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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杀“中国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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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猎杀“中国龙”?》    作者:江涌


2008年1月,美国会计师事务所安永发布报告称:中国零售业并购浪潮将5年不退。报告指出,目前中国零售业整合度仅有20%,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中国零售100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0%,市场呈严重分散状态,需要强大的整合力度。问题是谁在整合?谁将主导中国零售业?

“钱图”与前途都给了外资零售巨头

加剧通货膨胀,影响宏观调控  2007~2008年的通货膨胀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消费者价格指数领先生产者价格指数;在消费品价格上涨中,食品价格领先一般消费物品价格;在食品价格上涨中,外资控制的食用油一马当先,而且是由外资零售企业提供“舞台”。中国粮食价格一直明显低于国际水准,对成品油持续进行补贴,也就是说,在中国生产成本、运输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形下,“结构性的物价上涨”就这样诞生了。在短缺经济体制下,生产决定零售、决定消费;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零售决定生产、决定消费。零售业控制消费品价格的终端,消费品定价权正在向巨型零售企业转移,而且这些零售企业在中国大中城市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影响商品价格的能力在不断增强。有专家早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市场时就预计,一旦外资联合在价格和运营模式上有所动作,国家将较难控制。如今,这种情形正在出现!

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危及传统城市生活  零售业多为小商小贩,经营规模小,提供的就业机会表面看微不足道,但是由于数量多,聚沙成塔,最终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而且,城内居住密度高,小商店方便了居民生活。以零售业为主体的流通业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口比重,发达国家一般都在20%以上,而中国不到10%,这预示着巨大的增长空间。据中华全国商业信息中心调查,沃尔玛、家乐福营业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上的大店,每销售1000万元的商品,需要从业人员20人,而中国中等以下店铺,则可以吸纳从业人员50人,就业比率或直接的挤出效应是1∶2.5~1∶3。此外,由于外资零售大店强劲的市场竞争力,也迫使内资商业企业减员,即造成间接挤出效应。有研究表明,在美国,沃尔玛每创造1个就业机会,会带来1.5个人失业;在中国,至少会带来3个人失业;平均每家外资零售巨头开业后,就有3家较大规模和30多家中小型国内零售企业关张。家乐福在上海开张第二家分店,一个月之内,其周围5公里内32家中小超市、百货商店的营业额下降了50%。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在当巴黎市长期间,就曾经下令不再批准新的超市进入城区。巴黎市政府对市内商业机构进行的研究表明,小型商店是保证、促进就业的手段,也是保留传统城市生活框架必不可少的手段。

挤压中资企业利润,侵蚀中国制造业基础  外资零售巨头的一个重要成功之道,就是“天天低价”,即充分利用其市场主导以及部分垄断经营的优势,挤压供应链成本,实现价差策略。其利润主要来源是上游的供应商,而不是来自下游的消费者。从世界最大的日用洗涤、护肤品制造公司(宝洁公司)与世界最大零售商(沃尔玛)之间的博弈,足可见零售巨头所具有的竞争优势。2004年在宝洁514亿美元的销售额中,有18%来自沃尔玛在世界范围内5100家超市的经营业务,而沃尔玛2560亿美元销售额中的3.5%归功于宝洁的产品。显然,宝洁对沃尔玛的依赖更大。沃尔玛要求宝洁公司降低商品价格,宝洁公司加以抵制。沃尔玛发出警告:如果你们拒绝,我们会把高露洁的产品摆在你们产品的旁边,而且每样都比你们便宜,这样等着看结果。当然,宝洁不得不让步。像宝洁这样的著名公司都得屈从于零售商,那么其他供应商就可想而知了。中国制造业集中于劳动与低技术密集领域,竞争尤为惨烈,受外资零售巨头的挤压尤为残酷。有业内人士分析,20世纪90年代时,如果供应商在家乐福一年的营业额100万元,大概有10多个点的赚头,家乐福也会有10多个点的赚头(生鲜应该会高点)。现在呢?家乐福的利润不到10个点(刨除正常竞争带来的影响),而供应商大概有5~6个点。有报道显示,一些外资零售巨头担心中国品牌迅速成长,而对本国相关知名品牌形成挑战,拒绝或有意抑制中国品牌的销售。

