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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做过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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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信息隐私

书籍名:《我知道你是谁,我知道你做过什么》    作者:洛丽.安德鲁斯



24岁的阿什利·佩恩(Ashley  Payne)是一名高中教师。  [1]  在一次暑期旅行中,她参观了历史上闻名遐迩的爱尔兰圣詹姆斯门啤酒厂,并上传了一些照片到Facebook上,其中一张照片里,她正在啤酒厂品尝一杯爱尔兰黑啤。尽管她已经将Facebook设置为非公开,  [2]  却有人冒充学生家长,给她所就职的学区负责人发了一封匿名电子邮件,  [3]  表示她对阿什利在Facebook上发布的“不良”内容——那张喝啤酒的照片和一条叙述阿什利玩“疯婊子宾果游戏”(亚特兰大一家餐馆里玩的游戏名称)的状态更新——表示担忧。  [4]

2009年8月27日早上,阿什利返回学校——距离学区负责人收到该邮件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即被校长找去谈话,  [5]  校长让她辞职,理由就是她在Facebook上发的那些信息,否则学校将勒令她停职,这样的话,她将再也不能从事教学工作了。校长要求她当场做下决定,同时警告她:“这个事情你是赢不了的。”无奈之下,她当时就辞掉了这份工作。  [6]

几个月后,阿什利以违反《乔治亚州公平解雇法案》(Georgia  Fair  Dis-missal  Act)的罪名起诉学区,因为校长当时并未告知她其实有权要求走正当的听证程序,而校长本身最多只能勒令她停职10天。  [7]  她至今仍在为这起诉讼忙活。“我不觉得这点事情就应该影响到我的工作,因为我的所作所为不过同其他成年人一样罢了,假期里喝点酒,并且我能为我的行为负责。”  [8]  乔治亚州职业标准委员会(Georgia  Professional  Standards  Commission)同意她的看法,该委员会主要调查针对教师的道德投诉,必要时禁止有问题的教师继续教学活动。他们认为,那张Facebook照片不足以构成制裁阿什利的理由。  [9]  但由于阿什利已经提出了辞职,所以在法律上,委员会无权恢复她的职务。

阿什利的私人照片可以成为引起公众恐慌的理由吗?漂亮姑娘举起杯子喝啤酒而没有表现得淑女般端庄,仅仅这样就能代表她没有能力从事教学工作吗?她发了700多张度假时拍的照片,其中仅10张是在她喝酒时拍的。  [10]  然而给学区负责人发送匿名邮件的“家长”宣称,自己十几岁的女儿曾说:“妈妈,今天晚上我要和我的婊子们一起出去逛逛。”把她吓得够呛。这位家长觉得,要不是看了阿什利·佩恩女士的Facebook,女儿嘴里不可能说出这样的话来。

但是,阿什利的Facebook页面是设置为非公开的,她也没有加任何学生或学生家长为好友,而且这位“家长”的说法也有些可疑。难道一名生活在亚特兰大的10多岁少女除了老师的Facebook外,就从没有在别的地方听说过“婊子”这个词?

事实上,没有证据能够表明匿名邮件真的来自学生家长。邮件发送后不久,发送者的邮箱账户就被删除了。《亚特兰大宪法报》(Atlanta  Journal-Constitution)记者莫琳·唐尼(Maureen  Downey)对这封长篇大论的邮件中的用语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推测出该邮件其实出自一位与阿什利有过节的教师之手。“我之所以这样认为,有好几个理由,”唐尼写道,“首先,除了教师,很少有人能像这位作者一样准确使用标点符号,特别是引文内的标点符号。而且在学术界以外,我还从没遇到过有人觉得必须用‘社交网站’这个词来对Facebook进行解释。”

“另外,你什么时候听过家长能信口谈论英语中的头韵手法?”  [11]

“多数家长可能会说‘我的孩子是阿什利·佩恩小姐文学课上的一名学生’,但邮件中是这样写的:‘我的女儿是一名小学生,正在修佩恩小姐开设的文学课。’  41  ”

“为什么这样说?因为只有身为一名教师,才知道教师一般会同时给多个班级开课,于是不由自主地采用了这样的措辞。”  [12]  所以,这封匿名邮件的发送者很可能根本不是学生家长,而是对阿什利怀恨在心的同事。

像阿什利·佩恩这样在网络上发布了看似无害的内容却反受其害的还大有人在。社交网络信息的漏洞给人们带来过婚姻破裂、饭碗丢失、上学被拒的遭遇,甚至引发自杀。学校、雇主、贷款单位、信用卡公司以及很多其他社会机构都学会了从社交网络上寻找消息,作为对人进行评价的依据。

一项2008年开展的调查发现,平均每10名高校招生专员中就会有1名表示,访问申请人的社交网络页面是他们决策过程的一个环节。  [13]  有些是收到申请人的邀请后进行访问,另一些则只是因为页面没有设置成隐秘状态。他们中有38%的人称,看到的内容会对申请者的评价造成不利影响。  [14]  其中有一位调查对象说自己曾因社交网络上的一条评论拒绝了一位申请者,因为这位申请者在这条评论中“毫不谦虚地说自信能顺利通过这所学校的评价,并说他根本没想过要上这所学校。”

根据凯业必达(CareerBuilder)的一项调查,1/3的雇主表示他们不会雇用Facebook上有饮酒或过于暴露服装照片的人。最近就有一位大学毕业生在一家大型经纪人公司应聘工作时,原本安排好的面试在最后一刻被取消了。公司在电话里对他说,在看到网站上他饮酒的照片后,没有公司还会再录用他。这也太不可思议了吧?经纪人可是要与嗜酒如命的电影明星打交道的——如查理·辛(Charlie  Sheen),而且他们自己肯定也饮酒,却因为Face-book上一张饮酒照片而为难一位应聘者?

