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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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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书籍名:《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


                                    鸨母笑脸相迎,比见了女婿还亲;妓女以身相许,比见了情人还嗲。莺声燕语,不绝于耳;软玉温香,常盈于怀。二十四小时的全方位服务,三百六十日的全天候效劳,招之即来,挥之即去,不受道德束缚,不负法律责任,不必行礼如仪,无须相敬如宾,不折不扣的“自由化”,地地道道的“活神仙”。

        可惜,这位神仙,得有“点石成金”的法术。

        妓院里的一切,从美酒佳肴到音乐歌舞,从微笑服务到恣意纵情,所有这些,都是要用钱去买的。包括神魂颠倒的情,死去活来的爱,都不过是精心包装的商品,必须随行就市,照价付款。于是,当你为了这一切慷慨解囊时,你还能相信那“爱情”是真实忠贞不带掺假的吗?当你回过味来的时候,能没有一种上当受骗之感吗?

        诚然,妓女和狎客之间,是有可能产生真实爱情的。但这种情况实属凤毛麟角,而且多半要碰运气。一个良心未泯,一个感情投入,一个怜香惜玉,一个重义爱才,再加上鸨母比较“开明”,妻子比较“贤惠”,或许能结成一对美好姻缘,否则都不过是竹篮打水一场空。所以,在大多数情况下,男女双方,也都不过认认真真地做一场爱情游戏。

        道理也很简单,因为他们都有戒心。

        首先是狎客这边有戒心。只要不是真正的“冤大头”,谁都知道“黄金有价,婊子无情”。做妓女的人,一年不知要接待多少男人。迎来送往,生张熟魏,招天下客,接四方人,如果对每个人都有情,岂不成了“爱情女神”?天下哪有这么好的事!因此,当妓女表示“爱你没商量”时,狎客如果头脑清楚,就不能不自己和自己商量一下,她爱的究竟是自己,还是自己的钱包?可惜,这是商量不出来的。妓女们表演的爱情节目,往往和她们表演的歌舞节目一样精采,你实在无法鉴定哪是“做戏”,哪是“当真”。“假作真时真亦假”,没法子,为了防止当“傻冒”,只好先一律以假视之。

        其次,妓女的戒心也许更重。有权有势有钱有才的男人,何愁娶不到名门闺秀、高族佳人?怎么肯要自己这种“贱货”?仅此一条,就足以打消一切“非分之想”,还不如安守本分、趁热打铁,在他再三示爱时捞他一把,才是正经。如果明知身为下流,也想另攀高枝,那才是大白天做梦,尽想好事、自做多情哪!

        有此双重的戒备,则青楼之中,即便有相爱的可能,也难免会失之交臂。难怪历史上有那么多妓女殉情,或妓女与狎客双双殉情之事,实在就因为这样的爱情太珍稀、太宝贵,值得以身相殉之故。

        珍稀的东西虽然弥足珍贵,但毕竟不能满足需求,何况其中又难免“伪劣产品”?更何况,有条件狎妓的,非官即商,非富即贵,不是王孙公子,就是才士文人,与一般小民无缘,而有可能在青楼中真得情爱者,更是屈指可数。又更何况,狎妓毕竟只是男人的事,与女人也无缘,而女人较之男人,其实更需要爱情。中国传统社会的婚姻既然是“无爱之婚”,而妓院又只能提供片面和虚假的爱情,那么,爱的冲动便只有另寻出路。

        这就是所谓“妓不如窃”。

        “妓不如窃”,又叫“妓不如偷”,也就是“狎妓”不如“偷情”的意思。偷情为什么最令人向往呢?就因为“偷”来的往往是真东西。在中国传统社会,娶妻光明正大,纳妾合理合法,狎妓下作一点,但也被容忍,甚或视为雅事,传为佳话,唯独偷情要担风险。如果冒了天大的风险,“偷”来的竟是“假货”,岂不失算?实际上,欲偷情者,大多是真心喜欢对方,而对方如无真意,也大多不会冒着风险去答应。偷情决不像狎妓那样不负责任,而是双方都要共同承担风险。要言之,狎妓要花钱,偷情要冒险,两相比较,当然是“冒险”所得,要比“花钱”所买来的放心可靠,何况这险,又是双方共同去冒的?

