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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零一十四章 苏轼获释

书籍名:《苏厨》    作者:二子从周

        第一千零一十四章苏轼获释
        至宝丹王禹玉又露了一把脸,赵顼在太皇天后入敛之前,哀伤欲扑,拿着梓宫内一只玉碗,抚着一架玉装古琴,对观视的臣僚痛哭:“此太后常所御也。”
        王珪将这件事写到了挽诗当中,什么“谁知老臣泪,曾见及珠襦。”什么“朱弦湘水急,玉碗汉陵深。”收获了士大夫们的许多赞誉。
        而另一位臣子王正仲,将珠鞯的典故写到了挽词中——珠鞯锡御恩犹在,玉辇亲扶事已空。
        苏油非常鄙视他们的做法,文辞巧思用在这种时候,根本就不是真心的哀悼,而是在拍皇帝的马屁。
        于是他也动了笔,不是诗词,而是文章。
        如同仁宗皇帝去世时的那篇文章一样,朴实无华,以包含深情的笔触,写出自己如何在太皇太后的关爱下,一路从一个懵懂无知的少年,成长为一个能为大宋效力的人。
        写出了她对自己的影响,她在自己心目中的形象,如此而已。
        没有一个字涉及权势,皇家,赵顼……在他的笔下,这就是一个饱含爱心,关爱孩子,老人,鳏寡孤独弱势群体的慈祥老太太。
        这篇文章和那些花团锦簇的挽词一起刊登在了时报讣闻的下方,收获了汴京老百姓们最多的眼泪。
        宋代皇家帝陵,在郑州下属的永安县,南有嵩山,北面黄河。
        太皇太后灵柩发引之日,开封府数十万男女老少自发披麻戴孝,拗哭相送。
        沿途百姓,在路边跪拜嚎啕,如丧考妣。
        藩属国不说了,嶲州西南夷,从今多了一个风俗,在自己的头上缠起了白布。
        就连辽国,青唐,甚至敌国西夏,都遣使致哀。
        即便远在南海,新宋,当地百姓军士们,也立起灵位,遥遥拜祭。
        整个大宋,都陷入了极大的悲痛当中,太皇太后去世后,人望达到了顶峰,得到了极尽的哀荣。
        十一月,癸未,赵顼强撑这病体,始御崇政殿。
        第一道诏令,就是释放被关押审查了四个月的苏轼。
        不过惩罚是跑不了的,因讥讽同僚,刺喻时政,不上书直奏,殊失官体,贬降一官,以翰林学士,罚俸五年,充任黄州通判。
        历史线再一次神奇地重合了,不过好在这次的处罚,轻了很多很多。
        真实历史上,苏轼是被判罚以祠部员外郎、直史馆,责授检校尚书水部员外郎、黄州团练副使、本州安置。
        但是同时不准擅离该地区,无权签署一切公文,接受地方长官监督。
        实际上就是几乎一撸到底,然后劳动改造。
        而如今虽然还是黄州,但是好歹还是个正职副市长,虽然工资没了,总还有些权力。
        同样的,受到牵连的二十九人中,张方平因为积极上书营救,级别也最高,罚铜十五斤,而司马光、范镇以及参与了诗词唱和的其它人,都各罚铜五斤到十斤不等。
        处罚也比真实历史上减轻了许多,几乎就是毛毛雨。
        而让朝臣们看不明白的是,苏辙,他曾奏请朝廷赦免兄长,自己愿意纳还一切官位为兄长赎罪,却不但没有如历史上那般,因为家庭连带关系遭受降职处分,贬到筠州监酒税,反而被赵顼任命为礼部郎中,告哀使,准备出访辽国。
        而苏颂更是被任命判太常寺,主持编纂《唐六典》,明显是为接下来的改制做准备,这不是一般的重用。
        只有苏油的任命,还迟迟没有下来。
        苏油很忙,条陈还在陆续送入,不过苏油估计赵顼现在也没有心情看。
        不但三个公主因为哀痛和繁复的丧葬礼仪而生病了,就连高滔滔都没有坚持住。
        石薇也忙得连庄子都没法回,在宫中为四位贵人诊治。
        苏油见不是事儿,上奏赵顼,请用钱乙,唐慎微看护宗室。
        因两人用药对症,医术高明,尽心尽力,在丧礼期间发挥了巨大的作用,被赵顼擢升为从七品翰林医正,赐绯衣、银鱼、器币、鞍勒马。
        苏油级别已经很高,曹太后的葬礼仪式,很多步骤他也要参加,现在总算是勉强告一段落。
        而今日苏油一大早起来,便带着苏辙,以及苏家的儿孙辈,各家庄户,来到庄口,迎接那个憨憨的大侄儿。
        苏轼由苏迈扶着从车上下来,看着雪野中一片葱绿的苏家庄,有一种恍如隔世之感。
        见到苏油微笑着看着他,苏轼上前深施了一礼:“子瞻连累小幺叔了。”
        苏油扭头对苏辙说道:“你看我没说错吧?子瞻到现在都还没明白过味儿来。”
        苏辙笑着点头:“大兄心性,就是这样了。”
        见苏轼有些不明白两人的哑谜,苏油笑着解释:“不是你连累我,而是我连累了你。你受此磋磨,其实是有人不愿意让我顺利入朝使下的手段,明白了吗?”
