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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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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书籍名:《美国8大名案》    作者:胡佳


                                    他在作总结性发言时显得胸有成竹胜券在握,他甚至说单凭赫普曼的长相和性格就可以断定他有罪。

            1935年2月13日,12名陪审团成员聆听了法官托马斯·特理查的指示后,于上午11点20分步入审议室,一位法警在他们的身后关严了大门。审议室刚好在赫普曼单人牢房的楼上。下午3点左右,陪审团要求法官允许给他们送进去一只放大镜,说是要比较赎金索取信和写有约翰·康顿博士电话号码的木条上的字迹。

            傍晚时分,法庭四周聚集了7000多等候着听最终裁决的人们,他们不停地高叫:“杀死赫普曼!杀死那个德国佬!杀死赫普曼!”

            晚上10点27分,法庭的钟声终于敲响了。10点半,等陪审团成员在陪审席上一一就座后,戴着手铐脚镣的被告人布鲁诺·赫普曼被带上法庭。他面呈死灰色,右手腕与一名法警的左腕铐在一起。听众席上,赫普曼夫人安娜也是脸色惨白憔悴不堪。

            待法庭大门锁定,法官托马斯·特理查示意法庭文书开始。

            “陪审长先生,请问陪审团裁决被告——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有罪或无罪?”

            “有罪。”陪审长照着手里的纸条缓慢而清晰地念道,“我们裁决被告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被控之一级(预谋)杀人罪成立。”

            几名记者马上起身往外跑,无奈门已上锁。特理查法官击槌警告任何人不得擅自离开。法庭文书继续问是否所有的陪审团成员都同意这个裁决,陪审席上的八男四女逐一点头称是。

            托马斯·特理查命被告方起立,他又重复了一遍陪审团的裁决,然后说:“本庭依法判处你,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死刑。”特理查法官暂定在1935年3月18日那个星期的某一天执行死刑。

            这时,有个人爬上一人多高的窗台,打开窗户冲着外面大喊:“有罪——死刑!”顿时,震耳欲聋的欢呼声四起。

            10点50分,赫普曼被带回到自己的单人牢房,他扑倒在帆布床上无声地抽泣。与此同时,还留在法庭里的安娜也在她的座位上失声恸哭,直至工作人员请她离开。

            记者打电话到林勃庄园,林勃家族的发言人告诉他,查尔斯·林勃上校将不对此事作任何评论。林勃听到他们在电话上的对话,立即拧开图书室的收音机,播音员正在法院大门外的梅因街现场直播,背景是一片人声喧嚷。只听得播音员的声音说:“历史上最为著名的审判刚刚在这里落下帷幕。被告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被裁决犯有绑架谋杀罪……”听到这里,安妮马上请求丈夫把收音机关掉。

            几位记者开车到布郎克斯约翰·康顿博士的住地。康顿夫人说她将向丈夫转告这一消息,但康顿博士不会就此发表任何评论,或接受记者的采访。

            第一夫人依琳娜·罗斯福是当时少数几位敢于公开对本案的裁决表示怀疑的名人之一。这位总统夫人也是著名的社会活动家、作家和演说家,后来还被任命为美国常驻联合国代表。她认为本案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布鲁诺·赫普曼犯有绑架谋杀罪。罗斯福夫人对记者说:“整个审判过程在我心中留下了一个大大的问号。我并不是同情赫普曼,但我一直在想,也许他真是无辜的。”

            《纽约时报》对赫普曼一案的裁决作了如下评论:“我们到现在还是不知道,在霍普威尔的那个悲惨的夜晚到底发生了什么。本案从一开始就是一个谜团。只有作案人的交代或新的证据的出现才能帮助我们澄清事实的真相。”

            此时的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已是一贫如洗。爱德华·雷立说,他仍然对赫普曼的无辜坚信不移,但是没有钱就一切免谈。于是,罗伊德·斐歇尔代替雷立成为被告方首席律师,他与原四人律师团中的弗里得利克·玻普继续免费为赫普曼辩护。同时,安娜·赫普曼带着刚满周岁的儿子蒙菲尔德奔走各地,多半是德裔集居区,和那些相信赫普曼审判是一宗冤案的人们一起,以各种方式为本案的上诉募捐。一战之后,德国因挑起战端而遭到世界舆论的谴责,美国人中反德情绪十分普遍。也许由于这个原因,德裔社区的人们认为,赫普曼和他们一样,也是种族歧视的受害者。

            赫普曼始终坚称自己与林勃幼童绑架案毫无关系。在被判刑的第二天,他对记者说:“我从未见过林勃家的孩子,也从未收受赎金……在上帝面前,我是绝对无辜的。”另一次采访中他说:“即使他们现在对我说,只要我将事情和盘托出他们就赦免我无罪,我也无话可说。因为我已经告诉了他们我所知道的一切。”