而且面对这种事情的发生,这位应聘者无法采取补救措施。即便他立即删除照片甚至关掉页面,那也晚了,照片还是能在互联网上被找到。因为存在一个叫做“时光倒流机”的程序(参见waybackmachine.org)能在不同的时间里持续对网站进行屏幕截图,并将它们作为历史资料保存到互联网档案中。所以说,你未成年时饮酒的照片、你对那份无聊工作的牢骚或对你那恐怖父亲的抱怨,或许至今还能从“时光倒流机”的档案中调出来。有位律师被一家大型律师事务所解雇了,原因就是他在自己的社交网络页面上发表过几句看上去带有“厌女情结”(misogyny)的词句,那些可是发表在6年前呢!

从2007年开始,在蒙大拿州的波兹曼,你若要应聘警察或消防员的工作,就得列出所有社交网络的账号——还有密码!  [15]  2009年6月19日,该地区因群众的强烈不满取缔了这一政策,  [16]  但其他雇主却学会了以类似的方式窥探雇员的另一面。  [17]  马里兰州的一名管教局员工罗伯特·柯林斯(Robert  Collins)在母亲去世后休了为期4个月的假期,  [18]  当假期结束后他打算重返岗位时,却被要求到管教局接受一次谈话。柯林斯说,约谈者“开始询问我在哪些社交网站上有账号,然后又要了用户名和密码等用户个人登录信息”。  [19]  他还说,“当时感觉就像如果不说,我的工作就不回来了”。  [20]  最后他妥协了,把Facebook密码给了对方,职位也得到了恢复。

柯林斯联系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该组织强烈要求马里兰州管教局调查此事。管教局表示,他们将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告知应聘者,透露有关网络账户信息纯属自愿行为。  [21]  但美国公民自由联盟则认为,在求职的背景下,该单位的这一举动并不能做到让公开私人信息成为真正自愿的行为——它还是强制性的。  [22]

人们常常会在社交网络上发表自己最为个人的思想,言谈就如与朋友的私人谈话,很多用户得知社交网络被一些社会机构和法庭认定为公共场所而非隐秘空间时,都非常吃惊。基于社交网络的数据汇总,让人们有了侵犯隐私的概念。例如,麻省理工学院的一个研究项目创造出了“同性恋雷达”,其原理是利用一个人在社交网络上的好友信息来预测这个人是同性恋的可能性,准确率达78%。  [23]

人们在向互联网上传内容时,有时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正在不经意间泄露隐秘信息。Fitbit是一种可携带的设备,健身爱好者们把它夹在衣服上,跟踪记录他们的饮食以及所进行的卡路里燃烧运动。这种仪器含有一个三维运动传感器,可计算运动者在每项运动中所燃烧的卡路里。当在自己的家中或健身俱乐部使用Fitbit时,他的信息就会被上传到互联网,被添加到Fitbit网站上他自己的日志中去。根据Fitbit的联合创始人詹姆斯·帕克(James  Park)所言:“信息共享是(用户)实现健康计划的一个重要驱动力。”  [24]

Fitbit的使用者们不知道他们的日志是公开的,能被谷歌搜索到。有约200个Fitbit使用者的日志中含有一些他们生活中的尴尬细节——从是否中断了节食,到何时有性生活,持续多长时间以及消耗了多少能量等,这些内容都能通过网站搜索引擎在他们的Fitbit用户名下寻找到。  [25]  2011年6月20日,一位用户的日志如下:“性活动:积极主动、精力旺盛;早晨11:30开始,持续一个半小时。”  [26]  假如记录者的配偶不在家,她其实正和情人在一起,这些信息被人看到会怎样呢?若是老板或家人看到了又会怎样?随着科技对人们一言一行的跟踪记录,人们可能在不经意间,把原本连最要好的朋友和最值得信任的心理医生都不会告诉的秘密抖给了全世界。

社交网络信息几乎搅和了人们线下世界里的每一项活动。例如,警察发现他们如果在Facebook和Myspace上稍微虚张声势一下,就有可能会被刑事案件的被告人扭曲为暴行或腐败。芝加哥的一家律师事务所中,一名合伙人在新同事加入的第一天将他们召集在一间会议室里,他事先在会议室的四面挂满了他们每个人最不雅的照片——照片来源于社交网络。“这就是你们的未来。”他说。

一名54岁的教师正处在使用抗生素的第三个疗程,因为之前的病刚好,她就又从学生那里传染了呼吸道疾病。她在Facebook上发表了自己的抑郁情绪,以为只会被几个朋友看到,所以还半开玩笑地说,这群孩子简直就是“细菌袋子”。但她因此丢了工作。  [27]  她不知道Facebook的默认设置已经从隐秘改成了公开。

