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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开宗门后我成了娱乐圈顶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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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7章 接戏

书籍名:《离开宗门后我成了娱乐圈顶流》    作者:凔溟

  林澍回去上课最高兴的莫过于学生了,大家一段时间见不到这位相貌出众、言语幽默的教授,感觉一周的课程都变得无趣了许多。
  不过这周是考前最后一周了,一想到下学期就上不到林教授的课,同学们不舍的心情都写在脸上,甚至有女生全程都拿着手机录视频,说以后见不到林教授就拿视频出来解解馋。
  “这是这学期的最后一堂课,下周安排期末考试,艺术史这门课程对你们来说并不是重点,只是多增长一些知识和品鉴能力而已,学到多少算多少,期末考也不会以闭卷形式,你们每人交一篇论文上来就行。”
  有个女生伤心地问:“林教授,下学期您还教这门课吗?我们能不能来蹭课?”
  “我个人认为,蹭课也该蹭点有用的课,艺术史对你们以后的表演路程并没有太大作用,不值得浪费时间,当然,如果真心喜欢艺术史我也欢迎。”但大家都知道,坐在这里的同学真心喜欢这门课的应该没几个,他们更喜欢的是林教授这个大帅哥。
  余泽和也伤感地问:“教授,我觉得您上这门课有些浪费,不考虑换个课程吗?”
  “哦?余同学有什么好提议吗?”
  余泽和兴奋地说:“有啊有啊,不如你给我们上形体课或者是礼仪课吧,我觉得您一定可以教的很好。”大家纷纷附和,一时间,课堂气氛热闹起来,大家起哄着给林澍支招。
  林澍推了推眼镜,笑着说:“我会慎重考虑的。”他往张绎的位置瞥了一眼,觉得余泽和的这个提议真是不错。
  不过学生们只是起哄居多,大学教授哪里是说换课程就能换课程的,大多数老师一辈子都只教一门课程。
  期末考如期而至,表演班的期末考说难也难,说简单也简单,反正笔试的课程很少,但要花费的精力一点不比笔试少。
  张绎这学期末的表演课考试依旧是和室友搭档,还加了两名女生,排演了一场话剧,得了一个不错的分数。
  期末考试结束前,于坚替他申请换了一个宿舍,位置没变,但房子换成了精装修的四房两厅大套房。
  他去搬家的那天,诧异地问于坚:“咱们公司的待遇都这么好吗?我这样的新人就能分到这样规格的宿舍?”
  “你好歹是明星,住这样的房子很奇怪吗?幺寰名下的房产多不胜数,这个小区里就有一整栋楼是我们的,只是随便给你挑了一套而已。”
  张绎这才知道,外界对幺寰的评论为什么那么高,显然,待遇是真的好。
  “我们妖的寿命长,生活一段时间后都会换住处,在幺寰工作的妖以后都会面临这个问题,所以公司在这方面做足了准备,不仅是京市,幺寰在全国都有地产,你以后去外地拍戏或者参加活动,都可以申请住公司的房子、”
  张绎咂舌,财大气粗到这种地步的娱乐公司可真不多见,“你们怎么不干脆开酒店算了,还能赚钱呢。”
  “有啊,幺寰名下有连锁五星级酒店,不过酒店毕竟是商业场所,私密性没有住宅好。”于坚平静地说。
  他带来了三本剧本,递给张绎,“你花点时间看看,这三本剧本是我筛选出来的,一本是网剧,男主角之一,耽改剧,另一位男主还没定,说是如果你同意演的话导演再选人,毕竟耽改剧的CP感非常重要。
  第二本是个文艺片,小成本剧,导演在业内有点小名气,钟情于拍各种文艺片,至今没得过奖,卖座就更不可能了,全靠他自家资本雄厚在撑着,我拿给你看是因为这个故事挺有意思的,虽然拍出来扑街的可能性很高,不过挺锻炼演技的。第三部是电视剧,里面有个神算子的角色你应该会喜欢,男二,角色挺讨喜的,你自己琢磨琢磨要选哪个。”  
  张绎有时间,于是坐下来一本一本看,他先翻开了他觉得会喜欢的神算子的那本,一本带点玄幻色彩的升级流爽文,主角是个从底层社会一步一步往上爬最终站在人类巅峰的帝王,神算子这个角色说是男二有点勉强,他的戏份大多集中在后半段,这个人物是天机阁的少阁主,擅长卜卦和刺探消息,他被主角的人格魅力所吸引,一路辅佐他走上帝王之路。
  张绎觉得通篇都在写男主怎么装逼怎么撩妹,遇到的女人一个个都会爱上他,而按套路,男二必定是喜欢女主的,而且是默默的喜欢,最后因为男主和女主在一起了,他就默默离开了他们,重新归隐去了。
