雷耀已经拿出一叠票子,这是他前夜听过雷霸所述,就已经准备好的。
        山贼土匪在乱世之期,所求不过就是生存,只要人心不坏,就能把他们拉上岸,最好的办法就是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