直接来自社交网站页面的信息作为证据,如洪水般地涌入司法系统。传统上,当一个人的健康状况或个人行为涉及某些案件时,法庭才会授权公开这些情况。比如,如果我告你追尾了我的汽车,导致我头部受伤,你的律师便有权获得我的医疗记录,以查看在事故发生前我是否已有颈椎问题等。如果我要在离婚官司中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我丈夫的律师便可以向法庭申请许可访问我的邻居,以调查我是否是一位好妈妈。

但在传统案件中,另一方的律师是不能陪我及我的伴侣去参加聚会、访问我小学二年级时就认识我的人或调查我最喜欢的电影和书籍等。这些信息基本上都被认为与案件无关——而且获得的代价太大,耗时较长。然而如今,法官无需多思考一分钟,就会同意辩方律师访问当事人Facebook所有信息的请求,这些信息中可能有私人聚会的照片、老同学的消息、反映个人喜恶及行为的线索等。更糟糕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不仅无关痛痒还会引起偏见,但仍被呈到法庭上。假如你以前的配偶最喜欢读《圣经》,而你最喜欢的书是《沉默的羔羊》,那么猜猜看,最后谁会赢得孩子的抚养权?如果你在网上表现得比真实的自己更加健康更加无畏,这个假象同样也会回过头来困扰你,你可能会因此输掉一份健康保险索赔或一起员工赔偿案。

现在,几乎每一起人身伤害案都与社交网络脱不了干系,法庭总会从中获取个人医疗信息。继沃尔玛员工控诉工作引起持久性头痛和颈椎疼痛之后,科罗拉多州联邦法庭便传唤了Facebook、Myspace和Meetup等网站上的资料来质疑他的控诉。  [28]  医院一名文职人员因座椅坍塌而全身多处受伤,不得不进行4次手术,用钢筋和螺丝来固定脊柱和颈部。作为被告方的座椅公司获得法庭许可,对她现在以及过去发布的Facebook及Myspace信息进行了全面的访问。  [29]  法官认为,如果有照片显示她在微笑或旅行,就代表她仍有能力享受生活,她的身体受到的损伤并没有那么严重。但是,谁规定受重伤的人就不可以在网络上逞强一下呢?

新泽西州几位未成年少女起诉天际蓝十字盾(Horizon  Blue  Cross  Blue  Shield)  42  不覆盖有关饮食失调的医疗费用。  [30]  该组织辩称,这类失调是由情感压力和社会压力所致,并非医学状况。法官准许他们获取女孩们所写的有关饮食失调的内容,包括社交网络上和相互间及亲友间的电子邮件通信内容。案件最后以该组织拓宽承保范围覆盖饮食失调而告结,但在一些其他案件中,单单是曝光社交网络信息的司法授权或许就足以让原告放弃这场官司,以防将自己的隐私信息公之于众而遭受侮辱和精神痛苦。

有这样一个例子。威斯康星州有一位残疾妇女在离婚官司中要求获得配偶赡养费。但她的丈夫力求法庭参考她最近在Match上的资料,那里声称,她拥有积极的生活方式。法庭最后拒绝了这位妇女的要求。  [31]

康涅狄格州也发生过一起类似的案件,但法官的裁决却不一样。康涅狄格州的这位妻子患有三处椎间盘突出,左腿患有永久性神经损伤,还患有经常性偏头痛。她想开始新的生活,于是在社交网络上罗列了“骑自行车、滑旱冰、泛舟、散步以及……瑜伽”等内容,为的是不让别人对她表示同情。  [32]  她的丈夫企图把这些信息用作她并无残疾的证明,但是法庭正确评估了这些文字中的“水分”,认为它们只能代表这名妻子对“社交关系”的期望。最后,法庭命令这名丈夫部分承担妻子的生活需求(同时妻子应归还丈夫的贵重物品,包括他的年鉴、一把小的白色柳条摇椅,还有一架西尔斯台锯)。

前述“随意接触”案件本不应该被认为与强奸案件或性骚扰案件有关,但是很多法官认可了来自Facebook和Myspace账号上有关性方面的证据,其他一些法庭则拒绝这样的请求。内达华州的玛丽亚·马克尔普兰格(Maria  Mackelprang)在工作中受到性骚扰(包括被强迫实施性行为),在她提起诉讼后,她的上司向法官申请访问玛丽亚两个Myspace账号下的所有邮件,不仅如此,他还想要登录她的社交网站页面,企图证明既然她愿意与其他人发生性行为,那么与上司发生性行为就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了。不过,联邦法官拒绝了他的请求。因为这种访问不仅是对他人隐私的侵犯,而且可能会引起尴尬。法官认为,它反映了一个错误的观念,那就是认为如果人们有过性行为,这“会使他们在情感上对性骚扰产生一定的抵抗力。”  [33]

我们的私人信息正在被司空见惯地从社交网络上一点点剥下来,而且我们对此常常一无所知。我们登录社交网络时都以为自己正进入一块私人领地,殊不知一旦我们像鱼儿一样上钩以后,社交网络就过河拆桥,重新制定了游戏规则[参见《Facebook隐私侵蚀策略:时间轴》(Facebook's  Eroding  Privacy  Policy:A  Timeline)]。