  说实话,张绎对这样的角色没有共鸣感,如果是他喜欢的女孩,至少他会告诉对方自己的心意,努力追求,就算得不到至少努力过,而且他绝不会为了情敌打拼事业,最后看着情敌爱情事业双丰收,而自己这暗淡收场。
  他把剧本丢在一边,先看了那本耽改剧,这两年耽改剧改的好的话也是大火的热门剧,改成电视剧后不可能有同性相恋的情节,所以演起来也不会尴尬,如果是真正的同性题材的电影,他就暂时不考虑了。
  这部戏是根据热门小说改编的,张绎看完剧本第一个想法是:这编剧估计脑子被门夹了,他好奇去翻出原着来看,开头非常引人入胜,可惜改成剧本后连原来的十分之一情节都没有。
  最后一部文艺片,张绎并不是很想接,他现在有点热度,但因为还没作品上映毁誉参半,粉丝们也基本是看脸,文艺片基本上是不太可能保持帅哥形象出境的,到时候他仅有的热度说不定也要下降。
  不过他还是把剧本简单看了一遍,故事简短,与电视剧厚厚一本台词不同,给他看的这个是小说,不知是还没改编还是导演拿错了。
  主人公是个一朝从豪门跌入泥潭的中二少年,从小被家人溺爱长大的少年脾气暴躁,嚣张跋扈,可就在高二那年,家里破产了,父亲跳楼自杀,母亲抑郁疯癫,他被送往了外婆家所在的小镇上继续读高中,故事就是围绕着这所中学展开的。
  少年还不习惯身份的转变,他继续穿品牌衣服,戴名牌手表,用名牌文具,与朴实无华的小镇中学格格不入,加上性格嚣张,很快就得罪了一批同学。
  有人联合校外的小混混开始每日围堵在他放学的路上,起初是要钱,但少年家破人亡,如今穷的只剩下从家里带来的生活用品,根本没有钱,可混混们不相信,不仅揍了他一顿,还抢走了他身上所有的东西,包括衣服,让少年只穿着一条内裤站在寒风中瑟瑟发抖。
  从那以后,少年每天都要挨打,母亲神志不清照顾不到他,年事已高的外公外婆本就需要别人照顾,舅舅舅母对他们的到来早有怨言,根本不可能关心他。
  少年一天天沉默了,成绩直线下降,老师们开始因为他家里的遭遇对他报以同情,后来看他孤僻不说话,也渐渐放弃了他。
  进入高三,班上换了一个班主任,一个年轻漂亮的女老师,她关心着班上的每个同学,很快就知道了少年的窘境,她一次次课外安抚他,她善良和坚持渐渐打动了少年,令他对这个女老师越来越依赖起来,也愿意听她的话。
  可就在某一天,不知道谁将他的日记本贴在了校园公告栏上,日记中的某一页,写着:新来的班主任真好,人美心善,如果能做我女朋友就好了……
  少年在以前的学校劣迹斑斑,当然也有过女朋友,这句话并没有太深入的意思,只是有感而发的一句话,而且他知道自己的情况,是不可能追求任何人的。
  可这句话在全校师生看来就是少年暗恋老师的证据,在这个偏僻的小镇,师生恋是绝对不允许的,之前就有女老师诋毁过这位班主任,说她穿着大胆,频频接触男生,影响非常不好,不配为人师表。
  这张日记将两人推上了风口浪尖,有人觉得都是少年的错,不该对老师心生妄想,也有人觉得是老师的错,勾引学生带歪风气,于是,少年接下来不仅面临着全校师生的冷暴力,更是被传家长,被处分,当着全校师生的面写检讨。
  这个刚打开一点心扉的男孩子瞬间又自闭了,年轻的班主任也被停课,最后调离了这个岗位,换到了另外一个班级,可流言蜚语折磨着她,她再也无法热心肠地对待每一个学生了,甚至连抬头走路都很困难,最终没坚持半年就辞职离开了。
  如果是一部商业片,接下来大概会讲述少年如何奋发图强,考上好大学,开创事业,最终取得事业成功的励志故事,但这部电影的结局却并非如此,结局里,男孩坐在高考的考场里,神色恍惚,脑子一片空白,最终没能考上任何一所大学。
  家里舅舅舅母天天打骂,母亲在某一天突然从高楼跳了下来,结束了她的生命,外公外婆也对这个外孙没有好感,觉得是他的叛逆害死了女儿。
  少年高考结束后,收拾了行礼,踏上了远去的火车,他的未来一片茫然,心情更是灰暗,仿佛踏上的是一条永远见不到光明的不归路。
  在火车上,他偶遇了高三的班主任,年轻美丽的女孩穿着普通的衣服,头发枯燥,脸色蜡黄,哪里还有刚来时的青春和靓丽。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低头,然后无声地错过,他们各自连上前打招唿的勇气都没有。
  最后一个镜头,火车慢慢启动,发出刺耳的鸣笛声,匡次匡次的声音成了电影的片尾曲。
  张绎一度怀疑作者脑壳坏了,这样的结局谁喜欢看?这电影拍出来估计都会被观众的唾沫淹死,哦不,估计观众都不会坚持看到最后一幕。
  太抑郁了,太阴暗了,感觉通篇都压抑的可怕,张绎无法想象,少年以后的人生道路会怎样,如果没有正确的引导,他的一辈子就这么毁了。
  他拿着剧本问于坚:“这个导演是不是家里有矿?这样的剧本拍出来有人看吗?”
