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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葱遇斐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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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青葱遇斐然》    作者:三月晓柳


        齐家祖上三代由电信技术起家,目前经营多元化业务,包括多个市场最大的零售连锁集团、创新园区的地产发展与基建业务,以及技术最先进的电信服务。鸿达集团内部高管就是一个个响彻当地的大小富豪,其中更有不少巨富,他们每年携哪位家眷或哪位当红明星来为齐连淮庆生,都能迅速占领娱乐头版头条,以此来判断哪位明星又要上位,其背后金主又是谁的八卦新闻。

        1月23号晚上,齐斐然作为齐家唯一认证的继承人,在夜幕笼罩下,坐着一辆黑色林肯,低调地从桜市开往父亲的家。

        坐在车里没多久,齐斐然就把管家给自己系得一丝不苟的领带扯开了,又把梳得整齐利索的头发刨成鸟窝。白色尖领衬衫包裹着他高大的身材,肌肉线条绷得很紧,灰色领带歪在一旁,胸口前最上面的两个扣子懒散地解开着,古铜色的锁骨清晰可见。黑色西装外套上的扣子由银色钻石雕刻成鸿达的logo,logo内容是一只鸟衔着一颗明珠,明珠周围镶了一圈白色碎钻,袖扣上也是同样的标志,那是鸿达高位者的象征,纽扣并袖扣,在灯光下熠熠生辉。

        老于,我也需要这么穿吗?齐斐然面有愠色,瞪着坐在司机旁的老管家。

        老于呵呵一笑:少爷,您还是这么穿着吧,本来老爷就担心你在桜市吃不好睡不好受苦,再看你穿的破破烂烂的而且这么穿着多帅气啊!

        老于半道改了词,他口中那套破破烂烂的运动服,其实是林时新在厕所外围潜伏时穿的那套,虽然是从菜市场边上买的衣服,但被林时新穿过,就不一样了,齐斐然洗干净后作为自己的家居服,每天在家里穿着,本来林时新就比他小两个号,他穿着这套衣服更是捉襟见肘,活像要饭的。

        车开了三个小时,到了一个很大的庄园,即玫瑰庄园。玫瑰庄园是齐父早年送给齐母的生日礼物,总计65公顷,其中葡萄园为35公顷,从前年开始,园中的葡萄已经可以用来酿出好酒。齐母最爱玫瑰花,庄园里的玫瑰品种数不胜数,每年专门聘请来培育玫瑰花的员工就有上百人。

        齐斐然有限的记忆里,甚至没有父母同框的时候,父亲却在母亲死后多年来一直在用心经营这个玫瑰园,还总在玫瑰园里过生日,扮演情圣,齐斐然对此颇为不耻。

        下车之后,齐斐然经过圆形的拱窗和雕花的石砌,进入挑高的门厅和深褐色的大门,来到了内室,齐连淮的书房。

        齐连淮正跟族中堂叔们和各个高管们叙事,看到高高大大的儿子进屋,走到身前,挡住了桌上的灯光,抬头一笑:来了?坐车累吗?

        齐斐然回答了一声不累,只见在场的其他人眼睛刷刷聚集到他身上。

        齐少好像又长高了,子肖其父,看来这身高赶超老齐是没问题了。李总笑道。

        这么高就足够了,过了1米9可不好买衣服了,齐连淮笑着说,示意齐斐然坐着,齐斐然挑了个末席坐下。

        从外国回来不直接上大学,却要参加高考,真是有魄力啊,怎么样?国内的高考能扒人一层皮吧。堂叔问道。

        还行,现在功课都能跟上。齐斐然说。

        齐连淮慢悠悠戴上眼镜,从一个木盒子里拿出一张纸来,你们看,这是他上次季考的成绩,说着展开一张纸,给在场的众人看,上面赫然列着齐斐然每一门分数和班级、年纪的名次。

        齐斐然目瞪口呆,对自己的爹深表无语,有这么晒娃的吗?

        班级第七,年纪第五十六名,齐少真厉害啊!

        原来是学霸,太不一般了,咱们这种家庭的孩子,能有这种成绩太难得了!

