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逻辑思维与诡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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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你背出来

书籍名:《逻辑思维与诡辩》    作者:张晓芒


——真诚与强辩的区别


有时候,一些特定的沟通交际行为所表达的是特定的思维方式,这种思维方式在其他人看来似乎很荒谬,但由于它所表达的价值判断不一样,因此,它不仅不是诡辩,反而有许多可爱之处。例如:

有个人为抄近道,从麦田里穿行,结果被麦田的主人发现。在被吆喝指责之后,这个人赶快往出走。但麦田主人越发生气了:“你还没踩够?站着别动!等我过去把你背出来。”  [1]

在上述笑话中,麦田主人以“耿直”的表达方式,真诚地反映了自己的价值判断。他是在真诚地“说理”。但许多诡辩却是在非常“有理性”地强辩了。

某位匈牙利商人与我国一家制鞋企业签订了订购8万双鞋的合同。等货到开箱,这位匈牙利商人傻眼了:8万双鞋都是左脚。紧急追问后,鞋厂老板解释说:“汉语的‘双’就是两个。”无奈的匈牙利商人只得再订购了8诚然,“双”的确有“两个”的含义,但这个“双”是指与“单”相对的对称的“双”。作为量词,它则用于成对的东西。鞋厂老板只用“双”的“两个”含义,抹杀了“双”的“成对”含义,自以为得计地一下子又增加了8万双鞋的出口。

某君一家报名参加了某旅行社的“华东五市游”。按行前签订的合同,所住宾馆为三星级饭店。等到实际住下时,才发现这个三星级饭店远离市区,一到晚上,一家老小只能闷头待在这个“三星级饭店”里,计划中的夜逛闹市泡汤了。追问之下,旅行社的人振振有词地问道:“难道我们做错了吗?”

还有的旅行社有“×日双飞游”项目,实际上是乘第一天的晚班夜航机去,乘最后一天的凌晨早班机回。实际上是将“×日双飞游”搞成了“×日减二双飞游”。若要对其讨个说法,旅行社的计算也并没有什么错误。

这些“说理”似乎很“理性”,但明显是对理性判断的谬用,是在“有理性”地强辩着。这种强辩就是诡辩。

这些诡辩的蔓延,无疑会使人际沟通变得困难,有时还会造成社会的诚信危机。如上述那位鞋厂老板自以为得计,但殊不知在如此移花接木的“解释”之下,诚信尽丧,以后的生意将再也没得做了。而其所损害的国家信用,更是无法弥补。至于如今那些故意模糊语言,设置陷阱的广告、合同,表面上所损害的是人们的消费心理,但其所造成的危害则是经济信用危机乃至社会信用危机。

从人类思维发展史以及人类沟通交际的实际看,只要存在有思维交际,就一定会有正确的思维方法和不正确的思维方法。亚里士多德就曾说过:“关于论证,像别的东西一样,有真正的论证,也有像赝品那样的东西。”在这种赝品中就包含有诡辩。它表面上振振有词,似乎很有道理,实际上却是故意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挖的一个思维的陷阱。认清这一点,对于我们在人际沟通中如何采取正确的策略应对各种诡辩,有着重要的意义。

*  *  *

【注释】

[1]  参见《万荣笑话集》,山西古籍出版社1997年版。



到底能不能

——清楚的头脑


我们小时候可能都曾有过类似如下的打嘴仗:

“长大了,我要周游整个世界。”

“你有那么多钱吗?”

“有!”

“没有!”

“就有!”

“就没有!”

“没有我也能挣出那么多钱来。”

“不能!”

“能!”

“就不能!”

“就能!”

……

长大了,我们自然不会再计较这笔永远算不清的糊涂账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还能碰到更多的胡搅蛮缠、强词夺理。有时我们面对对方的那张“能把死人说活”的“好嘴”,气愤且又无奈地感到有点“秀才遇上兵,有理说不清”了。

当我们碰到那些“真是气死人”的诡辩时,应该怎么办?

其一,默默地忍受——你对!你对!

其二,一逃了之——你行!你行!

