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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期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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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刘总教会我的

书籍名:《一期一会》    作者:椿旗

  林书会简单地“嗯”了一声,他不想告诉靳祺,他因为吃不惯外卖,也不想让外人常住家中,所以也有自己动手做饭的习惯,当然这菜并不是他买的,小张隔三差五便会去超市采购食材,然后负责填满他的冰箱。
  简单地洗漱了一下,林书会也来到餐桌旁坐下,他的脸还没有完全擦干,额前的刘海也湿哒哒的贴在脑门上,想必看起来不会十分有气势。
  靳祺给他盛了一碗饭,他配着菜尝了一口,味道还算不错,当然比不上自己做的。
  “林总。”靳祺观察着林书会的表情说:“怎么样?”
  “太咸了。”
  “林总的口味还真是清淡。”靳祺说:“冰箱里一根辣椒都没有呢。”
  “我完全不吃辣。”
  “我知道。”靳祺闷声回,“可是菜椒也完全不辣。”
  林书会抬起眼皮看了靳祺一眼,发现他的废话好像是变多了一点,而且脸上的黑眼圈好像也变大了一些,但是头发却依旧看起来干净清爽,不像自己的细软发质,如果两天不洗头,头发一定会都贴在头皮上。
  “林总。”靳祺又说:“我想好了,我的性格确实是不适合娱乐圈。”
  “嗯。”
  “但是我愿意试一试。”
  林书会扒拉米饭的筷子顿了下,“你能不能一次性把话说完。”
  “抱歉。”
  “怎么又想通了?”
  “不知道。”
  “还是金钱的诱惑大吧。”
  “也不是。”
  林书会轻笑一声,“不必嘴硬。”他把没吃完的米饭朝前一推,“我吃饱了。”
  靳祺接过他的碗,同时也接过他的筷子,居然打算就着他的筷子把剩下的米饭给一次性解决。
  “你他妈恶不恶心……”
  靳祺有些无辜地看向他,“我没病林总。”
  “算了。”林书会拉开凳子站了起来,“我去收拾一下,半个小时后出发。”
  喷上发胶,套上西装,林书会又变成了貌似风度翩翩的林总,他没让小张来接他,依旧是靳祺开车,开到公司楼下,林书会直接把他带到了刘群儒的办公室。
  来的也是凑巧,刚好昨天晚上出道的男孩都齐聚一堂,刘群儒正在慷慨陈词,估计是在讲一些公司里的规章制度,其实他远不用如此敬业,这种话交给手下的人来嘱咐就可以了。
  这些男孩对林书会多不熟悉,还是刘群儒先站起来点了一下头,“林总。”
  林书会无视这些男孩们忙不迭地问好,把身后的靳祺推到前面去,“人我给你带过来了,我打算让Judy带他。”
  Judy也叫翁蕊,是林书会的姨家表妹,也是公司里很能拿得出手的金牌经纪人,虽然明面上不讲,但是翁蕊手下的艺人基本上都是林书会的心腹。
  其实刘群儒已经给这几个孩子把经纪人都给配好了,但他还是对着林书会笑一下,“好。”
  林书会自然而然地绕过办公桌,坐到了刘群儒原本坐着的座椅上,然后翘起腿来,点了一支烟,“刘总,继续,我也听一听。”
  “该说的都已经说完了。”刘群儒拉了另一把椅子在林书会身旁坐下,“剩下的让各自经纪人去交代就好了。”
  “宿舍分了吗?”
  “分好了,在一大街华新公寓。”
  “团综呢?”
  “现在还早,最好让他们在媒体面前多露露脸。”
  “不早了。”林书会夹着烟说:“现在这个团既然热度这么高,就不要辜负了粉丝的期待,趁热打铁比较好。”
  刘群儒皱起两道浓眉,“那林总认为?”
  “录,尽快录。”
  “多快?”
  “一个星期之后。”林书会面向这几个男孩子笑道:“你们有哪些想去的地方吗?”
