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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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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章 敌人的敌人是朋友(1)

书籍名:《上海巨头》    作者:天歌


  租界本来就是中国大地上社会状况最复杂的区域,由于政治地位的暧味、含糊,法权更加复杂难辨。上海自开埠以来,公共租界实行“会审公廨”制度,清廷毫无司法主权可言。北伐胜利以后,国人终于逐步收回司法权,先是设立上海临时法院,自一九三零年起,正式改为“江苏上海第一特区地方法院”。

  从名义上来讲,法权是收了回来,可洋人的势力还在。举例来说,法院的司法警察长惠丁,就是地道的英国人,此人兼任租界总巡捕房的总警长,拥有指挥公共租界内所有巡捕的权力。

  大旗公司的诉讼请求十分简单,要求汤伯卿清偿欠款四万八千元,否则查封所有个人财产及其振兴工业社内的三成财产份额。

  当时华德路仓库中被炸毁的肥皂约为一万余箱,本属战争导致的“不可抗力”,汤伯卿可以“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推迟履行合同”,大旗公司如无胜算的把握,根本不会去走司法途径。

  大旗公司财力雄厚,英籍大班级的高级职员,月薪竟达五千元以上,也就是说,汤伯卿的这笔钱还不够给十个大班发一个月的薪水。汤伯卿了解到,特区法院受理的民刑诉讼案数量十分庞大,民庭推事只有十几个人,每人每月平均要办案二百多件,要是大旗公司不走门路的话,排队不知道要排到猴年马月。

  综上所述,大旗公司完全是醉翁之意不在酒,目的只有二个:击垮振兴社,或者是入主振兴社!

  按照法律法规,汤伯卿的那三成股权,作为合伙人的米东杰和洪云甫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这个优先期限只有二十天,也就是说,如果二十天里拿不出钱来,大旗公司就要一屁股坐进来了。

  “唉,都是我拖累了你们二位。”汤伯卿总是这么垂头丧气地说,对官司的前景一筹莫展。

  “不要这么说,多想想办法,天无绝人之路。”米东杰嘴上这么安慰,其实心里同样悲观。

  “在租界的地盘上,中国人永远只有受欺负的份。”洪云甫愤愤地嚷道。

  “有什么办法呢?”汤伯卿哭丧着脸说道。“特区法院在人屋檐下,哪有公正可言啊。除非这场官司到苏州的江苏高等法院去打,可能还有点希望。”

  这句话猛地提醒了米东杰。

  “老汤,你的家庭住址是不是在天后宫?”米东杰一把拉住汤伯卿的胳膊,又强调了一句:“我是问你户籍卡上的住址。”

  “没错,现在人虽然住在杨树浦,户籍卡上的住址还是天后宫。”汤伯卿有点莫名其妙。

  “好,这就有空子好钻了。”米东杰一下子高兴起来。

  “老米,快说说看。”洪云甫连忙催促。

  “那天我们到特区法院去时,一进门就看到玻璃镜框里挂着一张公共租界的地图,不知道你们注意到没有?”米东杰的眼珠骨碌碌乱转。“地图上详细标明租界的边界,精确到路名和门牌号数,同时还列载了十五个有领事裁判权国家的名称,也就是说,特区法院的执法权只限于这一范围之内。”

  “没错,管不到法租界和华界上去。”洪云甫点点头,但没明白是什么意思。

  “可是你们注意到没有,那张地图上有两处地方被红颜色圈出来了。”米东杰得意地微微一笑。

  “没注意。”汤伯卿老老实实地回答。

  “圈出来的是黄浦江和非租界,那都是公共租界管不到的地方,”米东杰捅破了谜底,“先说黄浦江吧,根据协议,当年的租界是租给外国人造屋居住的,当然只限陆地,不包括水域在内,所以黄浦江不属租界范围,用他们的话来说,就是‘租界里的非租界’。”

