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馥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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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书籍名:《馥香记》    作者:江湖夜雨


                                    王廷钧只是长得比较清秀罢了,在现在恐怕还算得上是“花样美男”呢。

            王廷钧也并非粗俗无文之人,有的文章说:“秋瑾才貌双全,而王廷钧却只是个斗大字不识一箩筐的纨绔子弟”,这也说得太离谱了。王廷钧在岳麓书院学习并完成其学业,怎么会是目不识丁之人?王廷钧家世也很豪富,其父王黻臣是湘潭有名的富商,有人写文章时连王父也骂,说“王父浑名王二胖子,同曾国藩是表兄弟,当过曾家帐房,在屠杀人民的战争中发了横财……”这样一写,给人的印象仿佛王黻臣倒像是那种满脸横肉,光着膀子拿着鬼头刀的刽子手似的,但实际上,王黻臣不会武艺,平生恐怕也没有杀过人。而且从后面的一些事例来看,他倒是个比较和气的胖老头儿。

            当时曾国藩在湖南一带名气很大,王家和曾国藩是近亲,也算是名门了,实际上秋瑾女侠的婚事就是曾国藩的长孙曾重伯做的媒人。至于王廷钧本人的性格,有些纨绔子弟的习气,比如嫖赌之类的事情,也是可能的。但王廷钧就算偶有嫖赌的行径,也不是那种狂嫖滥赌的人,在秋瑾女侠后来离开他整日不回家的情况下,他也坚持不断绝婚姻关系,不纳妾(当时是清朝,娶小老婆可是正大光明的,不用偷偷摸摸),按说也很难得。当然秋瑾女侠的思想和他有很大差距,也是事实,秋瑾女侠在给自己大哥的信中写过:“其无信义,无情谊,嫖赌、虚言,损人利已,凌侮亲威,夜郎自大,铜臭纨绔之恶习丑态……”但夫妻之间,有时候说些气头上的话,也未必全是客观情况,当然秋瑾女侠后来和王廷钧感情不睦,确是事实。但主要原因还是秋瑾的思想太超越那个时代了吧。

            秋瑾女侠和王廷钧婚后不久,就生了儿子王沅德和女儿王灿芝。可能他们一开始感情还是比较融洽的,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两人的性格差距就越来越大。按一般的美眉的生活理想,有个疼爱自己的老公,有豪华的房子和车子,有大把的钱可以让自己不用对着名牌服装垂涎,这就非常满足了。但秋瑾女侠却不是这样的,她不为自己的事情打算,而是忧国忧民,想为天下苍生做一番事情。她和当时也在湖南的“戊戌六君子”之一谭嗣同的遗孀李闰娘频繁交往,还劝王廷钧也追求上进,但与王谈论维新方面的事情及新思想时,王廷钧却不高兴了,他认为这个是杀头犯法的事,他斥责秋瑾女侠说:“难道你想叫我好端端的王家也家败人亡吗?”秋瑾从此就开始对王廷钧厌恶起来。秋瑾在《谢道韫》一诗说:“咏絮辞何敏,清才扫俗氛。可怜谢道韫,不嫁鲍参军”。秋瑾女侠恐怕一样也有“不意天壤之中,竟有王郎!”的感叹吧,但无论是谢道韫,还是秋瑾,她们的老公还不算是差得一塌糊涂。

            休言女子非英物,夜夜龙泉壁上鸣

            王廷钧和秋瑾曾两次到北京居住,因为王廷钧当时到北京捐了一个工部主事的官。秋瑾喜欢新鲜事物,第一次是从运河去的北京,第二次秋瑾就要求从海上走,好沿途游览一下风光,王廷钧也只好依她。第二次进京时,他们夫妇的邻居是王廷钧的同事廉泉,廉泉的夫人是著名的桐城派学者吴汝沦的侄女吴芝瑛,秋瑾和她一见如故,情同姐妹。

            秋瑾在她家里读到很多以前看不到的新书报,对海外孙中山等的革命活动有了初步了解。秋瑾的性子一点就着,顿时豪情万丈。她当时写下不少反满反清的诗歌,比如《宝刀歌》、《宝剑歌》等就是当时写的:

            宝刀歌

            汉宇宫阙斜阳里,五千余年古国死。一睡沉沉数百年,大家不知做奴耻。

            忆昔我祖名轩辕,发祥根据在昆仑,辟地黄河及长江,大刀霍霍定中原。

            痛哭煤山可奈何?帝城荆棘埋铜驼。几番回首京华望,亡国悲歌涕泪多。

            北上联军八国众,把我江山又赠送,白鬼西来做警钟,汉人惊破奴才梦。

            主人赠我金鞘刀,我今得此心雄豪。赤铁主义当今日,百万头颅等一毛。

            沐日洛月百宝光,轻生七尺何昂藏!誓将死里求生路,世界和平赖武装。

            不观荆轲作秦客,图穷匕首见盈尺。殿前一击虽不中,已夺专制魔王魄,

            我欲只手援祖国,奴种流传遍禹城,心死人人奈尔何,援笔作此宝刀歌。

            宝刀之歌壮肝胆,死国灵魂唤起多。宝刀侠骨孰与俦?平生了了旧恩仇。

            莫嫌尺铁非英物,救国奇功赖尔收。

            愿从兹以天地为炉阴阳为炭兮,铁聚六州,铸造出千柄万柄宝刀兮,澄清神州,上继我祖黄帝赫赫之威名,一洗数千数百年国史之奇羞。

            秋瑾的诗句之刚烈真是不是须眉,胜似须眉。当年柳如是面对汉家衣冠丧于满虏,只有劝钱谦益一起殉国,但秋瑾女侠却在痛恨“一睡沉沉数百年,大家不知做奴耻”、“奴种流传遍禹城”之际,愤而拔刀,高唱“宝刀之歌壮肝胆,死国灵魂唤起多”,秋瑾女侠真女丈夫也。但可惜到如今,有些人的奴才梦还没有被惊破,有的人为秦桧翻案,却将岳飞、史可法等人驱出“民族英雄”之列,洪承畴等倒是好人,“皇阿玛”什么的叫得那个亲,真想不到一百年后还有“不知做奴耻”之人。