        苏轼问道:“何人所为?”
        苏油笑道:“不知道,也没关系,只要行的端坐得正,剩下的,就是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苏轼有些惭愧:“总是苏轼行为不谨,否则也不会被李定他们咬上。”
        苏油哈哈大笑:“一生要是没一点挫折,不受几场弹劾,好意思说自己曾经在朝堂上待过?对了,好像你还是第一次叫我小幺叔?”
        苏轼也笑道:“这不是见到你心虚吗?既然你都说不是受我拖累,那以后就还是叫明润了!”
        苏油也不在意:“这样才好,子瞻还是以前那个子瞻。走吧,赶紧进庄去见八公,先去汤泉池子里泡泡,去去晦气!再给你做几样眉山菜,可怜的,好像肚子都瘪了!”
        苏轼获释,让庄上所有人都非常高兴,虽然还在国丧期间不敢放肆调笑,但是个个脸上都面带笑容。
        扁罐和王彦弼蹬上自己的新礼物,按着铃铛叮叮叮地往回跑:“我们先去告诉八公!”
        那是苏油特意在南海打造的几辆自行车。
        给扁罐的礼物其实要求还挺高的,四通商号一直致力于高精度轴承的研发和生产工作,力求获得更高的转速,更大的受力能力,以及更高的精度。
        当然最关键的是——更大的产量。
        滚珠的确是一个瓶颈,生产之后还需要人工精选,虽然成品率在二十多年的时间里一直在不断提高,但是无奈底子太差,导致“高速”车床轴承的成本至今居高不下。
        不过尽管如此,还是生产出了一系列的轴承,应用于各大工业基地,码头,以及交通运输工具之上。
        还有就是刹车连接的钢丝绳,这也是金属加工业发展了整整一代人之后取得的丰硕成果。
        相比铁丝网用到的铁丝,钢丝绳的加工工艺流程复杂了很多。
        首先就是拔丝直径,如今四通的拉丝机,已经可以将黑色金属冷拔到零点三毫米,将有色金属冷拔到零点一毫米的细度。
        冷拔之后的钢丝分子结构已然被破坏,需要重新进行热处理恢复性能,然后镀锌,再二次拉伸,以期望得到更细的金属丝和更薄的镀层。
        捻股与合绳说来好笑,这两个机械的核心原理,还和当年苏油在土地庙教孩子们做绳子那个合绳盘的原理一样。
        所不同的,是当初简陋的人力设备,如今变成了高精度,大动力,能够加工高强度材质的大型机械设备。
        最后,上油也是一个不可缺少的环节。
        这东西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矿山码头那些重物的牵引和提升,有了钢丝绳的参与,效率一下子提升了数倍。
        而扁罐自行车上的钢丝绳,是如今大宋所能够做出的最细的钢丝绳型号,同样是最尖端的科技,其作用仅仅是用于控制前后轮上的硫化地丁胶刹车片,方便扁罐能及时停车而已。

开个感言吧,一百五十字写不下。
        前边两章里边有一些东西,老周知道可能会让大家有一些讨论。
        但是还是觉得写出来比较好,这样至少可以启发一些思考。
        历史网文里边有这样一种现象,我觉得不是什么好现象。
        有一个书友的评论很说明问题,将文明和野蛮定义为意识形态的区别;同时认为屠城是为了后续进攻其它城池减少自身伤亡所作的选择,事实证明是有效的;还说人人都有立场,站在自己的立场去批判他人的选择,这样的做法欠妥。
        这其实是一种网络的普遍现象,老周今天解释一下对于这个问题的看法。
        为了回答书友三个方面,老周也说三个方面。
        其实之前的章节里已经说过,首先,文明的定义。
        文明,是有史以来沉淀下来的,有益增强人类对客观世界的适应和认知、符合人类精神追求、能被绝大多数人认可和接受的人文精神、发明创造以及公序良俗的总和。