  “这跟我有什么关系,我的住址又不在黄浦江的船上。”汤伯卿有点失望,但随即顿悟。“哦,我明白了,天后宫是第二个租界里的非租界。”

  “对啦,这样我们就有理由顶住这场官司了,当然,还得请个好律师。”米东杰的神情随即转为凝重。“就是不知道法院讲不讲道理了。”

  上海是外使出洋的集中地,但是根据大清惯例,官吏住进租界又有辱国格,于是自欺欺人地在苏州河边辟出一块广达十二亩的官地,分别建立供奉“妈祖”的天后宫和专供出使暂居的“出使行辕”,从此官吏到沪后就入住此地,祭拜天后之后再登船出国。于是上海出现了一种奇怪现象:租界是列强在中国土地上建立的殖民地,而天后宫又是在殖民地中的一块“飞地”,被追捕的中国人只要逃进天后宫,租界巡捕就奈何不得。

  辛亥革命之后,原出使行辕被重建为上海总商会及旅沪福州人同乡会馆,由于汤伯卿的祖上来自福州,当年在会馆边购有一小块地皮,所以汤家户籍上的住址一直都是天后宫。

  “我马上去请律师。”汤伯卿当即跃跃欲试。

  正说到这里,办公室门外的院子里一阵汽车引擎声响。

  米东杰走出办公室一看,原来是久未见面的柴田光一。

  今天的柴田身穿挺括的西服,皮鞋擦得雪亮,头发也收拾得油光可鉴,看上去少了许多以前的书生意气,多了一份商人或政客惯有的沉稳风度,尤其是坐着一辆崭新的小汽车而来,难免更让人刮目相看了。

  “森塞,久违了,最近去了哪里?”米东杰惊奇地招呼道。

  “米桑,多日不见。”柴田毕恭毕敬地鞠了个躬。

  柴田已在夜校消失了近一个月,而且是突然消失,谁也不知道究竟是干什么去了。

  自打去年英国和法国对德宣战以后,第二次世界大战全面爆发,德军入侵北欧和法国,苏德战争随即展开。国内方面,汪精卫“中华民国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日本正式提出所谓的“大东亚共荣圈”  构想,同时先后占领越南和法属印度支那……

  全世界都乱成了一锅粥,谁还有求学的心思?平民夜校里的学生越来越少,搞到最后基本上没人再来听课,米东杰看看自己的化学基本知识也已半瓶子晃荡,柴田光一又不见了踪影,再在夜校里呆下去似乎意思不大,于是也不再上学,改为自己买书自学,不懂的地方找洪云甫和海伦请教。

  “森塞是回国去了?”米东杰探问道。

  “非也,非也,”柴田摇头晃脑地笑着否定,“去了一趟中国内地,做一些考察和调研。”

  米东杰心里顿时一个咯噔。

  租界孤岛上具有欧美背景的几家报纸虽然身处日军的重围之中,但仍然隔三岔五地刊登一些胆子极大的文章和报道,具有浓重的反日倾向。其中,就有文章揭露东亚同文书院的真正面目,说其乃培养侵华干部,尤其是政治及经济方面人才的大本营。据说,学生们全是由日本各县择优保送而来的,被称为“报国团”,宗旨就是“灭华报国”。学生们的生活完全军事化,课程分政治、商业、工业三科,举凡中国的政治、历史、地理、经济、文化,包括水利、矿藏、人口、物产等等,无一不是其研究的对象,甚至各地的方言也有专人教授。用一句话来说,目的就是使学生成为真正的中国通。报纸上还说,书院的历届毕业生不下千人,一部分人被派往各领事馆、工商机构、及培养汉奸的“维新学院”,为“战时经济统制”服务,另一部分人则直接被派往军队,充任翻译或伪组织中的联络官……一言蔽之,不是战争帮凶就是工商间谍。

  看来,这些传闻不像是空穴来风,否则像柴田这样的一介书生,怎会有那么体面的座驾?

