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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密关系(第6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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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权力和暴力

书籍名:《亲密关系(第6版)》    作者:罗兰.米勒



在你的亲密关系中哪一方发号施令?你通常都能随心所欲吗?或者你和伴侣互换主导权,各自都能得到一部分自己想要的权力?大多数人认为理想的人际关系是一种平等的伴侣关系,伴侣双方分摊重大决策的权力,彼此相互影响;在世纪之交有项研究发现,90%的年轻女性和87%的年轻男性认为,在恋爱关系中恋人应该有“完全平等的话语权”(Thornton  &  Young-DeMarco,2001)。此外,人们显然更偏好享有同等权力的友谊,而不是某一方处于典型主导地位的友谊(Veniegas  &  Peplau,1997)。对此你或许不会感到奇怪,但这一分享权力的偏好却是对前面几代人所支持的传统模式的重大逾越,在传统模式中男性是异性关系里居于支配地位的伴侣,有权力做出所有的重大决策,发号施令。如今,很少有人明确宣布他们希望仿效这一过时的模式,但要实现亲密关系中的平等远比听上去要复杂得多。在男女平等的亲密关系中决策该怎样进行?伴侣们是否应该一起做所有的决策?或者每个伴侣精确地承担一半的决策责任?决定的主次轻重是否重要?在观念上支持关系平等很容易做到,但要把它变成现实则存在巨大的挑战。

本章我们就要考察亲密关系中社交权力的作用方式。社交权力(power)指的是影响他人行为并抵制他人影响自己的一种能力(Huston,2002)。我们将识别决定亲密关系中权力的一些基本因素,思考权力对个体和伴侣的影响。不幸的是,某些权力令人不悦。



权力和相互依赖


分析社交权力的方法多种多样,但最普遍的分析方法是相互依赖理论(Thibaut  &  Kelley,1959),在第6章我们考察了此一理论。本章我们将运用相互依赖的观点来描述权力构筑的基础、权力行使的过程和使用权力导致的结果。



权力的来源


根据相互依赖理论,权力是建立在对有价值资源控制的基础上。如果我控制了你想拥有事物的使用权,你可能就会心甘情愿地服从我的指令(在合理的范围里),以便得到你想拥有的事物,那么我就对你拥有权力。我能让你做我希望的事情,至少一段时间里是如此。这个观点很简单,但(或许如你所料)这种社交权力观存在很多微妙之处。

首先,拥有权力的人未必就拥有人们渴望得到的资源;他/她只要拥有控制人们获得这些资源的能力就已足够。设想你和朋友正在一个跳蚤市场上购物,你发现一张市面上很少见的DVD音乐影碟,几个月都梦寐以求,但易趣网上的拍卖出价总让你和这张影碟失之交臂。这张影碟看来价廉物美,但你身上没有足够的现金,你需要向朋友借点钱以购买这张千载难逢的影碟。你的朋友并没有你期望的物件,但他/她在这种情境下的权力是因为控制了你得到所期待的事物的能力。类似的方式下,亲密关系的伴侣也能控制我们获得有价值的人际奖赏——比如身体关爱(physical  affection)——因而对我们拥有权力。

当然,只有在他人想要得到某些资源的情况下,个体才能从控制的资源上得到权力。罕见的DVD这个例子就说明了这一点:如果你对这张影碟只有些许兴趣,借钱给你的朋友也就只对你有一点权力。但如果你极度想要这张影碟,你的朋友就拥有更多的权力,他就能要求你帮他大忙作为报答。每当我们非常渴望某物(可以是罕见的DVD或者人际亲密)并认为从其他地方无法得到时,拥有我们想要事物的人就对我们有控制力。

我们在第185页专栏6.1碰到过个体的欲望助长了另一个人的权力的例子。较小利益原则(principle  of  lesser  interest)认为:在任何伴侣关系中对于继续和维持亲密关系利益较小的一方在伴侣关系中拥有更多的权力(Waller  &  Hill,1951)。如果伴侣爱恋和需要你的程度超过了你爱恋和需要他/她的程度,你多半能得偿所愿。这听起来有点残酷,但却是事实;在爱情关系中,投入较少的伴侣通常拥有更多的权力(Lennon  et  al.,2011)。在第9章我们提到了这一模式的另一个例子,我们注意到男性平均而言比女性渴望更多的性行为。男性在性上更大的利益给了女性权力;女性把性行为视为能用来与男性交换各种利益的宝贵资源,这虽然看上去非常不浪漫,但却很有启发意义(Kruger,2008b)。这种情形在卖淫的例子中更加清楚,女性以性行为换取金钱。但这个因素在许多爱情关系中常常以更微妙的方式发挥作用。比如女性在允许男性发生性行为之前会等待爱的表白和承诺的出现,这一现象非常普遍。

当然,如果我们想要的事物很容易在其他地方获得,我们就会去别的地方寻求,所渴望资源的替代来源易得性是相互依赖理论权力观的另一个关键因素。如果在跳蚤市场上有另一位朋友能把你所需要的钱借给你,第一位朋友就对你拥有更少的权力。而如果有许多人都能借钱给你,那么你就不会特别依赖任何人,根本没有人再能拥有对你的许多权力。

同样,替代选择的易得性会影响亲密关系中权力的平衡。那些可选择的其他伴侣关系很少的人(因而具有低的CLalt  )与有许多潜在伴侣的人(因而具有高的CLalt  )相比,将更加依赖于他们的亲密关系。正如我们刚刚谈到的,更加依赖就意味着权力更少。如果伴侣一方的替代选择很少,另一方却很多,权力就会出现更大的不平衡,而在彼此需要对方的程度类似的伴侣身上则不会出现这一现象(Lennon  et  al.,2011)。

事实上,可获得的替代选择上的差别可以解释为什么在传统婚姻中男性一般女性更强权。当丈夫离家工作而他们的妻子待在家里时,丈夫常常有很高的CLalt  ,这至少有两个重要的原因。首先,他们会遇见许多其他潜在的伴侣;其次,如果他们愿意就更可能有金钱去追求她们。相形之下,在家相夫教子的妻子可能碰不到许多其他有趣的男性,即使她们碰到了,也可能在经济上要依赖丈夫,因为自己拥有的金钱很少。因此,当妻子进入劳动大军并结识了新朋友和获得金钱时,婚姻中的权力平衡就会发生变化(Fitch  &  Ruggles,2000)。

相互依赖理论的权力观还有两个观点需要说明。首先,相互依赖理论认为权力有两大类。有时无论伴侣怎么做,对方都能控制伴侣的关系结果;这种情况下,这种权力称为命运控制(fate  control):一方能独断地决定伴侣关系的结果,因而控制着伴侣的命运。当女方是男方的唯一选择时,女方拒绝与丈夫发生性行为就是在行使命运控制;她能单方面决定是否发生性行为。第二种更微妙的权力是行为控制(behavior  control)。个体通过改变自己的行为来鼓励伴侣也朝着理想的方向来改变其行动就是行为控制。如果女性通过提供特殊的背部推拿来要求伴侣清洗车库,她就在进行行为控制。

