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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德谈人性与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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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家庭的尊重

书籍名:《康德谈人性与道德》    作者:康德


  女性必须在实际事情上使自己得到训练和纪律的约束,男人却不善于这样做。

  年轻的丈夫对年龄比他大的妻子具有控制力,这是建立在嫉妒心上的。嫉妒心使性能力较差的一方在另一方的侵犯面前为自己的权利担忧,因而感到自己不得不勉力对他顺从而殷勤。所以每个有经验的太太也只是从年龄相仿的角度,来劝阻与一个年轻男人的婚姻,因为在以后的年岁中女人终归是比男人老得快。如果连这种不平等也忽视了的话,那么建立在平等基础上的家庭和睦也就将没有了保障。一个年轻而理智的女人和一个健康的、但年龄要大一截的男子却能够更好地建立起婚姻的幸福。不过,一个或许因为婚前的放荡而已经将自己的性能力破坏了的男子,他在自己家里将成为一个小丑,因为他只有在给予合理的要求以相应的回报时,才能拥有对这个家庭的统治权。

  休谟看到,对女人婚姻上的讽刺比对女人性别上的挖苦还要更使女人(哪怕是老处女)激怒,因为后者从来都不会是认真的,而前者却也许会当真起来,如果人们把没有结婚的人所解脱了的婚姻上的痛苦尽量突现出来的话。但在婚姻方面的自由放纵却必然会具有对整个女性来说是恶劣的后果,因为她们将沦为满足男性欲望的单纯工具,而这种欲望很容易发展为厌倦和轻佻。婚姻使女人自由,却使男人失去自由。

  在一个面临结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身上考查其道德的品质,这从来不是女人的事,她把他看得比可能有的更好。她认为一个有理智的女人就足以把一个变坏了的男人引上正路。由于这一判断,她往往觉得自己被用最卑鄙的方式欺骗了。与此相同的还有那些天真的人们的意见,认为这个人在婚前的纵欲是情有可原的,而现在只要他还没有耗尽精力,就会从他妻子那里使自己的性欲得到足够的满足了。这些天真的好心人没有想到,在婚姻方面的放荡无羁恰好在于享乐的交替,而婚姻的单调会立刻使他回复到原来那种生活方式去。

  那么,在家里谁应当拥有上述支配权呢?因为毕竟只可能由一个人把所有事务都结合到一个与其目的相协调的关系中来。假如我用合符骑士精神的语言来表述(但却不是说假话),那就是:妇女应当统治,而男人应当治理,因为意向在统治,而理智在治理。丈夫的态度必须显得是这样:妻子的幸福是先于任何别人而存在于他心中的。但由于他必须最清楚地知道自己的处境如何,他能够做到哪一步,所以他将像一个大臣对待那位要准备一次庆典或筹建一所王宫的只顾享乐的君主那样,首先对君主的支配权表示必要的服从,只是因为目前手头拮据,或是必须首先解决某些紧迫的需要等等,所以最高统治者可以干他想干的一切,但却带有这样一个条件,由他的大臣把这种意志交到他的手中。

  因为女人应当被追求(而这就要求在必要时对男性加以拒绝),所以甚至在婚后,她们也必须总是广泛地力求让人倾慕,以便一旦她们成为年轻的寡妇,就可以为自己找到情人。男人则通过婚姻的纽带而断绝了一切这样的权利,所以因女人这种取悦于人的欲望而产生嫉妒心是不对头的。但根据女人的本性,夫妇之爱是不可侵犯的。女人们有时拿这个开玩笑,但正如上面已经讲过的,这只是一种戏谑。因为在这种权利上容忍和宽恕外人的侵犯必将导致对女方的蔑视,同时也导致对这样一个丈夫的憎恨。

  通常,作父亲的娇惯他们的女儿,母亲宠爱自己的儿子,而在儿子们当中那个最任性的小伙子,往往是被母亲(唯愿他成为勇敢的)而惯坏的。其原因似乎是考虑到两位老人在突然去世时的需要。因为,如果一个男人死了妻子,那么他就在他的长女那里得到照料和扶持;如果母亲失去了她的丈夫,于是那长大成人、身强力壮的儿子就负有责任,同时也具有本身的自然意向,来尊重她、扶持她,给她的寡居生活带来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