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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间一壶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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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8章

书籍名:《花间一壶酒》    作者:李零


                                    参看洛晋编著《动物之爱》,吉林人民出版社,2000年。

            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1)

            ——“畜生人类学”发微

            1993年,我去美国华盛顿整理楚帛书,上班在赛克勒美术馆,住处在马里兰州一个叫Friendship  High的地方,坐地铁往西北走,路很远。我记得,从我住的公寓楼往左拐,有家好客的美国人——汤普森夫妇。男的是美国传教士的后代,父亲在南京大学教过书,本人在中国当过兵(40年代的美国兵)。他和一帮传教士子弟编过个纪录片,叫《龙与鹰》,“龙”是中国,“鹰”是美国,对中国非常怀念。女的是作家,写过不少儿童读物,对中国也饶有兴趣。她爱狗,像很多美国人,每天都牵着条大狗在街上溜。狗东闻西嗅,抻着她,步子赶步子,一跌一撞往前走。有一年,她去长沙住过一阵儿,回来写本书,提出一个问题,为什么郊外养狗,市里不让养,我跟她解释不清。现在随着改革开放,狗不但进了城,而且有了身份证,比人的都漂亮,我想,她要知道了,肯定高兴。

            隔三差五,汤普森夫妇会特意从农场采购,做些很有营养但没有味道的菜,一般是清水煮萝卜、土豆之类,约亲朋好友聚会。像所有的美国party,大家东拉西扯,没有主题。然而有一天,怪了,所有人都谈狗,一个小时过去了,大家狗长狗短,我插不上嘴(英语本来就不顶)。为了入乡随俗和活跃气氛,憋了半天,我终于开口。我说,我也养过一条可爱的狗。

            “哇……”他们都很惊讶,“在哪里?”

            “在内蒙。”我自豪地说。

            “哇……”又是一片惊讶,“叫什么名字?”

            “叫……叫……”我拍着脑瓜,答不上来。

            这真让我无地自容(在美国人看来,这就跟你说,你想不起你儿子叫什么一样)。而更为难堪的是,我一想到他们会追问的问题——“这条狗后来怎样了?”——就浑身冒汗。因为我突然想起,这条狗是被我们吃掉了。虽然我只吃了一口,油腻腻的,并不好吃。剩下一张狗皮,也送给了太原的表哥。

            没办法,我结结巴巴,作难以表达状,随他们浮想联翩。

            真的,我也养过一条狗,不算太大,也不算太小,身材挺拔,神气十足,样子有点像我儿时养过的玄狐兔,皮毛黑而发亮,眼睛上边有俩白点,肚子下边和蹄子也是白的,名字叫什么,忘了,给“插友”(即一起插队的朋友)打电话,他们也想不起来。姑且叫“黑子”吧。

            黑子本来是条小狗,从老乡家抱来,只有一丁点儿大。养狗的目的,真不好意思,其实是为防老乡——按当时理解,“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其实应该叫“老师”。本来,在我们心目中,他们勤劳朴实觉悟高,极其神圣。但他们给我们上的头一课,就是“看好自己的东西”。比如,有人说,谁偷你东西找不到主,佘米借钱不认账,千万别吭声,诉苦,只能惹人笑话。这个村挺有名,华北局重点,出过“十八铁姑娘”、“十八铁罗汉”。中秋月圆,千里迢迢,我们慕名而往。赶到那儿,才发现它太穷。老乡什么都偷(偷完集体偷个人,一到夜里,狗就叫个不停),什么都借(我说,除了老婆,但知情者云,老婆也可借,当地叫“搭伙计”)。养鸡,喂了邻居的狗。养猪,是个克郎猪(队里买的,越喂越瘦,越吃越多)。借个房住,也是火烧眉毛倒烟炕,一做饭就涕泗横流,咳嗽不止,屋里都看不见人。家里的东西,该拿的拿,该借的借(暖壶都被人借走了)。最后,就连干活的工具,铁锹、扁担和箩头(箩筐),也是搁地头丢几件,放门口丢几件,出工就剩两只手。

            有一天,我们终于提出,请队里开恩,把我们的安家费,除锅碗瓢盆、劳动工具和克郎猪,该扣的扣,其他统统拿出来,盖房。后来,这座土房盖好了,地点在北营子(即北半个村子,当地把村子叫“营子”)的东南,左手临近水渠,右后没有邻居,前方比较开阔,很有独立感。

            有了自己的房,我们想到的第一件事就是养狗(老乡家里都有狗),而且心里想,要养就要养条管事的狗,最好是像张正明(这个名字不一定对)的狗。

            张正明(?)的狗是条凶猛的大狼狗,每天趴在墙上,鸡也好,猪也好,只要一近跟前儿,它会呼啦一声扑下来,爆土狼烟,把它们追得屁滚尿流。客人来了,也是远远站着,把手拢在嘴上,扯着嗓门乱喊,没人敢去敲大门。有一天,不知为啥事,我去找他,竟把危险忘在脑后。心里光顾想事了,走啊走,人都到了门口,还一点动静都没有。顺手推门,门也呀的开了。然而,就在这一刹那,我听见什么声音,在地下(其实是喉咙)滚动,像天上的雷霆,轰然炸响。说时迟,那时快,它已如箭脱弦,扑到眼前。我自己都不知怎么回事,一下子就倒退了多少步,早就站在离大门很远的地方,脑瓜像张白纸,心咚咚跳个不停。