即便我们特意把页面设置成非公开状态,社交网络还是能够从中捣乱,做不利于保护隐私的坏事。2011年,伍斯特大学的乔安妮·库兹马(Joanne  Kuzma)对60家社交网站的隐私策略进行了分析研究,其中包括Facebook、Myspace和LinkedIn。好消息是被调查的社交网站中92%已制定了较为全面的隐私政策;坏消息则是37%的网站都含有第三方cookie插件,并且90%含有网络信标。这些隐私入侵者能够追踪记录用户浏览某网页的次数、他在某网站内的浏览记录以及输入该网站表单的所有信息(包括信用卡信息、社会保险号等)等。  [34]  剑桥大学的研究者开展的另一项调查显示,Facebook和Myspace等社交网站使得用户很难确定自己的隐私设置。  [35]  该论文作者表示,社交网络之所以这样做,是因为担心人们在认识到隐私保护的局限性以后,不再愿意注册成为用户。  [36]

《连线》(Wired)杂志技术专栏作家艾略特·范布斯柯克(Eliot  Van  Bus-kirk)说:“我们建议你不要发布任何不想让营销者、司法机构、政府(或者你母亲)看到的内容,特别是在Facebook继续将越来越多的用户信息公开化,甚至送入其他公司手中,把解开魔方——尤其是隐私控制的责任扔给用户之后。”  [37]

社交网络上的隐私问题甚至让那些顶级的技术专家们烦心,他们中的有些人被Facebook在隐私设置方面反复无常的标准惹恼了。创建伊始,Face-book允许用户完全掌控他们的隐私设置。但是后来,《连线》的瑞安·辛格(Ryan  Singel)说道:“它背弃了自己的隐私承诺,把你的很多信息默认为公开。”  [38]  这一改变发生之后,你再也无法使你的姓名、居住城市、照片和好友成为隐秘信息,你的目标、嗜好及人脉都是公开的,除非你把它们完全从你的档案中删除。辛格表达了这种失控给他带来的挫败感:“我希望我的档案只对好友可见,而不让老板看见。但做不到。我想要在不被妈妈或其他任何人知道的情况下支持一个反堕胎团体,但我也做不到。”  [39]

即使是那些Facebook确实允许你保密的信息,想要真正掌控,仍是一件费力的事情。《纽约时报》用一张颇为复杂的图表指出,“在Facebook上进行管理隐私信息,你需要浏览共170多个选项的50项设置条目”。  [40]

话说回来,在Facebook上至少到最后你还能找到网站的隐私声明,并通读篇幅长达4.5万个单词的“隐私常见问题解答”。  [41]  而那些数据整合商从社交网络页面、搜索条件以及电子邮件中获取个人信息时,并不会提供一个简易的方法,让你发现自己被盯上了。

广告商通过数据汇总和定向输出广告来为公司谋取更大的利润。出于类似的商业目的,你的Gmail账户下的电子邮件也会被进行文本分析。但是,对你个人脾性的潜在分析则不只是商业范畴内的行为了。公共卫生官员和心理学家会通过文本分析来辨识搜索过传染病及自杀相关信息的人们。在这个过程中,他们对个人输入搜索引擎的关键词和在社交网络上发布的消息进行分析,当事人则在心安理得地以为自己没有受到任何监视,但是这种侵犯隐私的行为害多益少。

文本分析作为一种排查自杀、欺凌及其他问题行为的手段被提倡。2009年,维多利亚大学研发出一种算法,专门用来寻找有自杀倾向的社交网络用户。  [42]  研究者通过分析自杀遗言,将与自杀有关的单词及表达汇集成册,然后使用自动抓取工具来根据这些相关词汇的使用频率对Myspace上的个人博客进行评估。根据他们的说法,文本挖掘技术能被用来“将预防自杀的广告导向最高危的人群”,或者向他们发送网络消息,询问他们是否需要帮助。

但是鉴于文本挖掘和算法的局限性,通过这样的方法来把人定性为“有自杀倾向”是有问题的。因为从设计上来说,这种算法捕获的“假阳性”会多于“假阴性”  43  ,那些没有自杀倾向的人可能会被误列入“高危”行列。文本挖掘技术无法根据语境判断,因此捕获的常是诸如叙事、引文、小测试之类的无关资料,尽管它们看似包含了一些据称与自杀相关的字眼或负面措辞(如,“又忘记带了钥匙!我都恨不得杀了自己。”“不管我病得多严重,我都不会想要自杀。”)。  [43]

这种类别划分可能会被长期存储在数据库里,成为令人烦恼的事。如果有可能,个人要到什么时候才能摆脱这种由算法确诊的“自杀倾向”?预防自杀的组织和执法部门是否将对这些人进行更严密的监视?雇主是否会因为这一不太理想的“类别”而不愿意雇用他们?

