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读窝

逻辑思维与诡辩

乐读窝 > 科普学习 > 逻辑思维与诡辩

赔本赚吆喝

书籍名:《逻辑思维与诡辩》    作者:张晓芒


——有意和无意的区别


了解了诡辩的定义和诡辩的历史源头,我们还需要了解诡辩与谬误的区别。

已故著名相声演员侯宝林曾经说过一个传统相声《卖布头》:

一个卖布头的小贩一边卖布一边吆喝。他称赞他卖的布头白:“气死头场雪,不让二场霜。”称赞他卖的布头黑:“气死张飞,还不让李逵,气死了唐朝的黑敬德。在东山送过炭,在西山挖过煤,又当过两天的煤铺的二掌柜吧!”尽管这位卖布头的小贩起劲地吆喝,人们还是不买他的布头。于是他便一边吆喝,一边降价,两丈多的布头从三块六降到两块钱,于是有人表示愿意买他的布头了。但这时卖布头的小贩吆喝得昏了头,全然忘记了吆喝的本来目的是什么了,只见他一边吆喝一边砍价:“这阵儿你要买我还不卖它。怎么回子事?我赔本赚吆喝……去两毛,让两毛,你给一块六!再去四毛你给一块二!再去两毛干脆一块钱!这不一块钱!去五毛,让五毛,你白拿去吧!”在口舌之快中,大过吆喝瘾的小贩“为艺术而献身”——赔得一干二净了。

“赔钱赚吆喝”的卖布头小贩虽然傻得可爱,但他并无恶意,只为吆喝得畅快、过瘾。并且就算是赔了个精光,他也心无挂碍,因为他赔的本都是从他自己腰包中掏出来的。因此,卖布头的小贩只是在吆喝的过程中忘了吆喝的本来目的,把“吆喝是为卖布”与“为吆喝而吆喝”颠倒了。

艺术的“赔钱赚吆喝”充其量只是谬误,而毫不务实的,甚至是营造自己职场晋升阶梯的“赔钱赚吆喝”则就是诡辩了。

谬误和诡辩都是指与真理相对或与客观事实不相一致的认识。但谬误是不自觉地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而诡辩则是故意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各种逻辑错误,是思维的陷阱。本书中,我们在分析诡辩的过程中,也会涉及一些不自觉地违反思维规律或思维规则而产生的谬误。不再说明。



怎么去救火

——误解和曲解的区别


“救火!救火!”电话里传来了焦急的呼救声。

“在哪里?”消防队的接线员问。

“在我家!”

“我是问着火的地点在哪里?”

“在厨房!”

“我是问我们怎么去你家?”

“你们不是有救火车吗?”

“我是问我们怎么开到你家?”接线员显然有些生气。

“难道你们没有司机?”报警的人火气更大。

现实生活中,这种“你说城门楼,他说小草头”的沟通屡见不鲜。这种不得要领的沟通,涉及沟通交际中的语言环境问题。

人与人之间的沟通交际,都是特定的人在特定的时间、地点,以及交际双方共同具有的知识基础上,通过语言来完成的。这就是语言环境,简称语境。所有在特定语境完成的言语行为,都有一个说话者如何表达与听话者如何理解的问题,也有交际成功的等级问题。说话者在“说什么”的时候,他的目的在于通过表达自己的思想,在听话者身上产生一定的影响,出现一定的效果。“如何说”是衡量说话者表达能力的尺度,而如何理解“说什么”,是衡量听话者理解能力的尺度。

但是,语言的表达有时会产生一定的歧义,从而造成误解,这就需要通过语境来限制歧义,以消除误解了。具体的语境总是独一无二的,在特定的语境中,可以将一些含糊的语言,变为意义确定的语言。在“如何救火”中,问者之“疑”如果没有一定的语境,则会产生歧义,但答者却偏偏忘记了此时的呼救语境,在时间最为急迫的时候,纠缠于问者之“疑”的歧义上,使应答不得要领。而问者也没有在答者如此“不开窍”的情况下,及时调整“问句”,从而也助长了这种“不得要领”。因此,从沟通交际成功具有的等级性问题上看,由语言的表达歧义所造成的误解,是最糟糕的理解。

有则古代笑话,某地方官拜见巡抚大人:

巡抚:“你那里的百姓如何?”

地方官:“白杏有两棵,红杏倒不少。”

巡抚:“不是问杏树,是问黎庶。”

地方官:“梨树很多,只是结的果不大。”

巡抚:“什么梨树杏树,我是问你的小民。”

地方官:“下官小名叫狗子。”

地方官如此傻乎乎地“听话听声”,巡抚如此文绉绉地不知调整“问句”,使得这场沟通交际的成功等级为零。

有时误解所造成的结果就是“不解”,其成功交际的等级也为零。

一位幼儿园的年轻老师在上算术课。她问一个同学:“佳佳,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你姐姐又给了你一个苹果。现在你手上一共有几个苹果?”

“可是我现在手上没有苹果呀。”佳佳很奇怪地说道。

“我只是打比方。假如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

“可是我手上真的没有苹果呀!”佳佳很委屈地说。

“你听好了,我现在只是在打比方。”老师有些生气,她又继续说道,“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你姐姐又给了你一个苹果……”

“她根本不会给我苹果。她还想问我要苹果呢。”佳佳的语气很肯定地抢着回答。

“好吧。”无可奈何的老师又换了个说法,“你现在手上有一个苹果,你姐姐手上也有一个苹果。现在你俩手上一共有几个苹果?”

“一个。”

“那另一个苹果去哪儿了?”

“我姐姐给吃掉了。她从来都是这样,上次她刚有一块蛋糕……”

这位年轻的老师没等听完,早已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在这个故事中,由于听话者的理解无意背离了原意,从老师的角度看只能说是糊涂的胡搅蛮缠。

不过,这个佳佳还是让人同情的。因为她的思维方式始终是以经验为基础的“意象—意象”的思维方式,而老师则是“意象—抽象”的思维方式。本来就是两条道上跑的车。这也就是为什么一些有多年小学教学经验的老师主张,学前孩子会计算并不重要,学前逻辑思维能力的培养应重于计算能力。  [1]

上述这些误解只是谬误或笑话,但如果听话者的理解故意背离了原意,就变成了恶意曲解,就是诡辩了:

“工作的时候不准吸烟。”

“所以我吸烟的时候不工作。”

本来,第一句话中的“工作”是一个时段概念,而第二句话中的“工作”是一个动作概念,但答话者故意混淆,将“工作”的时段概念曲解为“工作”的动作概念,这就是在诡辩了。

由于曲解是一种明显的故意行为,所以,听话者的曲解往往会招来说话者的讨厌和仇视。如“杨志卖刀”中泼皮牛二对“杀人不见血”这一“夸张”恶意曲解,非要杨志杀个人给他验证一下,其胡搅蛮缠的十足无赖嘴脸,逼得杨志最后不得不杀了他,以验证自己的话的确“说得不错”。

*  *  *

【注释】

[1]  参见《每日新报》2006年3月6日第19版专家系列答疑:“入学前逻辑思维能力重于计算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