当然,在几乎所有的人际关系中,伴侣双方都对彼此具有权力,相互依赖理论的权力观最后、也可能是最重要的观点是,伴侣双方的交往来自于他们彼此的相互影响。伴侣一方对另一方的权力可能受到另一方对其反权力(counterpower)的较量,所以有时彼此都能使对方按自己要求的做。比如,某女对是否与丈夫性交具有命运控制,但丈夫反过来对她具有行为控制;通过哄骗、讨好甚或威胁,他也能让她按自己的愿望行事。伴侣双方影响彼此的能力多种多样、千变万化,有些情境下强大,有些情境下弱小,但一定程度上双方通常都能控制对方的行为。



资源的类型


如果权力是建立在我们控制的资源基础之上,那么包含哪些资源类型?表12.1列举了由弗伦奇和瑞文(French  &  Raven,1959)首先识别的六种权力基础;这种分类适用于各种人际交往,包括亲密关系中的交往。前两种权力是奖赏权力(reward  power)和强迫权力(coercive  power)指个体给他人赐予各种奖赏和惩罚的能力。涉及的收益和代价可以是身体或物质好处,比如令人愉快的礼物或让人痛苦的耳光,也可以是无形的人际得失,比如使人安心的赞同或伤害情感的蔑视(Raven,2001)。举个例子,如果丈夫渴望妻子给他按摩肩膀,她就拥有对他的奖赏权力:她可以给丈夫按摩或者不按摩、给予或保留物质奖赏。但反过来,他或许拥有对她的强迫权力:如果他得不到按摩,可能生闷气、不太温情,强加给妻子无形的压力。

表12.1 滋生权力的资源


资料来源:Based  on  Raven,2001.

为伴侣提供期待的利益或者强加厌恶的代价非常重要,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力,但还存在其他影响人的方式。合理权力(legitimate  power)指我们的伴侣认为我们有合乎情理的权力命令他们怎么做,并且他们有遵从的义务。比如在某些文化中,认为丈夫真正是一家之主,妻子不仅要爱恋、尊敬丈夫,还要服从丈夫的意志,满足丈夫的一切要求。这种合理权力来自于有权威的地位,但强大的社会规范也能赋予任何人的请求以合理权力(Raven,2001)。比如,互惠(reciprocity)的规范鼓励我们要投桃报李,如果已经帮过你忙的人要求一些报酬,此规范就使你有责任做出善意的回应。平等(equity)也具有规范性,如果你的伴侣最近做了额外的家务,要求你折叠一些洗好的衣服可能很难拒绝。最后,社会责任规范鼓励我们慷慨地对待那些依赖我们的人——帮助那些不能自理的人——如果你的伴侣因感冒而卧病在床,要求一杯果汁可能很难拒绝。这些规范都能给伴侣的愿望赋予权力,使得他们很有影响力,至少暂时如此。

当伴侣崇拜我们并且因为感到与我们有关联而心甘情愿地按我们的要求行事时,我们就拥有对伴侣的参照权力(referent  power)。当伴侣爱恋我们并希望和我们亲近时,我们的愿望就能改变伴侣做事的偏好。当伴侣认识到我们出众的知识和经验,并因为我们懂得比他们多而受到我们的影响时,就存在专家权力(expert  power)。比如,当妻子是比丈夫更好的烹调高手时,轮到丈夫准备晚餐时,他通常会毫不迟疑地遵循妻子的建议和指导。最后,当我们握有影响伴侣行为的特殊信息时,我们就拥有信息权力(information  power);如果能告诉伴侣绘声绘色的小道消息,他们就可能有求必应。



男女两性和资源的控制


在你的亲密关系中这些资源是如何调配的?这主要取决于你们伴侣双方,但你可能认识不到,周围更广泛的文化模式对你的影响更大。许多人都赞同平等的伴侣关系,但实行的却仍然是不平等的人际关系,他们的亲密关系中“存在权利的不平衡,一方作更多的决策、控制更多的共同活动和资源,赢得更多的争吵,一般而言处在支配的地位”(  Impett  &  Peplau,2006,p.283)。在大部分的异性恋的亲密关系中居于优势地位的是男性。的确,这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并非好消息(可能根本就是习以为常的观念):“在任何已知的社会中,鲜有女性能支配男性的。在所有能积累财富的社会里,男性平均掌握的权力都远比女性要多,在整个人类历史中这一点看来都是正确的”(Pratto  &  Walker,2004,p.242)。这样看来,那些试图平等分享权力的异性恋伴侣却是在悖逆长期传统的主流文化而动,这主要有三个原因。

首先,男性和女性一般面临着相对资源的差异。男性得到的工资要多于女性(甚至工作相同亦是如此):在美国全职工作的女性所赚收入只有男性的80%(Yen,2010)。他们更有可能掌握政府、司法和公司的权力;比如2011年美国众议院只有16%的议员是女性(而参议院只有17%),更糟的是,美国500强的企业只有3%的首席执行官是女性(Women  CEOs,2010)。那些拥有金钱和地位的人自然具有奖赏权力和合理权力,而男性通常比女性更有金钱与地位。的确,与过去相比,妻子们的收入超过丈夫更为普遍,但在四分之三的美国家庭中丈夫仍然比妻子赚得更多(Fry&  Cohn,2010)。

而且,金钱作为权力源比其他任何资源的运用都要灵活。有人认为某些资源(比如金钱)是普遍性的,而另一些(比如爱恋)是特殊性的(Foa  et  al.,1993)。普遍性的资源几乎能在非常广泛的情境下与任何人交换,不管是谁控制了它们都有很大的自由来决定用它做什么(和谁一起做)。特殊性的资源在特定的情境中很有价值,但在其他情境则并非如此,它们只能针对特定的伴侣赋予其拥有者权力。伴侣对你的爱可能让你拥有针对他/她而非其他人的参照权力,但大笔的现金可能让你对任何人都具有奖赏权力。

公平为什么难以实现的第二个原因与第一个有关:社会规范支持并维持男性的支配地位。世界范围的性别刻板印象都认为男性比女性更有决断力,大多数文化仍然受到父权制规范的支配,赋予男性比女性更高水平的专家权力和合理权力(Carli,1999)。实际上,美国人一般认为女性比男性更具有成为高效领导者的技能;他们认为女性更诚实、聪明、仁慈,与男性一样锐意进取、辛勤工作和具有创新精神(Men  or  Women,2008)。但某些人仍认为合理权力似乎“不适合女性”,如果女性谋求从政,其揽权的事实会损害她对选民的感召力——而男性谋求权力则没有这类惩罚(Okimoto  &  Brescoll,2010)。如果女性处在领导岗位,直截了当地命令别人行事,人们对她们的评价常常比对男性更苛刻(Carli,2001)。文化规范仍然束缚着女性,因此美国人往往希望他们的外科医生、律师和飞行驾驶员为男性,而非女性(Morin  &  Cohn,2008)。小学老师也往往被人视为女性。

