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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骨头抚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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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十六

书籍名:《穿过骨头抚摸你》    作者:苏西妖精


                                            高铮在我家洗了个澡后,我给他看我的藏盘,包括转经老张而到手的他的那些。他翻了翻,看到发电站和阿飞克死一双胞胎时有点诧异,“你爱好还挺广泛。”

        “咳,凑热闹呗。当年听了别人一句话说发电站最大的贡献就是让电子乐彻底与以摇滚乐为代表的流行乐脱离了关系,在音乐分类上独立了出来——就为这我也得收来听听不是?内双胞胎更是因为总有人耳提面命地叨叨。说白了这种十分出名的,我收来都是进行真理检验的。”

        他点点头,“对于死硬派乐迷来说,Techno远比乖巧的其他乐种更纯粹,更刺激。”

        “对了,你究竟具体捣鼓啥?”

        他把盘都放回去,放好,“内次你猜得八九不离十。主要Techno,偶尔给唱片公司做Ambient,再早前还摆弄过一阵子Psy-Trance。”

        “其实……我对电子乐的分类……一向很迷糊。”其实就连主好的摇滚也闹得不算太明白。

        “也没内必要。对音乐进行分类本来是件意义不大的事儿,电子乐更是困难。越来越容易掌握的器材和技术,越来越发达的网络,各种样本和素材越来越快地交汇、分裂、进化,变异成新品种,看起来面貌迥异,实际却盘根错节。要鉴别这里边儿究竟哪些基因是原有的、哪些又是突变的,还想建立一个可以涵盖所有物种的类型学,那基本就是件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你这席话说的,”真受听啊,“我发现我突然不自卑了。”但说到Psychedelic  Trance,“据说……Goa脱离不了□□。”

        “对,结合得非常紧密,这也是我后来放弃了的一个原因吧,”高铮蹙蹙眉,“我讨厌依赖。”想想又补充,“所有的依赖我都讨厌。”

        我刚想说可我觉得男女间是可以依赖的,他就接上来,“不过除了你。”然后突然抓着我脖子凶我,“你这不听话的是不是用过……哪个孙子给你的?”

        我挣扎着说,“没有没有,我这种没出息的也就碰碰玛丽珍。”蘑菇甚至LSD,才是那群疯子们的大爱。

        见我有点喘不上气,他松了手,“喜欢么?”

        “谈不上。第一次就觉着头晕,第二次克服了头晕,第三次才有点飘。没瘾。而且整天卷啊卷的我想着就觉得麻烦。你呢?”我起了兴,趴到他身上,“告诉我LSD什么感觉。”

        他想了想,斟酌着用词,一句一顿,“精神之旅。所有静止的东西都旋转起来,变得诡异,移动起来有残迹,好像有生命了,骚动地看着你。如果你心情好,眼前就是一片斑斓绚丽,墙上的影儿都跟你笑似的;心情不好,看到的玩意儿能叫你难过得想去自杀,或者去公安局求他们把你铐起来。其实它只在哺乳类动物身上起作用,据说猫用了会怕老鼠,狗用不敢吃骨头,鱼会改变泳姿,蜘蛛会以不同的方式结网。”

        听起来有趣,可引不起我兴趣,“其实吧我一直觉着,最高级的脑子,控制神经是不需要致借助幻剂的,自己就可以达到飘离的境界。”我拍拍他,“这位同志,我们都要往这个境界上努力啊。”

        他直点头,把我扯到他身上,“不愧是我的姑娘。”

        忽然我想起件事来,找出笔和本,递给他,“写你名字,全名儿。”

        他跟我贫,“现在才想起来检验,太晚了吧。”接过来哗哗几笔,回递给我。

        我给他的是圆珠笔,可形体与力道丝毫不差,当真和歌篇上那些出自同一人没假。理科男生的字百分之九十九入不得眼,可他这个学工程力学的,恰恰是那百分之一的例外。我要他写不是怀疑他,我只是想有个签名——这么丢脸的原因,我可不能交待。

        我俩在床上闹了一会儿,他把脸埋进我枕头里,深吸了一口,说,“这个我拿走吧,这样我晚上就睡得着了。”

        “你失眠?”

        “本来不,可最近总在床上翻来复去睡不着。”

        “有心事?”

