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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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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书籍名:《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作者:邦雅曼·贡斯当


                                    不过,商业也使专断权力更易于躲避,它改变了财产的性质。由于这种改变,财产变得几乎难以控制。  

            商业赋予财产新的性质,即流通。没有流通,财产仅仅是一种收益权。政治权威在任何时候都可能影响收益权,它可以阻止收益权的享用。但是,流通却给社会权威的行动创造了一种无形的、不可克服的障碍。  

            商业甚至还有更深远的影响:它不仅解放个人,它还通过创造商业信誉将权威本身置于依附地位。  

            一位法国作家曾写道:“货币是专制主义最危险的武器,但同时也是它最强有力的制约;商业信誉受舆论影响;权力毫无用处;货币可以被藏匿或转移;所有国家的运作都暂时不起作用了。”商业信誉在古代人中并没有如此影响,他们的政府比个人强大;而在我们的时代,个人比政治权力强大。财富是一种在所有情况下更随处可见、更适用于所有利益。因而更真实、更被人服从的权力。权力是威胁,财富是奖赏:人们可以用欺骗的方式逃避权力;但若想得到财富的青睐,就必须为其服务:因此,财富必然会取胜。  

            后果之一是,个人的存在较少专注于政治存在。个人将他们的财产带到远方;同时也带走私人生活的所有享受。商业使国家之间关系更为密切;它带给这些国家几乎相同的习惯与风俗;国家首脑也许会互相为敌,但人民却是伙伴。  

            让权力隐退吧:我们必须拥有自由,我们也将拥有自由。然则,由于我们所需要的自由不同于古代的自由,我们需要一个与古代不同的组织。在古代的组织中,人们愈将更多的时间与精力贡献于行使政治权利,他们便愈感到自由;与此相反,就我们可以享有的那类自由而言,  政治权利的行使为我们私人利益留下的时间愈多,自由对我们就愈珍贵。  

            因此,先生们,我们需要代议制度。代议制度是这样一种组织,一个国家可以凭借这种组织安排少数个人去做国家自身不能或不愿做的事。穷人照料自己的事;富人雇佣管家。这就是古代和现代民族的历史。代议制度就是,大众希望维护自己的利益,但没有时间去自己保护自己的利益,于是委托一定数量的人做他们的代表。不过,除非是白痴,任何雇佣管家的富人都会对管家是否尽职进行密切监视,以防止他们玩忽职守、腐化堕落或昏庸无能;此外,为了评价这些代表的管理,那些深谋远虑的土地所有者们会对各种事务以及他们委托代理人所进行的管理保持良好的了解。  同理,那些为了享有适合于他们的自由而求诸代议制度的人们也必须对他们的代议员行使一种积极而持续的监视,必须保留权利,以便当代议员背弃了对他们的信任时将其兔职,当他们滥用权力时剥夺其权力。  

            鉴于现代自由不同于古代自由,现代自由也受到不同类型的危险的威胁。  

            古代自由的危险在于,由于人们仅仅考虑维护他们在社会权力中的份额,他们可能会轻视个人权利与享受的价值。  

            现代自由的危险在于,由于我们沉湎于享受个人的独立以及追求各自的利益,我们可能过分容易地放弃分享政治权力的权利。  

            掌权者会极为迫切地鼓励我们这样做。他们随时准备免除我们形形色色的麻烦——除了服从与缴纳赋税以外。他们将对我们说:什么是你们努力的最终目标?你们辛劳的动机?你们希望的目标?难道不是快乐吗?那未,把快乐留给我们,我们将交给你们。不,先生们,我们决不能留给他们。  不管这种慈悲的允诺也许会多么令人感动,我们也会要求当权者把自己限制在一定范围之内。我们要求他们将行为限制在正义的范围内。我们自己将担负起寻求快乐的责任。  

            如果这种权力的转移没有任何保障,它会给我们带来快乐吗?离开政治自由,我们从哪里寻找保障呢?先生们,  放弃政治自由将是愚蠢的,正如一个人仅仅因为居住在一层楼上,便不管整座房子是否建立在沙滩上。  

            此外,先生们,难道快乐——不管它是何种类型的——真的是人类的唯一目标吗?如果是那样的话,我们的事业将会变得狭窄,我们的最终目标将得不到升华。在我们中间,任何人如果希望贬低自己、限制自己的道德能力、降低自己的欲望、放弃行动、荣誉以及深沉而慷慨的情感,都不可能不降低自己的人格,都不可能得到快乐。不,先生们,我可以证明,我们的本性中有更好的部分,这就是趋使并折磨我们的那种高尚的忧虑,这就是希望拓宽我们知识以及发展我们能力的那种欲望。我们的使命要求我们的不仅仅是快乐,而且还有自我发展;政治自由是上帝赋予我们的最有力、最有效的自我发展的手段。  

