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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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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 泥土芬芳

书籍名:《一期一会》    作者:椿旗

  事情的进展成了迷,但又出人意料的顺利,但靳祺却完全没有丝毫雀跃感,甚至有一种被人牵着鼻子玩弄的不适。
  老实说,他不相信林书会会轻易给于成光道歉。
  “还不走吗?”林书会反问。
  “蠢货哎。”林书会随即又叹了口气,“你的外型条件十分亮眼,又不像于成光那么小家子气,我觉得很难得,所以不惜为了你和那小子废一下口舌,懂了吗?”
  “那于成光可以晋级吗?”
  “蠢货。”林书会接二连三地说:“如果你再像根树桩一样杵在这里,就什么都没有了,滚回家种地去吧。”
  这林总的素质好像也是时高时低,靳祺还想反驳,当个农民也没什么不好,如果不是他家的地都被他爸爸和爷爷种光了,他倒宁愿回家种地。
  暗自咽了口口水,靳祺打算离开。
  可他在即将出门的时候撞上了一个人,这人看起来有点面熟,好像是“星起少年”的总策划,晋级时远远的见过一次面,据说是品会的副总。
  这位副总上下将他打量了一番,“我记得你,你叫靳祺。”
  “刘总。”
  远处的林书会似乎是哼笑了一声,随后慢悠悠地朝他们走来,“刘总,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进门要记得敲门嘛。”
  刘群儒又看了靳祺一眼,“书会,这什么情况?”
  靳祺夹在两人中间,好似块夹心饼干,他突然觉得自己想走也走不掉了。
  林书会略瞪一眼,刘群儒便改了嘴,“林总,靳祺是我们星起的选秀学员,怎么到你办公室来了?”
  刘群儒的声音是掷地有声的,换句话说,就是威慑力十足,这人长相不丑,甚至还有些许沉稳的帅气,但是跟他说话时总会自动忽略他的脸,只剩下一个威严的符号。
  可是林书会显然是不必畏惧他的,他说:“不愧是刘总搞的选秀,所有人都这么对我的胃口。”
  刘群儒压低声音,“林总,这里是办公场合,在这边胡闹,不合适吧?”
  林书会随着这句话抬起了眼睛,在刘群儒脸上绕了一个圈之后又盯住了靳祺,“你还傻杵在这里干什么呢?”
  “那我应该直接就走吗?”
  林书会直接不理他,朝相反的方向去了,反倒是刘群儒跟他讲了一句,“如果林总他再联系你,你不要……”
  只是这话没有讲完,因为靳祺推门的时候,看到林书会正用一种冷嗖嗖的目光往这边瞟。
  搞什么,靳祺在关门的瞬间貌似又听到刘群儒叫了一声“书会”。
  书会……靳祺把自己的头发从前撸到后,这林总不但抽女烟,还叫了个娘们唧唧的名字。
  可是林总本人又和娘丝毫沾不上边,尽管他觉得林书会是万恶之源,可是又不得不承认,这其实是个挺好看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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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成光在出租屋里等他。
  他原本是在甜品店打工,为了选秀,便把这个甜品店的工作辞了,现在选秀梦破,却依然是走不出来,每天就是含着一汪泪,在出租屋的破木板床上从早坐到晚。
  靳祺看他是恨铁不成钢,但又毫无办法,回程的路上还给他捎了桶泡面,靳祺一向是很务实的,不是那个金凤凰,就不做这个一鸣惊人的春秋大梦。
  看到靳祺回来,于成光哀怨的小脸儿才总算有了些许神采,他一伸手抱住靳祺的腰,“七哥,怎么样啊?”
  靳祺在他本家这辈排行老七,这也是他名字的来源,所以跟他熟识的玩伴们也总是会叫他“老七”,要么就是“七哥”。
  靳祺把于成光的手拨开,他厌烦于成光这股腻腻歪歪的黏糊劲儿,就像一条甩不干净的大鼻涕。
  “那什么……”靳祺坐在凳子上,用嘴把泡面的盖子给扯开,然后又去往里面倒热水,边倒边说:“品会老总说让我找时间把你约出来一起见一面,他跟你道歉。”
  “还说什么了没?”
