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摄魂

乐读窝 > 武侠小说 > 摄魂

第51章

书籍名:《摄魂》    作者:我飞(我飞飞飞)




我们把还在昏迷的他乔装了一番带到客栈,买了几副药熬给他喝,他应该快醒了吧。看了看他的眼睛,开始慢慢的张开,好象快恢复了意识,再把把脉,他的脉象已经平顺了,应该没事了。

“白荀,我们走吧,他快醒了”走出客栈,我们找到娘在的地方,躲在房顶上偷偷的看她,不敢上前和她见面。我就要走了,怕见了她又是一番别离,那个男的还是一直陪在她的身边,很细心的一直照顾娘。

娘还是穿着男装,坐在大厅正位上,很多的掌柜,都坐在下面,唯唯诺诺的应对着,娘现在不再是以前那个只会躲在屋里哭泣的女人,现在她有着自信,威严,事业,还有一个一直默默照顾她的爱人。这样我走的也会很安心,她以后的日子应该是很幸福的。她谈到高兴的时候还露出了温柔的笑容,这个笑容我好久都没看见过了。娘再见了,希望你真正的女儿能回来陪在你身边。

“我们走吧”

“你不进去和她见个面么?”

“不需要了,白荀,你把这封信悄悄给她,这里有我的所有的解释,把一切都告诉了她,希望她能原谅我占用了她女儿这么多年的身体”

明天或者后天《摄魂》的结局,就会上传,,大家喜欢的就请关注吧,,呵呵,嘻嘻大家一直以来的喜欢,,请多砸票吧,,没人每天3票偶,我全收



[正文:第七十七章  临别三日]

来到这座荒废的宅院,我曾经住过的古代的家。家早被爹和叔叔们败光了,要不是娘另起炉罩,今天可能都要露宿街头,娘带着姐姐弟弟他们过,爷爷奶奶被爹他们给气死了。其余每人拿了点银子各自营生去了,娘不想看见这个宅院不想想起爹,于是这个宅院就变成现在这个样子了。虽然没人住了,但还有偶尔有人过来打扫,还算干净。就是缺少了点人气,走过熟悉的长廊进入客厅,记得我就是在着里,这个客厅,这是我来到古代的第一个地方。

“这个地方,就就是我来到古代的第一地方,要等到什么时候才是回去的时机”

“三天之后就是你来古代的那个时辰,那时回去是最好的时机”白荀,没有任何期满的告诉了我。还有三天,和白荀在一起的日子就剩下三天了。

他睡的那么沉,昨天晚上他肯定又一夜没睡,因为昨天晚上感觉到他的视线一直都没离开过我,我闭着眼睛也可以感觉到他的眼神。白荀,真的对不起,我能做的就是在这三天里让你过的很开心。让我们都有个美好的回忆。也许几百年或者几千年之后你会忘记这一切。

我轻手轻脚的起来,怕惊醒他,也许我可以给他做一个丰盛的早餐,他还没吃过我煮的东西,找了半天才找到厨房,路痴到了那都是改不了。昨天和白荀买回来的菜米都还在。菜都终于被洗好了,这古代打给水都能把人给累死,这么重。开始生火,可是这火怎么都点不着,拿着竹筒怎么吹就是不着。

‘咳,咳,咳,咳……’呛人的很,在我被抢的眼睛都看不见了,火突然‘哄’的一下全着了,吓的我赶紧像后退免得被波及,谁知道灶里的柴被我不小心一碰全掉出来了,火顿时吞灭了整个厨房,厨房里都是干柴,这下可烧个热闹,在浓烟弥漫,火势凶猛时候,寻找房门还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什么也看不见,眼睛也睁不开,都是烟雾。

‘咳,咳,白……咳,咳……白……’话也喊不出来,烟呛的眼睛,喉咙都很难受。在我盲目的四处乱摸的时候,忽然被人拦腰抱起,带出厨房。终于呼吸到新鲜的空气,我看了看白荀有点惭愧,想做个饭,厨房竟然被我烧了,看来今天什么也吃不成了,米粮也都被烧光了,害他还要饿肚子。

“我是想亲自为你做一顿丰盛的早餐,可是厨房被我烧了”我低着头,话说的越来越小。白荀温柔的用衣袖轻拭着我一脸的灰,有给我整理了一下被火惨掠过的头发,还有烧过的痕迹。

“以后不要做这些危险的事情,看见厨房着火又看不到你的人,就算我是不死之身,迟早也被你吓死”白荀还在帮我梳理差点被烧光的头发,我也沉醉在他的温柔下,难得的闲暇时光,不对啊,厨房还在着火。一回头对这他喊。

“快救火,厨房还在着火”连忙叫白荀救火,这可是我娘充满回忆的地方不能全烧了。白荀笑一笑,从容优雅的,用手一指井,井水就从井里面冲了出来,灭了大火。有时候法术是比较好用点。

