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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十二章

书籍名:《皇后》    作者:蓝色偏爱


                                            月傍九霄多,古时明月今犹在,由亏复盈,经月轮回,亘古不变。忆昔年仲秋,珏儿音容历历在目,而今芳魂不知归处……思及情难自抑,遂徜佯清芷中庭,终夜无眠。时二十三年八月十五日。

        ——龙曜手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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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帝王会记日记吗?

        会!

        一个帝王会记儿女情长的日记吗?

        答案是——肯定会!

        否则,他龙晔又怎会手捧一本龙曜手札来回翻阅?

        一个帝王会记儿女情长的日记并不奇怪,奇怪的是他龙晔手捧先祖遗留下来的手札,把几百年前先祖怀念早逝爱人的一字一句读了个通透!然后——感同身受!

        龙晔把手里古老的手札轻轻放进书桌的里层抽屉,没有像对待别的珍贵书卷那样把它锁进密室——因为经常翻阅。从父亲把密室里的宝藏交给他保管以来,他几乎翻阅完密室小箱子里珍藏的所有书册,不仅了解到家族许多不为人知的历史,也了解到先祖许多不为人知的轶事,尤其是那个叫做——龙曜的。也许是自己长得像龙曜画像的原因吧?龙晔对这位先祖有着异乎寻常的难以抑制的探索欲。所以,当他纵览史册,因史册上以春秋笔法记下的简约内容感到不足,而在小箱子里发现龙曜手札时,竟有如获至宝的感觉。

        龙曜手札从正劭二十二年起至三十三年止,时间跨度十一年,内容通篇都在怀念一个女子,他的皇后、妻子——闵怀珏。

        很难想象,一个三宫六院的皇帝会痴痴怀念一个女子,并在她去世后此心不渝,独自终了余生。

        龙晔留神注意史册上记载的龙曜的卒年——正劭三十三年。他只活了五十三岁,在皇后溘然长逝后的第十一年,他也驾崩了。

        一个帝王也会有忠贞不渝的爱情吗?

        也许——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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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问宗宇这辈子最佩服最敬仰最爱戴以至于立志死心踏地跟随的人是谁?

        非他的老板龙晔莫属!

        龙晔,龙氏机构的主事者,龙氏家族遍布全球庞大产业巨大财富的拥有者,一个响当当的强者。

        他永远从容优雅,没有咄咄逼人的锋芒,却与生俱来一股超越众人的令人不由自主心生景仰不得不甘心臣服的王者气势,使他的敌人自愧不如,他的朋友无比钦佩,他的下属极度崇拜。

        他是不平凡的!因为生命不平凡,注定他的生活不平凡!不说他在商场上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势力,也不说他在任何一条道上的游刃有余,单单细数他本身的背景就够令人咋舌:一座小岛的主人,显赫的商业世家之子,个人资产达数百亿美元,拥有一支150人以上的军事化保安队伍……因此,他从不缺少敌人,不缺少朋友,不缺少巴结者,更不缺少——爱慕的女性。

        他的敌人大多来自风起云涌的商界,因为他挡了道而处心积虑试图取代他,铲除他,幸而这样的敌人不多,势均力敌明着来的只有那么三两个,实力不足的自不量力之辈当然不足为惧也不值一提。

        相对于敌人,他的朋友数量上要多得多,但真正知己的也还是不多,算来算去,应该数不完一边手的手指,不过朋友重在质而不在量,他觉得足够了。

        巴结者没啥可说的,因为太多太多,而且毫不重要。

        至于爱慕者——

        呵呵!宗宇可不敢随便探测上司保有隐私权的尺度。老板的私人空间已经够小的了,私人事务更是几乎公开化,所以老板对自己仅剩的极度私人化的隐秘完全不允许任何人涉及,这是所有跟老板亦步亦趋的贴身人员都心照不宣绝口不提的。所以,当宗宇看到上司的目光凝注于平放在办公桌面的风家小丫头丢下的杂志,凝注于杂志上的封面女郎时,脸上不动声色全无半分异样。但,老实说,宗宇脸上虽然不动声色,内心其实是诧异不已的。因为……因为……他不认为杂志封面女郎足以令上司惊艳,那女孩子实在是……实在是不够女人味的,且不说有着小朋友的稚嫩,甚至还带着少年的阳光帅气——天知道这可不是用来形容女孩子的黄绢幼妇呃就是绝妙好词的意思——成语是他刚从中文成语词典里学来的,老板认为自小在外国长大的他的中文程度有待提高,所以他一有空就学习中文。总而言之,他英俊而贵族气息浓厚的上司,搭配的应该是雍容成熟温柔美丽的女人——宗宇一厢情愿地想。

        宗宇虽然对上司眼前的杂志封面女郎不以为然,他的上司却不任由他轻易忽视。

        “宗宇,对她——你了解多少?”

