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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过骨头抚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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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三四

书籍名:《穿过骨头抚摸你》    作者:苏西妖精


                                            鲨鱼吃人,是个误传。比如电影里的大白鲨,它们只偏爱肥肉而不是人肉,人肉太咸且不够肥。它们不具备辨别海中的人与动物的能力,所以嗅到水里的血腥味时,会误把人甚至滑水板当做水里的动物进行袭击,但通常只是咬一口就弃之而去。

        在混浊的海水里,鲨鱼袭人是把他们视为一种威胁,他们也许无意中打搅了鲨鱼的求爱追逐,或是侵犯了它的地盘,或是切断了它的逃跑路线,因此这人就会理所当然地遭到鲨鱼的攻击。它们会用尖牙把人咬住然后用力甩成碎片,就这样把人给“吃”掉。最出名的鲨鱼攻击人类事件发生在上世纪初,儿童在河中洗澡,遭遇大白鲨袭击,连同前来搭救的人也都全部被咬死,之后的两周多,此沿海区域十英里范围内又有四人被它咬死。两天后在河口四英里外,这条大白鲨落入了渔网。

        类似的事情,三个月前,发生在A国C城。

        这是个座山临海的小镇,险峻的山路上有数段崎岖无比,因危险系数过高而不被正规自行车赛事采用,却常吸引界内众多极限挑战者前来探险、自组友谊赛。五月初,高铮和几个熟识的玩家亦相约至此,两周的勘路与热身后,纷纷参战。

        据说那天晴空万里,路面状况非常好,干燥却不炙热。可谁都没想到赛前对路况探究得最仔细的高铮,居然出了事故。他用的是带去的车中最轻的那辆,一路稳扎稳打,却在一个众所周知的弯度与坡度都非常大的高危拐角,没有将速度放到足够慢,尾随的其他车手眼见着他连人带车脱离了路道,冲下山去。

        山崖的那侧临海,崖面有嶙峋山石与杂乱树丛,即便车速不足够快到直接进海,跌落进这坡崖上也小命难保,非死即残。

        人们在山坡上一个巨石耸立的断面崖边找到了已被冲击得不成形了的车零部件,连同血迹一滩。从现场残迹来看,血是人和车撞到巨石上造成的,车散架,人被弹出去,据反作用力角度与此处地势可分析判定,紧接着就冲进了海里无疑。高铮带着重伤落水又不会游泳,活命的机会只有万分之一,尽管如此,A国警方因身负中国驻A使馆的重力委托,仍是大幅展开了搜寻。三天下来,没找到尸体,却在搁浅而被捕的鲨鱼胃里,发现了头盔和已被撕成烂片的尚带血迹的车服,又据渔人称另有只幼鲨逃逸掉这一线索,警方遂推测在深海中一直未搜寻到的尸骨很可能落入其胃。法医从衣片与头盔上进行DNA采样,送回国内检测比对,确定是高铮无疑,于是盖棺定论。公告期满,法院最终判决宣告:此人已亡,事实成立。

        “竟连尸骨都没有……”高母泣泪交集,才将如上事发经过与结果转述完全。

        我却出奇地冷静。

        “小桑,”与早前艮苦冰凉的态度截然相反,她如今对我是温言暖语,“我知道高铮他对你感情很深。那时给你下马威,你恨阿姨么?”

        “不恨。”错不在作为母亲的她的立场,错在我们门不当户不对。放在他们那个层面是这样,放在寻常百姓的层面也是这样,如我妈所言,这样的结合没好下场。离开他并不是迫于她给我的压力,是我自己想得明白——我没那个权利去自私地妨碍他的仕途。

        “其实我年轻的时候,何尝没有过这样的爱情……”高母泪眼迷蒙,忆往昔,“分开的时候当然很痛苦……后来,我嫁给了高铮的父亲。这么多年了,说心里话,阿姨并不后悔,因为越老你就会越明白,爱情绝不是人生最重要的东西,经历过足矣,为这跟家人和朋友反目,不值得。老了再醒悟,就迟了……”

