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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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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二选一

书籍名:《中国情人》    作者:韩东


  这电扇看来平时不大用,因此刚启动的时候吹出来一股灰,瞿红几乎被呛住,但张朝晖的好意她还是领了。

  然后张朝晖又忙着去泡茶,端出来的是一只缺了半截壶嘴的茶壶。没有杯子,那就用碗。三只吃饭的大碗放在水泥地上,里面盛着些许尿一样发黄的茶水。

  “你这儿什么都没有,不如去我那儿。”常乐说,但无人响应。就这样,三个人聊了一下午。主要是常乐在聊,瞿红几次表示要走,都被他劝阻了。“咱们村的小馆子不错,你一定得尝尝。”他说,看看张朝晖毫无反应就又道,“我请客,多大的事儿啊!”

  瞿红反正没正经事干,待在这里虽然无聊,但无聊里透着新鲜,于是就没走。三个人边聊边等着,等着天黑,等着那顿饭。然后,天果然就黑了。

  他们出门吃饭的时候,小街上已不那么荒凉了,有了一些行人,都是驻村的艺术家,也都是去吃饭的。常乐不时地和熟人打着招呼,但没有向他们介绍瞿红。众人看他们的目光也有些异样,这自然也是因为瞿红。

  吃饭是在小饭店的外面,小树身上拉了一些彩色小灯泡,桌子板凳已经摆好,有六七张之多。前面就是麦田。三个人择桌而坐,其他几张桌子很快就被陆续到来的艺术家们占据了。伙计一箱一箱地从屋子里搬出啤酒,其中的一箱被送到常乐他们这桌。啤酒冰镇过,既解热又解渴,况且晚风吹拂,这番自在瞿红长这么大都没有体验过。新鲜也是一剂清凉剂,艺术家们都打扮得怪模怪样的,瞿红看着高兴。

  “怎么样,不错吧?我说得没错吧?”常乐说。然后,下酒菜就上来了,伙计也送来了蚊香,大王村的夜生活正式拉开序幕。黑暗中,瞿红用漆黑的眼睛看对面的张朝晖,此人一动不动,就像一个影子,只是不停地端起杯子来喝酒。看他这模样,瞿红也觉得凉快。

  突然,张朝晖改变了姿势,倾身过来,将啤酒杯伸向瞿红,“瞿红,我敬你一杯。”碰了一下后他又说,“谢谢抬举。”

  “不就一个盘子吗,有啥好谢的。”常乐在一边插话:“他不是谢你买他的画盘,是谢你说他会成为名人。”“我就不能成名人?”张朝晖不乐意了。“我可没这么说,”常乐道,“哥们,你得看得起自己。”“你什么意思?”

  “没什么意思,别那么敏感好不好?”“吵什么吵啊,”瞿红说,“你们男的真没劲!”两个男人于是不再吵了,各自喝了杯中酒。邻桌的艺术家们一直在闹腾,边闹酒边有人在看他们这桌。“他们在看你。”常乐告诉瞿红。“有什么好看的?是不是没见过女人?”“艺术家的女人一般来说都很丑。”

  “我又不是艺术家的女人。”“现在不是,以后没准儿——”常乐故意拉长了“儿”字音,模仿瞿红的口气。

  “去你的!”“说正经的,你虽然不是艺术家的女人,但很有艺术气质。”“是吗?”“不是艺术家的女人,但你整个就是一女艺术家。”

  常乐和瞿红说话的时候,张朝晖一声不吭,甚至也不喝酒了。他抬起胳膊,看了一眼手腕上的表。这个动作不禁打动了斜眼偷窥的瞿红:这个男人竟然戴手表!大夏天的,也不觉得累赘,真是与众不同呀。她想知道那表是什么牌子的,可惜光线太暗看不清楚,正想发问,对方主动开口了,“瞿红,你有硬币吗?”

  “硬币?”“就是一块钱的那种。”

  “我找找。”瞿红取过凳子上的小坤包,从里面翻出一只零钱包。瞿红的零钱包塞得鼓鼓的,硬币的形状透过皮料凸显出来。张朝晖的眼睛都看直了。“都给我,”他说,“有多少我换多少。”

  “你要干吗?”“打电话。”

  张朝晖不知从何处也摸出一只包,是布的,类似于老乡的烟荷包,里面叮当响动,敢情他也有零钱包,这就是他的零钱包。瞿红将自己零钱包里的硬币倒在桌子上,张朝晖一五一十地数了,然后用手一扫就全都进了他的零钱包,总共二十三块。他们换钱的时候,常乐微微而笑,既不说话也不参与。张朝晖换完钱,提溜着他的零钱包就离开了。临走时他说:“我去去就来。”随后便隐身于大王村的月色中,脚步声匆匆远去。

  “给谁打电话,要那么多硬币?”瞿红问。常乐笑得更瘆人了。“是不是给他的女朋友打?”