因此,文化传统认为多数情况下男性赚钱养家并主导家庭是再平常和自然不过了。这自然就出现平等难以实现的第三个原因:我们不确定男女平等应该是什么样子。在决定家务事和孩子问题时女性通常有发言权,她们比男性更经常地收拾周末出行的物件(Morin  &  Cohn,2008)。所以,女性理直气壮地觉得她们在家里有影响力。但到底有多大?美国已婚人士仍然报告大部分日用品的购买、饮食的准备工作、洗涮和清洁工作都是妻子来完成的(Newport,2008)。丈夫做一些庭院工作和养护轿车,但(我的观点是)这种劳动分工对夫妻时间的占有上并不公平:妻子的工作没完没了,而丈夫的工作只是断断续续的(Lachance-Grzela  &  Bouchard,2010)。每天都得吃饭,但汽车的保养则不用每天都进行。然而涉及亲密关系的根本和重大的决策时,诸如“我们结婚还是继续同居?”男性通常具有主导权(Sassler  &  Miller,2011)。妻子们的确负责大部分家务,但只要家务变得重要,丈夫就更可能发号施令,就更有权力。即使女性不存在相对资源的劣势——也就是说,她们比丈夫赚得更多,男性仍然占据主导,虽然程度上减弱。比如,高收入的妻子做家务的比例较小,但她们仍要完成大部分家务(Lachance-Grzela  &  Bouchard,2010)。

所以,尽管夫妻们表示关注伴侣关系平等,但大部分异性恋夫妻仍能容忍大量的不平等(Askari  et  al.,2010)——而且他们完全认识不到他们伴侣关系不平等的程度。在视男性主导为理所当然的文化中,一视同仁地尊重伴侣双方利益的真正平等毫无疑问还不多见,有时甚至显得有点怪异或过分。但如果你对此关注,表12.2或许可以帮助你更公平地评判你自己的伴侣关系;它能让你打开思路,恍然大悟。

最后,我们还应注意男性由于体型更大、力量更强通常还有许多强迫权力。但强迫是个体得到自己想要的事物的一种笨拙、有害的方法。恐惧和惩罚令人嫌恶,并且会滋生不满。它们还会引起伴侣的反抗,所以被强迫的伴侣实际上不如在更柔和的权力作用下那般妥协让步(Orina  et  al.,2002)。在后面考察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时,我们将详细探讨,但现在我只是指出,强迫通常是影响亲密关系愚蠢而适得其反的手段。

表12.2 平等亲密关系的要素



权力的过程


权力让人感觉良好。权重之人常常能得偿所愿,所以他们会体验到很多正面的情绪(Langner  &  Keltner,2008)和高度的自尊(Wojciszke  &  StruzynskaKujalowicz,2007)。他们感觉能控制事物。事实上权重之人往往认为他们能掌控某些无法控制的事物,比如掷骰子的点数(Fast  et  al.,2009)。当他们渴望的事物出现时,往往会主动采取行动。他们首先发起谈判而不会坐等其他人先发制人(Magee  et  al.,2007),如果盘子里只剩下一块甜点,他们不会询问是否有人需要而据为己有(Keltner  et  al.,2010)。的确,他们较不可能认识到其他人也盼着分些甜点,因为他们不擅长理解他人的想法。如果你要求权重之人在他们的额头上迅速地写一个“E”,他们比权轻之人更加可能按他们看到的样子写,反向地写,让任何人都看不明白——结果就是:E  (Galinsky  et  al.,2006)。

权重之人的自负还表现在他们对自己适配价值  [1]  的自我觉知上。人们感觉有权时比无权时会追求更有吸引力的对象(Brady  et  al.,2011)。而且,在实验室研究中随机分配参与者领导工作小组,与权力更少的人相比,这些“领导者”会期望他们的“下属”认为自己性感、有魅力,如果他们赞同随意性行为就都会认为在性上更能接近“下属”,与“下属”的互动也更为轻浮(Kunstman  &  Maner,2011)。这种知觉显然在职场也存在:与中层管理者相比,更有权力的企业高管出轨更多,他们不忠于伴侣的可能性高出25%(Lammers  et  al.,2011)。他们不会认为自己品行不端;权重之人对他人悖德之举的评判比自己更苛刻,因此与权轻之人相比,他们会更严厉地谴责他人的不忠行为,但自己却更多地不忠于伴侣(Lammers  et  al.,2010)

没有权力则感觉不怎么美妙。与权重之人相比,那些人微言轻的人会遭受到更多的抑郁,行动更为谨慎,非常害怕受到别人的惩罚(Keltner  et  al.,2010)。与这些现象相一致的是,权力差别也会影响到亲密伴侣之间的行为。接下来我要考察权力表达的方式。

谈话

两人之间的谈话可能会受到双方权力平衡的影响。不管交往的结果怎样,女性在与男性谈话时都会显得轻声细语,一般不会表现得与其他女性谈话时那般轻松自如,不会表现出含蓄内隐的气势和权力。详而言之,她们能容许自己更多地被男性打断,而不是反过来打断男性。

有一个研究首先考察了这一现象,研究者秘密地录下了大学生在公众场合的谈话(谈话结束后得到参与者的许可,可以分析这些录像),然后比较了同性谈话与异性谈话的语言及副语言(Zimmerman  &  West,1975)。男女两性在与同性的伙伴谈话时行为表现很类似,但与异性互动时则出现了明显不同的模式。男性打断女性伙伴谈话的次数远多于女性伙伴打断他们的次数(而且男性还谈得更多)。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人们判断打断谈话的人比被打断的人地位更高、权力更大(Farley,2008)。


图12.1 打断和觉知到的权力


在讨论个人最优选项的过程中,一方成功打断伴侣的次数越多,伴侣就会认为他/她越有权力。


资料来源:Dunbar  &  Burgoon,2005.

现在设想你和爱人必须决定怎样花掉一份1000美元的馈赠。你们双方都列出了前五个最优选项,然后一起协商你们的选项。如果一方经常能成功打断另一方,双方都可能认为打断对方的伴侣更有权力(见图12.1)。男性完成这些打断的次数比女性更多(Dunbar  &  Burgoon,2005)。

非言语行为

权力还能通过非言语方式向他人表达,权重之人较权轻之人的人际距离更大,表现更丰富的面部表情,姿势更不对称,占据更大的空间(Hall  et  al.,2005)。看看图12.2中的两种姿势。图形表明了我对姿势的看法:右边的人代表社会地位较高的人(这一点很明显,不是吗?)的确,当研究者让参与者摆出这些姿势时,占据更多空间的人感觉更有权力,而且不管是男性还是女性,他们的睾丸激素水平都上升,在赌博游戏中更为冒险(Carney  et  al.,2010)。右边的姿势显然更有权力——有趣的是,也更有男子气。男性的姿势占据的空间一般比女性的更多(如果有人穿着连衣裙肯定不会摆出右边的姿势),男性比女性更多地摆出社会地位更高的人的姿势,还保持更远的距离(Kalbfleisch  &  Herold,2006)。

非言语的敏感性


图12.2 权力与姿势


社会地位高、掌握权力的人展现的姿势往往不对称,占据许多空间。可以稳妥地说,摆出右边姿势的人比左边的人会觉得(或不久之后觉得)更有权力。顺便说一下,如果告诉你一个轮廓是男性,另一个是女性,你会认为哪个轮廓是哪种性别呢?


资料来源:  Frieze  et  al.,1978.

