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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情感.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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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知觉

书籍名:《认知.情感.意志》    作者:詹姆斯.马克.鲍德温



第一节 知觉的定义


知觉理论也许是最重要同时也是难度最大的心理学问题。对高级心理过程的解释以及我们的普遍哲学都是建立在知觉理论之上,当今世界上的伟大哲学思想也可以追溯到对知觉的不同理解上。把知识论的问题留给形而上学,我们要处理的只是知觉过程,而知觉过程被认为是旨在获取外部世界知识的心理操作。也就是说,我们必须回答一个简单的问题:“我们如何认识存在于特定时空中的个别物体呢?”根据这个问题和随后的分析,我们可以总体上对知觉作如下定义。

知觉是心理的统一或综合过程,通过这个过程,感觉资料具有了时空表征形式。如果我们要更多地联系外部事物来为知觉下定义,那么就可以把知觉定义为是建构外部事物表征的过程。



第二节 知觉分析


稍做思考,我们就能总结说,我们对外部世界的知觉是一个心理建构问题。所有进入心理范围的东西都必须通过心理状态,心理的特征就是意识,任何东西想要进入心理,都只能以意识为中介。在我们的意识中,表象有时候能够歪曲我们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这一现象也说明了这一点。眼睛失常时,心理也就会曲解颜色和距离。感冒时,我们的味觉会失常。手就算被截去了,神经末梢的刺激也仍然会定位在手上。这几乎就等于在说,认识物体所必需的心理图像被损害或耗散了。神经系统介于心理和外部世界之间,心理的正常表征功能取决于神经系统的正常运作,所有心理状态都是意识本身的变化,而且无论外部世界多么真实,如果我们要通过它的时间和空间条件来认识它,就只能借助一些心理过程,通过这些过程我们才能对这些条件进行心理再建,并把大量的经验资料转换成这种再建形式。对此进行思考,我们就不难发现,心理主要处理的是表象,而且心理也只能通过这些表象来处理外部实在。

知觉理论的另一个任务是要指出我们是如何得到存在于感觉中的表象要素或者说知识要素的,空间、时间和力就是这样的要素。我们发现,知觉中存在一个过程,而感觉就是通过这些过程而具有了这些形式的。

外部世界的表征构建过程分为三个阶段,依次称为区分阶段、定位阶段和感觉—直觉阶段。



第三节 区分阶段


正如我们所说,一切生活经验都起始于感觉尚未被区分开的阶段,在“意识的生长”一节下,我们已经简略描述过事物的这个阶段。在这个最初阶段,不同种类的感觉并没有截然不同的形式,我们也没有外部性的改变,既没有对我们自己身体的知觉,也没有对外部事物的知觉。很容易想象这种情形中的自我,一切身体感觉都是模糊的,同样,我们也无法定位内部感觉或追溯它们的起因。这个时候,也许肌觉和触觉一起构成了这种经验的全部内容。也许,正是触觉和肌觉通过阻抗感的强度差异和身体位置感,才使得这种感觉状态完成了第一步转变。其他感觉器官相比触觉器官和肌觉器官更加复杂,所以必须对它们进行训练才能使它们适应报告外部印象的功能。然而,只有意识的反应可以采取注意的形式后,感觉才能真正区分开。正如我们所知,没有注意,具体的感觉根本无从区分。但是,有了注意之后,强加在无助个体身上的一团无序混乱的感觉就被分割开来。随着这种区分操作的进行,每种感觉都成了一个明确的情感体验源。这些感觉在某种程度上按照下述顺序被区分开:肌觉、触觉、温觉、光觉、听觉、味觉、嗅觉和色觉。区分这一现象本身并不能让我们感觉到我们自己的身体不同于外部物体,只有当我们开始定位自己的状态时,才能够区分自己与外物,但即便在这个时候,我们也是最先把这些状态定位在身体器官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