  以后该和柴田保持一定的距离了。

  “森塞大驾光临,有何指教?”米东杰客气地问道。

  “来看看米桑的工厂,看看以后有无合作的可能。”柴田笑容可掬。

  米东杰心里又是一个咯噔。

  柴田步入车间,将大小设备一一细看,并估算了一下工人的数量,看得出同时还在心中默记。米东杰一时吃不透对方的身份是什么、真正的用意又是什么,但隐隐地预感到某种不祥,态度不免客气中稍加冷淡。

  “森塞现在在何处效力呢?”米东杰试探了一句。

  “米桑,你的设备相当不错,”柴田并不回答问题,“呵呵,今后我们可以很好地合作一下。”

  这句结论性的概括令米东杰一阵心慌——不管柴田现在到底是什么身份,他首先是个日本人,眼下离其越远越好才是上策——所谓的合作,会不会是黄鼠狼给鸡拜年呢?

  “唉,设备好有什么用呢?”米东杰急中生智,想起了装傻充愣这一招。“工厂现在被人告上了法庭,恐怕没几天就要被人夺走啦。”

  “哦,这是怎么回事?”柴田显然一惊。

  米东杰简略说了下与大旗公司的官司,话语中极尽夸大事态的严重,但隐瞒了大部分的实情,更不提只要再凑到四千元,就可平安度过危机。

  “森塞下一次再来,也许这里的主人就是大旗公司啦。”米东杰装出依依不舍的样子感叹道。

  “唉,租界之内,我们暂时还鞭长莫及啊。”这一招果然有效,柴田完全相信了。“非常抱歉,我也帮不上什么忙。”

  四处看了一圈,柴田非常遗憾地告辞,米东杰终于松了口气。

  “老汤,先别管他柴田打什么主意,咱们的事赶紧抓紧时间去办。”米东杰对汤伯卿说道。

  “嗯,我这就去物色律师。”汤伯卿答应道。

  汤伯卿依计而行,很快请来一位留洋归来的青年律师,说好“公费”为一百块钱,但不包本案的结果是否“上风”。

  律师按米东杰的思路抗辩,果然起到了一点作用。

  严格点说,是成功了一半,就像“法律是公正的”这句话,本身就只对了一半。

  法庭要看洋人的面色,这一点乃不争的事实。开庭时,大旗公司的法务代表爱德华亲自到场,首先认定淞沪会战“不属于战争状态”,理由是中日双方均未正式宣战,所以仓库被炸就不在“不可抗力”的范围之内。汤伯卿请来的律师与之唇枪舌剑地激辩多时,但被认定为反驳无效,只得退而求其次,拿出第二条“非租界”的理由。

  看来大旗公司的准备工作做得十分充分,这一说法又被当堂驳回。

  爱德华振振有词地说,天后宫那十二亩地皮,包括出使行辕在内,均属前清的官办机构,中华民国成立后已自动失去效用。汤伯卿所请的律师虽然刚出道不久,可也不是吃素的,前期准备得也很充分,当庭指出目前天后宫的土地和房产由民国政府农商部接管,而政府已与各国公使团签订过协议,区域之内仍然不受租界司法行政管理。

  比赛一比一持平,民庭的推事老爷一脸的爱莫能助,建议汤伯卿接受调解,并且暗示:目前情况下,只有尽量减少损失才是最聪明的办法。

  讨价还价的结果,各打五十大板,汤伯卿应该清偿二万四千元,不足部分以振兴社的三成股权充抵,但振兴社的合伙人,也就是米东杰和洪云甫,具有优先受让的权利——优先的期限为二十天。

  可怜汤伯卿前期已经赔得差不多见了底,现在搜尽家底,最多只拿得出五千多元。米东杰安慰说,不要急,既然大旗公司是冲着振兴社来的,那就由大家一起来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