第一天就把厨房给烧了。最后我们到了我的龙门客栈去吃饭,想不到那里的店小二,掌柜都还认得我,他们都还在为客栈打点一切。客栈一进是这里最大,最豪华,生意最好的客栈了。

吃完饭我们就逃离了现场,怕被他们的热情给淹没,还想多留点时间和白荀一起度过,白荀还买了很多的礼物送我,都是姑娘家用的。想想来到古代,那些姑娘家用的胭脂水粉,漂亮的衣服,我好象从来都没怎么用过。

一张很平凡的脸在白荀精心的装扮下,也有点艳丽生辉,他对着我以前用的过的梳妆铜镜,还给我梳了个简单的发髻,插上他送我的典雅别致的发簪,还给我系上了白色长长的丝带,配上白色的女式丝裙,有点清丽脱俗,淡雅除尘,飘飘欲仙的感觉,这个真是和我生活了这么多年的身体么?从来没发现自己也有如此吸引人的一面,至少我有点惊讶。在白荀微笑的眼睛里,看见了我的倒影,在他水亮的眼球里,闪闪散发着美丽的光芒。

就这样我们安安静静的相守了三天,没有任何人来打扰,也算是老天的一种仁慈,明天一早就回去了,以后就再也看不见他了,想着他的好,他的苦,他的痛,千千万万个日子里,又要在独自思念,等待中度过。心就隐隐泛痛,为什么他不能放下这没有结果的执着呢?如果可以,至少离别的时候不用这样伤感,如果我是一个无牵无挂的人,我真的会为他留下来。如果我留下妈妈一个人孤苦伶仃的在那生活,没有人照顾,还怀着对我的想念,整天以泪洗面。我一辈子都不会心安,一辈子也不会快乐。

世间安得两全法,不负责任不负卿。就这样爬在他的怀里一夜无语到天亮。他好象也一直没睡,深夜还听到他轻轻的叹气声。白荀,谢谢你,谢谢你没有强留下我,如果你要是强留下我的话,我是无力和你抗衡的,谢谢你如此明白我。我本不是爱哭的人,为什么这两天眼泪那么喜欢流出来,把脸深深的埋进他的怀里,怕他看见这些泪,不想再增添一些烦恼,再添一些伤痕,再添一丝难过。

一夜无语到天亮,站在大厅正中央,相对无言,泪洒心中。忽然想起一首离别的诗词,现在也能体会诗中浓浓的忧伤。

‘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

千里孤坟,无处话凄凉。[奇书网  Www.Qisuu.Com]

纵使相逢应不识,尘满面,鬓如霜。

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

相顾无言,惟有泪千行。

料得年年肠断处:明月夜,短松冈。’……

“开始吧”我喊到,白荀一动也不动,从他的眼中我看见了强烈的挣扎,他的心在动摇。

“白荀,你曾经说过,无论我想去那,你都会送我去,现在是我最后一次要你送我走,最后一次,就一次”闭上眼睛,不要看见他的挣扎,他的痛苦,回到原来的一切吧,本来没有交集的我们,硬是拉到了一起,也无法跨越生命的极限,生死的轮回。我会把你藏在我内心的一个角落,永远的收藏。伴随着我走上生命的终点,最后带着这些回忆一起,躺在骨灰盒里永远长眠,永埋泥土。

“白荀,算我求你,送我走吧,我是不属于这里的,你前世的恋人已经死了,我只是一个二十一世纪的魂魄。”刚说完就看见白荀全身都散发着白色的光芒,风吹拂着他的发丝,连发丝都散发着白色的光芒。最后所有的光芒都集中在一点,都向着我飞来,包围在我的周围,感觉他们好象要把我托上天空似的,把我向上牵引,我知道我就快要离开了,永远的离开白荀,拿出一直藏在身上的布,交给白荀。

“等我走了再看,答应我,不要在傻傻的等待了,那样我会放不下你,不要让我担心你,不要让我不安心,天下苍生永远都比我更需要你,用你的能力去为他们做些有意义的事情,不要浪费在这永远都没有结果的悲剧上”忍了很久,我的眼泪终于绝堤而下。我飞在半空中看着白荀,一滴泪低落在他伸过的手中。

“青儿”

“阿青”一大帮人伴这喊声闯进来,吕世风带着黑衣他们和霍去病同时喊到。不论他们知道了什么,擦干眼泪,微笑着面对他们,轻轻的挥手,不带走一片云彩。和他们握别,和这个古代永别。

[正文:第七十八章  梦醒]

看了白荀最后一眼,记得我好象从来没和他说过喜欢他,可是现在说不是有白增烦恼。

“东边日头西边雨,道是无情却有情”希望你永远开心,在没有我的无数个日子。白光突然一亮,我,就什么也看不见,什么也不知道了。

“啊……”大叫着猛然坐起来,还没看清楚四周就被四面八方扔过来的抱枕,[奇`书`网`整.理提.供]臭鞋砸的晕头转向,乌鸦漫天飞。最后天外飞来一只臭鞋正中我的面门……没被它们给砸晕,差点被它们给熏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