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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情感.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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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意识范围

书籍名:《认知.情感.意志》    作者:詹姆斯.马克.鲍德温



意识范围是意识在任何时候的表象总和,无论这些表象是清晰的还是模糊的。实验表明,意识可以一次记住钟摆的12~15下摆动而无须对其进行计数或分组。如果以5下摆动为一组,那么意识将能记住40下摆动,两下相邻摆动之间的最佳间隔为0.2~0.3秒。我们也许可以把意识比作其中有物体散布的视野,在视野中,居于中心的物体是看得最清楚的,边缘处的物体则最模糊,而在中心和边缘之间则对应各种程度的清晰性。在意识中,观念是清晰还是模糊,也是根据它们在心理视野或注意视野中的位置决定的。被注意的观念是最清晰的,与其紧密联系的次之,偶然出现和未被积极注意到的观念则最模糊。它们在这个一般范围中的位置不同,关于它们的意识也具有不同的程度或形式。

意识的程度。我们可以用一个例子说明。在我写字的时候,我几乎注意不到钢笔划过纸面时发出的噪音。再过一些时间,我就丝毫也注意不到它了,也就是说它进入了潜意识。如果钢笔质量很差,且噪音很刺耳,那么就算我意识到了这种恼人的声音,我也会继续写字而不去注意它。这种状态称作分散性意识。所以,就算周围有无数种事物——桌子、板凳、书,进入我们的心理,我们也对它们无动于衷。如果现在我不自主地注意到了我的钢笔,我对它就有了反应性意识或者说反射注意。如果我自主地检查笔尖想修好它,那么我就是在心理上积极地推出了自己,产生了主动意识或自主注意。当面对许多事物时,如果心理注意集中在一个表象上,那么这种心理状态称为统觉。此外,所有的低级状态,即其中既无自主注意又无不自主注意的状态,一般可称作被动意识(见图5-1)。

图5-1 比照视觉而对意识范围的界定

我们有必要指出,观念可以通过所有这些转变形式,从黑暗的潜意识迁至明亮的注意焦点。图像不停地沿着两个方向走,以多种多样的形式彼此作用,最终构成了我们缤纷多彩的内部生活。

统觉。积极意识内所发生的变化,都具有统觉这一特征。统觉是意识中的一种综合过程,通过这种综合,所有心理现象(感觉、知觉、观念)都变成了更高级的关系形式,而且对相关事物的知觉变成了对这些事物的关系的知觉。洛兹说:“a和b这两个表象的作用只是引起一个精神活动,通过这个活动,新的表象如相似、相同或对立才能产生,而若是没有这种新的精神活动,这些新的表象就绝不可能出现。”知觉的关系与关系的知觉不同,统觉是发现关系的综合能力,但是它并不局限于推理过程。统觉是一种基本的现象,发生于心理概括活动的任何阶段。

用统觉一词来表示最宽泛意义上的心理关系创建,是非常重要也是非常有价值的。心理可以动用注意,可以抓住细节并将它们在一个新的心理产物中联系起来,这些心理动作非常清晰也非常常见。而我们对这些动作的研究应该局限于一些特殊的、每一个都对应有一个不同名称的操作过程,比如知觉、观念和判断。统觉一词挑出了这些特殊操作过程所共有的心理动作,即注意的关系建立活动。所以,统觉这个术语强调认知功能作为一个整体的统一性。一般来说,只要心理信息通过一个注意动作而统一成了一个彼此关联的整体,这个动作就是统觉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