        文明是使人类脱离野蛮状态的所有社会行为和自然行为构成的集合。
        文明是人类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一个新阶段。这一阶段的特征是:物质资料生产不断发展,精神生活不断丰富,社会分工和分化加剧,由社会分工和阶层分化发展成为不同阶级,出现强制性的公共权力——国家。
        文明是在国家管理下创造出的物质的、精神的和制度方面的发明创造的总和。
        主要分两种,物质,和精神。
        物质不用多说,而精神文明,则是人类在改造客观世界和主观世界的过程中所取得的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人类智慧、道德的进步状态。
        所以仅仅简单地将文明归结为意识形态的东西,那还是十八世纪欧洲殖民者的概念,显然也不符合现代学社会关于文明的定义。
        而读完这个定义后,对于“文明”和“野蛮”,书友的第一个问题,就很容易解开了。
        同时也能够知道,某些作者生造出一个“野蛮文明”的词汇,将那种摧毁人类文明成果的行径,当做文明的另一种存在方式,其实也是经不起推敲的。
        第二个,是关于“屠城”是不是反人类罪的问题。
        我想是毋庸置疑的。
        反人类罪,是指握有权力资源的人,出于政治、军事或经济目的,以国家、种族、宗教或某种意识形态为界,对其他人进行上消灭或政治上虐待的暴行。
        反人类罪的提出,是基于这样的观念:人类是一个平等的、和睦共处的大家庭,人们不分国家、种族、文化、信仰、阶层、性别都应享有公平、自由与尊严的基本人权。
        这是人类文明突破狭隘的国家主义、民族主义偏见的发展成果。
        那位书友说屠城是“有效”的,这一点毋庸置疑,很多时候,它的确是有效的。
        但是大家应该再做进一步的思考。“有效的”,就一定是“必须的”吗?
        作为一个经历过南京大屠杀惨事的民族,对这一点的认知,应该具有基本的判断能力才对。
        老周要说的是,即便是“有效的”手段,也不一定就“必须”被采用。这就是“坚守底线”和“不择手段”的巨大分野,同时,这本身就是文明进步的一个标志。
        你可以“不得已而用之”,但是之后会被追究,会被作为污点记录,而不是该称颂,赞美。
        从一战开始化学武器的大规模使用,到当今人类社会实行全面禁止和制裁,其实已经能够说明这个问题。
        第三个,是立场的问题。
        的确,人人皆有立场,人人皆有不同,但是别忘了还有两个东西,叫共同价值和普遍共识。
        人人皆有不同的反面,是人人皆有相同。
        或者说,人是一个个的个体,自然具备个性,但是人同时还是社会动物,所以,当然也会有共性。
        换一种说法,人类社会存在的基础,就是要求这个社会中的每一个人,都应该存在一些共性。
        丢开一边只强调另一边,不是智者所为。
        尊老,爱幼,孝亲,守法……降到最低层面,保障生命权和生存权这两项人类最最基本的权利,应该是全人类的共识,应该是所有人起码的相同。
        作为一个现代人,这一点想必也应该被接受。
        喜欢历史文的书友们,多数也喜欢研究历史。而读史的时候,常常会遇到这样那样的认知问题。
        回到屠城那一节,我们现在是不是就可以这样理解:它在当时或许的确是有效的,甚至是唯一的选择,但是这种行为,起码并不值得被歌颂。对不对?
        老周也算是半个历史爱好者,今天花一点时间,将自己读史时用的方法论告诉大家,算是一管之见,有帮助最好,要是没用,大家可以继续探讨,或者一笑置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