            秋瑾当时又通过吴芝瑛认识了同乡陶钧的妻子日本人荻子,从而了解到更多的在日本活动的革命党人的情况。秋瑾的思想越来越倾向于革命,其实吴芝瑛有时也劝秋瑾,思想不要太激进了,但是秋瑾的爱国激情却像奔腾的江水一般再也难以阻挡。同时,她和王廷钧之间的思想差距也越来越大。不久他们就爆发了冲突,据据徐自华的《炉边琐忆》中说,导火索是这样一件事:

            “(1903年中秋),王廷钧原说好要在家宴客,嘱秋瑾准备。但到傍晚,就被人拉去逛窑子、吃花酒去了。秋瑾收拾了酒菜,也想出去散心,就第一次着男装偕小厮去戏园看戏,不料被王发觉,归来动手打了秋瑾。她一怒之下,就走出阜外,在泰顺客栈住下。后来王央请廉泉之妻吴芝瑛将她接到廉家新宅纱帽胡同暂住”。

            这上面说王廷钧去“逛窑子、吃花酒”,也可能是吃饭的时候有几个“小姐”陪着,但“逛窑子”恐怕不大可能,据说那时候逛窑子往往是要过夜的,而且王廷钧回家的时间比看戏的秋瑾回来的还早。有的写秋瑾忙碌了一天,做好了饭菜,也是自己猜想的,并非全是这样,当时秋瑾家里雇有仆妇、小厮等不少佣人,应该不会所有家务活都让她干。当王廷钧见她穿了男人衣服去了“娱乐场所”,据说就打了秋瑾。但秋瑾一向喜欢练武,经常舞刀弄杖,王廷钧恐怕也打不过她。反正秋瑾一怒之下,跑出家去,到了旅馆(泰顺客栈)里住下了。后来王廷钧请仆妇代他向秋瑾道歉,秋瑾当时心又软了,回到家中。但不多久,俩人又发生口角,秋瑾又来到吴芝瑛家里住。

            其实说起来,还是两人的思想差距所致,王廷钧按说也不是很坏的人,但是秋瑾的思想太超出那个时代,超出了像王廷钧这样的一般人的理解能力。秋瑾自己曾在信中说过:“瑾生不逢时,性难谐俗,身无傲骨,而苦乏媚容,于时世而行古道,处冷地而举热肠,必知音之难遇,更同调而无人。”而且秋瑾还不是满足于一般的吟诗作词,风雅谈笑,她要做大事,要“拚将十万头血,须把乾坤力挽回”,别说是王廷钧,如此胸怀者从古到今能有几人?

            闲来海外觅知音

            这时候,秋瑾做了十分有名的一首词:

            满江红·小住京华

            小住京华,早又是,中秋佳节。为篱下,黄花开遍,秋容如拭。四面歌残终破楚,八年风味徒思浙。苦将侬,强派作蛾眉,殊未屑!

            身不得,男儿列,心却比,男儿烈。算平生肝胆,因人常热。俗子胸襟谁识我,英雄末路当磨折。莽红尘,何处觅知音?青衫湿。

            秋瑾越来越不满足于她当时的生活,她身边的人都不能理解她,所谓“俗子胸襟谁识我”,不但王廷钧不合她的心意,就连吴芝瑛说的话她也听不进去。她对在日本活动的那些革命党人越来越感兴趣,她要远走东洋,留学日本。当时的留学,也有公费和自费一说。清政府有很少的公派留学生,但秋瑾想留学只能靠自费。王廷钧自然不想让秋瑾去留学了,当时秋瑾的女儿王灿芝才三岁,虽然秋瑾也不大照看孩子,这些事有仆妇来做,但毕竟孩子幼小,需要母亲照顾。有的书中写“极端顽固的王廷钧,遂恃其封建夫权,封锁经济,且竟用下流手段,窃取秋瑾私蓄首饰,以阻其行”,这也未免对王廷钧太过苛责了,就算是今天,一个女人要丢下自己三岁的孩子离开老公自费出国,我想99%的男人也会“极端顽固”地不让她去吧。

            王廷钧为了不让秋瑾出国,一反过去的做法,抽出时间来陪秋瑾逛街,看戏,购买她喜欢的字画文物等,但是这一切却挽留不住秋瑾的心。当他将秋瑾的首饰积蓄归还后,秋瑾立刻托荻子变买,筹得旅费。大约在1904年5月,秋瑾一身男装东渡日本留学。当时带她去日本的服部繁子回忆说:“秋瑾穿着西式的裤子,茶色的皮鞋,蓝色的鸭舌帽盖住了半只耳朵,露出披散蓬乱的黑发……总之,完全是一副男士的、而且摩登的打扮”。服部繁子也问过她为什么打扮得这样,秋瑾的回答说:“我想变成比男子还强的人,首先从形貌上变,再从心理上变……”

            秋瑾来到日本后,不学医学,不学科学,她主要是“多看清政府禁阅的书,考查外边的情况,多结交热血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