            《纽约时报》记者远渡重洋,到德国采访布鲁诺·赫普曼70高龄的老母。老太太说:“我知道我的儿子是无辜的。但林勃希望这样的结局,于是一切都按照他的意愿发展。”

            其实不少业内人士也有同感。查尔斯·林勃上校在为时33天的庭审中天天到场,这无疑给陪审团施加了极大的压力,使他们几乎不可能作出其他的裁决。法官托马斯·特理查在主持审理本案的过程中明显的语言偏向,以及原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的不尽职,都使得赫普曼难以获得公正的审判。基于这种种理由,赫普曼新的两人辩护小组开始了为期一年的上诉。案子被依次递到新泽西州上诉法庭和联邦最高法庭,均被一一驳回。赫普曼的死刑执行日期随之一推再推,这时已改期到1936年1月17日。

            作为最后的努力,罗伊德·斐歇尔和弗里得利克·玻普于1935年12月23日将本案递交新泽西州赦免法庭,以图把死刑改判为无期徒刑。当时的州长豪诺得·霍夫曼是该庭七名成员之一。1936年1月11日,赦免法庭以六比一否决了被告律师的申请,唯一的一张赞同票是霍夫曼州长投的,他的理由是,一本案不可能是一人所为,二舆论对本案的影响过大,用他的话说,是“报纸审判和裁决了赫普曼”。

            此时离赫普曼的死期只剩下几天了。豪诺得·霍夫曼亲临牢房探视,在与赫普曼一席长谈之后,他决定利用手中的权限再次推迟赫普曼的行刑日期,并宣布将亲自主持本案的重新调查。霍夫曼说他的目的只是希望案情能大白于天下。孰料此举竟遭到全国人民的反对,各地报纸争相撰文谴责新泽西州州长的倒行逆施,霍夫曼的政治对手们甚至准备伺机对他进行弹劾,可想而知,调查工作阻力重重。更糟糕的是,霍夫曼为该项调查而起用的首席助理、警探长埃利斯·帕克在办案过程中因涉嫌绑架逼供而被捕。结果豪诺得·霍夫曼不但没能拯救赫普曼,反而断送了自己的政治生涯,在州长连任竞选中败给对手。

            1936年4月3日晚8点47分,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在电椅上被处以死刑。

            多年来,美国的司法界和法学界一直在争论,林勃-赫普曼一案到底是不是一起冤案。侦破及审判过程中的若干细节和疑点被逐一提出来广加讨论,比如赫普曼的英语不行,但法庭没有为他配备合适的翻译,使他在证人席上常常答非所问。再如陪审团成员没有与外界严格隔离,他们在一日三餐和住宿的旅馆里常常能听到人们对本案的议论。又如在纽约的中央银行分行兑换了2980美元赎金金圆券的J·J·福克纳,为什么警方没有将他的笔迹与赫普曼的比较?等等。

            赫普曼被送上电椅后,人们不断地获悉有关本案的新发现,比如有的证人是被花钱买来的,而另一些证人则遭到了威胁恐吓;又如有的证据是人为安置的,而原始的物证却无端消失;再如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庭审期间经常在午饭时喝酒,以致他下午在法庭上的表现明显地受到影响,等等。关于本案最重要的进展当属2000年2月,由来自联邦经济情报局和美国陆军部的笔迹及文件鉴定专家们组成的联合小组正式确认,布鲁诺·赫普曼不是那些赎金索取信的作者。但总的来讲,真正对案情有价值有突破的线索却一直没有出现。

            被人们议论最多的是被告方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在本案开庭之前,一家当时很大的报纸《纽约日报》与赫普曼做了一笔交易,由该报买断媒体对安娜·赫普曼的采访权,并用这笔钱支付爱德华·雷立的律师费。当时赫普曼夫妇同意《纽约日报》预付雷立的全部费用。后来有专家认为,因为钱已到手,所以爱德华·雷立作为首席辩护律师在赫普曼一案的审判中没有尽到他所应尽的职责。整个办案过程中,他与委托人布鲁诺·赫普曼谈话的时间总共加起来不到40分钟,比州长豪诺得·霍夫曼探监的时间还短。两年后,雷立因患精神分裂症而长期住院治疗。不少人相信他还患有三期梅毒。据说他在佛明顿期间,每晚必有妓女到他的旅馆房间。

            在布鲁诺·赫普曼临被处死之前,他曾对州长豪诺得·霍夫曼说:“他们以为只要我一死,这桩案子就会了结,就像一本书被合上了。但是这本书,它将永远不会合上。”

            事实应验了他的预言。70多年来,有不少学者致力于本案的研究和调查,许多人因此而成为林勃-赫普曼案专家。

            也许布鲁诺·赫普曼只是绑匪中的一员,也许他根本就是无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