监视社交网络用户,无论是出于他们自身的利益还是为了助推行为定向广告等商业目的,都是对个人隐私权的侵犯,人们社交网络上的所有消息和照片都应被视为隐私。只要一个人期望获得隐私,并且期望合理,传统的法律即为人们提供隐私保护,这两个条件对于社交网络来说都已具备。而且,对社交网络信息的隐私保护将同时也对个人与社会有利。

最初,Facebook以私密空间的姿态吸引了人们。2005年,它的名字还是“Thefacebook”,其隐私政策是这样表述的:“上传到Thefacebook上的个人信息,不会被你所设置的群组以外的任何网站用户获取。”

Facebook的整体结构的核心便是用户必须选择某些人以建立自己的朋友圈。与Twitter和YouTube这类本来就是给全世界人看的网站不一样,社交网络培养的观念是,“你只在和一群熟悉的人交流互动”。不论网站有怎样的隐私设置,当他人希望与你成为好友时,还是需要征得你的同意。这样的过程会让你感觉到,对于允许谁进入这片数字化的私人领地,你拥有控制权,就像你能掌控自己家的房子一样。要是在Facebook上发布消息和在厕所墙上涂鸦没什么区别,这种申请好友的机制还有什么必要存在呢?

Facebook的结构根本——你以为你只是在对好友讲话——正是人们比以往任何时候更加愿意在网络上透露个人生活细节等信息的驱动力所在。他们就这样放心地把自己的情感、个人喜好、对周遭人与事物的感受、为家庭奋斗的目标、性生活、值得夸耀和应被谴责的行径等都拿到这里来谈论。

人们以为自己所发布的内容会被当作隐私来保护,这种直觉是基于一份信念:社会应当保护隐私权。性、健康、生命中的重大抉择和个人信仰等话题在传统上一直受到隐私保护——而它们也正是人们最乐意在Facebook及其他社交网络谈论的内容。Myspace上还有各种表情功能,供人们直接用来表达自己的情绪。坚持社交网络信息为隐私的主张,与路易斯·布兰代斯等人1890年发表于《哈佛法学评论》的那篇重要文章中所阐述的基本隐私权思想相一致,正是这篇文章奠定了今日隐私权法之基础。  [44]

“我们的宪法创立者们承诺的是保障那些利于人们追求幸福的条件,”布兰代斯在成为美国最高法院的一员时说,“它(宪法)认可人类精神、情感和智力的重要性,承认物质不是人类痛苦、快乐和满足感的全部来源,因此致力于保护美国人的信仰、思想、情感和知觉。”

保护Facebook及其他社交网络上信息的隐秘性也代表着对场所隐私权的承认。人们访问社交网站往往是私人性质的,且大多在家里。网络空间是一个场所,你的Facebook页面就是你在这个场所中所拥有的不动产。事实上,对一些人来说,这个场所可能就是他或她最为隐私的一部分。

微软研究员兼社交网络专家丹纳赫·博伊德(Danah  Boyd)解释说,年轻人愿意把个人信息放在网络上是因为,他们觉得网络比实体空间更加隐蔽。“孩子们一直很介意隐私,只是他们的隐私观念同大人有所不一样,”她在接受英国《卫报》(The  Guardian)采访时说,“作为成年人,我们基本上会把家当作一个非常隐私的地方……而对年轻人而言却不是这样。他们无法控制让谁进出自己的房间或整所房子。结果就使得线上世界带给他们更多的安全感,因为在那里,他们似乎具有更强的掌控力。”  [45]

侵犯网络空间隐私的后果的严重性,并不亚于线下世界里的隐私侵犯。费城律师协会(Philadelphia  Bar  Association)曾谨慎地把Facebook页面比作一个人的家。2009年,该协会的职业指导委员会决定,不允许律师添加对手的证人为“好友”,以免他们寻找证据抨击证人。即使这个人社交网站上的信息是公开的或同意接受任何好友请求,委员会也不愿意侵入他的私人领域。“不论受害者自身的网络行为谨慎与否,或是否会轻易上当,欺骗就是欺骗。”委员会写道。一位律师则称,这种“假交友”行为与人身事故案件中被告律师们的惯常做法——在公众场合对原告进行录像以示他没有真正受伤——没什么区别。委员会表示不能同意这种观点,因为他们认为社交网络属私人空间。尽管律师能在公众场合对证人录像,但以假交友的手段获取信息,就好比以操作工的身份潜入对方家里,秘密安装摄像机。

隐私不完全等同于保密。正如2001年的一项法庭判决中所认可的:“要求获得隐私权并不代表要求‘完全的保密,因为人们有权利通过定义亲友圈子来选择向谁揭开自己日常的面具’,‘已透露给少数人的信息仍然属于隐私’。”  [46]

那位坚持辛西娅·莫雷诺的Myspace页面不应被视为隐私的法官显然没有正确领悟这一思想,那位认为一旦邮件被接收者打开,其所含的信息便不再是隐私的法官也是如此。如果你告诉一个人一条隐私,就等同于你告诉全世界,那么这不是好法律。很多案例中,当事人已披露过一次的信息依然会受到保护,防止被进一步地公开。假如说,你告诉医生你表现出某种通过性传播的疾病的症状,法庭不可能说,好吧,反正秘密已经泄漏了,《国家咨询报》(The  National  Enquirer)或佩雷斯·希尔顿(Perez  Hilton)  44  拿去发表也没关系。再比如,有人给你写信抱怨自己的另一半,并不代表你能把这封信发表在一本有关婚姻的书籍上,除非明确获得发信者的允许。再举个例子,1986年,杰罗姆·大卫·塞林格(J.D.Salinger)就通过声称版权的方式,成功地阻止了他人公开自己写给其他作者的一些信件。