  “票房肯定是不能看的,我看中的是这个角色的可塑性,对演技要求很高,不过对你的事业有没有帮助就不好说了。”
  “拍这个一个月不够吧?”
  “当然不够,事实上剧本还没写完,估计要等明年才会开拍,你喜欢这个剧本吗?”
  “说实话,最虐心的东西往往最吸引人,至少比另外两个剧本好看点,只是我如果接这部戏,对观众缘是不是不太好?”
  “如果换做其他经纪公司,肯定不建议你接,至少不是在刚出道第一年接,不过我们公司没这方面的顾虑,只要你喜欢就行,大不了明年我们继续努力,帮你打造更好的资源,你还没毕业呢,不要把人气看得太重。”
  张绎觉得也是,磨炼演技对他现阶段还是很有好处的,“片酬各自是多少?”
  于坚看了他一眼,报了三个数字:“分别是八百万、一千万和一百万。”
  张绎倒吸了一口冷气,问:“哪个是一千万?”
  “耽改剧那部,你和另外一个男主的片酬预算都是一千万。”
  “大投资啊。”
  “算不上吧,现在顶级流量的小生小花们,随便出演一部电视剧都是几千万片酬。”
  “好心动。”张绎摸了摸胸口,重新把剧本拿回来,简单翻了翻,眉头皱的越来越近紧,还是看不下去,如果能按小说的内容拍出来还好看些,改完乱七八糟的。
  “书粉看到成品估计会骂人的吧?”
  “这也不一定,得看最终呈现在观众面前的效果是怎样的,不过耽改剧风险是很大,要么大红,要么被书粉骂成翔。”
  “你觉得我应该选哪个?”
  于坚坐到一旁,看他那纠结的小模样,笑着说:“从我的角度当然希望你多锻炼锻炼演技,毕竟演技才是你赖以生存的根本,不过我既然拿这三个剧本过来,就是说你无论选哪个都可以,看你自己了。”
  张绎发现,于坚确实给了他非常大的自由度,这三个剧本,代表着他个人爱好、高薪片酬以及专业磨练,各有所长,毫无疑问,高片酬非常吸引人,一千万片酬他能拿到八百万,都够买下一套小房子了。
  “时间上呢,冲突吗?”
  “除了那部文艺片,其余两部大概寒假就会开机,配角都选的差不多了,第一部戏主角也定了,男二这个角色是因为原先定好的演员档期排不过来所以弃了。”  
  “男女主是谁?”
  “男主傅明琅,女主徐燕旎。”
  “要不,还是选耽改剧吧,一千万啊,我舍不得错过。”张绎之前两部戏的片酬都才几十万,第一次看到这么多钱,怎么能不心动?
  于坚点头,“行,决定了我就去联系剧组,明天就能安排简单的见面,如果没问题就把合同签了,至于那部文艺片,如果你暂时决定不了可以缓一缓,对方也不急在这一两天。”
  “好,我再想想。”
  寒假一到,张绎就搬进新宿舍住了,沈峰照例回家,不过公司也给他安排了各种通告,余泽和暑假就没回家了,这会儿被父母勒令必须第一时间到家,否则就要断了他的生活费。
  离开那天,他跑去参观了张绎的新宿舍,“真豪气啊,绎哥,你这公司可以啊,看得我都想进入演艺圈了,这房子如果要买得好几千万呢。”
  “所以大家都想当明星啊,来钱快。”如果他一年能接几部高片酬的戏,两三年就能积攒出一套大房子来了。
  “首先得红,不过你和沈峰都不错,刚出道就红了,但更多的人一辈子都未必能达到你这个高度。”
  “运气吧,这种事难说的很,而且娱乐圈沉沉浮浮,谁也不知道明天会发生什么。”
  “所以啊,像我这样的玻璃小心肝,真不适合娱乐圈,如果我被粉丝黑了,肯定要躲起来哭。”
  张绎却不这么认为,余泽和虽然爱哭,但其实内心很强大,这从他敢肆无忌惮跟人吵架就看得出来。
  “什么时候的飞机?”
