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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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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书籍名:《胭脂扣》    作者:李碧华




当梁山伯与祝英台在私塾中为女子地位而辩,当梁山伯发现祝英台耳上穿了孔时,他们的同窗书友,便在旁起个哄。——这样,又是一出戏了。并没有“化蝶”的福分。

十二少的母亲来看了,堂堂阔少,自食其力?真是丢人现眼。母亲气病了。父亲眼看不成气候,又闻得他深染烟霞癖……

托人辗转相劝:“你才二十四岁……”多有力的罪证!

是的,一个大好青年,二十四岁。

戒了鸦片,与烟花女子分手了,回去还有一家子热诚的欢迎,既往不咎,脱胎重生。

二十四岁。才这么年青。往前瞧,一片锦绣。十二少对着这公共的镜屏,背后人声鼎沸,喧嚣纷纭,一切都淡出了。他一壁落妆,抹去脂粉,细看一张憔悴得不成人样的脸,自己都认不出来,那曾经一度的风华。

一个人要回头,总是晓得这样想:也不是错,美丽的日子总是短暂的,永远在心头上的。——不过,也差不多过完了。

无从开口。

在十二少小小的居停,中环摆花街一幢唐楼的三楼,如花水葱似的手,正在搓着面粉团,她正学习怎样弄一锅汤圆。捏出一小粒一小粒的粉团,然后一粒粉团包一粒片糖馅。圆是不怎么圆,怎么搓都不圆。有时,片糖的方角,竟会掺了出来,于是可以预料得到,不消一刻,糖在沸水中融了,便缓缓地漏掉,混在水中。糖的芳踪,杳不可寻,那汤圆,成了一个空心的物体,在水中漂漾。

十二少刚刚开了口。

如花听了,好像并不真切。她只管搓她的汤圆,一个汤圆,来回往返的,恨不得碎尸万段,谁知它又那么黏腻,糖也半融了,在手心,一切都混淆,渐渐地变成黯灰色的白粉团。良久良久。依旧是一个汤圆。横看竖看,都可算是汤圆。但,却不可以吃了。煮都不用煮,已知吃都不必吃。

“振邦,你不要我啦?”

十二少霍地起来,自身后把如花紧紧搂住,那么紧,没命地吻她。好好的一整盘干面粉被撞翻,洒了两个人半身。

如花蓦地转过来,狠狠地掴了他一记。狠的只是心,但因挣扎得不如意,打上去力道不足。十二少不加阻止。如花把他的衣衫撕了又扯,揉成残团。泪落如雨,脸上胭脂、水粉汇成红流。两个人,不知如何,化成一堆粉,化成不像样的汤圆。——但,终于不能团圆。大家都十分明白。

如花后来说:

“来,我陪你抽最后一盅!”又补充,“你回去,那是应该的。”

这盏烟灯今儿特别得暗,如花添了点油,眼看它变得闪烁饱满,才为十二少烧几个烟泡,烟签上的鸦片软软溶溶,险险流曳。好好通一通烟枪。

  

  如花吩咐:  “三天之后,你来倚红楼找我一趟。一切像我们初会的第一天。穿最好的衣服,带最好的笑容,我们重新温习一遍。即使分手了,都留一个好印象。”

当下两个人都极力避免离情别绪,只储蓄到三天之后。

三月八日黄昏,如花收拾好她寨中房间的一张铜床,那是十二少的重礼,备了酒菜,专心致志等待男人。不过是分手,通常一男一女,无缘结合,便是分手,十分平常。也不是惊天动的冤情,没有排山倒海恨意。如花仔细思量一遍,不晓得败在什么手上——其实,也是晓得的。

她并非高手,料不到如此低能。

从此擦身而过,一切擦身而过。

她也穿上最好的衣服,浅粉红色宽身旗袍,小鸡翼袖,领口袖口襟上绲了紫跟桃红双绲条。整个人,像五瓣的桃花。

然后细细地用刨花胶把头发拢好,挑了几根刘海,漫不经心地洒下来,直刺到眼睛里。

让一切还原。

她布置酒、菜。挪动杯、筷。整理床、枕。

今朝离别后,何日君再来。

当夜第一个客人,十二少赴约。经过地下神厅,上[奇+书+网]得二楼。这样的一个女人,这样的一张床,这样的灯火。因是最后一次,心里有数,二人抵死缠绵,筋疲力尽。

后来十二少在如花的殷劝下,连尽了三杯酒。也是最后的三杯。

“我不想讲下去——”如花颤声对我说。

“好好好,你不必讲,我都知道了。”

我好像很明白,这种痛苦不该重现,连忙劝止:

“如花,生命并不重要。真的。我们随时在大小报章上看到七十个人在徙置区公园大械斗,挥刀乱斩。还有车祸、高空掷物、病翁自缢、赌男厌世、失恋人跳楼……难得有一个男人肯与你一齐死——”

“我不想讲下去——”