社交网络隐私权的案件应遵循其他私人空间(即使发生在公共场合)的隐私权判例。例如,一些州已立法保护员工在业余时间的行为,如前述案例中阿什利·佩恩参观啤酒厂的行为。当年谁会预料到,当初存心保护烟草行业的立法者们,在法律上为社交网络官司中的员工们埋下了希望的种子呢?当人们开始努力劝阻吸烟时,亲烟草的立法者们制定了新的法律(至今仍在17个州适用):禁止在工作场所以外的地方歧视员工的吸烟行为。  [47]  至少有8个州的立法者更进一步地采纳了“禁止歧视员工使用合法商品(或者,按照明尼苏达州的措辞,‘合法消费品’)”的法规。  [48]  于是,一些律师开始争辩说社交网络是合法商品,所以应该受到保护。  [49]  如果真的是这样,这样的法律应能保障佩恩(或者其他人)不会因为发布了自己的饮酒照而被解雇。还有4个州(分别是加利福尼亚、科罗拉多、纽约和北达科他)的法律表示禁止歧视雇员在个人时间里从事的合法活动,  [50]  这对于在Facebook上发表了尴尬(但合法)内容的员工或许也可以是一道保护。这些州禁止雇主根据雇员在非工作时间里的合法行为,做出不利于他们的决定。  [51]

纽约州的法规覆盖范围最广。它是这样规定的:雇员不能因在办公室以外合法使用消费品或合法从事娱乐活动——包括“运动、游戏、健身、阅读、观看电影电视等,以及其他兴趣爱好”——而受到惩罚。  [52]  因为上社交网络也属于一种娱乐活动,所以它处在被保护范围之内。另外,其中特别提及的阅读和影视也能保护个人在Facebook上的“喜好”一栏。最爱电影是《穿普拉达的女魔头》(The  Devil  Wears  Prada)的时尚杂志实习生或最爱书籍为《美国精神病人》(American  Psycho)的年轻牧师,都不应因为在社交网络上所透露的喜好信息而遭到开除。然而,如果员工使用了雇主的设备或其他财产,法律就失去了对他们这些行为的保护力。这意味着,如果员工用公司发的手机或电脑登录Facebook,他就要倒大霉了。  [53]

其他一些判例承认社交网络是私密空间。联邦立法规定,不允许雇主歧视对某种疾病有潜在遗传倾向的健康员工,禁止他们从雇员的病例中获得遗传信息或要求雇员进行基因检测,这时候还必须考虑存在这样一种可能:员工在发布一个“在看某医生路上”的状态消息时,直接透露了自己所患的疾病,或者通过加入某个相关组织的行为,间接隐射了自己的身体状况。2010年,同等就业机会委员会(Equal  Employment  Opportunity  Commission)明确禁止雇主因员工发布在社交网络上的基因信息而对他们产生歧视。  [54]

隐私保护对个人和社会有重要意义。即使我们处于一个外向型文化中,人们仍然渴望隐私。2010年皮尤研究中心(Pew  Research  Center)  45  的一项调查发现,年轻的成年人(18—29岁)与年纪更大的用户相比,更加在意自己的网络隐私;65%的社交网络成年使用者会更改隐私设置,以限制自己的信息分享对象。  [55]  而其他人中的很多可能只是单纯地以为Facebook页面本来就是私密的。

用隐私权学者查尔斯·弗里德(Charles  Fried)的话说,对隐私信息的控制是尊重、友谊、爱、信任和个人自由的根本。  [56]  我们通过一点一点剥落自己的信息来实现与他人的亲近,每一次新的揭露都表示着更多的信任。在不同环境中展现我们不同的方面,是健康的行为。我们需要在不受以前的数字生活的干扰下继续探索和成长。

私人发布的消息和电子邮件的泄露,是一种情感上的灾难。实际上,心理医生和哲学家们完全不同意Facebook创始人的理念——所谓的人应该是“透明”的。哲学家赛拉·博克(Sissela  Bok)说:“保密的能力是个人在集体生活中的一个安全阀……精神病被描述为自身与外部世界之间界限的破裂:发疯的人‘像堤坝崩溃的洪水一样流入外部世界’。”

隐私也是我们在更大的社会里维持文明与尊严的方式。耶鲁大学法学院院长罗伯特·波斯特(Robert  Post)说:“‘隐私’是一个简单的标签,我们使用它来识别集体的某个方面,我们需要让集体保持很多不同的方面。保持标签纯净的重要性,比不过保持这种集体生活形态的重要性。”  [57]

