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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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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9章

书籍名:《中国的男人和女人》    作者:易中天


                                    小和尚毫不犹豫地回答:吃人的老虎。

        这个故事没有下文,不知那小和尚最后是不是甘冒被“吃”的危险,仍然下山去找“老虎”。但不怕死的人肯定有。一首西北民歌唱道:“板子打了九十九,出来还要手拉手;大老爷堂上定了罪,回来还要同床睡。”可见男女之间的相爱,是任何力量也挡不住的。中国有句老话,叫“天要下雨,娘要嫁人”,意思是说寡妇要再嫁,就像天上要下雨一样,是挡不住的,只能随他去。寡妇再嫁尚在无可如何之列,正值青春期的少男少女要恋爱,又怎么管得了?

        其实,在中国上古时代,恋爱还是挺自由的。

        许多学者都曾注意到《周礼》上的一条规定:“仲春之月令会男女。于是月也,奔者不禁。”仲春即阴历二月,是春回大地、万象更新、植物发芽、动物交配的季节,也是男男女女们最易萌动春心的季节。于是,便特许男男女女在这个月份里,自由恋爱,自由结合,无论幽会偷情、做爱私奔,一律不予禁止。岂止不禁,从“令会男女”看,好像还要由政府出面,来组织春游联欢会。

        这真是“人民大众开心之日”。在这个开心的日子里,大自然春天的躁动和男男女女春心的躁动融为一体,形成热情洋溢的生命交响。请看《诗.郑风.溱洧》的描写:“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兰兮。女曰‘观乎?’士曰‘既且。’‘且往观乎?洧之外,洵讦且乐!’维士与女,伊其相谑,赠之以芍药。”翻译过来就是:溱水与洧水,正好一处处春讯弥漫;少男和少女,正好一个个手持泽兰。女孩子说:“我们去看看吧!”男孩子说:“已经看过了呀!”女孩子说:“再看看嘛!洧水那边,场面又大又好玩。”少男和少女,说说笑笑,相互赠送了芍药花。

        实在应该感谢这首诗的作者,他给我们留下了如此美丽的民俗风景画。虽然时隔三千年,但读其诗如见其状。那少年的纯真、少女的娇美,仍跃然纸上;那春天的气息、青春的活力,仍扑面而来。这实在是我们民族两性关系十分健康美丽时代的一个真实写照。

        另一首诗也十分美丽动人的,这就是《诗.召南.野有死麇》:“野有死麇(jun),白茅包之,有女怀春,吉士诱之。林有朴簌(su),野有死鹿。白茅纯束,有女如玉。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shui)兮,无使尨(mang)也呔!”翻译过来就是:獐子打到了,就该用白茅草去包捆;少女怀春了,就该由美男子去勾引。美男子说:“林子里有小树,野地里有死鹿,白茅草的绳子捆得住,姑娘呀你真是美如玉。”女孩子说:“慢一点,轻一点,不要掀起我的佩巾,别让那长毛狗乱叫呀!”看样子,这是一位青年猎人和一位怀春村姑的恋爱故事。青年猎人在山野里打死了一只獐子。当他用白茅将猎物包好时,却一眼看见了天真美丽的姑娘,于是立即向她求爱。姑娘也许在一旁已看了许久,早为猎人的英武所吸引,所以立即欣然允许,只是希望他动作温柔一点,也不要惹得黄狗乱叫,惊动他人。说完这些话以后,这对一见钟情的恋人大约就走进密林深处,去共享男欢女爱的快乐了。

        然而,好景不长,这种每当早春二月,或阳春三月,少男少女们便可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的好事,很快便成了历史。以后,男女青年们便只能遵照“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像提线木偶一样去完成双方家族所赋予的“历史使命”。而且,正如本书第三章所言,男女青年还必须被严格地隔离开来,不得随便交往。尤其是女孩子,那种“与世隔绝”和“不见天日”,就像被隔离看护的麻疯病人。

        这种被标榜为“门风谨严”的“养在深闺人未识”,其实是十分不人道和不利于身心健康的。它甚至只能造成一种在一般人看来不可思议的事,那就是贾府那位老祖宗说的:“只见了一个清俊男人,不管是亲是友,想起他的‘终身大事’来,父母也忘了,书也忘了,鬼不成鬼,贼不成贼。”前已说过,这种事情,在贾老太太看来,是既不像话,又不可能。像不像话我们姑且不论,可不可能却值得商榷。事实上,只要是正常发育的少女,一到青春期,便会春情萌动,很自然地产生与异性交往的愿望。这时,情窦初开的少女,极易为“吉士”所“诱之”。中国封建礼教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才要“设男女之大防”,尤其是要把少女们,深藏于闺中,以为只要这样一来,她们便“眼不见,心不烦”了。