        他一伸手,把我脑袋扒拉过去,眼睛找准我的对上,“你说呢?”

        我低头钻进他怀里偷着乐。他在上边问,“给不给到底?”

        “拿你的跟我换。”我抬起脸柔声对他说,“你睡会儿觉好不好?昨儿夜里头我其实醒了好几次,见你那眼睛一眨不眨的,我都怀疑你是不是夜神。上次不是说想躺我床盖我被么,来,”我把他身体摆正,“现在我就命令你实现这个愿望。”

        他说好,拉我一起睡,还没等我答应就从后面搂了过来,圈得紧紧的,我丝毫没抗争的余地。他是真累了,没多久,我后脖儿梗就被他均匀的呼吸扫得麻酥酥的,带着催眠的效力。被他抱得舒服,我也跟着闭了眼。

        .

        这一觉睡了俩小时,我们一起醒的。我起身开了播放机,找出一张希德时期的弗洛依德放进去,然后躺回来,无声息地和他对看,两不厌。他用指尖一厘米一厘米细慢地划过我的皮肤,我只感到汗毛仿佛全体起立,个个都在等待他的安抚。

        整张盘放完,我已经有了打算,“陪我去国图吧,北海那个分馆,我需要些参考书。”

        他点点头,没说话,起了身就穿衣服。

        只城里三站地的距离。我说,“咱还骑车去?要不走过去也成,你说呢?”我想他睡了这么久,乏劲儿肯定过去了,这么短的路程不会成问题。

        他犹豫了一下,却说,“坐电车吧。”

        公车?大热天儿的,跟一群人挤一箱子里,多憋屈啊。对于他这选择虽然我是说不出的奇怪,可还是没多问,依了他。

        刚维修改造竣工不久的国图分馆,藏书以古籍类居多,我这种非文人看得懂的近现代通俗书目,这里远没有主馆丰富,可它却是我除自家外唯一喜爱的阅读圣地。粗人我没那去咖啡馆端着杯子捧着书的小布尔乔□□调。

        馆院外围是与左邻右舍一致地红墙绿瓦,三间高大琉璃门正对着静谧古朴的文津街,步入庭院,视野霎时哗地开阔。主楼是与西方建筑结构相结合的仿古式重檐庑殿,绿琉璃瓦顶,典型民国初期的风格。虽然它的年龄比起它旁边的北海和团城来说不足挂齿,从历史文化和价值上也不能与邻并论,可对于想静心沉淀的读者来说,委实是上佳磁场。最惬意是在秋天,满院金灿灿的银杏叶衬着远处的白塔,诗情画意一个浓;书读累了,就眺看窗外扎在树上的喜鹊摘果子吃,那情那景,再资的咖馆也比不上。

        我俩走到门口,我突然想起来好笑的事儿,跟他说,“这儿的门卫是一大爷和几个轮着换班的小伙儿。我从前骑车来,到门口总被门卫截下,特严肃地跟我说车子必须锁外边儿,不能骑进去。我可不干,我丢过太多辆自行车了,丢不起了,出门儿都特注意。所以后来我每次都在门外冲足了刺,一口气骑进去,让他们一时半会儿追不上来,然后用最快的速度,把车子锁楼后那边的内部人员停车区。”

        “我相信这事儿您绝对干得出来。”高铮说这话时,我俩正好就路过传达室。那年轻门卫我记得,截过我好几次。奇怪的是屋里那大爷看见我们,竟出了来。我心一哆嗦,寻思着,不会他还认得我,特地出来算旧账吧?

        事实证明,我太瞧得起自己了,他看都没看我一眼,倒是跟高铮搭上了话,“呦,瞧瞧这是谁,多久没来了,自从重新开馆,就没见着你。”

        他稍停了下来寒暄,“呵,赵大爷,瞧您这精神头儿棒的,身体怎么样?”

        “咳,老样子。倒是你,我可有四五年没见着你了吧?一转眼,大小伙子了。现在干什么呢,怎么不来这儿看书了啊?”

        大爷问得亲切,可我身边这位同学似乎并不想和他多聊,“上大学了,学校图书馆书挺全的,就不往这边儿跑了。赵大爷,今儿我这有点急事儿,得先走一步。改天我专程来跟您叙旧,您保重啊。”微笑着把话说完就拉我走了。

        我们明明没急事。不过我没打听他为啥要避着人家老头子,只问,“你以前也总来这儿?我怎么没见过你?”