还请记住(详见第5章),女性在判断他人情绪和意图方面一般比男性更精确。女性对非言语沟通的解码要比男性更准确(Hall  &  Mast,2008),她们通常善于识别到他人的情感(Ciarrochi  et  al.,2005)。这一技能是女性的巨大的财富,因为夫妻之间非言语沟通的敏感性和准确度能预测他们彼此的满意度(Noller,2006)。


当地位存在差别时,通常要靠下属来理解老板的情感,而不是相反。Reprinted  by  permission  of  United  Medin.

另一方面,个体非言语的敏感性还与他/她权力的大小有关(Keltner  et  al.,2010)。当两个人所处的社会地位不同时,掌握老板情感变化的线索一般是下属的分内之事,而不是相反。有权力的老板无需关注下属的情感;喽啰们理应满足老板的要求,无论他们是否喜欢。相比之下,如果下属能仔细地窥探上级的情绪时,他们能增加自己(有限的)权力;如果在老板心情很好时提出要求(在老板脾气暴躁时待在老板的视线之外),他们就更有可能得偿所愿。

因此,女性是非言语沟通的熟练工,她们能获得宝贵的信息,这使得她们能成为令人愉快的伴侣,增加她们对男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她们面对男性的表现就如同下属和上司在交往。讽刺得是,这种实用而称心的才能或许使得刻板模式持续存在:女性的举止好像使她成了男性的仆从。

权力的风格

那么,男女两性在努力影响彼此时会采用什么策略呢?一项经典的研究(Falbo&  Peplau,1980)考察了这个问题,研究者要求50名女同、50名男同、50名异性恋女性、50名异性恋男性来描述“怎么让伴侣满足我的要求”。参与者的回答有两个特点。首先,研究者发现伴侣们有时明确地请求他们所要的事物,直截了当地说出他们的愿望或提出明确无误的要求。此种情形下,他们影响伴侣的努力是公开和直接的,他们的喜好明白易懂。然而,其他情境下,人们的行动则更间接;他们暗示自己的愿望或者在愿望没得到满足时撅嘴以示不满,但他们绝不会直接公开表明,说出他们想要的事物。重要的是,人们对自己的亲密关系越满意,就越有可能采用直接的策略。这可能有各种不同的解释,解释之一是当人们拥有具有奖赏价值的伴侣关系时,他们与伴侣相处感到很安全,足以真诚而直率地相告。另一方面,这还可能意味着那些间接而模糊表达自己愿望的人不太擅长于得到他们想要的,因而他们就可能对关系感到不满意。你认为呢?间接行为引起了不满还是间接行为跟随在不满之后?(记住,两者都有可能。)

第二个能区分不同策略的特点是人们追求目标时与伴侣互动的程度(相反面是靠自己的力量独自达成愿望)。有时,人们会与伴侣论理争辩或者讨价还价以劝服他们提供期待的结果;这种情况下,人们寻求伴侣的互助合作,他们的策略就是双边的,涉及伴侣双方。相反,其他情境下,人们会采用单边的独立行动,在不牵涉伴侣的情况下做他们想做的。重要的是,那些报告自己比伴侣更有权力的人都表示他们更多地使用双边策略,而那些权力较少的人更可能使用单边策略。因此,能够成功地影响伴侣的人同样会与伴侣论理争辩、谈判协商以获得他们的服从(使之心服口服)。相反,权力较少的人不太可能寻求伴侣的合作;他们只会跑到一边做自己的事情。

研究者发现,女同和男同大体上运用相似的策略,但异性恋男女使用的策略却并不相同(Falbo  &  Peplau,1980)。平均来看,异性恋男性更广泛地采用直接的和双边策略,而异性恋女性则更多采用间接的和单边的策略。因此,当男女两性在应对他们的爱情伴侣时,异性恋男性一般会使用那些权重和满足之人的影响风格,而异性恋女性采取的风格一般是那些权轻和不满之人所使用的风格。

天呀!异性恋男性在他们的爱情关系中一般表现出成熟和自信的风格,要求得到自己想要的并与爱人论理争辩,而他们的伴侣则撅嘴、忧悒多变,变得冷酷和漠然,任何时候都不直接说出她们的心愿,真的是这样吗?嗯,是的,某种程度上的确如此。这个论断显然太过于绝对,但可以公平地说,在异性亲密关系中男性一般比女性更为坦诚自信,而女性通常显得更为犹豫不决。此外,这一点从亲密关系开始的那一刻起就是正确的。当人们想要开始亲密关系时,男性使用更多的直接策略,比如邀请女性约会,而女性则更经常地使用间接策略,比如试图显得友好,等待被人邀请(Clark  et  al.,1999)。

然而,重要的是,这一模式并非是真正的性别差异;而是两性相对资源所重重包裹的性认同(gender)差异。  [2]  不论是男性还是女性,具有高工具性的人——毕竟他们是果断、自信的人——往往会采用直接、双边的权力风格。相比之下,低工具性的人(包括大多数女性)则一般采用间接、单边的权力风格(Falbo,1982)。

尽管如此,个体选择的策略仍更多地受到他/她在特定交往中的地位而非性别角色的影响(Sagrestano  et  al.,2006)。不管人们的身份和地位怎样,如果在交往情境中处于较低的地位,不能轻易影响别人,他们的行动就不太可能显得充满权威,果断而自信。有研究者证明了这一点(Sagrestano,1992),研究者请男性和女性对一段特殊的情境作反应,情境中他们既可能是比伴侣知识丰富的专家,又可能是经验不足的新手;当他们是专家时,男性和女性都采用了直接的权力策略,但当他们是新手时则采用了间接策略,并且在他们选择的风格中并没有发现性别差异。此外,还请记住男同和女同在设法影响他们伴侣的权力风格上并不存在差异(Falbo  &  Peplau,1980)。

归纳一下,异性恋男女在爱情关系中表现出的不同权力风格,看来是其掌握的典型资源造成的结果。在同性伴侣关系中男女两性的权力偏好上没有差别,当直接的风格能使女性受益时,她们就会完全和男性一样直接(Carothers  &  Allen,1999),但男性传统上在家庭里外都握有比女性更多的权力。这一现象正在发生变化。如今,每一代新生的美国女性在工具性上都高于前一代女性(Twenge,2009),并且一直以来都在政治和经济资源上赢得更多的控制权。男女两性在婚姻观上也变得更加平等(Bryant,2003)。男性在他们的亲密关系中可能比过去更少拥有自动得到的权威,这或许是好事:权力的不平等是与亲密关系中的不满有联系的(Amato  et  al.,2007)。那些必须通过暗示和撅嘴来得偿所愿的人,往往不如那些直接公开表明愿望并要求实现的人满足。



权力的结果

总之,大多数人都会说他们想与自己的爱人保持平等的伴侣关系,但我们所处的文化却认为男性主导理所应当,我们在日常交往中经常不自知地延续性别不平等。很多情况下这些因素造成的结果不易察觉,伴侣彼此之间的影响并不相称,使得伴侣关系看似公平甚或完全平等,但事实上丈夫的影响比妻子的更大。举例来说,研究者对夫妻们进行了访谈,询问了他们的政治观点,如果丈夫先回答问题,妻子更多地同意丈夫的回答。但当妻子先来回答时,丈夫附和的则较少。甚至当妻子的薪水更高,对这些问题更内行时,仍然会出现这种模式(Zipp  et  al.,2004)。男性的自主、坚定和女性的遵守、听从对于很多人而言似乎如此自然,以致他们很难发现这种类型的权力不平衡。


图12.3 婚姻结果和权力平衡


当现代夫妻平等地分享他们的决策权时,他们就会感到更加幸福,冲突和问题更少,更不可能离婚。与之相对,不平等婚姻中的夫妻一方比另一方更有权,他们更不幸福,冲突和问题更多,更容易离婚。


资料来源:Amato  et  al.,2007.

