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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骨头抚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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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十七

书籍名:《穿过骨头抚摸你》    作者:苏西妖精


                                            从图书馆出来,正是大中午。路过大门时,他进去和赵大爷招呼了一下,出来以后自己主动对我提起,“他看着我长大的。”

        “噢?”我歪脑袋看他。

        他这才回答我之前问过的问题,“小学中学,礼拜六礼拜天儿,还有放假的时候,我老偷跑这儿来看书,一看就一下午,常去他屋里呆着,跟他聊天。”

        “呵,犯得着‘偷偷’跑过来么?”

        他微皱了皱眉,神情无辜,“我爸妈不许我来这儿,他们就想我跟家老实儿呆着,把书念好,把功课做好。赵大爷从前认识我爷爷,我老让他给我讲爷爷以前的事儿。”

        “你爷爷他……不在了?”我猜测。

        “我七岁时过世的。他在的时候特疼我。走了以后,我特别想他。”

        “怎么说的像你现在没人疼似的。你爸妈不疼你?”都如他们所愿成T大高材生了,哪还有不疼的理儿。

        他脸色倏地黯了下来,默了半天不作声。

        看来我这是问错了,我拉拉他,“当我没问。”

        “其实也没什么,他们……很劳碌。”

        勤劳忙碌的反倒大都是穷苦人。他们起早贪黑地工作,自是没什么时间花在孩子身上;辛辛苦苦赚得血汗钱,却少得可怜,往往刚及最低标准。所以他一心求自立,不给父母添负担,是个好孩子,我都明白。想着,我拉着他的手就紧握了一下,“劳碌是美德。”

        他没说什么,缓了一会儿问我,“你呢,家里老人还都健在?”

        “爷爷奶奶在,姥姥姥爷去了。”

        “真好。”

        啊?“……‘好’?”

        “老夫妇,同生,或者共死。”语气里无限向往,“将来我们也得这样。”

        因为这最后一句,我十分情愿地狠狠点头。

        我想起我爷爷,现在最大的乐子就是看我不亦乐乎地吃他做的面。我有了个主意,“改天你跟我去我奶家,我让我爷爷做炸酱面给你吃。”

        他乐得很,连连说好。

        我肚子好像长了耳朵,竟然这时咕噜了一声。我说,“咱去吃点饭吧。”

        “成。不如就炸酱面得了,地安门那家吧。”

        这两站地的距离,搭不上公车,我建议走路,当遛弯儿了,他却不答应,非要打的。我觉得他今天怪,可又说不出哪里怪。

        等车时他买了瓶水,两个人几口就咕嘟完。瓶子我刚要投垃圾箱去,他拦住,“别扔,我攒着卖钱。”神色认真,不亢不卑,这跟刚为了两公里就要打的的那位是一人么?

        我左思右想,认定他这样做的原因必是怕我在大太阳下又中暑,于是仰着脸,顶着阳光,眯眼问他,“高铮,你为什么这么好?这么这么好?”

        “没你好。”他俯头啄我一口说,“大粉红。”

        不用照镜子,我也知道自己的脸刷地红了。左看看,站岗的中南海卫兵在忍笑;右看看,一对遛弯儿的老头儿老太太在微笑;抬头看看,高铮同志肉笑皮不笑,看我窘。

        我就不让你得逞,若无其事问,“究竟什么是大粉红?”

        “意会。”

        我意会了一会儿,摇摇头。

        车来了,他帮我开门时俯到我耳边说,“就你刚内小脸儿红成玫瑰花儿的内个样儿,就叫大粉红。”

        我一拳打到他腰上,小子翅膀硬到敢公然耍我了现在!

        .

        面吃得不错,不光面筋道,面码儿也多。我速战速决,酒足饭饱,要了壶茶,倚着桌子看窗外那热闹劲儿:斗鸟的,下棋的,听曲儿的,买菜的,晃悠的,骑车赶路的。

        高铮见我看得出神儿,问,“喜欢这儿?”

