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鬼吹灯前传4楼兰魔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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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大头人;神虫;大头;瘟神殿;小鬼坡 (2)

书籍名:《鬼吹灯前传4楼兰魔域》    作者:糖衣古典


  大头人看连星脸上似乎有些半信半疑,摇了摇头,道:“我倒不是不相信这位小兄弟的武功,只是我这神虫,非常奇特,只在一个地方才有。而我捉得这只神虫还是费尽了千难万难,好不容易才侥幸得手。”

  连星沉声道:“不知这位仁兄能否将这虫子的来历说来听听。在下也好按图索骥,为仁兄将这虫子再捉了回来。”

  那大头人略一沉思,点了点头道:“好,既是如此,那我就一一说来,大家听听,也好参详参详。”

  大头人缓缓道:“这神虫其实不是普通的虫子,而是瘟神。”

  众人面面相觑,道:“瘟神?”

  大头人点点头,道:“不错。这只虫子就是瘟神。这瘟神又叫五瘟使者。春瘟张元伯,夏瘟刘元达,秋瘟赵公明,冬瘟钟仕贵,总管中瘟史文业。这五瘟使者就是传说中的瘟神。而这神虫却是实实在在活着的瘟神。”

  杰克逊忍不住问道:“这瘟神又是做什么用的?”

  大头人缓缓道:“这瘟神专门用以克制这四面八方的瘟疫虫灾。有了这瘟神虫,无论你多么大的瘟疫,都可以一一化解。现在贵州一带闹起牛瘟。我就是要将这瘟神虫带回贵州,好救治那一带的牛瘟。”

  大魁听了大头人之言,非常后悔,对那大头人抱拳一揖道:“这位大哥,实在是不好意思。刚才是小弟鲁莽了。还请恕罪则个。”

  大头人连忙摆摆手道:“那里,那里,不知者不罪。兄弟你也是无心之失,原也怪不得你。”

  顿了一顿,大头人皱皱眉,又道:“只是这瘟神虫极为难得。普天之下只有一个地方才有这瘟神虫。”

  大魁和连星对望一眼,沉声道:“这位大哥,既然有这瘟神虫的地址,那咱们再去那里走上一趟,再捉一只岂不是好?”

  大头人将头摇的跟一个拨浪鼓相似,缓缓道:“那个地方岂是轻易去的?”

  大魁忍不住道:“那个地方究竟是那里?”

  大头人看了大魁一眼,一字字道:“那个地方就叫瘟神殿。”

  大头人这瘟神殿三个字甫一出口,连星等人还不觉得什么,站在门外围观的闲人,呼啦一下尽都跑了开去。

  那客店的店小二也是面色惨白。两眼露出惊恐之色。张了张嘴,似乎想说什么,但最终还是没有说。

  连星心中奇怪,忍不住把那店小二招了过来,店小二犹犹豫豫,慢慢移动脚步来到众人面前。眼光望了望那大头人,似乎对这大头人甚为畏惧。

  连星道:“这位小哥,为何提到这瘟神殿这么畏惧?”

  那店小二颤声道:“这位大哥,你不知道那瘟神殿就在离此五十里外的小鬼坡。那里很是邪气,凡是路过那里的人,走得近了就会被吸进那个瘟神殿之中。”

  连星奇道:“那瘟神殿是一个大洞吗?”

  大头人摇了摇头,接过话来,道:“这倒不是。”顿了一顿道:“那瘟神殿是在那小鬼坡的阴面,大半都被埋在黄沙之中。只露出一个黑乎乎的殿门。”

  连星忽然想起一事,对那大头人道:“这位仁兄,既然那小鬼坡的瘟神殿路过那里的人都被吸入那瘟神殿之中,然则仁兄又是如何逃出来的呢?”

  大头人脸上微露尴尬之色,嘿嘿一笑,道:“不瞒老弟,我并未进到那瘟神殿中。我这次前来捕捉这只瘟神虫,特意在浙江绍兴带来了两坛女儿红。”

  众人都是不解,不明白这大头人万里迢迢从浙江绍兴带来两坛女儿红有何用处?

  大魁忍不住问道:“这位大哥带两坛女儿红却是何意?”

  大头人微微一笑道:“诸位有所不知,这瘟神虫最喜喝酒。闻到这酒味便从那瘟神殿之中钻了出来。我躲在一边,乘机便将这瘟神虫捉住,只是不知何故,那瘟神殿之中却只有这一只瘟神虫跑了出来。”

  连星等人这才明白,这瘟神虫还有这一种雅好!

  连星沉声道:“在下还有一事未解,不知仁兄为何将这瘟神虫藏于脑后?”

  大头人望着众人,叹了口气,缓缓道:“我于年少之时,得过一场怪病。之后,我的脑后便出现了这么一个大洞,但也始终不影响做任何事情。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这个大洞的存在。

  这次捉到这只瘟神虫,如何运回去我一直思索,无意中摸到脑后大洞,突然想起,何不将这只瘟神虫放在这洞里,到时神不知鬼不觉的运回贵州,岂不是好?当下,我就将这只瘟神虫放到脑后的洞中,未免引人注目,太过招摇,我就特意戴了一顶帽子。谁知甫一来到这客店,

  便被这位小兄弟发现这个中秘密,以致那瘟神虫飞了回去。”

  连星目光闪动,缓缓道:“难道这瘟神虫又飞回那瘟神殿中?”

