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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书籍名:《幸福》    作者:查可欣


                                    这些一年级时教过我的教授现在应该正在教麦克基础课。我一下子发现,没错,这些有特点的教授会是我怀念的对象,这个发现令我感到非常亲切。

            “没错没错,”我接着他说。“还有哪。还有树瓦格永远没有声调变换的声音,而且他不管指着哪里都得用他的中指。”

            “对,还有科托娃的斜眼和关于共产主义国家没完没了的案例哪,”麦克笑着补充。“最舍不得这些吧。”

            “还有大家。”我可怜巴巴地说。

            “可是大家还在啊,认识了以后就永远认识了,只是每个人都要开始面对新的真正的人生了,想想吧,这是多棒多让人兴奋的事啊,我都羡慕死了。”他毛茸茸的眼睛亮亮地闪着。

            我被感染了。“是啊,其实我也挺兴奋的。而且真正的朋友是永远不会变的,对吧?”

            “当然啦。你看我在巴西时的室友、同事和一起喝酒的哥们儿到现在还都是我最好的朋友,我放春假的时候回里约热内卢看过他们,有空时他们也会来看我。像咱们这样的人,在哪里都能遇到朋友的,就算是分开了也有美好的回忆呀,那些是不会丢的。”

            我想起了自己长到这么大经历的各种离别,我知道他是对的。能够相遇、相聚,就算是离别也是一种幸福。我这样告诉了他,他笑了。

            “本来嘛,能有这些经历就已经是幸福的了。有的人总是很在意地想一本正经地定义幸福,其实你只要好好呆着不动,它就会突然跳到你面前。Just  sit  back  and  let  it  happen  to  you.”

            “你会很好的。”他这样说着,突然抓起我的左手。我一惊之后发现他只是轻轻点着那个红线圈说:“这个一定会保佑你的。”

            我沉浸在先前那种亲切中,听到他又加上一句:“什么时候要COSMO的话来找我,‘龙腾式’不会可不行啊。”

            这句话一下使我记起了那个酒吧里的味道。在前面的谈话中他像个兄长一样给我传达着豁达的人生态度,让我几乎忘记了那些在昏暗的喧闹中流产的吻和懂得层层剥掉我衣服的目光。

            在那种目光下我告别了麦克,脑子里龙腾虎跃着一些瑰丽的想法和美妙的愿望。

            “我不知道我这是怎么了,”在电话里我问着雨子。“我虽然什么都没做但为什么我总觉得在某些地方我背叛了笨笨。”

            “也许你和他并不真的合适,”雨子小心地说。“我觉得这个麦克只是帮助你意识到笨笨缺乏的一些东西,我觉得你只是暂时被这些东西和他对你的注意吸引,并不是想和麦克怎么样。”

            “我想你说得对,”我赞同着雨子智慧的分析。“我总觉得我和麦克并不是那种真正想了解彼此的人,可惜他给我一些笨笨不能给我的感觉。”

            幸福十四(2)

            “没关系的,”雨子温柔地说。“都会过去的,只要顺其自然,你终究会发现自己真正应该在一起真正能够给你幸福的人是谁。你还年轻啊,还有时间。”

            她的语气把我逗乐了。“是的欧巴桑,您老人家的教训小女子会时刻铭记于心的。”

            挂了雨子的电话我心情舒展了许多,于是主动地拨下了笨笨在新泽西的号码。

            “啊,扈蓬!”他大声叫着。“你最近很少主动给我打电话的。”

            “是吗?”我发现确实每天都是他打给我,有点尴尬地想换个话题。

            “正好,听听我的新构思。”笨笨赶在了我的前面。接下去就是没完没了的一长串关于那个海滨女孩的叙述,我半留心地听着,突然意识到不知什么时候起我已经很疲倦于他这种无休止地不分时间地与我分享他的创作。是的,我承认创作中的人会把那作为生活的中心,但,它不应该是生活的全部。

            我把这种感受化作一种娇嗔的抱怨:“你都不问我好不好,有什么事没有,只是一个劲儿地讲,你到底是爱她还是爱我呀?”

            “两个都爱。傻瓜,爱你才跟你说哪,你写了新的东西不也告诉我吗?我知道这会成为一部畅销书的,会盖过市面上任何一本流行书籍,那些家伙一大半都是文盲还写个什么写。”笨笨转到这个话题上开始滔滔不绝起来。

            我认为笨笨绝对是有才华的,而且这种才华是对我最本质的吸引。但已经三十多岁的他从没正式发表过作品,这虽然是一种怀才不遇,但变成了狂妄自大的自信并不十分可爱。

            终于他说:“你怎么样,今天好不好?”