        我不置可否,就听着。

        “他撞见你和高锋那件事,我知道。我很感激你,你肯这么做,说明你理解我的出发点,是全心全意为了他好。你做得很好,他特别失望,特别受伤,很快就同意和宝宝在一起了,可谁想到……”她又哽咽住,竭力着把话说完,“小桑,虽然你……错事,可你……好孩子,高铮……不是一时……我是他母亲……了解他……以后……困难……需要……来找我……”

        “……宝宝?”后面的话被我大脑接收得断断续续,重点是,她为何也叫那女孩宝宝?

        “就是…和他一块儿长大那女孩……叫陈宝宝。你见过,她说她陪高铮收拾东西碰到过你……”

        她叫陈宝宝她叫陈宝宝,所以他叫她宝宝因为所有人都叫她宝宝。他为什么那天不跟我解释他这个混蛋高铮你这个混蛋,你故意的故意的分明就是故意的你这个混蛋……你等着,我就来找你算这笔账。同生共死的誓言,我从来没忘。

        都已是元气大伤,筋疲力尽。我告辞前,她从高铮的书架里抽出一个本子,“他的日记,不知道你看没看过,拿去吧。对你来说,这恐怕是生离死别后最好的纪念。”

        .

        高母叫司机送我。坐进去,高锋也在车里,我没力气跟他寒暄,他看着也不好受,眼圈儿通红。一路上,都没说话。

        到了,我跟司机道谢,他跟着我下了车。

        我走路不稳,他扶住我,“小心。我送你上去?”

        我摇摇头,茫然问他,也自问,“高锋,为什么我不掉眼泪?我明明难过极了心痛极了,不次于你们家任何人,可我为什么……”

        他苦笑,又或是讽笑,“可能你……并没有自己以为的那么爱他,就像他其实……也不那么爱你一样。”

        我被后半句吸引去,反倒是这话刺激得我想掉泪,“他告诉你的……他不爱我?”

        高锋迟疑着,“你要我保密我没做到……在北京的时候把他唬弄过去了,可我回去之后没多久,他突然有天来电话质问我,和你在搞什么鬼……我架不住,都招了。”

        “……”

        “我以为他能回头找你去,可据我所知并没有,还跟宝宝好着,跟你分得挺彻底的,我爸还夸他懂事儿了……本来不想告诉你,怕你难过,现在看来真没必要。爱的时候死去活来,其实分手以后都挺好,谁也不缺谁。”

        “……”

        “我早看开了陌陌,以后谁都别跟我谈爱情这俩字儿,这东西不值钱,最不值钱了,能有多深?能有多久?你俩不就是最好的例子……”

        .

        我的胃开始罢工,拒绝再收活;所有感官都放假,统统离岗——叫我听不见,碰我没反应;大脑也试图休眠,想深睡不起,仿佛这样高铮就还活着。我肯定做了场华丽大梦,若不是看了他的日记,我肯定这是场梦。

        高锋那番实话并没伤着我,相反,却让我愈发打定主意去追随高铮。我还没想好怎么去死,此前我还有些事情要做,比如回忆。

        往日一幕幕,电影般扑过来。

        『夜色中美丽的后海,他在湖边问我——和我一起跳下去,你敢不敢?

        他深情而坚定——你要相信我,相信我的人,我的力量,我对你的感情。以后,一直。记住。

        北海国图分馆那院子里,他说蝈蝈跳水自杀——自幼虫时期就藏在蝈蝈身体里的寄生虫迫使它们离开原本的生活环境,跳进水里头去。

        然后还问我——如果我死水里了,你会不会也把我的尸体给捡回来?

        我要和他一起死,他却不同意——桑桑,我们要一起活着。

        黄花城的残壁边,他松开手,置身事外般地远离我,对我说——我们分开走。我松了手你也不许害怕。

        一前一后地走,他又设问——如果我现在不小心掉下去了,你自己会不会继续往前走?