  “要是给女人打就好了,”常乐说,“给一个男的打,每天如此,准时准点。”

  “张朝晖是同志?”“喝酒,喝酒。”

  “可惜了,”瞿红叹了一口气,然后问常乐,“同志是不是都长得很帅呀?”

  “看看你的BB机,是不是八点半?”瞿红从小坤包里找出中文传呼机,看了上面的时间,“八点二十九。”“我说吧。”常乐放下杯子,口气变得郑重起来,“瞿红,张朝晖将来是要出国的,这家伙崇洋媚外得厉害,不像我,就是混得再惨也决不离开中国。”“为什么呀?”“我的根在中国,艺术土壤在中国。”常乐说,“再说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出国那不是傻逼一个吗?还不是得去餐馆给人洗盘子吗?”“张朝晖是画盘子的。”

  “还是呀,画盘子总比洗盘子要强吧。”

  打电话的地方在村西,小饭店在村东,走过去大概要四分钟。张朝晖趁着月色沿街疾行,八点二十九分准时到达(甚至提前了一分钟)。投币电话放在小卖部临街的窗台上,窗户里面映出昏黄的灯光。全村就只有这一部电话可以打国际长途,虽说管电话的大爷比较难弄,但张朝晖也没有其他的去处。他驾轻就熟,提起听筒,另一只手开始往电话里投硬币。张朝晖事先清了清嗓子,当对方接起来的时候他说:“Hello,是Eric吗?Goodmorning,早上好!现在是您的汉语时间……”

  管电话的大爷抬头看了看天空,窗户上方的一角,一轮明月高悬,正源源不断地发出阵阵清辉。“傻逼。”大爷骂道,声音不大不小。大了怕张朝晖听见,小了不足以表达自己的愤慨。

  张朝晖应该是没听见,他正说得高兴,说他的工作、他的艺术,说大王艺术村以及今天村里来的女人,一位著名收藏家,买了他一件艺术品。对这些大爷自然没兴趣,他厌恶的是张朝晖说话的腔调:中国话说得这别扭,还故意卷舌头,想冒充咱北京人是怎么的!

  张朝晖足足打了二十多分钟,其间不断地往电话里投硬币。攥着硬币的手就像是投币机器,硬币先后而出:最前面的那枚适时地钻出来,当啷一声落进电话肚子里,后面的那枚再接上,到了手指最前端,准备着。一点多余动作都没有。这手绝活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学会的。

  打完电话,张朝晖吹着口哨往回走。经过自己的店门口,刚要摸钥匙开门,猛然想起饭局还没有结束,于是就过家门而不入,继续东行,顷刻就到了小饭店外面的桌子前。

  张朝晖重新入席,给自己倒满啤酒。他举起杯子招呼瞿红和常乐:“咱们干了!”

  胃口就此打开,放下杯子,张朝晖一通猛吃,似乎刚刚发现有一桌菜。他的情绪感染了另外两位,常乐和瞿红也拿起筷子一通猛吃。吃完再喝。
  最后一道大菜上来了,红烧龙虾。不是海里的那种龙虾,是河里或者水塘里的那种,以前人家养在金鱼缸里作观赏之用的,后来南方人吃将起来,这风气刚传到北方不久。吃这龙虾很时髦,价钱也不菲,据说女人最爱这玩意儿了。

  眼前这龙虾还有一绝,就是装虾子的盘子是瞿红买的、张朝晖画的。盛龙虾时瞿红特地交给伙计,“用这盘子。”

  “这盘子是看着玩的,不是装菜的。”张朝晖当时说。瞿红置若罔闻,不过她对伙计说了,“当心别把盘子??了,你赔不起。”张朝晖总算释然,他说:“准确地说,应该叫画盘,不好叫盘子。”此刻,通红的龙虾堆得小山似的,已经完全看不出盛虾的盘子是画盘还是普通的盘子了。“来来来。”常乐招呼瞿红。毕竟是他请客,是他请瞿红,张朝晖只是作陪。

  常乐提起一只大虾子,递到瞿红面前的小盘子里。瞿红的手上早已提了一只龙虾,正在剥壳。女人果然爱龙虾。不一会儿,瞿红手边的虾壳已经积了一大堆,体积超过了画盘里没剥壳的虾子。

