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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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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书籍名:《美国8大名案》    作者:胡佳


                                    无论事实的真相如何,正如著名律师、法学教授亚伦·德肖威兹所说:“在今天,已经没有多少人否认对赫普曼的审判是不公正的——无论是用现在的标准,还是用30年代的标准。”

            最近,一些著名的法医学专家们重新查阅了本案。以下是他们列举的林勃-赫普曼一案的要点与疑点:

            1.林勃家的狗平日见到生人就叫,可为什么在绑架案发生的那天晚上却一声未吭?

            2.案发现场没有得到应有的保护。警方人员、记者,甚至围观者任意出入查看,致使许多宝贵的证据和线索毁于一旦。

            3.现场未发现任何指纹。用现代的激光和新化学法可能会帮助鉴定出潜指纹。

            4.警方的报告中没有提到对现场脚印的勘查,也没有任何人将这些脚印与赫普曼的作比较。

            5.木梯第16级踏板和赫普曼家阁楼的楼板是否取自同一棵树?现代的DNA鉴定法可以帮助确定这一点。

            6.林勃府上整幢楼里只有一扇窗户的窗闩是坏的,绑匪怎么会碰巧就找到了那一扇?

            7.折叠式木梯是绑匪自制的。他(们)如何得知林勃家二楼窗户离地面的高度?木梯有多重?一个人能扛得动吗?

            8.一名警察把木梯底下的两只脚重新插入绑匪留在地面上的两个坑里,这不仅破坏了木梯上的证据,而且改变了两个坑的形状与大小。

            9.庭审之前,被告方没有看到警方的调查报告和公诉方将要提交法庭的证据。被告方的专家证人也没有机会亲自检验那些物证。

            10.那具婴儿尸体被发现后很快就火化了。没有正规的验尸报告,没有准确详尽的死因说明,也没有重新开棺验尸的可能。

            11.在那块楼板被取下之前,警方不允许被告方查看赫普曼家的阁楼并作相应的调查和记录。

            12.被告方曾获取案发当日赫普曼的工作时间卡。卡上显示赫普曼那天在纽约一直工作到下午5点,不可能开车去新泽西州中部。

            13.关于那具树林里发现的婴儿尸体,没有请正式的法医验尸,甚至连身高和年龄也没有作明确的交代。为什么被告首席律师爱德华·雷立不在法庭上就这些问题质疑公诉方的证人?他的这一举动甚至激怒了其他被告律师。

            14.没有人对小林迪房间的泥水脚印拍照或做其他鉴定,也没有人将这些脚印与屋外地上的脚印做比较。

            15.作案现场有没有发现使用工具的痕迹?如有,是那把凿子留下的吗?

            16.窗户下的黏土墙上只有两个坑,说明作案人事先已经知道哪扇窗户没有关上。

            17.没有人就窗台上发现的第一封赎金索取信的信封和信纸作任何调查或说明。

            18.没有人调查第一封赎金索取信所使用的墨水(红色和蓝色),追查它们的出处。警方是否在赫普曼家或林勃家里查找过笔?

            19.是否有人调查过赎金信上作为标记的3个孔是用什么工具打的,以及工具的来源?

            20.小林迪房间那个窗闩坏了的印记是新的还是旧的?

            21.1932年,茚三酮指纹鉴定法已经问世。为什么没有用这种当时的新方法检验木梯、凿子、信封和信纸上的潜指纹?

            22.有人比较过第一封赎金索取信和后来其他绑匪字条上的笔迹、墨水和纸张吗?有人试图查找过这些墨水和纸张的来源吗?

            23.包裹小尸体的布毯并非林勃家中之物。在随尸体一起火化以前,警方或那位验尸的医生是否曾试图从那块布毯上查寻线索?他们有没有发现什么?

            24.在赫普曼家查抄到的那只装赎金钞票的鞋盒上有指纹吗?是否有人调查过鞋盒的来源?

            查尔斯与安妮·林勃夫妇后来又有了一共五个孩子。他们过着半隐居的生活,几乎从不在家里提起小林迪。林勃上校因淋巴癌晚期于1974年8月25日在夏威夷逝世。

            安娜·赫普曼在丈夫被处死后一直生活于贫困之中。她毕生都在为赫普曼的平冤昭雪而多方奔走,并得到许多认识或不认识的人们的帮助。安娜在1981年和1986年先后两次要求新泽西州有关当局重新立案调查,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如愿。安娜于1994年10月10日去世。

            大半个世纪过去了,如果本案的当事人、证人、办案人或者作案人尚在人世,也已经是百岁老人。

            也许我们永远都不会知道事情的真相,也许这是历史留下的一个永远的谜。但不管怎么样,林勃-赫普曼案已经作为一桩冤案载入了某些美国历史书册。

            02瓦拉奇备忘录

            笔者第一次读到约瑟夫·迈可·瓦拉奇这个名字,是在一本关于美国意大利黑手党的书中,一段题为“瓦拉奇的合同”的章节。作者在那本20世纪70年代出版的书里并没有提到后来为人们熟知的瓦拉奇备忘录,只说这是一起被美国司法界人士和研究黑手党的专家们认为是该组织刺杀行动的经典范例,还被选入了某些警官学校的教科书,云云。