  有两三个性格跳脱的孩子已经百无忌惮的说出了想去的地方,林书会微笑着听完,“出国目前是不太现实,但是海边还是可以满足,海南简直是我第二个故乡。”
  “林总。”刘群儒接了话,“去哪里录,怎么录,这些都需要慢慢商讨着来的,不急着在这一时就做决定。”
  “可以决定的事为什么不决定呢?”林书会不急不恼地回,“去趟海边很好,不要主持人,可以找一两个有综艺感的当红小生带着去,也不要刻意去找什么流程,刚好我也可以跟着去海边散两天心。”
  “林总也要去?”
  “散散心嘛。”林书会轻拍刘群儒的肩,“刘总总是太紧张。”
  抽完了这支香烟,林书会也基本把录团综的具体事宜给定了下来,接下来便不必和这些孩子说这么多,招呼他们该去做什么做什么便好。
  一旦室内只剩下他和刘群儒两个人,气氛便有种黏连着的沉闷,连带着林书会的心情也不会太好。
  他站起来,在稍远处的沙发坐下了,顺便和刘群儒保持了距离。
  “昨晚靳祺在你家过夜了?”刘群儒开口问他。
  “对,还做ai了。”林书会轻飘飘地说,还不等刘群儒开口,他又伸出一只手阻拦他,“不要再说什么我胡闹之类的搞笑话,这些事情向来都是你情我愿,我既没成家,也没恋爱,且不说在情感上没有对不起谁,就说你刘总,跟你有个屁关系?”
  刘群儒长叹一口气,“我只是觉得靳祺不是那样的孩子。”
  林书会愣了一下,随即又笑,“被你看准了群儒哥,他还真不是,他就是一个立场坚定的蠢货,亏我昨晚连内衣都没穿。”
  “群儒哥”是林书会很小的时候对刘群儒的称呼,稍微长大一点之后,除了在长辈面前,林书会便再也没有这么叫过他,在这么一个场合,冷不丁地被林书会一叫,还真是说不出的讽刺。
  刘群儒苦笑一声,还好靳祺使他放心,虽然他和靳祺交流不多,但也看得出,这人是一根既倔强又有着迷之原则的木头。
  “书会啊。”刘群儒来到林书会身前,按住他的肩,“你不喜欢男人就不要勉强。”
  “现在有点喜欢了呢。”林书会抬起下巴看他,“跟男人比跟女人在一起省事得多,而且也舒服得多,还是刘总教会我的,对不对?”
  刘群儒隐忍着后退了两步,“你打算找哪个小生参加团综?”
  “陈远德吧。”林书会搓了搓手指,“他身材好,到海边露肉也很有面子,而且他刚拍完戏,也需要参加个常驻综艺多露露脸,最重要的是,他很听话。”
  “我一想就是他。”
  “为了公平起见。”林书会十分和善地说道:“另外一个就由你来选吧,听说刘总最近和于辉走得挺近的,到了很晚还一起喝酒谈天什么的,有点莫逆之交的意思,就是不知道有没有水乳交融过。”
  “书会,你……”
  “诶诶诶?”林书会站起来,用两只食指比了一个叉,“只是我在明,刘总在暗,大家还是不要互相指责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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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靳祺的团起名叫“星期天”,因为是星期天成的团,又取了“星起”的谐音,公司分配给“星期天”的宿舍也很好,说是公寓,其实是租了一幢独栋别墅,楼上楼下一共六个房间,靳祺因为是c位,所以给他的房间是最大的。
  也不知道是不是娱乐圈多出同性恋,靳祺团里就有一个,是他们七个当中最小的一个,靳祺似乎有着某种吸引同性的气质,这孩子颇为直接,一来就有和靳祺示好的意思。  孩子名叫秦欢,他就是那种最不素的素人,在进团之前应该是个公子哥,来宿舍也是家中保姆护送过来的,只是相貌在七人当中属于一般,但却有一把适合唱高音的好嗓子。
  简单的来说,秦欢中意靳祺,但是靳祺却无动于衷,甚至还有些厌恶,可能因为他是纯粹的草根,他厌恶这种明着摆谱的大少爷势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