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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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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企业家

书籍名:《经济学的思维方式》    作者:保罗.海恩


前面几小节的论证可能会给人这样的感觉:人们仅仅凭借更好的预测就可以获得利润,于是利润只不过是成功推测或者说投机的结果。这种印象非常具有误导性。追逐利润的更重要的一方面是积极性和创造力。人们不是仅仅坐着不动,凭空猜测别人活动的结果。他们会尝试以另一种方式来组织事物,至少一部分人会这么做。他们会开比萨饼店、旅馆、新技术公司、商业网站,背后的激励是确信以某种方式重新组织资源会带来超过成本的收益。这种人叫作企业家。这就是我们在前面例子里把安称为企业家的原因。

旁白 企业家是剩余索取者。

“企业家”(entrepreneur)这个词源自法语,在英语中与之对等的词叫作“承办人”(undertaker),这是一个很好的描述语,可惜这一义项已弃之不用,现在差不多仅指葬礼的承办人了。企业家就是将社会生活的一部分进行重组的人。他们和其他普通的社会生活参与者的区别就是他们要为结果承担责任。他们实际上是对这项事业的其他合作者说:“不管盈利还是亏损,都由我来承担。”当所有事先订立的契约(通常是合同)都已兑现后,企业家对剩余物有索取权。他们把自己置于这样的位置是因为他们觉得有能力应付这一切,他们对自己的洞察力、先见之明和组织能力有充分的自信。“资本主义社会”这一说法可能带有误导性,[1]亚当·斯密所说的“商业社会”有时又被称为“企业家社会”——这种说法强调了企业家的核心作用。

[1]  此处作者的倾向是:在亚当·斯密所说的“商业社会”中,资本与劳动力、信贷资金等没有什么区别,都是通过契约获取确定性收入的手段;真正独得的是企业家才能,可以在不确定性下获取超过以上那些固定收入(即机会成本)的净收益(即利润)——故与强调“资本主义社会”相比,称其为“企业家社会”可能更为恰当。——译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