            “还可以。有点伤感,就快和大家分开了。”

            他噢了一声,然后沉默了。没有我期望中的安慰和鼓励,是的,我是那样期望的,也许他能为我描绘未来的美好,我们或许共同的未来。

            “你这么说我挺失望的。”他半天才说出这么一句。

            “什么?”我吃惊地问。

            “你应该快乐呀,我们马上就可以在一起,再也不分开了。我天天盼着那天快到,你却伤感。他们不过是一般的朋友,只要我们俩在一起就足够了,那不比世界上任何其他的东西都重要吗?”

            这番话像糖衣药片一样被不由分说地塞进我的身体,在胃里徐徐化开,甜腻腻的感觉飞快地消除后,余下的是长久的莫可名状的苦涩。

            幸福十五(1)

            就这样,那个叫做老揣的男人开始了解我,我也开始知道关于他的许多事。

            老揣生在美国纽约州的长岛,父母都是那个年代的留学生。八岁那年的一晚在纽约的街头他和父亲走在路上被几个黑人打劫,他亲眼看到父亲被其中的一个人用一把银色的左轮手枪击中胸口。父亲的死使他精神抑郁了很久,直到母亲意识到他再也无法在美国住下去,于是把他送回国内和爷爷奶奶生活。之后母亲继续着她的学术研究,先后旅居英国、新西兰和加拿大的温哥华,最终在温哥华定居。爷爷奶奶在老揣十五和十九岁时相继过世,虽然他也曾经尝试到母亲所在的国家居住,也明白西方文化对他根深蒂固的影响,但童年的那一幕总让他滑回那种无法克制的抑郁,在那种抑郁中他越发地留恋北京。二十四岁的他认为,只有北京才是他的家。他热爱音乐,读广播学院的时候和朋友组过乐队。大学毕业后,他一直在筹划开一间为电视和电台节目做策划和创意的公司,每天忙碌着为它做着资金上和客户上的积累,没事的晚上到好朋友树根开的Starry  Night唱歌。

            和老揣吃的第一顿晚饭上我不知为什么给他讲到了一个细节。有一次在北京一家酒店里上洗手间,洗完手,我站在干手机前,没心没肺地举起十指交给一阵暖风。这时我看到干手机旁的墙上挂着两块金属的牌子,分别用中英文写着NO  SMOKING和另外的什么戒条。我在金属上看到自己反射的面庞,被两块牌子在中间毅然决然地切断,被中文的英文的字在上面遮掩。我举着手,故意抬抬头再低低头,让自己的脸在两块牌子的割断中流动,让中文英文在脸上流动。那一刻我发现,那就是我。永远割裂的心灵,变形的目光和夹杂着中英文的表达。

            不知为什么我给他讲了这些。不知为什么在他安静地看着我听完后点着头说我明白这种感觉时,我完全地相信了他。

            从正式认识那天起一连一周的时间里我们重复着同样的情节,总是一起吃晚饭,夹杂着中文英文地聊天,然后到Starry  Night,他或唱歌或坐在我的身边或说话或沉默,十二点半他起身送我去打车并且约我转天再见面。

            这一切让我感觉舒服。和他的交谈总是很顺畅,我经常像第一次那样不自觉地讲出一些从来没有告诉过别人的想法。和他在一起时我仿佛和自己在一起一般松弛,而在某些时刻又能激发我对世界和自身的一些新的观点。与此同时我又总感到有些焦躁和失落。他绅士地与我谈论我们共同喜爱的Nirvana、  Janis  Joplin和Beatles,梁祝和老柴,金庸、村上春树和张爱玲,说着我们共同向往的深山里的小木屋、阿拉斯加Husky狗和Gibson木吉他,这些时候他的语言带来了星光的气息,他的目光像那个晚上一样热烈。可是我们既没有谈论起那次相遇,他也从来没有碰过我。他的肢体语言里没有鼓励也没有暗示,好像我们的身体之间并没有任何化学反应,只有纯精神的火花没完没了地闪现。

            我甚至开始怀疑,那个陷入电子音乐套路的节奏的星光下的烽火台,是否只是缘于我的想像。或许是初次吸入的大麻碎末绑架了大脑神经,强行给它们输入一些信号,偷偷地篡改了事实,让我在第一次的飞翔中以为看到了他的侧面。或者是我曾经在某个酒吧里、某个街角的转弯、甚至就是在那个晚上见到过他,在一群陌生面孔中夺目的沉静,让我把他变成一个梦里的主角。

            难道竟是这样吗?这件事让我想得很用力,尤其是每次和他刚见过面的几个钟头里。我一而再地确定着这是一个真实的男人,他就在我的面前听我说着话,目光专注而透彻。他的侧面确实在一个黑暗的明亮瞬间在离我最近的地方滚落一些火热的泪水。但我无法相信我的大脑,我不懂得人们是怎样区分记忆和想像的。这两种大脑动作产生的情节在脑海里的印迹是那样惊人的相似,仿佛根本就是同一种物质的两种状态,像水冻结成冰,再蒸腾成雾,模糊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