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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改变工作哲学和方法:第一次把事情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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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名:《有效改变工作哲学和方法:第一次把事情做对》    作者:未知


        盖瑞恍然大悟:“我明白了,从前我们常提到:‘我努力了,所以我问心无愧。’现在我们必须说:‘我努力了,并且我做到了成功。’”

FO2  做对即“符合要求”  说到做到——做已承诺、已同意的事(1)

        “那么,怎么才能实现工作结果呢?也就是说我们在工作的过程中,应该怎么去做?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杨问道。

        “首先,应该符合要求,如果不能符合要求,就不会产生符合要求的结果。”比尔像是在自言自语。

        “对,”克劳士比说道:“任何产品、服务或过程只有符合要求,才是有质量的产品、服务或过程。质量即符合要求,符合客户与市场的客观要求,而不是企业自己主观认为如何好。所以在这中间没有、也不应该有任何主观色彩。对了,你们记不记得前几年,曾经有一个犹太商人和一个韩国的商人为了10000箱罐头打官司的事?”

        “我知道,”盖瑞抢道,“当时,我正好看到了关于这场官司的详细情况报道:

        一位韩国商人和一个英国的犹太商人签订了10000箱罐头合同,合同规定每箱20罐,每罐100克。但在出货的时候,韩国人却装了10000箱150克的罐头,货物的重量虽然比合同多了50%,但是犹太商人却拒绝收货。韩国出口商无奈地表示,愿意超出合同的重量不收钱,但是犹太商人还是不同意,并要求赔偿,理由是违反了他们之间签订的合同。最后几经谈判,出口商无可奈何,赔了犹太商人10多万美元,还要把货物另作处理。当时,包括我在内,许多人都不理解犹太人的这一做法。”

        “从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惯例来讲,合同的品质条件是一项很重要的条件,法律上把它称为要件。合同规定的商品规格是每罐100克,而出口商交付的却是150克,虽然重量增加了50克,但是卖方没有按规定条件交货是违反合同的。按国际惯例,犹太商人完全有权拒绝收货并提出索赔。”比尔是哈佛法学院的高材生,从法律的角度分析对他来说是驾轻就熟。

        “从犹太商人的角度来看,他购买这样规格的商品,有着自己特定的商业目的,包括消费者的爱好和习惯、市场供需情况、对付竞争对手的策略等。如果出口方装运的150克罐头不适应市场消费习惯,那自己肯定会受到损失。

        而在一些进口管制比较严格的国家进口申请许可证是100克的,而实际是150克那很容易遭到有关部门的质疑,被怀疑为有意逃避进口管理和关税,以少报多,是要受到罚款的处罚或者被追究责任的。这对犹太商人来说实在是得不偿失。”

        “关于犹太人的经商智慧,我在很早就听说了,犹太人特别地重视合同,一旦建立这种契约关系,就必须遵守。在他们的传统里,人之所以存在是与神签订了合约所致。在世界上,犹太人被称为“契约之民”,他们把合约引进了生意,并且认为合约是生意成功与否的关键,是神圣不可侵犯的,谁若无缘无故毁约,就是对神的亵渎,必遭到神的惩罚。因此,犹太人是绝对不会容许这样的人存在的,他们一定会严格追查到底,不留任何情面。”杨站在历史的角度作了解析。

        “由此我们不难理解,‘第一次把事情做对’的全部过程就是要建立这样的习惯:使员工和供应商们做他们所承诺过的事,亦即符合已同意的要求。一旦答应就必须兑现,也就是说到做到。所以,质量的真谛就是诚信。实质上这也正是客户的需要,是需要就是黄金,而且这简直就是属于企业自己的一棵货真价实的摇钱树。”克劳士比神情有些激动。

        “的确,凡是说到做到,诚实守信的企业,最终都获得了成功。”盖瑞说道,“泰勒斯就是这样一个依靠诚信成功的企业家,他的‘成名之作’是用飞机空运了十万套刀叉。”

        “是吗?说出来大家听听。”