        他没直接回答我,说,“我带你看个东西。”

        我跟着他神神秘秘地去了楼后院某墙脚下,只见他数着砖头,挪了挪其中一块,活动的,然后找来根粗树枝,将活砖抽出来,开始刨。不久,那土壤里竟被他刨出个木盒。我预感电影中的狗血情节即将上演,试探着问他,“千万别告诉我,这是你N年前藏下的?”

        他用“是”肯定了我,接着问道,“你猜里边儿是什么?”

        我拿过盒子掂了掂,很轻,难猜。“糖纸?你不会小时候跟我一样也爱收集这个吧?”

        “不是。”

        “小时候攒的零花钱?”

        “不是。”

        我又想了想,“不会是收到的第一封小女生写给你的情书吧?”话出了口,自己都觉得醋味浓。

        他用手指刮了我一下鼻子,“不是。”

        “不猜了。猜不出来。”

        他也不卖关子了,直接说,“尸体。”

        我差点华丽地晕倒,能再惊人点么?看那盒子的大小,我保持镇定地猜道,“昆虫吧?”

        他点点头,“我小时候养的蝈蝈。”

        我舒口气,还好,不算太变态。“死了你可以埋土里,你放这里这是……诶别打开,千万别打开,高铮你要看自己看,我可没兴趣看它现在腐烂成什么模样儿了。”

        我推开他,自己跳到远处去。他笑着打开看了一眼,很快合了上。

        我喊他,“你这叫什么你知道么,你这叫盗墓!这是大忌,它在天之灵会生气的,你快放回去。”

        他说好,埋了回去,把砖也搁回原处。“蝈蝈会跳水自杀你知道么?”

        我不知道,摇摇头。

        “蝈蝈身上有种寄生虫,它们在幼虫时期就藏身在蝈蝈体内,发育到一定程度后必须生活在水里并且只能在水里繁殖,于是迫使蝈蝈离开原本的生活环境,跳进水里头去。”

        “寄生虫怎么能对寄主有这么惊人的控制能力?”人体内不也有寄生虫么,会不会我们也被控制?想想都哆嗦。

        “蝈蝈的神经细胞里长着一种可以控制它们神经活动的特定蛋白,内寄生虫能分泌出以假乱真的类似蛋白,严重破坏蝈蝈的中枢神经,使它们失常,被假蛋白诱导,然后跳水自杀。”

        “您到底是学物理还是学生物的啊?”

        他露出一排白牙,“我也就知道这点儿。它翘了以后我查的。哦对了,就是在这图书馆里。”

        “噢这么说,这只也是跳水光荣的……”

        “嗯。它可是个常胜将军,我内时候还不知道它会自杀,跟别人在水边儿斗,结果还没分胜负,这位就跳进去了。”他回忆得那是一脸懊悔加忧伤。

        “然后你就把它从水里捡了回来,埋在这里?”

        或许是这问题的答案太显而易见,他没答,却怔怔看了我一会儿,然后突然嬉皮笑脸反问我,“如果我死水里了,你会不会也把我的尸体给捡回来?”

        这会儿的阳光真是慷慨极了,房檐,石路,苹果树,一花一草,还有我,无不被照得灿灿烂烂,唯除高铮。阅览楼在亮堂堂的空地上投下阴影一片,我和他近在咫尺,却被地上笔直而分明的界线隔得仿如身处阴阳两界——我站在明亮处,他站在阴影里。他那张棱角分明的脸被普照大地的阳光独独忽略,丝毫未被触及到,看起来阴郁遥远。我恍惚着,说不出的恐惧感——让我悚然的并非他的脸,而是他的话。我揉揉眼睛深呼吸,上去捂住他的嘴巴,“不许胡说。”

        他不罢休,拿开我的手,“回答问题。”眸里的波光漾着期许。

        “要跳一起跳,要死一起死。”并非为了不负他望,这是我的真心话。

        蝉一声声知了着。

        他拍拍手上的土,拉起我往馆那边走。

        路上我听见他突如其来的一句:

        “桑桑,我们要一起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