然而,最新的婚姻平等研究证据表明我们应该努力营造平等的爱情关系,伴侣双方的愿望和偏好都应受到同样的重视。在上个世纪后25年婚姻平等问题已发生了变化。夫妻们比过去更有可能共同决策,共同决策者比伴侣一方更多地发号施令的人婚姻更幸福、更少争吵、更不容易离婚(Amato  et  al.,2007)。请看看图12.3。图中的结果结合了丈夫和妻子的报告,当男性放弃了他们优越的权力时,两性的确起了一些不同的变化:女性与男性相比,幸福程度大幅增加,冲突数量、婚姻问题和离婚倾向极大地减少。然而,明显地,男性的变化方向也一样;在平等的伴侣关系中男性也更加幸福(一点),不太容易离婚。权力分享时双方都是赢家,没有人输,可能有一点例外:男性比过去要做更多的家务,他们不是很喜欢这一点,当然他们的女性伴侣对这一变化感到欣喜(Amato  et  al.,2007)。归根结底,当伴侣双方同样重要时,亲密关系整体看来更为稳定和幸福(Helms  et  al.,2010)。



权力的两面性


我们的讨论到目前为止或许给你留下一种印象:权力对亲密关系有损害作用。如果你真的有这种印象,就需要赶快改变了。权力的不平衡会引起很多问题,但权力本身一点也没有其内在的讨厌之处。的确,如果人们在承诺的爱情关系中采用共有取向,  [3]  他们一般会为了伴侣及他们之间的关系而使用权力,而不是为了自私的目的(Gardner  &  Seeley,2001)。当人们彼此关照,并想维持有奖赏价值的亲密关系时,他们就会变得仁慈;他们关心伴侣的幸福,并利用他们的影响来提升伴侣以及自己的幸福(Chen  et  al.,2001)。此外,具有相互依赖的自我构念  [4]  的人强调与他人的相互依赖,当他们与权力较少一方解决争议时通常显得慷慨大度(Howard  et  al.,2007)。

人们一般认为“权力导致腐败”,意思是当个体能够左右他人,使其按自己的想法行为时,就不可避免地会变得贪婪和自私。但是在相互依赖的亲密伴侣关系中,伴侣双方都期待对方能提供理想的结果,权力并不必然就具有侵蚀性、对人有害。相反,忠诚、幸福的爱人常常利用他们的影响力来使他们的伴侣获益,从而提升而非损害他们相互之间的亲密关系。

然而,权力也存在其阴暗的一面。有些人(大部分是男性)努力想成为他们亲密关系中的胜利者,他们往往是控制欲强、刚愎自用的人,其伴侣通常不幸福。权力对于他们很重要,如果他们不能通过更为合理的影响力来得偿所愿,他们就可能痛苦地但有时却很有效地利用暴力来施加控制(Vescio  et  al.,2010)。下面我们就转而探讨亲密关系最残酷无情的一面:亲密关系中可能发生的暴力。



亲密关系中的暴力


当我们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时,我们就在使用暴力(violence)(Finkel  &  Eckhardt,2012)。造成的伤害可能十分微小,也可能相当严重(Regan  et  al.,2006),这一点正是最主要的暴力研究工具即《冲突方式量表》(Conflict  Tactics  Scale,CTS)  [5]  所要考察的内容(Straus  et  al.,1996)。利用CTS,人们来描述自己针对爱情伴侣所使用的心理和身体攻击,对诸如下列的项目“我侮辱或咒骂过伴侣”,“我对伴侣使用过刀枪”和“我打过伴侣耳光”做出反应。暴力行为范围很广,从危害较少的行为如推推搡搡到残暴的伤害行为如拳打脚踢、纵火泄愤(见图12.4)。悲观的是,各种亲密关系中的暴力比大多数人想象的更普遍。


图12.4 《冲突方式量表》(CTS)上身体暴力的比较性评定


资料来源:Regan,et  al.,2006.



暴力的普遍性


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联手美国国家司法研究所对16  000位男性和女性进行了详细的电话访谈,调查了针对女性的暴力行为(Tjaden&  Thoennes,2000)。该调查发现暴力之于美国人就像苹果派一样普遍。大多数女性(52%)和甚至更多的男性(66%)报告在他们的生命中曾受到身体攻击,22%的女性和7%的男性曾经遭到自己的亲密伴侣暴力攻击。亲密伴侣中男性越多,暴力发生的可能性越大;同性恋的女性遭受的暴力大约只有异性恋女性遭受的一半;但同性恋男性经历的暴力要两倍于异性恋的男性。最普遍的暴力形式是打耳光或者击打身体,但极少的场合下会使用刀枪。

在美国进行的其他大型调查得出了类似的结果,表明每4对伴侣就有1对会发生某种形式的暴力(Whitaker  et  al.,2007)。涉及心理攻击(比如对伴侣的尖叫、讥讽和威胁)的研究发现,这类行为在大多数亲密关系中都曾经发生过(Fergusson  et  al.,2005)。不过,这类攻击行为虽然也可恶,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并不像身体暴力那样令人忧虑(Capezza  &  Arriaga,2008),所以,这里我要集中研究暴力攻击。对亲密伴侣暴力(intimate  partner  violence,IPV)的关注有充分正当的理由;美国疾病控制和预防中心(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2011)估算IPV当年所花费的医疗保健、心理服务和误工费用高达90亿美元。



伴侣暴力的种类


描述亲密关系中发生的具体暴力行为和解释它发生的原因是截然不同的两件事。迈克尔·约翰逊(Johnson,2008)认为在爱情伴侣中存在三种重要而迥异的暴力,它们有着不同的来源。最常见的暴力是情境性伴侣暴力(situational  couple  violence,SCV),它一般是从失去控制的剧烈冲突中突然爆发。当伴侣双方都变得愤怒,都陷于特定争执时,就会发生SCV,所以它只是偶尔发作,通常比较温和,不太可能升级为严重威胁生命的身体攻击。通常它还是交互的,伴侣双方都愤怒地、冲动地突然失去控制。

另一种值得注意的暴力是亲密恐吓(intimate  terrorism,IT),即伴侣一方把暴力作为控制和压迫另一方的工具。发生在亲密恐吓中的身体强制和胁迫或许仅仅是威胁、孤立和经济依附等一般暴力模式的手段之一(见图12.5和专栏12.2),一旦在亲密关系之中出现亲密恐吓,它比情境性伴侣暴力发生得更频繁。的确,与SCV相比,亲密恐吓更可能是单方的,久而久之容易升级,对伴侣造成更严重的伤害。这种IPV的受害方也更可能到其他地方寻求庇护(Johnson,2008)。


图12.5 亲密恐吓的多面性


亲密恐吓者用来影响伴侣的手段多种多样,在图中描绘成车轮中的辐条,而暴力是把它们结合在一起的轮圈。女性也可能成为亲密恐吓者,但这里的受害者描绘成女性,因为九分之八的亲密恐吓者都为男性。


资料来源:Pence  &  Paymar,1983.