        其实,礼教的设计者恰恰忘了一条“祖训”,即“湮不如导”。春情的萌动就像洪水一样,堵是堵不住的,只能进行科学的疏导。把少男少女们像隔离犯人一样硬隔开来,其结果,恐怕不是“眼不见,心不烦”,而是“眼不见,心更烦”。中国古代许多爱情传奇,都描写了少女们的“伤春之病”,而且都写得相当准确和生动。从这些描写看,“伤春病”的症状主要有:厌食、失眠、慵懒、伤感、喜怒无常、神情恍惚、坐卧不安、对景生情,看见花开花落便莫名其妙掉眼泪等。这可能是当时相当普遍的一种心理变态现象,否则作家们不可能描写得那么生动准确,而诸如“良辰美景奈何天,赏心乐事谁家院”之类的诗句,也不会引起那样普遍而强烈的共鸣。比如,与汤显祖同时的一位娄江女子俞二娘,在读了《牡丹亭》之后,竟“断肠而死”;另一位杭州女伶商小伶,也在演出《牡丹亭》时“伤心而死”。如果不是内心深处产生了强烈的共鸣,何至于此?这就正如汤显祖所云:“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生者可以死,死者可以生”了。

        于是,中国古代便有了一种十分奇特的恋爱方式——一见钟情。

        所谓“一见钟情”,就是只见了一面,还没有弄清对方姓甚名谁,是亲是友,就猛然一下子“爱”上了,而且“一口咬住”,始终不放。甚至极端一点,像杜丽娘那样,只不过是在梦中与柳梦梅相遇,并未真正“见面”,也一往而情深,而且不达目的,便是死了也不罢休。这虽然是剧作家的艺术想象,却也是现实生活的真实反映。韦庄《思帝乡》云:“春日游,杏花飞满头,陌生谁家少年足风流。妾拟将身嫁,一生休。纵被无情弃,不能羞。”所谓“谁家少年”,就是根本不认识。既不知道他是谁,当然也不知道他是否已有婚约,以及是否也爱自己。但仅仅只是无意中看了一眼,便拿定了主意,要“将身嫁,一生休”,而且“纵被无情弃”,也在所不惜。如果我们不了解当时的社会环境,便会觉得这简直是莫名其妙,匪夷所思,甚或是诗人、艺术家在胡说八道。

        然而,这种爱,既可能,又可贵。

        首先,男女之间的情爱,原本就包括性吸引的成分,而性吸引又主要表现在一个人的年龄、相貌、身材、风度等方面,与他的身份、地位、家庭背景、经济收入等没有什么关系。因此,一见钟情的事,是完全有可能发生的。尤其是那些“养在深闺”的少女,平时根本无缘与其他同龄异性接触,“少见”便难免“多怪”,也就难免“一见”而“钟情”。沈仕《锁南枝》曲云:“雕栏杆,曲径边,相逢他猛然丢一眼,教我口儿不能言,腿儿扑地软。他回身去,一溜烟。谢得腊梅枝,把他抓来个转。”明眸一送,若痴若呆,正是这样一种怀春少女猛然间见到英俊男子的心理反应。这种心理其实是“男女都一样”的。《西厢记》中的张生见了崔小姐,不也是“眼花缭乱口难言,魂灵儿飞在半天”吗?其次,这种爱慕和眷恋无疑是超功利的。两个素不相识的青年男女一见钟情,能有什么功利的目的和因素呢?没有。既不图他功名富贵、万贯家财,也不图他高门豪族、耀眼头衔,爱的只是他这个人,只是他本身,而不是社会给予他的“附加值”,这才是真正的爱情。我们不能因为这种爱情来得太突然,便怀疑它的真实性和可靠性。相反,在婚姻被看作交易,爱情被当作筹码的时代,我们更应该承认,这种“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爱情,不但难能,而且可贵。

        爱是不能忘记的,也是不可战胜的。因为它是与人的生命本能相联系的,因而是最内在、最深层、最个性化也最不可替代的一种情感。所以,爱情有时会重于生命。

        于是,便有了殉情。

        南朝乐府民歌《华山畿》讲的就是这样的一个故事。这个故事讲,有一天,一个少男在华山畿与一位少女相见,一见钟情。但是,因碍于“男女之大防”,无法表达爱慕之情。回来后,少男朝思夜想,相思成疾。后来,少男的母亲在华山畿找到了那位少女,相告情由。少女听后,深为感动,便将自己的“蔽膝”交给少男之母,嘱她暗藏在少男的寝席之下。这位男子发现后,欣喜若狂,将蔽膝紧抱怀中,吞食而死。少男的家人只好把他送往华山畿安葬。当送葬的车子经过少女家门时,驾车的牛便停下了脚步,再也不肯向前走一步。这时,少女已在家中梳妆完毕,走出门来,悲声唱道:“华山畿!君既为侬(我)死,独活为谁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