正是一次隐私侵犯摧毁了凯特索拉斯(Catsouras)一家关于文明与尊严的信念。18岁的妮姬·凯特索拉斯(Nikki  Catsouras)一天下午开着父亲的保时捷911外出兜风,她完全符合一个典型的青少年的形象——一个有追求的摄影爱好者,又一次打破了父母不许她开那辆保时捷的规定,并且出门前几分钟还向父亲保证自己会安全无事。  [58]  那天正好是万圣节,妮姬后来变成了一团血肉模糊的形象在电子邮件和网站上被人转来转去。  [59]  离开家一刻钟后,妮姬驾着保时捷以每小时几乎100英里的速度撞上了一个混凝土建造的收费亭——当场死亡。  [60]  现场处理事故的警察出于例行调查的需要,对着受损的保时捷和妮姬那像是被斩首了的头部拍了50多张照片,并上传到了警察局的电脑里。  [61]  这片辖区的一名调度员艾伦·里奇(Aaron  Reich)从中精选了9张令人毛骨悚然的照片,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了他的家人和朋友,  [62]  他宣称,发送这些图片的意图是要提醒人们小心驾驶。  [63]  尽管他的发送对象只是一小部分人,  [64]  但这些人又继续转发。用加州上诉法院的话说:“它们就像恶性的火焰风暴一样蔓延到了整个互联网。”  [65]  大约2500家网站  [66]  ——其中很多充斥着色情与死亡方面的内容,都特别展示了妮姬惨不忍睹的尸体。  [67]  甚至还有人冒充妮姬本人建了一个Myspace账户,上面放了一些特写妮姬头部的照片,并配以文字说明:“我脑子就剩这么一点了:你看,里面没多少。”  [68]

妮姬的尸体已经发生了严重的扭曲,以至于验尸官都不同意给她的父母看。  [69]  但就在妮姬死后几天,她的父亲收到了一封电子邮件,邮件打着工作联系的标题,里面却含有一张妮姬悬挂着的头的图片和两句话:“呜呼,爸爸!”“嘿,爸爸,我还活着。”  [70]  他即刻意识到这些东西来自网络。因为害怕这些照片继续泛滥,他辞去了房地产经纪人的职位,换了一份收入更低但可避开互联网的工作。  [71]  他和妻子都不再允许妮姬的姐妹们使用互联网,当有同学扬言要把妮姬的照片放在她一个妹妹的储物柜里时,父母便决定把这个孩子留在家里自行教育。  [72]

凯特索拉斯一家也曾尝试过让妮姬尸体的悲惨照片从网络上消失。他们发邮件给谷歌、Myspace以及各种其他网站,要求它们撤掉那些照片。  [73]  一位亲戚连续一个月每天花13个小时央求网站管理员,  [74]  但很多网站都借着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的权利拒绝了他们的请求。  [75]  就像一个网站的站长所说:“当我们看到这些照片时,一个正处在花样年华的少女就这样被无情地剥夺了生命,我们开始审视自己的生死,会突然发现这些事情怎么就这么轻易地发生了……我们有权查阅这些照片,这项权利不应受到侵犯。”  [76]

因为无法摆脱这些图片,妮姬的父母及三个姐妹一同向法院起诉了加州公路巡警局(CHP)、里奇和另外一位调度员托马斯·奥唐奈(Thomas  O’Donnel)——正是他把照片发送到了自己个人的电子邮箱中。  [77]  诉讼理由为调度员及其所在部门没有尽到他们的责任,侵害了妮姬及其家人的隐私,并有意给这个家庭造成了精神创伤。  [78]  初审法庭的结论是,尽管泄露照片是“完全应该受到谴责”的行为,但这个案子并不能成立,因为任何权利都已随妮姬的死亡而终结了。  [79]

为了继续上诉,他们对房子进行了二次抵押以支付诉讼费,继续上诉。  [80]  加州上诉法院惩处了加州公路巡警局及其工作人员,指责他们“故意使得一具支离破碎的尸体成为骇人听闻的八卦话题”。  [81]  与初审法庭不同,加州上诉法院裁决的罪名是加州公路巡警局未能履行对凯特索拉斯家庭的谨慎义务,“并非出于官方目的”而把妮姬的照片放在网络上,而是“为了制造耸人听闻的八卦”。据法庭称,“在这个互联网轰动效应的年代,这些惊悚的照片因为其特别的冲击力而在万圣节这一天被成千上万的互联网用户转发”是可以预料到的。并且,法院判定在线发布妮姬的照片侵犯了凯特索拉斯一家的隐私权,因为它本身构成了一种“对隐私生活病态的、耸人听闻的窥探”,而不是出于正常的公众利益或执法目的;它同时允许妮姬的父母提出精神索赔。尽管凯特索拉斯一家的官司还没有结束,加州上诉法院的决定已经为有关网络隐私侵犯的其他案件打开了法律诉讼之门。  [82]

我们的社交网络宪法所确立的隐私权应能涵盖你和其他人在社交网络上发表的有关你的内容,以及任何基于你的所写、所阅、所观做出的有关推断。如果我们认真看待社交网络隐私权,一些事情将迎刃而解。你将能够把控他人对自己的信息收集,阻止数据整合商窥探你在线发布的消息,除非你特别同意他们这样做。你也将能掌控你的信息被用作什么用途。如果你在社交网络上的互动可以像在家里窃窃私语一样,而不是像在广场上喊话,你就受到了保护,没有人会因为你所说过的话而对你产生歧视。如果你的雇主或学校或信用卡公司本就不该看到这些信息,他们就没有权利依据这些信息对你不利。不论你将社交网络空间设置为哪一种公开等级,社交网络空间的私有化将确保你的信息不被他人用作对你不利的目的,从而保证个人和社会的权益不受侵害。