        偷情让人向往,还因为它是唯一真正的自由恋爱,唯一真正的自主选择。妻子是父母的媒人选的,所以最难产生爱情。妾就要好一点,多少有了点主动权,不再是“娶媳妇”,而有可能是“找爱人”了,所以“妻不如妾”。但是纳妾仍然要“报批”,远不如将婢女“收房”来得自由,所以“妾不如婢”。然而纳妾和收房,又都只是单方面的主动,当然比不上双方的主动,所以“婢不如妓”。不过狎妓虽是双方主动的行为,无奈这种主动的背后有金钱驱使,就不大说得清是“主动”还是“被动”。至少妓女的主动性,难免带有做戏成份,哪里比得上双方冒着风险的偷情?所以这才有了最后一句话:“妓不如窃”。

        从“妻不妾”,到“妓不如窃”,其中有性也有爱。但即便仅仅只是性,也总是主动要比被动有趣。对于女性,就尤其如此。

        在中国传统社会中,女性是最无恋爱自由的。丈夫是父母和媒人指定的,又无权纳男妾、收男婢、狎男妓。这样,传统社会中的女性,要想体验一下恋爱的自由,性爱的自主,自己给自己当一回家,作一回主,唯一的途径,就是偷情。所以,在偷情的案例中,女性主动的事例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其原因,多半就在这里。

        从这个意义上讲,偷情,乃是对封建礼教的一种叛逆,而叛逆,也正是偷情令人向往的原因之一。

        的确,叛逆本身就是有魅力的。什么是叛逆?叛逆其实就是做别人不敢做的事。这需要勇气,也要担风险,但克服胆怯、战胜风险,却是一件令人神往的事。不知从什么时候起,人们就有了这样一种认识,即越是需要冒险才能获得的,其价值就越高,所谓“无限风光在险峰”是也。所以,爬山的人,只怕山不险,冲浪的人,只恨浪不高。偷情既然要冒险,当然也就必然有趣,何况所“偷”的,还是“爱情”?

        其实,青楼的魅力,也多少有这样的成分。因为狎妓虽不犯法,但人们又公认那毕竟不是一个“正派”人该做的事。这就多少带有了一点冒险(比方说被人视为“不正经”)的意味,这才大大地吊人胃口。不难想象,如果嫖妓竟像结婚一样“光明正大”,恐怕就真的只有色中饿鬼才会像上饭馆一样去逛妓院了。

        不过,逛妓院毕竟最终并无风险,这就远远不如偷情来得刺激。事实上,不少人的偷情,也既非为了爱,亦非为了性,而只是为了体验“偷尝禁果”的滋味。准确地说,不是为了“禁果”,而是为了“偷尝”。其实,禁果如非被禁,原本是一点味道也没有的。仅仅因为它被“禁”,而且尝的方式又是“偷”,这才滋味无穷。鲁迅先生讲他一生中的最好吃的罗汉豆,是小时候在看社戏回来的路上偷的,道理就在于此。罗汉豆尚且要偷着才好吃,何况是“情”?所以,偷情偷情,有因情而偷者,也有为偷而情者,但无论何种情况,都是叛逆,都要冒险,当然也都会有难以忘怀的体验。

        中国的男人和女人》(易中天)——情人之(二)怀春与钟情

        从婚姻的角度看,偷情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婚前的,叫“私奔”;一种是婚外的,叫“私通”。“私”这个字,很能说明其偷情性质。因为在这里,私有两重含义,一是私下里,即“不公开”;二是私自地,即“不合法”。既不公开,又不合法,当然是偷偷摸摸,就像“走私”、“营私”或者“谋私”一样。要言之,但凡是不公开、不合法的男女关系(包括纯精神性的恋爱),都叫偷情。

        未婚男女的偷情,有一个十分雅致的说法,叫“偷香”。偷香的故事发生在晋代。晋代贾充的女儿贾午,与韩寿相恋而私通,竟偷了其父收藏的晋武帝所赐之奇香送给韩寿。贾充发现后,便干脆把贾午嫁给了韩寿。所以,后来人们便把男女(主要是未婚男女)的偷情,叫做“偷香”;也叫“偷香窃玉”。窃玉和偷香一样,也有故事。大约是一位姓郑的男子所为,可惜其事已不可考了。只知道后人常把未婚青年男女的私相恋爱,叫做“郑生窃玉,韩寿偷香”,把恋爱的心愿,称为“偷香性,窃玉心”。不过,“偷香窃玉”的说法,虽然都有史实以为典故,并非虚指形容,但用于男女之间的私相恋爱,倒也别有情趣,而且十分准确。因为在这里,双方当事人要“偷窃”的,恰恰是和香、玉一样美好宝贵的东西——爱情。如果联想到中国古代常把女人的身体,称为“温香软玉”,则“偷香窃玉”的说法,就更多了一层双关意义。

        显然,偷香窃玉的事情,是防不胜防的。

        我们知道,男子钟情,少女怀春,乃是人之常情,并非什么礼法之类的东西所能控制和压抑。有一个故事是大家熟知的。这故事讲一个孤儿从小被一位老和尚收养,住在深山老林的古庙里,什么人也没见过,自然也没见过女人。后来小和尚长大了,老和尚带他下山去买东西。这下子见到女人了。小和尚便问:“这是什么?”老和尚答:“吃人的老虎。”回去以后,小和尚神情恍惚,若有所思,老和尚知道他在想山下的事,便问他:山下面,什么东西最好、最可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