        我闲闲道来,“我的梦想啊就是多接些有份量的‘大活儿’,好在地安门这片儿买个中空的四合院,再把里边设施搞全乎了,就这么住着。年轻的时候,上午在家作图,下午去孝友胡同垫布点儿,晚上招朋友来院子里开大趴。”他点头听着,吃得不紧不慢,我继续嘀咕,“中年了,看孩子在院里荡秋千,带孩子去北海划船;老一点,早上去后海打太极拳,下午跟院子里晒太阳;晚年的时候,天天去西海钓鱼,或许那时候荷花市场又恢复从前那样儿……你说呢?”

        “我说什么啊?你这规划里又没我……”

        我把头转回来,“有,怎么没有,刚才的人称实际都是‘我们’,被我省略了。”他又往碗里拌了点酱,我喃喃着说,“高铮,你知不知道,我们认识三十九天了。”

        他“嗯”了一声,继续吃。

        “可我怎么觉得好像都认识你好多年了似的……”

        “本来就是。”

        我拍了下桌子,“真的?”——难道我得过失忆症?

        他不慌不忙吃完最后一口,放下碗筷,“你知道什么叫梦中情人么?”

        “我是地球人。”我把自己的手帕递给他。

        “我第一次梦见你就是好多年前。”他接过去,擦擦嘴角,“算下来这些年,也梦里相会无数次了,能不熟么?”

        我晕。要不是手机响,我手边的瓷勺就该冲他脑勺飞过去了。电话那边是张一律,我舒舒气,调整语调,“我外边儿吃饭呢。”

        “你说再打给我,我一直等你电话。今儿下午我有空。”

        这意思,明摆着。我想想,下午跟高铮确实没什么计划,不如先把这事解决,早了断早省心思。“成吧。”

        “哪儿见?”

        “就我家楼下吧,我马上回去。”本来电话里就能解决的事情,他偏要见面说,见了面不也就几句话的事儿?有人偏要绕这弯儿,我不拦着。

        他即刻说,“我这就过来。”

        我跟高铮说明了下情况,他痛快儿送我回家。我说,“要不你等我一会儿,我和他说完,开车送你回去。你别骑车子了,车先搁我这院里锁着,丢不了。”

        “没事儿。”

        “你听我话好不好?这么远,又正午大太阳的,你中暑怎么办?”

        “你以为都像你那小体格儿。”见我不高兴了,只好嘘声叹气,“成,听你的。”

        我立马又眉开眼笑起来。

        下了公车,我俩扯着手往我家走,只见张一律的大奔已经赫然停那了。他人在车里坐着,看到我,下了来,诧异地看了看高铮。

        我不回避,敢带他同来,就不怕见光。我对张一律说,“这是高铮,我……”

        “男朋友。”高铮迅速、坚定、掷地有声地接了上去,同时也递上了手。

        “我是张一律。”张一律伸手回握。二人貌似友好。

        通常这种情况下,两个男人都会暗中较劲儿。我在旁边瞄着,一个衣冠楚楚,一个汗衫短裤,那俩手倒是握得挺用力,至于有没有暗流涌动,我看不出名堂。

        高铮指着远处花坛对我说,“那儿等你,你们慢聊。”

        我点点头。

        待他走远,张一律开口就是一个苦笑,“其实什么都不用说了,你这样带他来,我就都明白了。”他如此明白事理,不纠不缠,再一次验证了我先前的结论——真是个好人,与我无缘的好人。

        我又点点头。

        “你们刚认识?刚确立关系?”

        “怎么看得出来?”难道这次高铮裤子上写着“我刚恋爱”?