  瞿红吃得兴起,嚷着再来一份,但龙虾已经卖完了。这时候时间也已经不早了,空地上除了他们这桌,其他桌子上已经没有客人了。伙计们正在扫地、搬凳子。瞿红又嚷着要啤酒,这玩意儿倒不缺货,但也没有冻过的了,只有常温的。聊胜于无。伙计又拿来四瓶啤酒,打开来,给他们倒酒。

  “你们每天都是这么过日子的?”瞿红问。“那是,”常乐说,“要不谁当艺术家?”“你们艺术家是不是很浪漫?”“我很浪漫,他——”常乐一指张朝晖,“一点情趣都没有。”“别骗人了,你们男的没一个好东西。”

  说话的时候,常乐盯着瞿红的手,先是看她剥龙虾,这会儿龙虾没有了,瞿红的手上沾满汤汁。她张开五指,大概是怕手指粘在一起成了鸭蹼。说话的时候就这么一直张着。手指没被污染的部分白皙异常,透着青光,手指尖上的指甲则涂了红色指甲油。“你的指甲很像龙虾壳。”常乐说。

  “是吗?”瞿红端详起她的手来,然后将手指塞进嘴巴里,一根一根地开始吮吸,直到舔得干干净净。

  常乐看得出神,不由神往地说道,“让我也尝尝。”瞿红没搭理他。

  舔完手指,她又端起桌子上装龙虾的盘子。盘子里龙虾全无,然而汁水犹存,瞿红伸出舌头开始在上面舔。唰唰几下残汤剩水就被她舔没了,暴露出下面张朝晖的画像,盘子又变成画盘了。

  瞿红仍不停下,在张朝晖的脸上舔个没完没了。常乐叫道,“我操,快受不了啦!”

  “她喝醉了。”张朝晖深沉地说,就像在宣布一个真理。

  这之后,常乐结了账,和张朝晖一左一右地架着瞿红往村里走去。月色如水,他们的脚下出现了三个人合在一起的影子。瞿红不断地回头,向着小饭店的方向,“酒,酒,我还要……”

  “等到了地方咱们再喝,我陪你。”常乐说。“酒,酒……”瞿红的脑袋终于转过来了。先经过张朝晖的店门口,常乐暗中加了一把力。瞿红的车停在阴影里,体积可观,张朝晖心想:这女人醉得连车都不要了。又一想,瞿红的车并不是瞿红的家,她得开车回她的家,但看来是办不到了。何况车上也没酒,自己的店里也没有,因此就由她(准确地说是由常乐)去了。张朝晖再次经过家门而不入。

  大约走了二十米,瞿红突然停下来不走了。“我们这是去哪里?”她一反醉态,变得比没喝以前还要清醒。

  “去我那儿呀。”常乐故作轻松地说。“不,不要嘛。”

  于是气氛为之一变,常乐再怎么用劲瞿红也不肯往前走了。僵持了一会儿,常乐道,“要不去我那儿,要不去他那儿,你得选择一个。”

  瞿红不说话,也不再挣扎了(常乐也不再用劲)。很长一段时间里三个人就这么当街站着。夜深人静的,远处传来一声凄厉的狗吠声,类似于狼嚎。瞿红打了一个哆嗦,最后还是说了,“那就去他那里。”

  “他是谁啊,你得说出名字。”常乐坚持道。“我在和你说话,他当然就是他了,如果是你我就说你了。”“我操!”常乐骂道,一拧瞿红的胳膊,对方几乎叫出声来。瞿红的胳膊就像是自行车的龙头,一扳之下随即转向。转过来之后三个人并没有马上前进,就在那一刻,瞿红又返回了醉态,任其摆布了。

  他们默默地向来路上而去,缓过来后的常乐又开始唠叨,“白忙活半天,还是你小子有艳福,上辈子修的……”

  这话是对张朝晖说的,可后者毫无反应。瞿红又人事不省,常乐就说不下去了。

  好在距离不长,三五步就到了。常乐扶住瞿红,张朝晖用钥匙开了店门,然后过来从另一边扶着瞿红。两人就像搬运尸体一样地将瞿红抬了进去,穿堂过店进了后屋,也就是张朝晖的卧室。之后二人合力,常乐甚至还喊了“一、二、三”,把瞿红扔上床去。

  “送人送到底,好事做到家,我的任务完成了。”常乐搓着空出来的双手说。他在想:张朝晖会不会留自己喝杯茶?见对方连灯都没开,显然没有留客的意思,常乐只好说,“那我先走了。”张朝晖仍然不说话,默默地将常乐送到门口。其实也不是送他,张朝晖是出来关门的。常乐刚刚跨出前店的门槛,那门就嘎吱一声在身后关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