            政治自由把对公民最神圣的利益的关切与评估毫无例外地交给所有公民,由此丰富了公民的精神,升华了他们的思想,在他们中间确立了某种知识平等,这种平等构成一个民族的荣誉与力量。  

            因此,让我们看看当一个民族有了恢复其正常行使政治自由的最初制度时会如何发展。看看我们的同胞们,不分阶级,不分职业,从他们日常劳动及私人工业的领域脱颖而出,突然发现自己正在履行宪法赋予的重要职责,他们以明辨的方式选择,以充沛的精力抵制,蔑视各种威胁,高尚地拒绝引诱。看看一种纯粹、深沉、诚挚的爱国主义在我们的城镇中获得胜利,在我们甚至最小的村庄中复活,在我们的车间弥漫,它使农村充满活力,它在实用的农民与勤劳的商人那正义与诚实的精神中渗透了权利意识以及需要保障的意识;这些农民与商人们从他们所经历的罪恶的历史中学到东西,十分明白解除这些罪恶的方案,他们以对国家的感激之情关注整个法兰西,并以参加选举的方式报答国家,经过三十多年的时间,对这些原则的忠诚体现在最卓越的自由的保卫者身上。  

            因此,先生们,我们决不是要放弃我所描述的两种自由中的任何一种。如同我已经展示的那样,我们必须学会将两种自由结合在一起。研究中世纪共和国历史的著名作者尝言,制度必须完成人类的使命,如果某种制度能使尽可能多的公民升华到最高的道德境界,它便能最好地实现这一目标。  

            假如立法者仅仅给人民带来和平,其工作是不完全的。即使当人民感到满意时,仍有许多未竟之业。制度必须实现公民的道德教育。一方面,  制度必须尊重公民的个人权利,保障他们的独立,避免干扰他们的工作;另一方面,制度又必须尊重公民影响公共事务的神圣权利,号召公民以投票的方式参与行使权力,赋予他们表达意见的权利,并由此实行控制与监督  ;这样,通过履行这些崇高职责的熏陶,公民会既有欲望又有权利来完成这些职责。  

            (李强  译)        

        《古代人的自由与现代人的自由》

        邦雅曼·贡斯当著    刘满译              

        第二编  适用于所有代议制政府的政治原则(上)      

              前言  

            看来人们已经普遍认识到,现行宪法即使已被法国人民所接受,它的某些条款也仍然有待改进。我相信,仔细研究这部宪法将会发现,它的某些条款同那些维系人类交往和热爱自由的原则并不相容。把宪法中规定的权力交给当局,让他们去改进那些决定他们权限和确定他们相互关系的条款,仍然是有益和明智的。  

            我在很久以前就曾提出,因为宪法是人民自由的保障,任何有关自由的东西都是合宪的,同时任何与自由没有关系的东西都是不合宪的;把一切事务都推给宪法,意味着把一切事务都转化为对它的威胁,在它周围挖掘了一圈陷阱;有一些总的原则是不能指望某种单独的国家权力加以贯彻的,但是多种国家权力联合起来,就能够解决任何与那些原则互不相容的问题。  [1]  

            因此,我认为,从总体上和细节上审视一下我们的宪法并不是多余的,因为,尽管它已被这个民族投票认可,但对它加以改进仍然是可能的。  

            对于我这里所发表的研究,读者将会经常发现,其中不仅有着和我以前的作品相同的思想,而且还有相同的语汇。从我开始有了思考政治问题的兴趣以来,已经过去快二十年了,而且我一直是抱着相同的主张,表达着相同的希望。那时我要求的是个人自由,出版自由,消除专横权力,尊重所有人的权利。现在这些仍是我满怀热情并抱着更大希望加以提倡的事情。  

            毫无疑问,如果我们只从表面上审视法国的处境,我们很容易相信她正处于险恶的威胁之中。大量的军队聚集起来反对我们。各民族就像他们的领袖一样,似乎被他们的记忆蒙蔽了双眼。两年前曾受着那场民族运动鼓舞的残余势力仍然试图把他们所要求的努力说成是民族的需要。但是,如果我们更密切地观察一下就会看到,这些让人惊恐的预言几乎没有什么重要意义。今天这些民族正在保卫的已不再是他们自己的故乡:他们正在攻击一个呆在自己疆界之内并且不想跨出疆界的民族;一个只是主张自己的内部独立,主张有权选择自己政府的民族,所采取的方式就像德国在选择哈布斯堡的鲁道夫时提出的要求一样,就像招降布伦瑞克王室时的英国一样,就像把王冠授予布拉甘萨公爵时的葡萄牙一样,就像选举古斯塔夫·瓦萨时的瑞典一样:一句话,就像每一个欧洲民族在某些时候做出的、通常是它历史上最辉煌的成就一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