  “没有。”靳祺把泡面往于成光的手边一推。
  “没说让我晋级什么的?”
  “不知道,也许吧。”靳祺又用嘴撕开调料袋,正打算往桶里倒,突然又笑道:“真有意思,那家伙居然抽女烟。”
  “谁?”
  “品会老总啊。”
  于成光把泡面搁置一旁,“原来是那个老男人啊……”
  “不老啊。”靳祺随口说。
  “那你觉得他好看吗?”
  “他?”靳祺失笑,“我没事干去关注一个男人好看不好看干嘛?”
  “你不知道。”于成光这才笑了,掀开泡面盖子慢慢地搅着,“追你的人那么多,可是你也不谈女朋友,有一些人怀疑你是同性恋呢。”
  “不知道,没感觉。”靳祺捞起于成光的杯子灌了一通水之后才说:“还有就是没钱,谈女朋友不得花钱吗,你每天就像个女人似的,我光应付你就够累的了。”
  于成光愣了一会儿,这才小声地笑了,“这不是刚好,咱俩凑合着过,都不用攒彩礼买房子了,我还能给你洗洗衣服做做饭什么的。”
  靳祺飞快地摆了摆手,“这不行,我家就我一个儿子,还要传宗接代呢,而且跟兄弟在一起过是怎么回事,尤其是你这样的兄弟,我会被人戳脊梁骨的。”
  于成光嘴边的牛肉面瞬间就没了滋味,靳祺这个人,往好听了说叫单纯,往不好听了说便是蠢,而且是不解风情的蠢。
  于成光叹了口气,他看到靳祺把自己的上衣扒了下来,光着膀子去阳台洗衣裳,又不禁消了气,老天爷也算是公平,给了他一个榆木脑袋,也不忘还给他一副几乎挑不出毛病的皮囊。
  于成光觉得,每个人的长相都是有缺点的,但是靳祺没有。
  或许也有,但是靳祺就有一种魔力,把他身上那些好似缺点的特质浑然不觉的同化成了优点。
  他们那儿的人因为照太阳的时间比较多,所以看起来都不算很白,这也一直是于成光的心病,可是靳祺就完全无需有这种担心,他脸上轻微的晒斑还给他平添了不少活泼的野性。
  于成光最喜欢的还是靳祺的眼睛,黑眼珠子很大,清泉一样,丝毫没有被什么杂质玷污过的,最纯净的样子。
  于成光偶尔也会想家,但是看一看靳祺,这种顾虑便没有了,靳祺的身上还留有着家乡风清月朗的泥土芬芳,但是没有人说他土,但凡见到他的人都会感叹,这可他妈的真是帅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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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面约在了三天后。
  靳祺原本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却没料到林书会一口答应了他的邀约,并且还嘱咐他不要找一些太次的地方见面。
  靳祺不懂什么叫作太次的地方,他连馆子都很少下,因为攒钱,他吃的最多的便是盒饭。
  西餐厅倒是去过两次,但是量少,又不好吃,他觉得实在是不划算。
  想要吃的又饱又热闹,还得是火锅。
  他团购了一个评价最高的火锅店,给林书会的助理把位置发了过去,过了好大一会儿,助理才回消息过来,寥寥几个字,“什么狗屁地方。”
  靳祺知道这句话多半出自林书会的口,他忍了忍,回道:“那我再找个地方。”
  “不用。”对方回,“我马上快到了。”
  这下靳祺才有了一点心慌,为了省钱,他和于成光是坐地铁过去的,这地方虽然不远,但是换乘的次数却多,于成光看到消息之后便搡他的肩膀,“让你打车你偏不肯,让人家大老板等我们,你脸很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