        “丝毫不了解!老板。”

        “杂志里说,她是洛菲运动系列的亚洲代言人。”

        “洛菲一直致力抢占我们龙氏运动品的亚洲市场——”宗宇收起胡思乱想,神情凝重地看着老板:“上个季度,我们龙氏的亚洲销售份额下降了五个百分点,而洛菲上升了十个百分点,难道……”宗宇眼睛瞄向杂志上的封面女郎,如果洛菲依靠一个亚洲代言人牵动销售份额上升,并拖动龙氏下滑,那——也近乎传奇了吧?但也不是没有这种可能。他了解过一些企业借助代言人的影响力大幅提高销售量的范例,看来,洛菲这回走的是这步棋,并且还成功了。

        “我需要一份详实的报告,洛菲以及洛菲运动系列亚洲代言人的。”龙晔轻描淡写地指着杂志封面女郎,全然的公事公办。

        “是!我马上去做。”宗宇肃然应道,内心不由有些羞愧。唉!这就是他永远跟不上老板脚步的原因。不够犀利,不够客观,更糟的是还有一点点不应该留存在体内的不切实际的可笑的该死的浪漫细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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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之舞者风荷虽然不是风行无阻里响当当的角色,出道以来做过的五件案子成功率也为零,但——但是,她自始至终认定,自己绝对有超越同道中人的特异本领,行动失败问题绝对不在于她,根本就是命运那个坏蛋偶然那个疯子跟她开的玩笑,所以,想要让她就此打消成为当代第一神偷的念头无异于痴人说梦。

        而要证明自己能力卓绝,当然就是有生意自动送上门。生意自动送上门来时,就不能不说,她——风之舞者——风荷,在江湖上还是大有名头,还是大有实力的。

        所以,现在,风荷斜倚在纽约一家俱乐部一间豪华的房间里一张舒适的座椅上,双脚翘起搭着一边扶手,姿态颇为洒脱,神情颇为自得地与客户面谈一宗生意。

        “听说风之舞者是台湾风行无阻的门人?”

        房间里除了风荷之外的另一个男人问道。他,就是风之舞者的客户。他一身不起眼的普通铁灰色西装,个子不高不矮不胖不瘦,年纪介于三十到五十之间,具体多大看不准,脸上五官长得毫无特色,别说丢到人海里没人会注意他,相信记性不太好的人看他十次八次也不见得印象深刻,整个人绝对不比空气更能引人注目——这是风荷的切身体会。

        “没错!”

        “据说,风行无阻的人出手绝无旁落?”

        “唔……”

        “敝人恳请风之舞者承接一宗生意,酬劳50万美元。先付10万订金,事成之后一手交钱一手交货,拿到货物后敝人必定付余下的40万。”

        “什么生意?先说来本姑娘听听!”

        “敝人在找一枚指环,翡翠的……”

        风荷收起吊儿郎当的态度,端正坐姿,凝神打量那个不起眼的人:他,的的确确是不起眼,看不出哪种人种的皮肤五官,丝毫不会让人印象深刻并有兴趣去了解的气质,很有可能她在走出这间房间后绝对想不起他的样子。而这个极度不起眼的人却想打龙晔那枚翡翠指环的主意。他还真找对人罗!

        “你知道它现在谁的手里吗?”风荷努力做出一副漫不经心的样子。

        “在龙氏机构总裁龙晔的手里。”

        “哦?那么,你知道龙晔周围有多少个保镖吗?”

        “至少有十二个贴身保镖。”

        “那么,你凭什么认定本姑娘足以胜任这项任务?”

        “凭风之舞者是风行无阻的人。据说,没有任何人任何警备系统能够阻挡风行无阻。”

        风荷颇有些受用地勾勾嘴角,猛然发问:“那么,你知道龙晔花了多少钱得到那枚翡翠指环吗?”

        “呃——洗耳恭听。”

        “350万英镑!先生!350万英镑!你以为区区50万美元就足以令我风之舞者接下这宗生意?”

        “呃,咳——敝人可以追加酬劳……你要多少?”

        “偷给你还不如本姑娘自己受用!想请本姑娘做生意就该事先打探清楚行情,另请高明吧毫无诚意的先生,本姑娘不干!”

        风荷撇下那个不起眼的人,昂然走出房间。

        唔!真好笑!竟然有人请她偷龙晔的翡翠指环。道上消息传得真快,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翡翠指环的新一任主人是龙晔了吧?不必她出手,其他人会源源不绝而来,有他龙晔受的啦!不过呢,她不接那个不知什么来历的人的生意,可不代表她永远不打龙晔那枚翡翠指环的主意。相反,知道有人开始动翡翠指环的念头,她得加紧行动才行了。龙晔是父兄名列出来的风行无阻不能动的人之一,她动,一旦被家人得知,必定受到惩罚无疑,但即使家规再严,有可能来的惩罚再重,她也不管了。

        她要得到龙晔的翡翠指环,非得到不可!哼!