  “下午三点的,晚上就能到家了,哎,快一年没看到爸妈了,我没想到他们居然会主动叫我回去。”
  余泽和的父母在得知他的性向后暴怒了一段时间,刚好余泽和上了大学,暂时分开了,估计这一年心情也平复了不少,这才急忙把儿子叫回家,否则儿子过年都不回来,他们怎么受得了?
  “回去好好和他们说,别和父母正面杠,他们只是暂时接受不了,心里肯定还是希望你好的。”
  余泽和知道张绎无父无母,唯一的师父年纪也很大了,两人的关系似乎也不好,他试探着问:“绎哥,你过年回家吗?”
  张绎顿了顿,轻声说:“应该不回吧,可能要在剧组拍戏,没时间。”
  “哦,那如果有时间你就去我家吧,看看我是不是还活着,我怕被我爸妈打死都没人知道。”
  张绎笑骂道:“别胡说!”他知道余泽和是好心,怕他一个人过年太孤单,不过也不会,以前有时候过年没回去就会去师兄们那。
  “放心吧,我如果在京市,还有我三师兄在呢。”
  “也对,反正有事找我,我肯定第一时间飞回来。”
  “你好好过假期吧,还有,别乱交男朋友了,我总担心你没被父母打死但是会被男人打死。”
  余泽和笑嘻嘻地说:“不会不会,我和现在这位还没确定关系呢,这个寒假分居两地肯定没有进展。”
  张绎稍稍松了口气,然后赶他出门,“时间不早了,赶紧滚吧,路上小心点。”
  余泽和依依不舍地离开了,张绎也在见过导演后开始收拾行李,准备明天进组。
  这部耽改剧名叫《上将军》,他饰演的角色是一名皇子,从小不受宠,在后宫挣扎求生,长大一些后,他偷偷熘出皇宫,以一个普通人的身份入伍,成了边军的一名小兵。
  这支边军的主帅是出身大将军府的魏申,年纪轻轻武功高强,而且已经荣升三品安西将军,守卫着领月关这一带的边境。
  境外是如狼似虎的契丹人,每年都会爆发几场大大小小的战争,而张绎饰演的小皇子化名费书仪成了一名小士兵,开启了他在军营的艰险生活。
  费书仪武功不高,会一些骑射功夫,但也不算非常出色,在一众人高马大的士兵中并不突出,而且因为他长的细皮嫩肉,总是被军营里的老兵欺负,甚至有人面兽心的士兵想占有他的身体。
  费书仪吓得晚上不敢睡觉,偷偷摸摸跑出军营,独身一人训练,累了就倒在草地上睡觉,然后他开始有意识地掩藏自己的外貌,用草汁涂抹脸颊和手脚,让细嫩的皮肤变得蜡黄起来。
  一次夜里训练时,他遇到了狼群,草原狼来的悄无声息,等他发现时已经被包围了。
  费书仪本就很累了,身上只有训练用的长枪,他不知道自己能否活下去,但这一刻,他不敢有丝毫放松,绷紧神经准备大战一场。
  狼群朝他扑上来,费书仪艰难地避开,一枪刺中了一头狼的腹部,鲜血的气味刺激着狼群更加狂躁,纷纷朝费书仪低吼着。
  费书仪一连斩杀了三头狼,已经精疲力竭了,身上到处是狼爪子抓出来的血痕,衣服破成了一条一条的碎布。
  他觉得自己坚持不下去了,这一刻,他想到了皇宫,想到了宫里花团锦簇的生活,虽然他是不受宠的皇子,可是生活无忧,比这边境军营好的不爱好了。
  他有些后悔,如果自己不是一时冲动跑来边境,把时间和精力花在朝廷上,也许未必不能闯出一片天地。
  他不甘心,他本是身份高贵的皇子,就算要死也该死的轰轰烈烈,被几头狼咬死绝对不是什么光彩的事。
  他撕下布条绑住重伤的胳膊,然后将长枪折断,一头是枪,一头是木棍,继续与狼群搏斗。
  就在他快要坚持不下去的时候,一支利箭破空而来,射中了一头狼的头部,费书仪躲过一劫,气喘吁吁的看着骑着骏马奔来的人,心境一松,跌倒在地。
  这是魏申第一次见费书仪,但费书仪却在多年前见过他,当时他躲在御花园的角落里,偷窥着这个比皇子更加受宠的少将军,心中有一道光,驱使着他逃离皇宫,跑到这荒芜的边境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