其三,那咱们就胡搅吧——要打架了。

其四,有必要好好理论一番——讲讲道理。

虽然中国古代的圣贤邓析曾经说过:“非所宜言,勿言;非所宜争,勿争。”(《邓析子·转辞》)“一声而非,驷马勿追;一言而急,驷马不及。故恶言不出口,苟语不留耳,此谓君子也。”(同上)孔子也认为,人的言语行为要符合“礼”,在言语交际活动中,不能有争强好胜的争执。因此,他要求“君子矜而不争”(《论语·卫灵公》),“君子无所争”(《论语·八佾》)。虽然荀子也曾经说过:“彼争者,均者之气也。”(《荀子·尧问》)并且告诫我们:“有争气者,勿与辩也。”(《荀子·劝学》)但是,正如黑格尔曾经指出的:“找岔子要比理解肯定的东西容易。”  [1]  为了保证人际沟通的正常进行,不到万不得已的地步,我们还是应该对这种“找岔子”理论一番。

当然,这种“理论一番”并不是斗气,而是真正的讲道理。因此,对于上述“真是气死人”之后的四种选择,我们恐怕不能一味地为避免无谓的争吵而采取“不妨姑息”的温情主义。虽然有时“沉默是金”,但为了保证人际沟通的正常进行,更多的时候应该是“雄辩是金”“该出手时就出手”。

因此,我们有必要对对方的“不屑”探个究竟。而这需要我们有必备的知识,以保证我们有清楚的头脑,从而在“辩而不争”(《荀子·不苟》)的谈说论辩过程中,以“告之示之”(《荀子·荣辱》)的说理方式,以“言必当理”(《荀子·儒效》)的说理内容,分析诡辩、清除诡辩。这也符合孔子所说的:“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智者不失人,亦不失言。”(《论语·卫灵公》)在人际沟通的交际场中,对待同一个问题,不同的知识水平、思想观点、社会经历,会给予人们不同的认识角度和主观态度。也正是因为这种不一致,人们才需要沟通。

为了保证沟通的正常进行,必定要求有一个“共许”的思维接口,从而使人们的对话成为可能,从而促进相互沟通。虽然服从这个“共许”,有时未必是自觉的或自愿的,但却是现实的。这种现实性就在于它是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中,规范人们正确思维的强约束。这种强约束不但体现了人类的逻辑精神,同时还体现了人类的伦理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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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释】

[1]  黑格尔:《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259页。



1+1等于几

——健康的心态


有人问我们一个大哲学家、数学家罗素曾经问过的问题:“1+1等于几?”

既然是罗素提出的问题,由于其思想深邃,思维方式一定与常人迥然不同,提出的问题一定有无限奥秘,我们自然也不能用常人的思维方式来考虑。于是我们想来想去,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虚无;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1;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无限;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力量;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友谊;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爱情;在什么情况下,1+1等于永恒……反正,我们不能“愚蠢”地想到1+1会等于2。

1+1等于2,这应该是千古不变的真理。可为什么我们在这些真理面前,却要绕来绕去想那些不着边际的答案呢?实在是因为我们在“崇拜权威”的心态支配下,忘记了真理是人们的认识、意识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的正确反映,是人们的认识、意识中包含的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性相一致的内容。这种唯权威是从的心态,使我们清醒的头脑再度糊涂起来,如同中世纪的那个经院哲学家一样,坚定不移地信奉亚里士多德曾经认定的“人的神经会合于心脏”观点。当他被一个解剖家请去参观人体解剖,并亲眼看到人的神经确实在大脑中会合时,仍然要说“假如亚里士多德的著作里没有说神经是从心脏中产生出来的,那我一定会承认这是真理了”。

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人微言轻的现象并未绝迹,在“权威”的“马首”下,许多人把自己无限地边缘化了,从而使自己处在一个不平等的论辩角色上,深怕贻笑大方。

进化心理学的研究结果表明,识破骗局、避免被愚弄上当,是人类最强烈的心理感情之一。因此,在现实的人际沟通中,为了对付诡辩及谬误,我们不但要有清醒的头脑,而且还要有健康的心态。只要对方故意违反逻辑,那就是诡辩,那就要义不容辞地驳斥他。罗素说得好,1+1等于2,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而对于真理,我们没有什么可犹豫和顾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