在什么场合下隐私可以被窥探应受到严格的限制,即使是对司法体系而言。就在此刻,还有一些律师和法官在民事案件、抚养权案件和刑事案件中把个人发布的任何消息都视为“准予捕猎的鸟兽”,其结果是,很多可能会引起偏见的信息被准许进入法庭,对最后的裁决产生不公正的影响。如,一位女性因为在男朋友的Myspace页面上发表了一点有关性的内容,就因此在争夺孩子抚养权的官司中败给了前夫。在Facebook上装扮成“帮派分子”的青少年,会在其他案件的判决中被从重量刑。

我们的社交网络宪法应该只在严格限制的条件和法庭授权下,才允许他人从社交网络取证。在所发布的网络消息可以直接作为犯罪或构成其他危害(如勒索、收买陪审团和诈骗等)的证据时,允许取证似乎是恰当的。但如果一个人仅因为发布了自己的病情——如受伤或残疾——就卷入了是非当中,这应该不能构成另一方窥视其社交网络信息的理由。相反,应该让诉讼的另一方通过以往常用的方式——比如医学检查——来寻找证据,而不是通过社交网络信息,因为这将有可能暴露当事人生活中最为隐私的一些方面。

社交网络宪法对隐私权的承认,将使我们能向其他保护社交网络隐私权的工业化国家看齐。纵观整个欧洲,有关数据采集的众多法律和条约都能覆盖我们今天在美国看到的这些隐私侵犯行为。在社交网络宪法下,社交网站的默认政策和设置都应该是:当隐私信息可能被第三方获得时,网站应通过特定的机制反复警告用户放弃隐私权可能带来的后果,并尽量披露什么样的人将会利用他们的信息从事于什么样的目的。只有在用户收到多次警告后仍然表示同意的情况下,网站才可允许第三方获取其相应信息。

Facebook隐私侵蚀政策:时间轴  46

自成立伊始,Facebook经历了巨大的转变。刚创立时,它是一个由你自主选择交流对象的私人交流空间。不久,它就变成了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你的很多个人信息都被默认为公开。今天,它已经让你无从选择,不得不任由某些内容被公开,并成为Facebook与其合作网站共享(以服务于定向广告)的资源。

为更好地阐明Facebook在隐私权上的政策转变,下面我们从这些年Facebook的隐私政策中摘录了一些典型的语录。仔细看,一次一个小变化,你的隐私就这样不见了。

Facebook隐私政策,2005年前后:

上传到Thefacebook上的个人信息,不会被你所设置的群组以外的任何网站用户获取。

Facebook隐私政策,2006年前后:

我们理解你也许不想让你在Facebook上分享的信息被全世界的每一个人看到,这就是为什么我们将对信息的控制权交给你自己。我们的默认隐私设置会让你的信息仅向你的学校、你所在的地区以及我们事先告知的其他合法社群公开。

Facebook隐私政策,2007年前后:

能够获取你提交到Facebook上个人资料信息的,必须至少属于你在隐私设置中所指定的小组(如,学校、地理位置、朋友的朋友)之一的用户。你的姓名、你学校的名称和你的头像都将能由Facebook搜索引擎获得,除非你更改隐私设置。

Facebook隐私政策,2009年11月前后:

Facebook的初衷是使你能够简便地与任何你所希望的人分享你的信息。你可以通过隐私设置,自己掌控在Facebook上所分享的信息数量以及分布方式。你应检查自己的隐私设置,以在必要时根据自己的偏好更改设置。你每次分享信息时,也要想到自己的设置……

设置为“对所有人公开”的信息属于完全公开的信息,可以被互联网上的任何人(包括未登录Facebook的访问者)查阅,能被第三方搜索引擎查找到,能在Facebook以外与你产生联系(比如在你访问其他网站时),也可能会被我们及其他人不受隐私限制地导入和导出。对于你在Facebook上发布的某些类别的信息,Facebook的默认为“对所有人公开”,你可以在隐私设置中查看和更改默认设置。

Facebook隐私政策,2009年12月前后:

一些类别的信息,如姓名、头像、好友列表、关注页面、性别、地理位置以及你所在的网络类型,是被视为对所有人公开的,其中还包括Facebook增强应用。这些信息不能进行隐私设置,不过你可以通过你的搜索隐私设置来限制他人寻找到这些信息。

Facebook隐私政策,自2010年4月:

当你连接一项应用或一个网站时,它就能获取你的通用信息。通用信息这个术语的内容包括你和你朋友的姓名、头像图片、姓名、用户名、联系人,以及任何你在公开状态下分享的消息……你在Facebook上所发布的某些特定信息默认隐私设置为“对所有人公开”……因为沟通是一项双方的行为,你的隐私设置仅能控制允许谁看到你个人页面上的联系信息。如果你不喜欢这些联系信息被公开,你应该考虑删除它们。

总而言之,这一系列政策告诉了我们一个清晰的故事。Facebook最开始靠着提供对个人信息简单有力的掌控,吸引了成为其产业核心的数量庞大的用户。随着它的不断发展壮大,它本可以选择保持甚至升级这些掌控。但相反,它所做的是一边限制用户保护个人信息的选择,一边缓慢但坚决地让自身——及其广告合作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