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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情感.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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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感觉

书籍名:《认知.情感.意志》    作者:詹姆斯.马克.鲍德温



第一节 感觉的一般本质


感觉是最基本的心理事件。感觉之所以被如此称呼,是因为它们来自感官。我们是在普通意义上来使用这个单词,用它来指代感官印象在心理中产生的一大堆心理现象,既包括情感类的,又包括表象类的。触摸到一枚贴片时,我们可能会感觉到潮湿和磨手;如果贴片是热的,我们还会感到烧得手疼——这些经验都是感觉。

感觉和印象之间的区别。如此定义了感觉后,我们必须将其和之前或与其相伴随的身体现象区别开。印象是外部刺激作用于器官尤其是神经和神经中枢时引起的变化,比如空气的振动。我们还未透彻理解不同感官印象的本质,但在每一种情况中,它们都是一些运动形式。印象具有身体现象的一切特征:可以被感官定位、测量和捕捉。相反,感觉和任何一种运动都无法相比,一个印象的发生可以不伴随任何感觉,这一点也可以说明二者之间的不同。印象可以非常微弱或者持续很长时间,或者经常被重复,如我们已经适应了的衣物刺激。在注意被其他事情占据时,印象可能无法像平常那样引起相应的感觉。

感觉中的情感要素和表象要素。集中的主观状态构成了真正意义上的感觉,但除此之外,在大多数感觉中还存在一个明确的认知要素,这个认知要素指的是对外部事物或对自己身体的认知。这是感觉中的表象性或知觉要素,不同的感觉在这方面有很大的差异。

另一方面,在有大量或巨大刺激出现的情形中,感觉的情感特性最为强烈,这时候,关系最少、感性最大。当一个人跳入一个水很烫的浴缸中,“水好热”和“是我自己在洗澡”的认知只占据很少的意识,因为烫肤之感在这个时候压倒了一切。当一个粗心的昆虫停在水母的外表面时,我们可以想象感觉之波在水母身上的扩散。当我们牙疼难忍时,意识中最有力的东西不是认知,而是感觉。作为一个直接的意识状态,我们不知道我们牙疼,我们只感觉到疼。汉密尔顿指出了一个早已被康德预料到的规律:情感要素和表象要素成反比例变化。当然这种反比关系非常粗略。接下来,我们要介绍这两个要素在不同感觉中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