第三种伴侣暴力形式是暴力抵抗(violent  resistance),指伴侣有力地对亲密恐吓进行反击。暴力抵抗在一些亲密恐吓的情形下会发生,但并非所有的亲密恐吓都会产生暴力抵抗,所以它是三种暴力中最不普遍的。IPV发生时,最常见的是情境性伴侣暴力,偶尔发生亲密恐吓,只有少数才是暴力抵抗(Johnson,2008)。

这三种暴力的区别很重要(Langhinrichsen-Rohling,2010)。举例来说,男女两性都同样有可能发生冲动的情境性伴侣暴力,但亲密恐吓则几乎全部都是由男性发起的。女性也会进行亲密恐吓,但比男性少得多(Johnson,2008)。(正因为这种不对称,暴力抵抗更多见于女性而非男性。)这是否意味着男性比女性对他们的亲密伴侣更加暴力?这实际上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



亲密关系暴力中的性别差异


刻板印象提示我们,女性的亲密暴力要少于男性,但事实却是反方向的;女性对她们的伴侣实施身体暴力的可能性实际上要稍多于男性(Archer,2000)。这看起来像明确的结论(如果令人感到奇怪),但却引起了人际关系学家大量的争议和质疑(如Langhinrichsen-Rohling,2010)。举例来说,大多数伴侣暴力的研究并没有确定个体的行为在本质上属于冒犯性的还是防卫性的;如果某位男性发起了身体攻击,而其女性伴侣反击,则双方都可能在实施某些暴力,但暴力发生的情境不同(Allen  et  al.,2009)。

两性暴力行为的严重程度一般也存在差异。女性更可能丢东西、脚踢、嘴咬或拳打她们的伴侣,而男性则更可能掐脖子和毒打他们的伴侣(Tanha  et  al.,2010)。所以,毫无疑问男性更可能造成某些伤害;发生伴侣暴力时,大部分伤害(62%)的受害者是女性(Archer,2000)。男性也比女性更加可能强暴或谋杀他们的伴侣(Tjaden  &  Thoennes,2000)。在伴侣暴力的研究中常常不会评价这些残暴的行为,但如果把它们计算在内,男性显然比女性更加具有攻击性(Buss  &  Duntley,2006)。

取样也是个问题。对年轻人的研究一般发现女性比男性有着更多的暴力——因为年轻人的暴力行为毕竟更多(Straus,2008)——但关注苦恼夫妻(比如那些处在婚姻治疗中或者对簿公堂的人)的研究,通常发现丈夫比妻子更加暴力(Johnson,2008)。女性更可能进行间接的攻击——比如通过散布谣言和小道消息试图破坏对方的声誉(Hess  &  Hagen,2006)——但这并不是暴力。归纳一下,女性看来和男性一样具有暴力倾向,但她们不太可能造成身体受伤,也不太可能利用暴力作为持续影响和支配他人的工具。两性在SCV情境下的行为表现很类似,但绝大部分的亲密恐吓者(89%)是男性(Johnson,2008)。而当女性成为亲密恐吓的受害者,她们一般会面对持续的暴力,这通常给她们造成伤害。为什么男性有时会诉诸暴力以控制他们的女性伴侣?



暴力的相关因素


仔细思考亲密伴侣暴力就会发现情境性伴侣暴力和亲密恐吓的区别(Johnson,2008)。亲密关系中大部分暴力行为来自于自我控制的冲动失控(即SCV),但有些暴力则是无情地征服自己伴侣计划的一部分(即IT)。更重要的是,SCV和IT的起源貌似并不同。

情境性伴侣暴力

亲密伴侣暴力的两种类型都很复杂,来源于各种交叉重叠的影响因素。伊莱·芬克尔(Eli  Finkel)和克里斯托弗·埃克哈特(Christopher  Eckhardt)构建了情境性伴侣暴力的实用模型(Finkel  &  Eckhardt,2012)即I立方模型(I3  model),把SCV的影响因素分为三类:引起伴侣一方或双方挫败或紧张不安的激发因素(instigating  triggers)、使伴侣更有可能体验到暴力冲动的促动因素(impelling  influences)和鼓励伴侣戒除冲动行为的抑制因素(inhibiting  influences)。当我们感到愤怒时,大多数人都体验到暴力冲动,却不会根据冲动来行动(Finkel  et  al.,2009),I立方模型认为我们之所以能戒除暴力,要么是刺激我们发狂的促动因素太微弱,要么是因为劝阻我们采取暴力行为的抑制因素太强大。

这些影响因素具体有哪些种类?芬克尔认为,促动因素和抑制因素都是具有背景性、倾向性、关系性或情境性的特点(Finkel,2008)。背景性因素包括关系所处的环境因素比如文化规范、经济状况和家庭经验。倾向性因素包括倾向特质、持久的信念。关系性因素指伴侣关系当前的状态。情境性因素包括当前即时的环境。这些因素及其示例均列举在图12.6之中。图形乍看之下显得令人生畏,但不要担心,我们且来探究一番。

激发因素。情境性伴侣暴力的路径始于引起伴侣一方或双方争吵或愤怒的激发因素。伴侣交往中任何引起沮丧或恼怒的因素都会启动这一模型:令人嫉妒的事件、过去或刚发现的背叛、真实或臆想的拒绝(Giordano  et  al.,2010),或者任何加剧冲突的恼人事件  [6]  都够了。但特别强烈的激发源是伴侣的言语或身体虐待:如果伴侣先诅咒或打人,我们尤其可能变得敌对(Stith  et  al.,2004)。


图12.6 SCV发生的I立方模型


如果对模型中提出的3个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话,情境性伴侣暴力就可能发生。如果任何一个回答是“否定”的话,暴力就不可能发生。每个问题上的因素示例并非全部列举。暴力的根源很多,选择模型中的例子只是因为它们跟关系科学更有关联、更加典型。


资料来源:Finkel,2008.

促动因素。有人火冒三丈时,促动因素就变得非常重要。某些使人倾向暴力的因素源于个体生命早期的事件。比如,幼时目睹父母之间的暴力(Milletich  et  al.,2010),长期接触太多攻击性的媒介(如暴力电影和视频游戏)(Coyne  et  al.,2010),这样的人更可能实施IPV。另一些促动因素是持久的个人特征。脾气暴躁、容易发怒(Dutton,2010)或者神经质得分高的人(Hellmuth  &  McNulty,2008)也都容易发生亲密暴力。具有性别刻板印象的传统男性(Stith  et  al.,2004)和不时默认暴力为正常做事方式的人(Robertson  &  Murachver,2009)一样容易发生亲密暴力。(故而在这种严酷的形势下也看到一丝光明:某些预先决定人们暴力倾向的个人特征都是相对容易改变的态度[Neighbors  et  al.,2010]。)然而,促动因素亦可来源于伴侣之间的互动模式;比如,沟通技能低下的伴侣(Simpson,  Doss  et  al.,2007)或依恋类型不匹配的伴侣(Doumas  et  al.,2008)也更可能发生IPV。  [7]  (最麻烦的错误匹配是回避亲密高的男性和忧虑被弃的女性;他们可能彼此要折腾到筋疲力尽为止,因为这样配对的伴侣更具暴力倾向。)最后环境也重要:工作或学习上的压力(Gormley  &  Lopez,2010)或者闷热、嘈杂、不舒服的环境(Larrick  et  al.,2011)也会让人变得易怒。