        “有一次,标准石油公司向餐具经销商阿拉斯加人泰勒斯订购了十万套餐刀和叉子,交货日期为11月6日,地点是圣弗朗西斯科。泰勒斯不敢怠慢,立即请厂商为他赶制。

        然而让泰勒斯始料不及的是,由于工期较紧,生产原料紧张,生产厂家迟迟不能按期交货。泰勒斯对此十分着急,但是事情已经这样了,他也回天无术。直到11月5日深夜,厂商才把这十万套刀叉送到了泰勒斯的手中。

FO2  做对即“符合要求”  说到做到——做已承诺、已同意的事(2)

        为了信守契约,泰勒斯只好咬咬牙,决定把这批刀叉空运至圣弗朗西斯科!6小时内将十万套刀叉装上飞机,11月6日,这架飞机装载刀叉到达了交货地点圣弗朗西斯科。这下,泰勒斯付出了惨重的代价:额外地多支出了3万美元,而要运送的不过是十万套刀叉。

        标准石油公司的人知道后,只说了一句:“按期交货,很好!”至于那昂贵的飞机租金,他们连问也没有问。泰勒斯的同行大觉惊讶:“你疯了吗,泰勒斯,多花3万美元就为了十万套破刀叉?”泰勒斯严肃地回答:“作为生意人,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必须按照合同准时交货。哪怕是由于别人的原因而给你造成了损失,你也没有理由不按期交货。这就是规则,必须这样做啊。”

        从此以后,业界都认识了这位重合同守信用的阿拉斯加人,许多商人都来和泰勒斯做生意了,于是大量的订单雪片般地飞来。泰勒斯的生意迅速增长,在数年之中,就成为全球最著名的餐具代理商。恪守契约,讲究信用,使泰勒斯成为亿万财富。”

        听了这个故事,克劳士比说道:“值得信赖是对一个组织的最高评价,也是一个组织走向成功的起点。在这样的组织里,所有日常的业务工作每次都能按照要求正确地完成,因此总是能够做到第一次把事情做对,从而他们与员工、供应商和客户的关系都获得了成功。

        相反,如果不能符合要求,即不能第一次把事情做对,就必须付出相应的代价!换句话说:工作的质量是用不符合要求的代价来衡量的。那么,这到底是一种怎样的代价呢?它包括哪些方面呢?又表现在哪些地方呢?”

FO2  做对即“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的代价(1)

        “这个范围太宽泛了,我不能具体表述,”盖瑞说道,“但我想,从小处说,它关系到一个人、一件事的成功与失败;从大处说,它可能影响到一个组织、一个国家的兴盛与衰亡。”

        克劳士比微笑着点点头:“在解释这个问题之前,我想先给你们讲一个故事:

        从前有个年轻人,做了一件让自己很后悔的事。于是他找到据说是无所不能的住在深山老林中的一个巫婆。年轻人说:“请给我后悔药,因为我很后悔做一件事情。”

        “好,你等等。”巫婆转身从她住的木屋中取出一瓶颜色很诡异的紫色的药水,对年轻人说:“喏,拿去。”

        年轻人接过来,不加任何思索就喝了,结果在瞬间便死了。临死前,他脸色狰狞,巫婆在年轻人临死前对他说:

        “这个世界上的后悔药就是死亡。下一世,记着不要做让自己后悔的事情。做错的事情,很多是无法弥补的,努力去把事情做对吧,痛苦和后悔的恶魔才不会接近你。”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克劳士比斩钉截铁地说道,“上帝不让生产后悔药的原因就是:在上帝看来,人类完全有能力第一次就把事情做对!”

        “可是,他没有想到的是,人类有能力做对,却总是莫名其妙地不断犯错。”杨轻轻道。

        克劳士比打了一个手式,他示意杨不要打断自己的思路。

        “曾经有一位公司的经理对我说过这样的一件事:他们的员工餐厅本来是用餐票的,现在改为用IC卡了。在用卡以前,员工们一般到月底都有余额,尤其是女员工,可节省10元左右呢。管理部的人认为,餐票不卫生,又不便保管,而改用刷卡,又有效率、又有时代感。员工们也认为刷卡方便。事情似乎皆大欢喜,可使用者总有说不出的烦恼。因为往往还在月中,他们在买饭时就被很尴尬地告知‘没钱了’。‘这不可能’。他们总是搔着头说,‘我以前从来用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