  大头人点点头道:“某家猜测,极有可能这瘟神虫又飞了回去。”

  连星沉声道:“既然如此,那我们不妨再去拿瘟神殿走一趟。看看是不是还能将那只瘟神虫捉了回来。”

  大头人叹了口气道:“看来只能如此了。”

  连星转过头来,对小龙女道:“龙儿,你和大魁,杰克逊先在这里等我们。我和这位仁兄去一趟,事情顺利的话,片刻即回。”

  小龙女点点头,道:“你自己小心。”

  大魁担心的道:“我还是跟你一起去吧。”

  连星摇摇头,道:“龙姑娘现在体质还甚虚弱,你和杰克逊在这里照顾龙姑娘,我和这位仁兄两人前去,已经足够。”顿了一顿,道:“谅那一只小小的瘟神虫能有多大本领,能够动用到你历爷亲自出马?”说罢,哈哈一笑。

  大魁脸上微微一红,瞪了连星一眼,不再多言。

  连星和那大头人走出门外。

  连星一声唿哨,那匹白驼募地从客店的后院奔了出来。闪电般奔到连星身前。

  大头人看到连星的这一匹浑身雪白的骆驼,也是不由自主的叫了一声好。

  朝阳之下,这匹白骆驼显得益发神骏。

  大头人看得是连连赞叹。道:“小兄弟,你这匹白骆驼是从那里得来的?”

  连星微微一笑,道:“是一个朋友送的。”

  大头人哦了一声,道:“你这位朋友想必也是来历不凡。”

  连星听他这么一说,不由自主的想起了铁破碑祖孙,心道:“自己这些日子忙忙碌碌,竟然忘了铁破碑和小铁,那天抽空还是要去看一看这祖孙二人。”

  连星纵身骑上白骆驼,那大头人也牵过一匹拴在道边拴马桩上的骆驼。

  二人并肩向这小镇外驰了过去。

  大头人当先而骑,连星催动白骆驼,紧跟在后。

  二人一前一后驰出小镇。折而向北。

  一路狂奔,五十里的路程转眼即至。

  远远地就见前面一座沙岗。沙岗上的沙子竟然呈血红之色。看上去分外诡异。

  那沙岗连绵起伏,大约有十余里之遥,远远望去,这沙岗就像被血染的一般。

  连星心中暗暗称奇。

  大头人看连星脸上神色,知道连星心中必定甚为古怪,不明白这沙岗何以形成。于是缓缓道:“据说这沙岗之上曾经有大军在此征战,一时间尸骨如山。死尸狼籍。大军退去之后,将这上面的尸首清理干净,这才发觉,这下面的沙岗已然被这些战士的鲜血染红。

  当时,在这现场观看的众人无不落泪。几百年来,这沙岗上虽然历经风风雨雨,但依然如血一般殷红。

  时间既久,这血岗上便常常有一些灵异的事情出现。人们传说这血岗之上有这万千战士的鬼魂出没。于是,就给这血岗起了个名字叫做小鬼坡。

  后来这里发生了一场罕见的瘟疫,瘟疫到处,连人带牲畜,一一死去。

  当地的老百姓无奈之下,请了一位巫师前来。

  那巫师带来一种诡异的虫子,然后让众人在这血岗之下建造一座瘟神殿,来供奉那只虫子。

  说来也怪,这当地的村民建了这座瘟神殿之后,那瘟疫就此断绝。

  人们便纷纷传说那只虫子就是专门克制瘟疫的瘟神虫。”

  连星望着那座似血染的沙岗,缓缓道:‘原来这里还有这么一段传说。”

  大头人斜睨着连星,道:“小兄弟,现在咱们还去吗?”

  连星微微一笑,道:“不入虎穴,焉得虎子?”催动白骆驼,向那座沙岗驰了过去。

  大头人也跟了过去。

  二人纵驼来到沙岗之上,举目望去,只见这血岗之下果然有一座浩大的殿宇。

  那殿宇半截已经被埋在漫漫黄沙之下。

  从沙岗上面一眼望去,只看见约有亩许大的一座屋顶。

  屋顶下面,两扇高大的殿门半开半闭。殿门里面黑漆漆的一片。

  连星望着那瘟神殿,心中暗道:“难道这就是那瘟神虫出没的地方?”

  那大头人似乎看出连星眼中之意,缓缓道:“我就是在这瘟神殿外面设了一个圈套,然后才将那瘟神虫捉住。”

  连星沉声道:“这位仁兄,你再重施故技,看看能不能将那瘟神虫再引了出来。”

  大头人点了点头。二人催动骆驼奔下沙岗。转眼功夫便已来到那瘟神殿门前十余丈之处。

  那大头人翻身下驼,目光盯着那瘟神殿黑漆漆的大门,注目良久,这才慢慢从背后掏出一包物事。打了开来,却原来是一卷渔网状的物事。

  大头人轻轻展开那卷渔网,慢慢走到瘟神殿大门跟前,将渔网一端挂在大门的左侧,另一端挂在大门的右侧。

  然后慢慢那又退了回来。再从衣袋中掏出一块物事,放在地上。

  那块物事成棕黄之色,大头人将之放在地上,那块棕黄的物事慢慢那散发出一股奇香。

  那股香气非兰非麝,馥郁至极。倒是像极了那陈年的酒香。此时,风向北吹,正正将那奇香送进瘟神殿半开半掩的大门之中。

  连星眉头微皱,心中颇为奇怪。不知道这能发出奇怪酒香的究为何物。

  大头人走到连星身前,伸手一指那放在地上的那块奇香道:“这块石头是浙江聚仙楼的老板练了三十年的酒香石。这块石头放在酒中已经整整三十年了。据说,将这酒香石放在白水之中,那白水都有一股酒味。我那两坛绍兴女儿红已经被那瘟神虫喝光了,现在只有拿这个酒香石冒充冒充。希望能够骗过那瘟神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