        众人齐齐拍马,齐连淮满脸得意,却做作谦虚:哎,别夸他,不经夸,夸他就要上天了。

        齐斐然面无表情,心想,我看您老要上天。

        第二天,作为隐姓埋名的齐家独子,齐斐然躲过媒体的闪光灯,在一个安静的角落里,吃着饭,看着台上侃侃而谈的爹,还有各个高管领导,以及面和心不和的堂叔堂婶们。

        从小就被赋予继承人这一重担长大的齐斐然,一直像被重金打造的瓷器一样,被大人们用放大镜探照身上的每一个地方,害怕他某一处长歪,或是干脆没有那个天赋。

        不服输的齐斐然努力让自己做一个合格的甚至是出类拔萃的成品,却对是否要接下这一重担而迷茫,因为很早他就知道,父亲不是任人唯亲的人,他和爷爷打造的商业帝国,如果自己不能好好继承并发扬光大,那就可以交付给更有能力的职业经理人。他只是自尊心不允许自己被看轻。

===第15章===

早上给父亲磕了头祝了生日快乐,父亲问齐斐然准备考哪所大学,他犹豫了,回国前他原计划去自己喜欢的S大,学习有兴趣的金融专业,可现在他却无法明确说出未来要去哪就读了。

        因为要看另一个人的意愿。

        晚上父亲的生日聚会结束了,齐斐然告辞后,撇开管家和保镖,一个人开着车慢慢往回走,心里一直在胡思乱想,等晃过神来,已经把车开到林时新家的菜店附近了。

        齐斐然把车停下,坐在车里熄了火,远远地看到林时新在小店门口鼓弄一个烧火炉子,烟火弥漫,他在辛勤地制造雾霾。

        他穿着白色脏兮兮小棉袄,带着毛线帽子,手里拿着一个烧火棍子一直往炉子里捅着,沈莹在一旁小板凳上坐着,手捂着嘴,一边咳嗽一边说:你会不会弄啊?这地瓜还能烤熟吗?

        林时新拿着烧火棍子敲着炉边:刚才要不是那一阵风,火能灭吗?说着又捅了炉子一下,一片火焰腾空而起。

        妈呀!沈莹尖叫一声。

        齐斐然一激灵在车里座位上蹦了一下,刚要解开安全带冲出来,就听林时新哈哈大笑,地瓜没熟我先熟了!我头发都被火燎着了!

        第22章

        齐斐然在车里看着林时新和沈莹烤熟了地瓜、在寒风中笑着吃完、俩人分开各自回家之后很久,他才开着车,心情极其沉重地回家了。烤地瓜香飘十里,是人间烟火的味道,他的饥饿感从内而发,让他握紧方向盘的手越来越用力。

        回到那个冷冰冰的别墅里,齐斐然洗完澡躺在客卧的床上,是的,自从林时新睡过这里之后,他就忍不住离开自己的卧室,每天晚上睡在这个床上。林时新的味道已经被自己的覆盖,可是他已经喜欢上这个床了。

        他很着急,也很无力,他知道沈莹对林时新的暗恋有多深,虽然林时新说没有动心的感觉,可是之前没有,不代表现在没有,将来没有,连自己都想不起来自己是什么时候对林时新动心的,动心不就是一刹那的事吗?

        还有半年就高考了,高考后两个人一定要考入同一所大学才行,还要同一个寝室,日积月累,不信林时新对自己不会动心,而在这儿之前,要控制他不对沈莹动心,才是一件难事。

        如果沈莹是男孩,像李松或者乔丰,那自己都可以去挑明然后单挑,他不信他会输给任何人,可她是女孩而且是很内秀文艺漂亮的女孩,住得又近

        齐斐然焦躁地从床上坐起来,手都发抖了,等他反应过来时,发现自己在咬着自己的手腕大动脉的地方,咬得很深,却没感觉到丝毫的痛。

        全国文学大赛初试的结果出来了,林时新毫无意外地入选了复试名单,与以往不同,这次同样初试通过的,还有文学社社员李景晟。

        语文组的老师们非常开心,多一个人入选,多一个胜算,即使不是一等奖,拿不到高考加分的资格,对桜青一中来说,也是一种荣耀。

        为了表彰两位同学初试成功,语文组老师们把他们投的稿子复印成多份,全校同学人手一份。

        齐斐然看着桌子上李景晟的这篇文章,越看脸色越不好。他抬头,看向坐在斜前方的林时新。

        林时新显然也呆了,侧脸一动不动,看着那篇文章,那篇自己最终没有寄出的短篇科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