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章
我想,亚里士多得
有一种看法;或者如果不是他的看法,那就是另外某一哲人的看法 (反正那
个看法,只要和亚里士多得的看法同样古老,那它就会和亚里士多得的同样
有份量)。那种看法是:“诗人所写,如不能令人相信,即其所叙之事确属
②
实有,亦无可原谅。”关于诗歌,这样说也许可以算得有道理;但是如果
把这句话推而广之,对于历史学家也这样说,那也许会被认为不切实际;因
为历史学家得有见必书、有闻必录,虽然这种见闻的性质是出乎寻常的,总
得有很深的怀古幽情、思旧蓄念,才能对它们轻易接受。例如亥拉德特斯所
③ ④
写的泽克西兹大军之惨败,艾锐恩所叙的亚历山大远征之胜利,还有后来
英王亨利第五阿展古之大捷、⑤瑞典王查理第十二纳尔瓦之大胜⑥:所有这
些事例,都是我们越琢磨越觉得令人惊奇的。
但是这类事实,在历史的发展中,或者是贯串全部的一条线索,或者,
更进一步,是构成全体的主要部分,都是历史学家得按其实际发生的情况记
载下来的,历史学家如果把这类事实略去而不记载,或者记载而有更动,都
是不可饶恕的。但是另外就有些事实,不那么重大,或者不那么紧要,所
以,它们虽然也证据确凿,而历史学家们却可以迎合读者的怀疑心理,任其
泯灭无闻。
七卷,记亚历山大各战役。
⑤阿展古 (Agincourt),法国一村庄。
1415年10月25日,英王亨利第五于其地以一万五千人,败法军五、六万人。
⑥纳尔瓦 (Narva),俄国市镇。1700年
① 这一段里虽未言明何人、何作品,但极明显,系指蒲伯及其《劫发记》(TheRape of the Lock)而
言。蒲伯为菲尔丁所推崇的诗人,其增订之《劫发记》中,采用红十字派(Rosicrucianism)神秘哲学性
超自然体系之精灵,如土精 (gnome)、气精(sylph)等,以戏仿荷马之天神。
② 亚里士多得在他的《诗学》第15章第2节说,“诗人之目标应为倚证依据可能发生之事物。凡非倚证依
据有可能之事物,均不应算作是结构中之情节。”此处菲尔丁所引,为极疏之释义译文。
③ 即历史上赛勒米斯(Salamis)及普拉提阿(Plataea)之战,波斯大军约四十万,由波斯国王泽克西兹
(前519— 前465)及其将帅率领,为希腊全歼。记其事者为希腊历史学家亥拉德特斯(Herodotus,前
480?—前425?),见其所著《历史》第7一9卷。
④ 艾锐恩 (Arrian,95— 175),希腊历史学家。所著《内陆进军》(Anabas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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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30日瑞典国王查理第十二于其地以八千四百人败俄人四万。
乔治·维勒兹的鬼魂那个著名的故事就属于这一类。这个故事,应该作为礼
物赠给得罗兰古博士,加到他那部《论死》的卷端,和维勒太太作伴,而不
⑦
应该搀到庄严典重像《叛乱史》那样的历史里。
说实在的,如果历史学家只记载真正发生过的事件,而把一切虽经人论
证属实而自己却确知其为虚假的情况,一概予以排斥,那他写出来的东西有
时可以令人惊异,却永远不会使人不信。他往往使读者起惊奇之心,诧异之
感,但是却永远不能使读者生不信之心,厌恶之感,像贺拉斯说的那样。⑧
因此,只有我们执笔写起虚构的东西来,我们一般才违反这条规则,才超出
事物倚证依据能发生的范围。历史学家则很少不守这条规则的时候,如果他
们一旦不恪守这条规则,那他们就放弃了历史学家的身分,而变成了传奇写
作家了。不过在这一方面,历史学家既以记载属于公众的国家大事为务,就
比我们这般仅以属于私人的通常活动为事的人,更处于有利的地位。这类大
事所以为人所信,因为它们长期以来就为人所共知,这一事实给了人们相信
它们的依据;公家的档案,加上许多作家一致的论证,就昭示后世的人,说
他们属于真实。这样一来,后代的人,就对于崔真、安特奈纳斯、尼禄和卡
⑨
力格尤拉,都相信起来;而且没有人怀疑,是不是真有过特好的人和特坏
的人,曾一度作过人类的主宰。
但是我们这般人,只和普通的人打交道,只能在最隐蔽的角落里探索,
只能从世界上最背的旮旯和角落里寻觅出一些善和恶的事例,所以我们的地
位,就更容易受到攻击。既然我们发表的,没有人所共知的事实、作家一致
的论证和公家保存的档案作为依据,给以佐证,因此,我们势必不但得限于
事物揣情度势可发生的范围之内,而且还得限于事物倚证依据能发生的范围
之内,尤其是遇到我们所描绘的人物是特别善良、特别仁爱的时候,我们更
得如此。卑鄙奸滑和愚蠢呆傻,不管写得多么过火逾分,都更容易使人信以
为实;盖不正之心术,对其所信者增益而张大之,本属事理之常。
①
因此,我们要是把菲舍的故事说一说,也不会遭到什么褒贬。原来有
⑦ 乔治·维勒兹 (George Villiers,1592— 1628),英王查理第一朝臣,被刺死,据说死后显灵,其事
见载于《叛乱史》(History of the Rebellion)。《叛乱史》为英国政治家兼历史学家亥得(Edward
Hyde)所作。维勒太太(Mrs.Veal)显灵,为狄福(Defoe)所捏造,写得自然如真,故有人信以为实。
其故事曾附于法人得罗兰古 (Drelincourt)《论死》一书中,《论死》即其所作之《论死不足畏,以慰
虔诚者之灵魂》 (Consolations de l'àme fi-dèle contre les frayeurs de la mort)。
⑧ 贺拉斯在他的《诗艺》里第185— 188行说,“有的事情,可在台上表演,而另有的事情,则只应由演员
向观众转叙。有的光景,观众亲眼看到易受感动,而另有的光景,则以幕后出之为宜。例如米狄阿
(Medea)不应在观众面前杀子,阿垂乌斯(Atrens)不应在台上烹人肉等等。这类光景如在我面前演
出,我惟有报之以不信与厌恶。”
⑨ 都是罗马皇帝。其中安特奈纳斯特别贤明圣哲,尼禄特别凶恶暴虐。
① 菲舍是当时的杀人犯。其情节如下:痕锐·菲舍,一度为一律师录事,于1727年4月10日夜间,把他的
朋友维踪屯·达毕枪杀,抢走了他朋友1400镑,还有别的贵重之物。他于1727年4月30日被捕,于5月15日
被提起公诉,将于18日被审问。但他在17日夜间从新门狱里逃走。以后永无踪影。此案见当时的报纸,如
《每日新闻》(Daily Journal)、《每日邮报》(Daily Post)及记载罪犯书籍与档案。菲尔丁此处所
写,与当日报纸等所载略有出入,被害人名字应为Darby,而作Derby,足证菲尔丁只听人说过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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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达毕先生慷慨好施,菲舍长期受到他的恩惠,就靠他养活。有一天早晨,
菲舍亲自从达毕先生手里接过一份厚赐,但是他并不满足,总想把这位朋友
放在写字台抽屉里的财物统统拿到自己手里,他才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