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乐读窝 > 科普学习 > 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6.7 烈酒、烈性毒品:犯罪的激励

书籍名:《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作者:保罗.海恩


当游戏规则发生变化的时候,激励肯定也会变化。在某些完全禁酒的县,成年人生产、销售酒类是违法的,甚至喝酒都可能是违法的。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在禁酒的县里有人私自酿烈酒,然后私下卖掉?他们为什么不酿啤酒或葡萄酒?是因为一般的饮酒者都喜欢这样的烈酒而非啤酒之类的吗?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在20世纪“兴旺的20年代”,啤酒和葡萄酒的产量急剧下降,而同时杜松子酒和威士忌却能容易地买到?为什么那时候死于酒精中毒的人要比现在多得多?为什么那时在芝加哥的街上经常会发生私酒贩子火拼的事,而现在没有了?

回答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社会学家、社会心理学家、历史学家和研究刑事司法的学者们的事。虽然经济学家也能从他们那里受到一些教益,但经济学的思维方式也贡献了它独特的视角。我们刚才提到激励和游戏规则,实际上已经提供了线索。记住这一点,还有我们关于供给和需求的概念,现在我们来解释这个例子。

事实是这样的:20世纪20年代的禁酒令没有摧毁供求过程,而只是宣布其非法。人们在地下市场协调他们的活动。酒类的生产不是由众多独立、合法的商户承担,而是被几个势力很大的黑帮把持着,他们也控制着酒类的批发和零售。按照我们的供给和需求的概念理解,禁令主要影响的是含酒精饮料的供给价格弹性,酒的产出或者说供给量,不再像酒类市场繁荣公开的时候那样对微小的价格变化那么敏感。供给变得非常缺乏弹性,反映了非法制造和分销中存在着更高的风险。酒的需求曲线在禁令期间则保持了相对稳定,因为人们还是愿意偷偷地到一些无证售酒的小店里去喝一杯过过瘾。结果是价格的暴涨与可观的利润机会,使得有些人愿意铤而走险,违反法律。

人们追逐各自的比较优势,所谓“优势”并不意味着某种评价,这只是一个分析而非描述性的术语,可以合理地解释事实。如果生产和销售都在地下进行,那些在犯罪方面具有比较优势的人就会脱颖而出,循规蹈矩的人就会在这个竞争过程中被淘汰。一个成功的私酒贩子必须知道怎样犯法,怎样笼络朋友,怎样用暴力去威胁对手或用贿赂去收买对手,知道谁能信任,谁不能信任。他不但要确定谁来记账、谁来管市场、谁来做交易,还要决定谁去威胁对手、谁负责打人、谁负责杀人,并根据各自的比较优势来选择同伙。

不只是这些,他当然还得知道该生产什么。啤酒还是威士忌?葡萄酒还是杜松子酒?生产肯定会向烈酒倾斜。拉一车啤酒和拉一车威士忌都有可能被抓,那么,在懂得优化的犯罪分子看来,肯定是生产和运输威士忌更合算,因为威士忌在黑市上的价格要高得多。按照经济学的思维方式,更危险、酒精度更高的酒在禁酒期间遍地都是,而浓度低的酒却很少见,这有什么奇怪呢?死于酒精中毒的人多得吓人,也就顺理成章了。

把禁酒的例子跟目前的反毒品战争比较一下,两者没有什么不同——稍等,后者其实更糟糕。没有人愿意把一卡车古柯叶偷运入境,运输粉状的可卡因效率更高。针对目前的反毒品战争(每年要消耗200亿美元),出现了纯度更高、更危险的毒品,即所谓强效可卡因。我们只能猜测未来会发生什么事。目前的禁毒法律没有摧毁毒品的供给,也没有消灭需求。和对其他真正有害的东西的禁令一样,其无意的结果往往是催生了更猛烈、利润更高的东西,以取代不太猛烈、利润不太高的东西。毒品现在已经变成4000亿美元的产业,这也造就了更大的呼声以投入更多的金钱,采取更多的行动来应对这场禁毒战争。禁酒之战虽然在数十年前就已经结束,但是禁毒之战还会继续升级——其间几乎没有人会愚蠢到宣称已经获得了胜利。毒品的问题反映的并非市场规律的失灵,相反即使在非法领域,市场机制仍然惊人的稳健;这其实是政府的失灵,是政府未能有效推行它的游戏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