        其实,她也不是非要得到那枚翡翠指环不可,虽然道上把翡翠指环的神秘神奇越传越离谱,大有《指环王》里魔戒的重见天日之势,她也不曾心动到想得到它,虽说她的确就此特意从台湾跑来美国纽约,也就此摸进龙氏机构,但也不过是……可是、可是龙晔他竟然丝毫不把她放在眼里,把她当一粒尘埃似的随手就弹开了,太、太、太气人啦。她不服,她非要让他见识到她绝对不是个可以随便让他忽视的女人不可!如果她把他的翡翠指环弄到手,也许——也许他就不得不任她摆布了!哈!

        可翡翠指环戴在龙晔的手上耶,她怎么弄到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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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风家那小丫头竟敢和狄家的人接触打老板翡翠指环的主意!”宗宇接到手下的报告后心里不由暗自为那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丫头片子叹气。女人,全是感性而毫无理智的动物,为了某种不可思议的情绪冲动可以不顾一切。他算是领教了。

        狄家是洛杉矶的黑帮,龙氏的敌人,七年前狄家帮试图把势力范围扩大到洛杉矶龙氏分支机构被龙氏保安队一举击溃,至今苟延残喘缓不过气来,已经是江河日下难成大气候,他们竟敢不自量力又来动老板的歪心思,还拖上一个不知死活的风家小丫头。幸好,风家小丫头的理智还没彻底丧失,还知道拒绝,虽说拒绝的理由是价码太低,但,没闹出事来就好。龙氏机构是正正当当的商业机构,不是黑道。虽说有时不得已要与黑道中人有所往来、冲突,但向来奉行人不犯我我不犯人的原则。风家小丫头的父兄从不愿与老板为敌,因一个不懂事的小丫头弄得双方反目,他虽是老板的人但也不愿意看到的。

        唉!才十九岁的小丫头,人小鬼大的。

        既然没出什么事,宗宇决定压下这份报告,不费神去打扰老板。他的老板实在太忙,有许多正事要做,哪有什么心思来应对那个小丫头。

        宗宇把关于风家小丫头的报告放在一边,继续着手洛菲运动系列与其亚洲代言人的调查工作。

        洛菲集团是美国一家历史颇为悠久的大公司,是龙氏机构旗鼓相当的商业对手,与龙氏机构为抢占商机开拓占领市场争来斗去好多年了。双方在各个领域势均力敌,就算某方面稍出风头偏差也不会太大,但这回双方的运动系列商品在亚洲的销售份额竟然呈现明显的上升与下滑,并且还有如此持续下去的趋势,不得不令人警醒。

        他必须查清原因,制定一套行之有效的应战策略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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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绝大多数的人都不知道龙氏机构的总裁龙晔住在哪,除了他的贴身保镖和贴身助理之外,而他的贴身保镖和助理入选的标准之一就是绝对的忠诚,所以,要摸清龙晔住的地方着实是不容易。

        好巧不巧的,风荷居然发现龙晔的住处了。这当然必须归功于她坚持不懈辛苦探查的结果。神偷世家出身的人自有其一套窥探秘诀,经过跟踪踩点,风荷确定,龙晔大多数的时候都在龙氏机构里——除掉出国洽商,出门见客户,社交应酬,参与活动。所以,他应当住在龙氏机构八十层大厦里。没错的!但,究竟住在哪一层楼她却无论如何探查不到。八十层耶!怎么找?更别说进去也不容易。唉!看起来发现跟没发现好像没啥两样哦?风荷不得不泄气地承认:她的发现毫无意义。她上次闯进龙氏机构失了手,知道如果强行再度摸进去,下场极大可能只有一个:被龙一到龙十二中的任何一个逮住。龙一到龙十二是龙晔贴身保镖的代号,个个全是高手中的高手。她偷东西的本事或许比龙一到龙十二强,但要在龙一到龙十二的眼皮底下混进龙氏机构,靠近龙晔简直就是天方夜谭,根本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可她不甘心!一点也不甘心!所以绝对不退缩,绝对不!她要得到龙晔手上的翡翠指环,她必须靠近他……

        就因为风之舞者千回百转的心思与不服输的个性,某天凌晨二点,宗宇又在龙氏机构里“接见”风家小丫头了。

        “小丫头,我总算清楚词典里那个叫锲而不舍的成语长什么样了,谢谢你用具体形象实际行为替我答疑解惑。”宗宇靠在他高级特别助理办公室的办公桌边沿,以居高临下的姿态看着眼前身高不足一百六十公分,体重远远不足四十五公斤的不驯女孩。她娇小玲珑的模样还真有些得自祖师爷时迁的遗传,身手嘛就不敢恭维了。

