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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经国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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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5章

书籍名:《蒋经国传》    作者:江南


’文件作者认为这些文字均证该志煽动海内外人民,颠覆政府,另组政府或投向其他政权之阴谋。

(5)挑拨本省人与大陆来台同胞间感情。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三卷第二期社论:《台湾人与大陆人》,内有‘司法成了政治乃至政党的工具’。除司法以外,警察与税吏是各行各业的人经常接触的,他们的横行霸道,更为一般人民所最感头痛,无怪乎这三个部门在省议的质询中称之为‘台湾三害’。‘可是在若干台湾人的心目中,统治台湾的是大陆人’。

又引用《自由中国》第十九卷第七期社论:《台湾人对陈内阁的期望》,内有:‘在中央各院部会中竟没有一个台湾人,这是不是能够使台湾人相信我们已经恢复了国家主人翁的地位呢?’

文件作者认为这是该刊挑拨拨台湾人不应受大陆人的统治。

(6)鼓励人民反抗政府流血革命。引用《自由中国》第二十二卷第十期社论:《反共不是黑暗统治的护符》,内有:‘自古至今,统治者太专横、太霸道、太自私,以至叫人忍无可忍的时候,大家就要冒着生命的危险来反杭的。’”

又引用同期另一篇社论:

“《我们为什么迫切需要一个强有力的反对党》内有:‘国民党如果执迷不悟、自私自利,那么只有等待再革命吧!再流血吧!’文件作者认为自南韩与土耳其政变后,《自由中国》一再为文鼓动人民效法韩土政变,掀起流血革命,以图颠覆政府。”[18]

证明经国在下令拘捕雷震之前,早做好一切周详的准备。简言之,发动舆论,使用特务手段,发挥军法制裁的力量,而且,有不达目的誓不休的决心与气魄。

雷震被捕的消息,不胫而走,熟悉台湾情况的观察家,认为是意想中事,但外国报纸,仍惊奇不已,圣路易城的《邮讯报》发表社论说:

“叛乱的定义是‘意图叛乱却因缺乏公开的行动而无法达到之行为’。显然的,在中华民国反对蒋总统就是叛乱。雷先生的《自由中国》杂志,据说曾刊载过那些讨厌的看法。例如,蒋总统的政府太弱,无法光复大陆;党化蒋总统的军队;美国应该监督其对台湾美援的处置,以保障人权。这些意见听来都不象叛乱,美国政治人物在总统竞选中要说比这些更坏得多的事物。”[19]

其余如《纽约时报》、《基督教箴言报》、《时代周刊》、合众社等,无不先后著文大加挞伐。

美国参院外交委员会主席傅尔布莱德,气愤不已也公开评蒋,他说:“也许他(雷震)是一个恶棍,但看样子,却象是清算反对党。”[20]

九月十三日,蒋先生亲自出马,向访台的美国西海岸记者访问团,解释捕雷的原因,“系该刊所登的文章,对‘共匪’有利”。他相信“已有匪谍在该刊幕后作活动”等等,最后,蒋先生故意卖关子:“我不愿作进一步的评论,因为这件案子尚在侦查中。”[21]

官方一口咬定,雷案是法律事件,其实谁都知道那是政治事件,它的用心,是在逃避世人指责。青年党籍的监察委员陈翰珍,即持此说:“雷案根本不是法律问题,完全是因雷震组织中国民主党的政治问题。”[22]

法律问题也好,政治问题也好,蒋已一意孤行,只好蛮干到底。

军事法庭,发挥高度的工作效率,于二十七日公布起诉书,起诉内容,一无新颖之处,主要说,刘子英接受傅学文的派遣,策反雷震,为匪宣传,雷知情不报,另一名马之骕,曾参加南下工作团,经警总侦讯,由雷军外候审。

起诉书发表的前三天,《自由中国》的编委及主要撰稿人殷海光、夏道平和宋文明三人,共同发表声明,表示愿对该刊的文章,自负文责,但当局的对象是雷震,故未予理会。

两星期后(十月八日),军法处走完过场,便匆匆结案,以“煽动叛乱罪”判雷震有期徒刑十年,剥夺公权七年;刘子英陪葬,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公权八年;马之骕有期徒刑五年;傅正因撰文“攻讦政府,论调激烈”,交感化教育三年。

国民党一场史无前例的文字狱,在天人共愤的情形下,急速落幕。

雷震下狱,蒋先生父子为之释然,再无需担心岛内的反对声浪,刚刚要出土的新党,亦因此寒流霜雪而摧残。但国外正义的怒潮,却奔腾狂卷。

加州大学教授斯卡拉宾诺,发表在《纽约时报》的文章说:

“……雷震的罪名,经失败主义直到颠覆政府,但是他的真正罪名,非常简单,他打算领导一个对杭国民党的真正反对党。

……最近盛传……蒋经国正在握权。统治秘密警察的蒋经国,不是美国的朋友,在台湾住的人,最怕的就是他。

国民党有理由畏惧象中国民主党有生气的新党派,此点毫不足异,甚至拥护国民党的人士如胡适,及第三势力如张君劢,目前也很恐俱,或在私下批评。自由中国在哪里呢?它自然不在大陆上,但也没有在台湾。”[23]

詹姆斯·H·泰勒牧师这样反问着:

“起诉书中‘该刘子英图报犹恐不及,断无任意攀诬(雷震)之理。’这说法是错误的。随便看一看历史上记载的就非常多,有的人们甚至捏词出卖朋友。基于这段错误的说法,雷震被假定‘明知刘子英系匪帮派来使其自己为共党工作的匪谍’。

我并不是说雷震并不知道此事,我也不是说他已经知道此事。我只要问,刘子英说他告诉雷震说他是被共产党派来工作的说法(雷震对此点已予否认),是否就足以构成他确己知道的事实呢?”[24]

美国舆论的抨击,是站在美国利益的立场,评雷论蒋,国民党所受到的羞辱,不下于吴国祯事件,或“五二四事件”。但香港报纸,以纯自己人的身分,同样冷峻责骂,署名参斧的一位先生,在《星岛日报》这样说:

“天祸中国!六十年风水‘返转头’,庚子年来了,又要象六十年前一样,祸乱迭见。当年是清朝的末代,措施每多倒逆,戊戌政变,捕杀六君子等,都是末代王朝的衰象。现在正要号召‘中兴’,岂可重蹈六十年前的覆辙?但是,不祥的事,接二连三地来,拘捕政治活动者,闭塞言论,一如当年,怎不叫人不寒而栗?‘中兴’之象未见,反而出现末代衰风,拘捕政治活动者,拘捕出版人,大兴文字狱;可怖之事,孰过于此?庚子是一个可怖的岁序,过了不祥之年,应化庆气为祥知,否则徒嗟年头不对,于大局何补?”[25]

《德臣西报》(CHINA  MILL)的社论,用词遣字,近乎淋漓尽致。香港《工商日报》曾予转载:

“全球人士都想知道雷震将来的命运。现在事情似乎明显得很:蒋氏统治台湾一天,可以预料得到的,不幸的雷震,将会象一个反蒋人物张学良一样,不能希望可以获得宽大待遇,张学良遭非正式的监禁,几乎已有二十五年,国民党如容许这些措置,应该抹去自己的愚拙饰词,不要把所据的中国小块土地冠以‘自由’两字了。”[26]

雷震发监执行,胡适等四十人,曾联名请求“特赦”,蒋先生演双簧,交国防部签注。“签注”的结果,不问可知。一九六八年联合国人权保障委员会,致函国府,要求赦免雷三分之一的刑期,蒋先生置之不理,到一九七0年九月出狱,雷在新店军人监狱,整整坐了十年牢,一天不少。

刑满出狱,需要交保,堪称中国司法史上的笑话。写自励诗,致《时与潮》停刊一年。雷案发生不久,殷海光先生受迫害,含恨而终,柏杨下狱,李敖判刑,台湾真的安静了,剩下只有喊“蒋总统万岁”的声音了。

注释:[1]殷海光著《剖析国民党》中译本,《南北极》月刊。一九七五年二月第56-57期,第2-5页。

[2]史量才在南京晤蒋,蒋要《申报》停止攻击南京政府,史不允。且说:“你有枪杆子,我有笔杆子!”蒋不悦,下令戴笠,杀史于沪杭公路上。

[3]司马桑敦著《雷震与〈自由中国〉半月刊》,香港《明报》,第60期(一九七0年十二月),第62-69页。

[4]同[3]。

[5]一九七五年选举前夕,白雅灿散发传单,要求蒋经国公布私人财产等,遭判无期徒刑,现羁狱中。

[6]雷震著《雷霎回忆录》,香港《七十年代》,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出版,第378一379页。

[7]同[6],第28-29页。

[8]同[1]。

[9]同[6],第109-111页。

[10]  同[6],十项准则是:

①不违反三民主义。

②不违反反共抗俄国策。

③不违反国家民族利益。

④不违反领袖意旨。

⑤不为共产主义帮凶,及对匪俄种种政治阴谋寄予同情。

⑥不带有蔑视国家,及崇拜个人自由主义色彩。

⑦不自我鄙弃民族文化传统。

⑧不曲解政策,或故作惊人之论以耸动听闻,煽惑群众。

⑨不散播悲观颓废思想,助长失败主义,压低军民同仇敌汽情绪。

⑩不妨碍国内外团结。

[11]同[6],第124-126页。

[12]同[6],第125-136页。

[13]同[6],第1010-102页。

[14]同[6],第68页。

[15]同[6],第69页。

[16]同[6],第160页。

[17]同[6],第294--295页。

[18]同[3],第62-69页。

[19]同[6],第3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