见如花忽地变了声调。我叹了一口气。

“永定,找不到他,会不会……是他不肯见我?我很害怕,我——不要找下去了。”

“怎么会?只不过机缘未至。”

“但已经过了五天。”

“还没到限期,对不对?皇天不负有心人,你可是有心鬼。来,再想想——”

我无意中瞥到她胸前悬挂着一样物事,在红烛影中幽幽一闪。

“那是什么?”我朝她胸前一指。

她拎起那东西,是一个小匣子。

一个景泰蓝的小匣子,鸡心型,以一细如发丝的金链系着。

她把匣子递给我。

审视之下,见上面镂了一朵牡丹,微微地绯红着脸,旁边有只蝴蝶。蓝黑的底色,绲了金边。那么小巧,真像一颗少女的心。按一按,匣子的盖弹开了,有一面小镜,因为周遭黝黯,照不出我的样子,也因为周遭黝黯,我不知道那是什么。

如花用她的小指头,在那团东西上点了一下,然后轻轻地在掌心化开,再轻轻地在她脸上化开。

这是一个胭脂匣子。

“我一生中,他给我最好的礼物!”如花珍惜地把它关上,细碎的一声。就像一座冷宫的大门。

“即使死了,也不离不弃。”

但自她给我看过那信物后,也失踪了一天。也许她便自这方向搜寻下去。我一天一夜没见她,工作时更心不在焉。

奇怪,日来总是有蝴蝶、花、景泰蓝、镜、胭脂,七彩粉陈,于我心中晃荡不去。奇怪。

“飘渺间往事如梦情难认——

百劫重逢缘何埋旧姓?

夫妻……断了情……”

这种粤曲,连龙剑笙都唱不上任剑辉,何况只是区区一个五音不全的小何。肉麻得很。

“你唱什么?真恐怖!”

小何自顾自哼下去。

我被他哼得心乱:

“通常在月圆之夜,人狼都是那样嚎叫的。无端地表演什么噪音?”

“我在做课前练习,”小何说,“今晚陪人去看《雏凤》。”

“《雏凤》?你?”

“唉,是呀,陪我女友、她妈妈、她姨妈……一张票一百元。还要多方请托才买得到。”

“你不高兴,可以不去。”

“不可以半途而废,追了一半,非继续牺牲下去,否则两头不到岸。”

“麻烦你三思,才好用‘牺牲’这种字眼。你还哼?强逼收听恐怖歌声,本人誓割席绝交!”这好算牺牲?比起生命,光是挨一晚粤剧,已经是最微不足道了。

“喂,”他不唱,便管起闲事来,“你与那凶恶女人冰释前嫌啦?”

“当然。”我作得意状。在这关头千万不可稍懈,“天下惟一真理是:‘瘦田没人耕,耕开有人争’。”

“永定,你岂是瘦田?是肥田;你那么有料,简直是肥田料!”

与阿楚午饭后——此生不再光顾那间上海馆子了,只跑到上环吃潮州小菜。我们信步返向报馆,经过必经的街。

忽然间我想浪漫一下,这是我从来没有过的念头:不如我送女友一件礼物,好让她不离不弃。但送什么好呢?反正她不知道我东施效颦,我也想拣一个坠子,以细如发丝的金链系着,予她牵挂。

整街漫着酸枝的气味,也夹杂樟脑、铁锈和说不上来的纳闷。

不知为什么,我的心跳加速了。也许是因为听我们的老总说过,他曾以三十元的代价,竟购得傅抱石的真迹。我以为我会寻到宝物吗?血气上涌,神魂颠倒。忽然被一件故衣碰撞到。它悬在高处,是一件月白色旗袍,钉上苹果绿色珠片,领口有数滩水痕,一层层的,泛着似水流年之光影。

这件故衣,也不知曾穿过在谁身上了,那么苗条。虽然不再月白,变成暗黄,但手工极精细,珠片也不曾剥落。

“永定,你带我来看这些死人东西干么?”阿楚受不了那直冲脑门的樟脑味。

“我到那边看看。”她巴不得远离这些“年老”的遗物,只跑去看“年轻”的:那是大大小小的毛章、毛像,一整盘流落于此,才不过十多年的光景,当成“古物”,卖五元至十元不等。旁边还有不少有趣的物件:珠钗、鼻烟壶(有玻璃质内画山水,也有彩釉)、军票、钱币、风扇叶、玛瑙雕刻、公仔纸。

忽然,我下了一跳。

我见到那个胭脂匣子。一式一样。

我前夜见的是灵魂,今午见的,是尸体!

虽在人间,我遍体生寒。

是它?

我如着雷殛,如遭魅惑。糊里糊涂,信步入内。一个横匾,书了“八宝殿”。

老人在午睡。

我叫他:

“阿伯,阿伯。”

他半舒睡眼,没好气地招呼我:

“看中什么?”

语气略为骄傲。

  “看中了才与我议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