        风荷白了对方一眼,鼻腔里重重地哼了一声。她做一番自认周全的准备后鼓足气势再度摸进龙氏机构再度被逮住已经够挫败的,现在还要受眼前这个家伙的奚落,窝囊气岂可说咽下就咽下?可,又能怎样?她渐渐不得不相信幸运之神在她出生时忘记亲吻她了,诚心供奉的祖师爷忘记保佑她了,反过来也可以说,倒霉魔头缠上她不放了。这已经是她第六次作案失败,要从概率推算的角度来说,虽然偶然存在于必然之中,也不可能频繁到这种地步?一个再怎么身怀绝技的绝顶神偷碰上这么多次偶然,再怎样坚定的信心都不得不有所动摇。

        “虽然我的中文程度不太好,不过小丫头,我还是想教给你一个成语:适可而止。”宗宇看着不哼声的女孩,又说。

        “成者为王败者寇!”风荷嘀咕,“我既然被你们逮到,无话可说。”

        “或许你应该说甘拜下风偃旗息鼓才对!”宗宇好脾气地指正。

        “听说过诸葛亮七擒七纵孟获的故事吗?你们要是有足够的本事和气量,就不要以多欺少。鬼知道那些龙一龙六龙三龙八还是龙第几的,你们那么多人欺负我一个女孩子,有什么好骄傲自大的。你们要是放了我再次抓住我我才心悦诚服。怎么样,敢吗?”风荷挑衅地瞪着宗宇顺带不屑地斜眼瞟向门外的保卫,窝火得不得了。她摸进龙氏机构,放弃坐电梯,辛辛苦苦从底层爬上二十八楼,推测着龙晔有可能居住的楼层应该在顶楼,计算着到达顶楼的时间,准备冒险搭电梯时,电梯门一打开,龙第几的早就好整以暇地守候在里面,当场扭住她,下手一点也不留情,她的手腕以及搏斗时被他一脚踢中的……呃某部位至今还痛得要死,这个仇她非得报回来不可!

        宗宇抿掉嘴角稍纵即逝的笑意,咳嗽一声,“风小姐,俘虏是没有谈判筹码的。宰相肚里才能撑船,你对我的要求太高了。”

        “如果我说有呢?”

        宗宇哦了一声,不说话,看小丫头怎么狡辩。

        “我知道真正想打龙晔翡翠指环的人是谁。作为交换,放了我!”

        宗宇耸耸肩,“可以!”

        风荷料不到谈判成功得轻而易举,愕然一怔,幸而懂得迅速反应过来,“一言为定!”

        “一言为定。”宗宇悠悠然地说。

        风荷反而迟疑了,“这么爽快,不怕我随便编个假名字骗你?”

        “你编吧!”宗宇这么说。

        “怪物!”风荷低咒一声,眼珠转了转:“想知道秘密你还不太够资格,叫龙晔出来,我亲口告诉他。”

        “不巧得很,我老板不在。”

        “那我等他回来。”

        “本公司并非酒店,恕不接待。或许你可以尝试预约,不过要在白天老板正常上班时间,而且最好提前半个月。”宗宇拍拍手,把门外的保卫叫进来,“送风小姐出去,以后再看见她,不用报备我,你们自己看着办。”虽然看在风老大的面子上少不得要对风家小丫头手下留情一些,但总不能没完没了地纵容,何况他没有纵容风家小丫头的权利与义务。至于老板,他不见得喜欢听说这回事。

        “你敢越俎代疱?龙晔不会这么对我……”风荷气得大叫。

        “越俎代疱——唔,我又学到一个新成语。”宗宇点点头,以示谢意,挥挥手要保卫带人走。

        “等等——”风荷大叫,“你真不想知道谁在打翡翠指环的主意吗?”

        “风小姐想说就说,你还有五秒钟时间。”宗宇一边看手表一边提醒风荷。

        风荷狠狠瞪着眼前这个表情说话甚至情绪都克隆自他老板的臭男人,眼珠转了转,狡黠的光芒顿时涌起,“我告诉你吧,打翡翠指环主意的人叫席语舒。”

        天知道那个叫席语舒的是何方神圣,她也不过是在不知哪一本杂志上瞄到过这个名字,稍微留下一些印象,现在顺便借过来用一用,基于礼貌,对不起一声罗。哼!让这些混蛋像没头苍蝇一样去找那个人吧!他们对她不客气,就别怪她捉弄他们。哼哼!风荷转身走出去时嘴角不禁现出得意洋洋。

        席语舒?

        宗宇皱起了眉头——风家小丫头的胡言乱语不足为据,不能相信,不过那个席语舒,他真要详详细细好好调查清楚一番不可。

        谁让她是——洛菲运动系列的亚洲代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