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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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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从人际贸易到国际贸易,再到人际贸易

书籍名:《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作者:保罗.海恩


在我们的故事里,很明显,琼斯和布朗都从专业化和交换中获益了。尽管他们都没听说过“比较优势法则”是什么,他们却急于遵循这一法则。英国经济学家大卫·李嘉图(David  Ricardo)是亚当·斯密的继承者,在他1817年的著作《政治经济学及赋税原理》(Principles  of  Political  Economy  and  Taxation)当中,他首次明确表述了比较优势法则,并用它来解释国际贸易中的一些问题。事实上,我们已经看到这个法则可以应用于普遍的专业化和交换。例如,如果我们愿意,我们可以说琼斯家“出口”淡啤酒,并“进口”黑啤酒,两者的交换比率(exchange  rate)是一比一。相应地,布朗家以同样的比率出口黑啤酒,进口淡啤酒。我们可以往前再走一步。我们立刻注意到,双方最终都是以出口的东西支付进口的东西。

即使是辩论,也要服从收益递减法则,如果我们要继续沿着这个思路往下想,可能就要“过犹不及”了。前面说到,琼斯住在榆树街,布朗住在橡树街。如果我们说,“橡树街从榆树街进口了淡啤酒,榆树街从橡树街进口了黑啤酒”,这种说法是越说越明白还是越说越糊涂?再换种说法,“榆树街和橡树街开展贸易”,又如何呢?这和说琼斯和布朗开展贸易是一回事。严格地说,街道之间不做贸易,邻近的地区之间也不做贸易。只有个体之间做贸易,并从中获益。

如果琼斯住在堪萨斯州,而布朗住在宾夕法尼亚州,他们俩坐在家里,上网聊起家庭酿酒作坊的事,然后做了同样的交易,又怎样呢?也许我们会说,“堪萨斯州从宾夕法尼亚州进口黑啤酒”,或其他类似说法,这种说法是越说越明白还是越说越糊涂?这和说琼斯和布朗开展贸易还是一回事。和街道、邻近地区一样,州和州之间也不做贸易,而是人与人之间跨越市、县和州的边界做贸易。

旁白 只有个体进行选择!

那么,我们说美国和芬兰、德国、加拿大或是亚洲开展贸易是什么意思呢?这是说,美国公民和另一个国家的公民开展贸易。芬兰不生产诺基亚手机,也不出口,而是芬兰人生产,芬兰人出口。其实,说街际贸易、市际贸易、县际贸易、州际贸易、国际贸易也没什么错(也许,有一天甚至会说星际贸易,尽管作者对其可能性持怀疑态度)。经济学家经常被召集起来讨论复杂的国际贸易问题,这种讨论也有不同的复杂程度。说美国和芬兰开展贸易只是为了表述方便,我们心中则要时刻谨记,这种说法只不过是一个简略表述,后面隐含着为数众多的人之间的数量庞大的交易。其中很多人跨越了不同的地区和政治边界,以大型机构的名义进行交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