            养狗的学问,是老乡教的。哪位老师,忘了。他的话真是至理名言。老师说,你不就想让狗凶吗,好办。咱这里话说,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娃娃厉害,是见人多。狗凶,是见人少。我看,你家喂猪的圐圙(音kūluè,山西话借用的蒙语,本指土围墙,这里指猪圈)就不赖,墙高高的,栓在里面,别让它见人,等它大了,你看哇。

            我给黑子做了个脖圈,一根铁链,栓进猪圈。它怯生生地呆在里面:睁开眼睛望,头上是一片蓝天,几朵白云,每天都一样;支着耳朵听,风声雨声、鸡飞狗跳、人马嘈杂,轰隆隆响个不停(以狗的听觉而论,我猜,就和咱们住飞机场差不多),都来自墙外那个看不见的世界,陌生而让它害怕。然后,就这样,日升日落,月盈月亏,有一天,它长大了。当清晨的阳光射进我们的土屋,它会拨开里间的房门,趴着炕沿舔我。我胡噜它的头,它会眯起眼睛,把我的手衔在嘴里,轻轻咬,真是可爱透顶。况且,我走到哪儿,它就跟到哪儿,前面掉头迎,后面跟腿跑,让我觉得“走狗”就是“忠诚”。

            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2)

            可是,问题却随之而来。我们的狗真是少调失教,让你丧尽人格丢尽脸。它还不是嫌贫爱富,“狗眼看人低”,而是“目中无人”,谁的话都不听,即使主人在旁呵斥,它也照样不听。它只认主人,我和我的插友,一共四人,对知青装束的朋友还收敛一点,见了老乡,脾气就陡增。只要不认识,管你是谁,它都勃然大怒。不仅是人,而且是任何从门前经过的东西。它精力太旺盛,只要听见什么响就狂吠,看见什么跑就猛追。秋天的野兔在堤上跑,它在后面追,真像脱弦的箭。来了陌生人,它会前爪刨地,叫得惊天动地。如果不是我把它的脑袋死摁在地上,而且是自始至终摁着,只要一松手,它就会扑上去乱咬,任何号令都不起作用,脾气大得不得了。当时,有个朋友叫杨润雨,当地的老师,好人,绝对的好人,一不留神,就让黑子啃了脚脖子,拽下来还狂吠不止,咬你手,汪汪之中夹着呜呜,好像还真委屈了它。

            在我们这个村子,黑子可算出了名。半径50米,恐怖环绕着我们的土房。

            大概是1969年吧,我们那儿被军管。农民说,苏修来了怎么办?抓内人党,闹吧,我们为啥就这么倒霉?学生可以不上课,工人可以不上班,我们把黄河大堤扒了,什么庄稼也不种,叫他们喝西北风!他们是“兵痞”(年纪大点儿的都当过傅作义的兵)或“兵痞”的后代,喜欢灰说灰闹讲怪话(“灰”有流里流气的含义),什么干部都不怕。可是有一天,他们终于怕了。上面来个于军长,穿个便衣到处走,走哪儿哪儿怕。有个公社,大白天,聚一屋打牌,他进门,没人理,只听一声怒吼,“把这些人给我抓起来”,一堆士兵冲进去,五花大绑,推上卡车就游街。自从于军长来,上面传达了,军管期间,禁止养狗,以免伤了解放军,自己的狗,趁早自己打,几月几号是最后一天,到时候不打,谁打了归谁。

            我们那儿是家家养狗,这几天是人人自危。怎么办,打呗。我们下不了手,来个当地知青说,看我的,他拿根长绳,照狗脖子一套,噌地上了房,然后一拽,可怜的黑子,竟呜咽而绝气。

            我还记着他的话:猫狗九条命,可不容易往死弄。他在房上得意地说。

            后来,大家都知道,中国出了个“于洪信事件”。文件上说,于军长拔枪打政委(为什么事我忘了),然后撒腿逃跑,围追堵截,无路可走,最后自杀在麦地中。

            现在回想,“大营子娃娃小营子狗”,这话确实深刻。三十多年过去,我一直忘不了,就像什么很有嚼头的食物,余香留齿,回味无穷。

            我对这句话的体会,首先是在教育方面。

            过去,读福柯的书,如《规训与惩罚》,我印象最深,是他对训练的强调。我们称为“教育”的东西,他叫“训练”。这个词,法文原作surveiller,乃“监视”之义,英译本把它改成discipline,是根据作者本人的建议。它是“纪律”一词的动词用法,刘北成把它翻成“规训”,是为了表达其复杂含义,词儿比较怪,常让我想起“闺训”,但已被读者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