抑制因素。可以推测,上述所有因素都会激起个体的暴力冲动,但抑制因素可以抵消攻击的强烈欲望。再次看到,这些因素种类繁多。在倡导男女平等的文化里暴力不太可能发生(Archer,2006),尽责的人在愤怒时与其他人相比不太可能发动攻击(Jensen-Campbell  et  al.,2007),所以文化和个体差异都牵涉其中。特别重要的个人特征是性格层面的自控能力。大体能控制自己冲动的人在受到挑衅时较少有暴力表现;在一项研究中,美国北卡罗来纳州自控能力低的少年对恋爱对象暴力行为是自控能力高的少年的7.5倍(Finkel  et  al.,2009)。  [8]  此外,具有高超问题解决技能的伴侣(Hellmuth  &  McNulty,2008)和对自己的亲密关系满意的伴侣(Fournier  et  al.,2011)不太可能进行暴力侵犯,清醒的人也更容易安静下来;不要怀疑,饮酒会助长IPV(Graham  et  al.,2011)。我们还要注意亲密关系的承诺在SCV中的作用:对伴侣的承诺使得暴力更不可能发生(Slotter  et  al.,2011),所以配偶比同居的伴侣更少发生暴力(Brownridge,2010)。另外,这里提到的各种因素在婚姻和恋爱中似乎应该起着类似的作用(如Gover  et  al.,2008)。

因此,I立方模型主张,激发因素与促动因素一起引起攻击的强烈欲望,但如果抑制因素强大,人们并不会表现出暴力行为。然而,如果抑制因素微弱,就会发生暴力,如果抑制因素非常微弱,相对较小的刺激就足以引发亲密暴力。更重要的是,情境性伴侣暴力发生的环境既受到短暂而多变因素的影响,又受到稳定而持久的倾向性和背景性因素的影响。即使伴侣双方都不特别有暴力倾向,如果非常生气也可能爆发SCV。

但这里的关键问题是:如果IPV发生一次,会再次发生吗?遗憾的是,这个问题最聪明的回答是“会”。在全美进行的一项大型调查发现,曾在一段爱情关系中发生暴力行为的人,只有30%的人在5年后的第二段不同的爱情关系中再次发生暴力行为;大部分发生SCV的人(有时因为伴侣先攻击才还击),一旦更换伴侣就不会再持续发生暴力行为(Whitaker  et  al.,2010)。另一方面,亲密关系一旦爆发暴力,就往往会再次发生。一项对新婚夫妻的研究发现,男子如果在订婚时进行过身体攻击,在婚后30个月里有76%的人会再施加暴力,而且暴力行为还很严重(Lorber  &  O'Leary,2004)。亲密暴力偶尔是孤立的事件——但一旦发生,更多情况下会持续,至少会零星地再发。这就是更长期、甚至更危险的IPV——亲密恐吓尤其真实的一面。

亲密恐吓

I立方模型也有助于解释亲密恐吓(Finkel  &  Eckhardt,2012),但各种影响因素并不相同。亲密恐吓根源上的影响因素好像比激发SCV的因素更持久,恐吓自己伴侣的人大体分为两类(Holtsworth-Munroe  &  Meehan,2005)。有些人相当笨拙而可怜,因而他们采取暴力和伤害威胁只是防止伴侣离开自己的拙劣手段。另一些人则更加恶毒;他们反社会或相当自恋,暴力只是他们用来达成心愿的另一个工具而已(Fowler  &  Westen,2011)。

进行亲密恐吓的男性并非在一夜之间就变得残暴。他们往往目睹了父母之间的暴力冲突,或者自己遭到过性虐待(Afifi  et  al.,2009),成长于教导传统性别角色的家庭,对女性相当敌视和仇恨(Liebold  &  McConnell,2004);他们比其他男性更可能视女性为对手,把女性当作满足和娱乐自己的工具。因此,甚至在亲密关系刚开始时,他们就比大多数男性更多地采取监视和暴力行为(Williams  &  Frieze,2005),他们一般具有攻击性,会虐待他们的伴侣和宠物(Simmons  &  Lehmann,2007)。男性是否可能成为施虐者通常在一开始就有很明显的信号。

这些乖戾的态度常常和无能感结合在一起,使得暴力似乎成为恐吓者为数不多的一个权力来源(Bosson  et  al.,2009)。他们常常感到智力上不如伴侣(Moore  et  al.,2008),具有低自尊(Cowan  &  Mills,2004),这通常是因为他们贫困所致;低收入家庭暴力的发生比富裕家庭更加普遍(Cunradi  et  al.,2002)。当然,有些施虐的伴侣是有钱人,有着很强的自尊,他们只是太过卑劣;不过,平均而言,亲密恐吓者并不富有,他们控制的其他资源很少,所以转而求助于强迫权力。

亲密恐吓最可怕的一面是这种攻击性能传给后代,在暴力家庭长大的孩子更可能有暴力倾向(Gover  et  al.,2008)。然而这种循环并非不可避免。的确,我这里描述了引起暴力的危险因素,但并不是说这些因素一出现暴力就必然发生。最暴力的美国父母的儿子比没有暴力倾向的父母的儿子多10倍的可能性殴打自己的妻子。然而即使在这一极端群体中,在过去的12个月里只有20%的人发生了严重的暴力行为;其他80%的人在亲密关系中并没有表现出任何严重的暴力行为(Johnson,2008)。因此,来自暴力家庭的儿童更可能表现出不端行为,但也有许多这样的儿童从来不会出现暴力问题。不过,他们爆发暴力的风险在增加,这令人担忧;在家庭暴力的循环中,施虐者的遗毒实际上在他们死后还在延续。



暴力的基本原理


总的来说,进行亲密恐吓的男性似乎赞成男性规则,凭此提升他对女性的权威,但许多男性对此却又感到能力不足;他们“常常感到自己不符合这些规则的要求,甚至为此感到恐惧。为了支撑起他们男性的自我概念,他们可能试图控制别人,尤其是那些身体上比他们弱小的人”(Wood,2004,p.558)。这类男性是否实际上认识到他们在虐待别人,或者他们是否认为使用暴力是男性对待女性的惯常手段?

