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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类简史畅读系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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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人类简史畅读系列》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


克里斯托弗·伊舍伍德的小说《再见柏林》中的叙述者说:“我是一架快门永远处于开启状态的照相机,我被动而惰怠,只记录,却不思考。”伊舍伍德是想说,观察是艺术的原料,而不是眼睛本身。眼睛在观察的过程中起的是客观作用,而对视觉信息的解读、判断,甚至往哪个方向看,都是由大脑做出的决定。物体一旦进入视线,观察过程便开始启动。由于眼睛只接受光,所以人们通常将眼睛看作窗而不是门。电磁光谱的可视部分是物理性的。太阳发出的光子八分半钟后能照进我们的眼睛(太阳释放的巨大能量,只有一小点儿能够被地球捕获,光子就属于这“一小点儿”能量)。光在古代是宇宙之火,是英国物理学家弗兰克·克洛斯所称的“电磁力的荣耀”,它实实在在地照射进我们的眼睛,点燃了我们大脑中微弱的电化学之火,启动我们周围世界的成像过程。

感官之间彼此联系,层级次序有高有低,而视觉的主导地位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眼睛为王。要凸显其他感觉器官,就必须先将眼睛“降级”。詹姆斯·乔伊斯(爱尔兰作家、诗人)在《尤利西斯》的开头部分写道:“斯蒂芬闭上眼睛,听着自己的靴子踩在海草和贝壳上的咔咔声。”视觉在人脑中占据了最重要的地位,对此,笛卡儿(法国数学家、哲学家)归纳了一个公认的观点:“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都依靠感官,而视觉是其中最高贵也最普遍的一种。”在笛卡儿之前,列奥纳多·达·芬奇说:“眼睛是心灵之窗,它产生了最重要的感觉——视觉,因此,我们可以最彻底、最充分地欣赏到无数自然奇景。”

就像摆弄、改装其他任何东西一样,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把“眼睛是心灵的窗口”换了种说法,他说:“眼睛的独特性使它变成了一面镜子,我们由此产生一种幻觉——和身体其他器官相比,眼睛更容易通达心灵。”但别忘了,这实际上是一种错觉。对视觉的依赖会导致对表象的迷恋,在这一点上,我们早已名声在外。虽然威廉·布莱克曾直截了当地宣称,“人只有通过天生的身体器官才能感知万物”,但他也担心,人们如果太相信“眼见为实”,则可能会受骗。如果想要及时分辨假象,了解现实,则不妨引用演员塔卢拉赫·班克黑德在梅特林克[1]的戏剧中说过的话:“眼见未必为实。”

你无法瞥见他人的灵魂,但当你注视他人眼睛的时候,却可以真切地看到自己。Pupil(瞳孔)一词就来自拉丁词Pupilla,意为“小玩偶、小娃娃”,因此该词还可用于描述“学生”,也可以指我们映射在别人瞳孔上的小小影像。英国诗人约翰·多恩对自己的情人说:“我的脸映在你的眼中,你的脸映在我的眼中……”罗尔德·达尔的儿童小说《世界冠军丹尼》中的主角丹尼,在描述一个人时会说:“他眼大如牛,并且离我如此之近,我几乎能在他的两个瞳孔中看到自己的‘倒脸’。”作为作家,达尔最大的优点是他有天马行空、奔放大胆的想象力,因此不免会疏于观察,从而脱离现实。事实是,丹尼的目光不可能直接从对方的角膜投射到自己的视网膜上,形成垂直的倒置影像。光线通过晶状体在视网膜上形成倒置的影像,但是眼球上的反射影像并不是完全垂直倒置的。文艺复兴时代的权威都认为,视觉是在晶状体之内形成的,列奥纳多·达·芬奇通过解剖才发现这是个错误的认识。他还观察到,呈现在视网膜上的影像是上下颠倒的,并思索人类又是如何将原本颠倒的影像自动反转的。