            约瑟夫·瓦拉奇是当时纽约黑手党露其亚诺家族的成员。不消说,露其亚诺是老板查理的姓氏。在黑手党的老巢纽约市,这样的家族一共有五个,共计2000余名成员,占全美黑手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60年代初,美国司法部和联邦调查局的官员们从约瑟夫·瓦拉奇的口中第一次确证了这个被外界称为“黑手党”的犯罪集团的真实存在。该组织问世于20世纪初叶,其意大利名称为“科沙·诺斯卓”,用英语直译就是“我们的事业”或“我们的行动”。“科沙·诺斯卓”下分若干家族(family),亦称集团(group),每一家族掌管一片区域。按英文字母的顺序,一些重要家族所在的区域依次为:波士顿、巴菲罗、芝加哥、克利夫兰、底特律、丹佛、堪萨斯城、洛杉矶、诺瓦克、新奥尔良、纽约、费城、匹茨堡、旧金山等等。另外还有几块“开放区域”:迈阿密、拉斯维加斯和1959年古巴革命前的首都哈瓦那。所谓“开放”,即任何家族都可以在这些区域拥有人马或开设生意。

            家族的首领称“老板”,“老板”之后还有“二老板”,往下便是数目不等的“纵队长”。每个“纵队长”统领一支“纵队”,“纵队”的成员叫“兵士”。兵士中也分三六九等,有的兵士可以直接由老板调遣,有的兵士可以自己接单做买卖。所有“科沙·诺斯卓”的成员,无论老板或兵士,都必须是纯正血统的意大利人。但其外围组织中可以有其他族裔——犹太人、黑人、爱尔兰人、波多黎各人、法兰西人、英国人等等。
            自1931年以来,“科沙·诺斯卓”不再设“大老板”或“老板们的老板”(Boss  of  all  Bosses)一职,尽管不少人都在梦想着为自己加封一个类似的头衔。一个由9至12名老板组成的“委员会”或“董事会”统筹全国性的运作并协调各家族之间的事务。

            “瓦拉奇的合同”是约瑟夫·瓦拉奇在其30余年的黑手党生涯中曾参与过的数十起人命案之一。“科沙·诺斯卓”内部把分派给属下的刺杀任务称作“合同”。

            1952年9月初,约瑟夫·瓦拉奇的纵队长安东尼·本德尔约他在纽约格林威治村的罗科斯餐厅一起吃晚饭。几句寒暄之后,安东尼便直切主题。据新近获知的消息,路琪赛家族的一名成员,尤金尼奥·契亚尼尼是联邦毒品局的“线人”。

            “这家伙给毒品局通风报信,”安东尼告诉瓦拉奇,“老头子已经得到了查理·露其亚诺的口谕。查理说,契亚尼尼非常聪明,他和毒品局勾搭已经不是三年五载了。我们必须把他和他周围的人做掉。”

            老头子叫维克多·靳诺万斯,是当时露其亚诺家族门面上的老板,真正的老板查理·露其亚诺在1936年被捕后判刑50年,并于1946年被放逐回意大利老家拿玻里。

            尤金尼奥·契亚尼尼确实是联邦毒品局的眼线。1942年他因贩运海洛因被捕,收监15个月。之后,他一边继续黑社会的活动,一边在必要的时候有选择地向毒品局举报一些同伙,通常是其他家族的成员。但这些“情报”都只涉及到具体的人和事,所以毒品局一直不知道“科沙·诺斯卓”的存在,以为契亚尼尼不过是在跟几个贩毒团伙打交道。每当契亚尼尼犯在了警方手里,他便会亮出自己的线人身份。警方有时很难权衡,这些线人提供的情报是否值得他们对其犯罪活动睁只眼闭只眼。

            1950年,尤金尼奥·契亚尼尼去了一趟欧洲。他此行负有两项使命:从美国带去战后欧洲市场紧俏的药品和美金现钞,再从法国贩回海洛因。当时中东地区盛产鸦片,鸦片膏子运到法国马赛,经加工制成海洛因后售价为每公斤3500美元,而走私到美国的海洛因的平均终极售价,或人们常说的“街头价”则高达每公斤225万美元。据当时的估算,仅此一项,每年带给美国意大利黑手党,或“科沙·诺斯卓”的纯收入为35亿美元。如此高的利润后来也吸引了其他族裔的犯罪团伙,如黑人帮、波多黎各帮和古巴帮,但黑手党出让的部分只是那些高风险的街头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