私自从事金融操作,扰乱金融秩序  外资零售巨头在进货上善于向供应商“借鸡生蛋”,通常与供应商签订3~6个月甚至9个月的付款合同。如此,货卖得越快,供应商往零售商那里投入的资金就越多;外资巨头将获得的这些周期性的无成本“短期融资”投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或用于扩张并购,或通过变相手段转做他用,包括金融操作。在欧美发达国家,随着金融自由化,超市已成为重要的金融机构,既可参与资本市场,也能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在中国,由于金融机制不健全,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监管水平不高,因而相关操作被严格禁止。但是,相关外资巨头早就“暗渡陈仓”,或直接进入股市房市,或把资金直接拆借给企业,或通过外资银行进行相关金融操作。当前,中国境内热钱激荡,金融风险急速上升,当然少不了相关外资零售巨头的“贡献”。

谋求市场控制,实现行业主导  2004年11月中国零售业全面开放后,沃尔玛在中国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在中国的发展战略是“占位居首,盈利其次”,公开声称3年不要利润,以本土收益来补贴在中国境内扩张。在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时,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很清楚,凭借中国零售业的现状和企业的竞争力,根本无以抗衡外资零售巨头,因此设想,加强与外资巨头“联姻”,吸取他们的管理经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但是,如今,不断有媒体报道,这种“联姻”合作没有几个是成功的。例如,中资广百集团高层透露,其与法国家乐福的合作过程中,广百非但没有盈利,在管理和服务方面也未能学到外资的先进经验,而且广州5家卖场不断亏损,因此广百要求将其在合资企业中所持的25%股份减至5%。中资零售龙头上海百联集团董事长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外商完全主导我国零售业的可能性非常大。多个报道显示,外资零售企业,除了带来一个品牌与相应管理外,其余全部经营要素包括资金、货品、人员都是中国的。外资零售巨头用足中国的资源,积极主导中国市场,赚足中国人的钱。

不作为,乱作为,有选择作为

外资在华急速肆意扩张,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态度密切相关。一些部门、地方或个人为了自己的一点小利,有时候不顾国家利益、民族与大众利益,或不作为,或乱作为,或有选择作为,为外资在华肆意扩张提供便利。

不作为:对众多外资零售企业违规展业视而不见  在国内零售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家乐福就采取了诸如“违规”、“绕道”、“假合资”、“借道地方政府绕开牌照审批”等非常规手段,在华快速扩张。有数据显示,到1999年底,正式获得批准,能够合法进入中国的中外合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但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商业企业近300家。而我相关部门对众多外资零售企业违规展业,以及随意挤压中资企业利润,侵蚀制造业基础;私自从事金融操作,扰乱金融秩序等行为,往往视而不见。相比之下,家乐福韩国公司曾因从事不公平交易,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约146万美元的罚款。

乱作为: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  外资零售商总是出现在中国一些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业内人士分析,像这种地段,利润率极低的大卖场是无法支付昂贵的地价的,因此肯定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特殊关照”。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通过廉价土地、优惠税收、便利融资等等手法以吸引外资,降低外资零售巨头的经营成本。许多上好的商业地段被拱手让给外资企业,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拆除原来属于国有商业企业所在黄金地段的店铺,让给外资企业,从而使中央政府一再强调的商业网点规划变成了挤压国内企业、给外资“腾地方、送网点、圈地盘”的规划。这变相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实际上使中资零售企业面临不平等竞争。截至2001年底,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外商投资零售商业项目有49家,但是各地越权审批的达到316家。  由于越权审批现象严重,各类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大量涌入,影响了国内商业的正常发展秩序。

有选择作为:在利益集团的影响下,有利可图则积极作为,无利则不作为,或少作为,或消极作为  2003年12月,某部门起草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将外资在中国商业领域投资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的列为A级,有违规行为但予以规范的列为B级,违规且未规范的列为C级。《办法》规定,违规行为在进行规范后1年内,不能申请开设新店。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博弈(八易其稿)后,《办法》终于出炉,然而对违规企业进行分级管理的条文因为外资企业的激烈反对而被取消。

家乐福利用其局部垄断优势,收取供应商“进场费”早已是个公开秘密。“进场费”五花八门,包括“出厂价让利”、“法国节日庆”、“新店开张”、“老店翻新”等二十多项,所有企业无一幸免;特别大的特定客户进场费只有5%,而炒货行业则高达销售额的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