        “不是看的,推理啊。要是早认识了,张帆不会不告诉我你已经有了男朋友。要不是刚确立关系,前几天你就该直接拒绝我了不是。”他掏出烟和火,“可我没想到,输给一个毛头小伙儿。”这是我头一次见他抽烟,原来周正的人也抽烟,只是不在人前。张一律今天不论说话还是举止,跟前几次都不大一样,好像放开了些。

        我不喜欢他这样称谓高铮,脱口道,“他是年轻,可他不莽撞,不轻浮,不虚荣,我倒觉得他成熟得很。”

        “呵,这么急着帮他辩解……”他打火儿,“我没别的意思,只不过我一直以为对女孩子来说,我这把年纪的更吃香:三十岁上下,事业小有成,房车无贷款……”他说得很露骨,也很实在。且不说别人,我妈看好的,不就是他这点么?

        “张一律,他是没有这些,可我……”

        他摆摆手打断我,“你对他怎么样我看得出来。刚刚,同样是点头,对他你是浓情蜜意,对我就跟例行公事似的。”他还在打火儿,这半天打了好几次也没着,“他对你怎么样我也看得出来,你看我这手都有点使不上劲儿了,知道怎么不?刚被他捏的。”

        原来,经典戏码,还是暗地上演过了。

        我跟他要了支烟,拿过他手里的火机,顺便把他的也打着了,“其实我不是做比较后选择了谁。你知道么,我谈过两次半恋爱,结过一次婚,可我遇见他以后,觉得自己从前根本没爱过。”

        烟雾袅袅,携着他的话,从他口中跳脱出来,“珍惜吧,不是每个人这辈子都有机会真正爱上一次。”

        我再次点头,同他一起把烟抽完,道别。

        张一律驶车离去,我回头去找高铮。他坐着静静晒太阳,眯着眼看阳光下的月季花。我挨他身边坐下,也跟着晒,跟着看。

        就这样坐了有一会儿,他突然开口,“桑桑,我还有一年毕业,我这专业前景,不会赚大钱。”

        大钱?我拎着嫌沉,揣着嫌鼓,“小钱就好。”

        “桑桑,就算我找到这个行业最好的工作,要等我开得起他那样的车,少说也得十年。”

        啥车?内傻大奔?“我不希罕。”

        “桑桑,我家给不上我经济支持,如果我要买房,就得像我的学费一样——首供都得自己挣。”

        “自己动手,丰衣足食。”何况连跟经济毫无干系的我都知道,现在谁买房谁傻X。

        “桑桑,”他从手上退下戒指,“我现在,戒指也买不起,可我还是想试一试……”

        他抓起我左手的无名指,把他的戒指给我套上,“等我明年满二十二岁那天,我们就去登记,你愿不愿意?”

        他的戒指套在我指上显然不合适,大了好几圈儿,可他不在意,牢牢套到底,紧握在手心。他的眼睛清澈见底,深望着我,眨都不眨一下,流露出的真诚与话语,我都捕捉得到。忽略掉他的容貌,他的体魄,他的思想,他的灵魂,只这双眼睛,横在我眼前的这双眼睛,这双不被世俗污染的眼睛,这双能折射世界万千光芒的眼睛,就足够我说一百次我愿意了。

        我羞答答地明知故问,“这是……求婚么?”

        “当然。别明知故问。”

        “我们……才认识多久啊?”算上一个多月前那“初见”,至今总共才碰过四次面。

        “刚吃饭不是说了么,都好多年了。你别总跟我绕弯子,快答应。”

        “我愿意。”愿意愿意我愿意。

        他呆呆看着我,不动弹,没反应。

        我急了,晃晃他,“我说‘我愿意’,你听见没?”

        我重复得很清晰,很用力,这下子他彻底满意了,嘴角开咧,一把就把我给抱了起来,悠了三圈儿。

        我也嘻嘻笑,衬着大红月季花,像足了花痴。我对他说,“戒指我收下了。不过我得给你再买一个,这光荣传统咱还得保持,这无名指上不能空。”

        不许别人觊觎,坚决不许。

        他说,“成。可咱还得立个新规矩。”

        “啥?”

        “你,以后,不许抽别人的烟,尤其男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