茱莉亚·沃德(Julia  Wood)访谈了22位因虐待女伴而被监禁的男性,从而洞察了他们的想法(Wood,2004)。所有男性都认为他们的行为是对伴侣不敬的合乎情理的反应,都提到他们伴侣的挑衅才是他们虐待的起因。他们还感到男性理应比女性强势、优秀,所以他们有权利使用暴力来控制和处罚女性。另一方面,大多数人认为他们并非“真正”地虐待妻子,因为他们伤害妻子时并未感到快乐,也控制了自己虐待的程度,并未全力施虐。一个家伙只有一次刺伤了他的妻子,另一位则残暴地毒打了他的妻子却声称未尽其全力。可能正是由于这些诡辩的理由,只有约一半的男性对他们的行为表示了遗憾和后悔。他们都明白自己的行为违法,但却未必相信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

面对如此待遇女性又是怎样想的呢?研究者(Lloyd  &  Emery,2000)回顾了大量亲密暴力的文献,发现女性在遭遇这些亲密攻击时通常会感到吃惊,往往会努力去理解它。她们受到爱情规范的影响,鼓励她们“原谅并忘掉”,她们还在文化规范下挣扎,认为她们的困境完全是咎由自取。所以她们“一直问自己为什么要和错误的男人出去约会,在知道他的火爆脾气后为什么要惹他生气,或者为什么她们总是在错误的时间出现在错误的地点”(Lloyd  &  Emery,2000,p.508)。由于这些原因,女性感到被人背叛,但她们有时还会因伴侣的攻击而责备自己,并且由于羞耻、幼稚或者无知,她们常常对自己的苦难保持沉默。

总而言之,亲密恐吓对受害一方造成了恐惧和伤害。身体受伤已够糟糕的了,但受害者还会受到负面心理后果的伤害:自尊程度降低,对男性失去信任,甚至会患上抑郁症和创伤后应激障碍(Mechanic  et  al.,2008)。亲密暴力还导致严重的社会代价;饱受打击的女性常常被迫离开工作岗位,当暴力迫使她们离家出走时有些人还会变得无家可归。从最基本的层面来看,亲密暴力使得伴侣关系更加恶化,一点也不称心如意。亲密关系的结束迟早会发生(Lawrence  &  Bradbury,2007)。



受害者不离开的原因


的确,亲密暴力使得许多人离开了他们的伴侣。一项研究(Campbell  et  al.,1994)跟踪了被虐待的妇女两年半,发现在研究结束的时候:

43%的人离开了原来的伴侣,要么一个人过(20%),要么建立新的没有虐待的亲密关系(23%);

23%的人继续与她们的伴侣一起生活,但成功地结束了暴力至少已有1年以上;

33%的人仍然处在虐待的亲密关系之中,要么成为受害者(25%),要么既是受害者又是施虐者(8%)

于是,在这个研究样本中,只有三分之一的女性仍然停留在虐待的伴侣关系之中。要摆脱虐待的亲密关系常常需要毅力和决心,但无论如何,大多数人都会这样做。但是为什么并非所有的受害者都会离开迫害她们的人呢?

这个问题的答案很简单。她们不离开是因为尽管存在虐待,她们并不认为离开对她们更有好处(Edwards  et  al.,2011)。  [9]  离开的决定很复杂。有些暴力伴侣也在部分时间里显得甜蜜而又可爱,间歇的暴力可能只是个体对亲密关系抱怨的偶尔宣泄而已(Marshall  et  al.,2000)。离开的代价看来也很高;个体在亲密关系的任何投入都将化为乌有,替代伴侣貌似也很黯淡(Rusbult  &  Martz,1995)。个体的经济状况在这方面显得尤为重要;如果失业,则离开家庭的经济支出可能太过庞大而无法承担。

如果她们对亲密关系的经济依赖和心理忠诚并不太高,但害怕发生更为严重的暴力,这也可能使亲密恐吓的受害者不敢离去。如果她们试图离开丈夫,一些具有攻击性和控制欲强的丈夫可能对他们的妻子报以极端的愤怒反应(Tanha  et  al.,2010)。这类报复和威胁提示我们,应该尽一切努力援助和保护那些试图逃离施虐伴侣强迫权力的人们。

最后,我们仍需承认很不幸的事实,有些人不离开暴力伴侣是因为她们不想离开。忧虑被弃高的女性容易被占有欲和控制欲强的男性所吸引。男性的侵犯式的嫉妒和监视使焦虑的伴侣感到安心,他仍然关心自己。荒谬的是,这种依恋类型的女性在过去遭遇的心理虐待越多,就越偏爱施虐的男性(Zayas  &  Shoda,2007)。并且,这样的男性也反过来也偏爱焦虑的女性,可能是因为她们能容忍他们的虐待。于是,在亲密关系中男性控制并支配着恭顺的伴侣,这适合于某些特殊的伴侣,但对于大多数人而言却无法容忍。然而,如果这类关系中的女性开始珍重自己,她们也可能认识到伴侣对待她们残酷、不公的行为无法接受(Chang-Schneider  &  Swann,2006)。权力是得偿所愿的重要手段,但暴力不应该牵涉其中。



请你思考


在鲍勃和凯丽结婚的头一年,就由鲍勃管理家庭账目,支付每个月的各种账单。凯丽还是大四学生,没有上班。但鲍勃在上班,赚的钱刚好够他们每月的支出,当然需要精打细算。他很为自己精明的财务管理而自豪。当凯丽毕业并得到一份丰厚的工作时,夫妻俩都很高兴,实际上凯丽赚的还要更多点。

然而,当凯丽宣布她要拥有自己的储蓄账户时,鲍勃很吃惊。她提议他们都把自己收入的一半存入一个共同账户,以支付家庭生活的各种账单,而把剩下的钱留下来归各自使用。凯丽不把各自的收入放到一起并由夫妻双方共同管理财政,这使鲍勃受到伤害。当他认识到如果各自保留一半的钱,若干年后妻子会拥有比自己多得多的金钱,这更让鲍勃恼火。但凯丽声称她希望用多余的钱做自己想做的事,看到适合的就消费或者投资,并认为分开账户实际上能避免分歧和冲突。

你认为鲍勃和凯丽的未来怎样?为什么?
[1]   在第3章90页我们第一次见到适配价值。

[2]  这里我们又有机会来思考男女两性的差异,希望你能对照第1章的内容来理解性别差异的复杂性。在23~24页提到性生理差异不同于性认同差异。

[3]   需要提醒你共有取向和交换取向的区别吗?请翻到第6章202页。

[4]   见第7章237页。

[5]  tactics有“策略、手法、手段、方式、战术行动”等含义,“Conflict  Tactics  Scale”港台有人译为《冲突对应行为量表》,大陆有人译为《冲突策略量表》。根据该量表的具体内容,此处"tactics"译为方式或手段更适合。——译者注

[6]   参见第11章351~352页。

[7]  I立方模型对背景性、倾向性、关系性和情境性因素的区分便于我们整理影响IPV的各种因素,但不要过于绝对化。这些类别会重叠,一定程度上把某个因素归入某一类别是主观的。比如,在暴力家庭成长的孩子更可能具有不安全的依恋类型,婚姻中不安全依恋的某种组合(比如忧虑的妻子配上回避的丈夫)也很棘手(Godbout  et  al.,2009)。因此,暴力家庭的背景性因素造成了倾向性特征(即依恋不安全),而这种依恋如果与伴侣的依恋类型结合在一起,使得伴侣关系充满烦恼,令人难以忍受,这就尤其成问题。所有4种因素都会涉及这一系列的事件,你完全没必要纠结于IPV的什么因素属于哪一类。相反,只要注意与亲密关系暴力有关的诸多不同经验和特质。IPV的源起很复杂,起因于多重因素。

[8]  请记住自控的价值,能记住吗?在第14章我还要说说自控。

[9]  这是在我们当前的亲密关系之外,其他因素影响我们对关系结果评价的极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