        我不走,他认真严肃深沉——你得继续往前走。你得答应我,没有我,你也得活下去。

        杂志上风光迤逦的A国B岛,他说——桑,咱去那儿做岛民吧。

        爸妈不接受他,他对我保证——我没把握许你荣华富贵,也许我们将来就是普普通通的人,过普普通通的生活,可你会过得比我好。

        还有,他说了一半就被我不安分地打住的话——如果我爸妈不同意我们的事,我也会……』

        回忆录里,这些细节蓦地一个个跳脱出来。高铮,现在请你告诉我,如果你爸妈不同意,你也会什么?会去跳水?你这个没脑子的,你还真以为自己是战神呐!!

        迟钝,我为什么这么迟钝。好像我现在还不能去死。

        我迫不及待地拿出那张我一直不敢拆封的碟,放进播放机。原声吉他的开头,清澈音色的渐变,毫不做作的刮盘,逐步的整体过渡——我们的后海“初夜”完完全全重现我眼前:他骑着他那辆二八载我遛弯儿,他说我是他的大粉红,他吃高飞的醋,他捏着我的胸看我求饶,他守着猫在他怀里睡觉的我彻夜不眠……这是那个夜晚,我们第一次正式约会的夜晚,他也都记得清清楚楚,用他最擅长的形式表现出来,数据刻盘,封存,永久的纪念。

        整张专辑结束,我终于泪流满面。

        碟是四月出版的,那是他找我“正式分手”的时日。我抽出歌篇,翻开,角落有DJ简介,不长,大部分内容我都熟知,除了最后一句:“这是高在电子乐界的最后一张专辑,此后他将转行于单车界并于春季前往A国参加热身赛,对此他期待而兴奋地开起玩笑:听说那里产的羊羔毛手套是相当好,比赛之余我得go  for  the  gloves。”

        .

        表弟从英国放暑假回来有好几天了,我妈说他还没倒过时差来,可我顾不上这许多。有些问题,我得问他,现在立刻马上。

        好说歹说他也不出来,我亲自上门,把他堵在被窝里。他睡眼惺忪,“老姐,不就小半年没见你老弟么,至于这么思念我啊?”

        我递给他一瓶冷矿和一杯咖啡,“你起来,精神精神,我有正经急事儿问你,快。”

        “姑奶奶啊求您了,让我再睡会儿吧。”

        “不行。几句话就走,我走了你继续。”我用那瓶冷冻矿泉水往他被子里乱捅。

        “哎哟哎哟服了你了,”他敌不过,认了输,坐起来,“嘛事儿啊这么猴儿急?”

        “你们原来一块儿玩公路的,有个叫高铮的么?”

        “有啊,”他接过咖啡一口就咕嘟下去,跟漱口似的,“高大少。认识,太认识了。”

        “他……公路的技术……怎么样?”

        “在我们这帮人里,顶尖。但说句实话,我可不服他,”他来起精神,“装备那么好,当然成绩也好。”

        “那他也玩……DH吧?”

        “哟,内他可真是高手,比公路玩得好,这点我不服可真不行——胆子大,够猛,够不要命,在香山见识过好几次。”

        “那要是…要是他…骑着公路……在下坡山路上速度太快……脱离干道,飞出去……山面陡峭,还有…很多山石……”我提心在口地问,“这还……还有的活么?”

        “没有。”他考虑都不考虑,干脆得很,“准没命。车不是这么玩的,险不是这么冒的,极限不是这么挑战的。”

        “没命……没命……”我无意识喃喃,强行自定,最后一问,“‘go  for  the  gloves’是不是俚语?”我在词典里找不到,只得问他。

        “对,俚语。”小留学生非常欢乐地肯定我,仿佛英雄有了用武之地。

        “什么……意思?”

        “铤而走险,孤注一掷,置之死地而后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