古希腊女诗人萨福对她的情人说:“我要你展露你眼睛的率真之美。”虽然眼睛并不能够时刻反映心灵,但是对于那些没有受过政治和其他专业领域训练的人来说,他们在说谎时,眼睛会透露很多内容,所以他们的眼神会显得躲闪。《所罗门之歌》中的一个热血情人叹声道:“把你的眼睛从我这里移开,因为它们已经把我打败。”不同职业的人对脆弱的面部加以防护,用具包括防护眼镜、击剑面罩、潜水镜等,它们可以用来隐藏表情,但同时,它们也会阻挡使用者的视线,给他们带来麻烦。人类发明太阳镜不是为了把眼睛遮掩起来。好几个世纪以来,因纽特人用骨头和木头做成炫光护目镜,只留一条缝隙用于看见物体,这一用具很快就得到了一个绰号——“蒙蔽者”,因为它成了视觉障碍物,使人看不清楚。有时,为了强化自己精心维护的不可战胜的形象,警官和犯罪分子都会戴上墨镜或反射式眼镜,以免对手捕捉到他们哪怕丝毫的情感信息。在20世纪50年代有关3D电影(立体电影)观众的老照片上,一排排观众戴着3D眼镜,眼睛隐藏于镜片之后,有种很诡异的视觉感受;在20世纪40年代原子弹爆炸试验的老照片上,观看者都面戴防护墨镜,他们带有一种令人心碎的纯真劲儿,正耐心地等待着试验的开始。若不是为了躲避潜在的危险,面无表情的“墨镜脸”就变得酷帅而美好了。一些社会名流深知,把眼睛遮藏起来会让自己显得更加神秘而富有魅力。墨镜是名流参加好莱坞社交舞会、戛纳水边嬉戏或躲避“狗仔队”的必需装备。它们是道格拉斯·麦克阿瑟将军的标志,也是演员杰克·尼科尔森和时尚大师卡尔·拉格菲尔德(“老佛爷”)的标配。

激烈的面部表情需要眼睛的配合。凝视和瞪视会传递出强烈的信息,不禁让人想道:“假如眼神能杀人……”长久以来,无数人都认为眼神可以杀人。世界上有很多种关于“恶毒之眼”的说法。在第一章,我们曾提到某些宗教关于丢弃头发的规矩。波斯古经《阿维斯塔》也是一部痴迷于数字的伊朗文经典,它认为注视“恶灵”阿里曼的眼睛,可以引发99  999种病痛。科尔里奇(英国湖畔派诗人)的作品《古舟子咏》中的水手们,用眼睛对老水手进行诅咒。在古希腊神话中,戈尔贡三姐妹之一的蛇发女妖美杜莎,能把任何直视她眼睛的人变成石像。珀尔修斯为了能够最大限度地接近美杜莎、割取她的头颅,不得不看向她水中的倒影,以确保自己能够完成使命(后文还要提到美杜莎)。古罗马作家老普林尼在公元1世纪的《自然史》中,讲述了希腊语法学家伊希戈努斯讲过的一个故事:据说,特里巴利人和伊利里亚人就用“看”来对人施咒,他们想让谁死,就长时间地盯视他,愤怒的眼神杀伤力更大。老普林尼还提到,大人们更易受“恶眼”的诅咒,但他可能没想到,这是因为大人们深受迷信行为的蛊惑,而小孩子还未受到太多的影响。顺便说一下,并不是所有人都认同老普林尼的看法,小孩子也不一定能够抵御“恶毒之眼”的凝视。在罗马尼亚的农村,人们把镜子藏起来,不让学步的幼童看到,以免孩子在无意中瞪视镜中的自己而受到“恶眼”的侵扰。



因为人看物体时会将两只眼睛聚焦于同一个对象上,用精密的方法确定距离和视觉深度,所以人的视觉具有“双目并用”的特征。这种特征为脊椎动物所独有,每个视觉正常的脊椎动物都是用这种方法来看物体的。通过双眼,两个物像进入大脑,然后形成“视网膜像差”——在双眼后部视网膜壁上形成的物像稍有差异。物体越近,物像差异越大。照片中两个并排放置的东西最有可能同时成为焦点,而位于它们前后的物体就有可能在焦点之外。像立体感幻灯机能将两张相似的照片交叠起来一样,大脑可以将两幅视图合成一个具有清晰景深的影像。

“双眼深度知觉”是个奇妙的概念。万一你决定创造一种动物,那就不仅仅要考虑把它的双眼放在哪儿了,还要考虑“全景域”,即某一生物保持头部不动的时候能看到的最大范围。你可以用“周边视觉展示法”测量自己的全景域:保持头部固定,向前直视一个点,然后将双臂向两侧伸展,再向后伸,同时转动眼珠追随手臂,直至看不见,这样可见的范围就是你的“全景域”。眼睛长在前面的动物,“双目重叠域”更大;眼睛长在两侧的动物,在近身的区域能看到的更多。由于捕食动物需要追逐猎物,因此眼睛多长在前面,便于盯视、捕获眼前的猎物,而被猎捕的动物眼睛长在头部两侧,便于谨慎地观察四周。猫头鹰和其他猛禽的眼睛长在前面,使它们看得更远;而知更鸟和椋鸟的眼睛则长在两侧,让它们看的范围更广。猫科动物的眼睛长在前面,便于用目光锁定眼前的猎物;而兔科动物的眼睛则位于两侧,便于眼观四周、探知危险。像其他杂食灵长类动物一样,人类的眼睛也长在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