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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情感.意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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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对感官快乐和感官痛苦的认识

书籍名:《认知.情感.意志》    作者:詹姆斯.马克.鲍德温



我们前面简要描述了感官基调发生的条件,根据这些描述,我们可以把这些情感分为两大类机体类情感。仔细检查这些条件就会发现,所有的快乐和痛苦或是牵涉到机体组织的变化,或是牵涉到机体-环境关系的变化。前者变现为整合或分解,后者变现为适应或失调,我们可以单独考察这两个方面。

1.因整合和分解而产生的快乐和痛苦

从机体层面考察痛苦时,我们会很容易发现,除了那些无论多大的刺激都会产生痛苦基调的情形(比如某些味道总是令人反感)外,所有的身体痛苦都来自组织的分解。也就是说,强烈的刺激会伤害、撕裂和损伤被刺激器官,足够多的刺激叠加在一起也能产生同样的效果。如果我们可以把反应当作分解的信号,那么我们就可以把总是令人痛苦的刺激归为同一类,这一点至少受到了味道和气味化学的支持。比如,我们可以认为,苦味的产生是因为刺激损害了味觉器官,强烈的酸味也是如此。

不过,我们并不能说一切分解都是痛苦的,因为带给我们愉悦的温和刺激常常包含适度的分解。任何刺激都会引起消耗,这种消耗是指消耗之前存储在组织中的能量,也就是对组织做功。所以,我们可以说,在某些条件下,分解能产生快乐,同样,活动也会产生快乐。

另一方面,整合有时候也是令人愉快的,比如休息之乐。但整合有时候也是令人痛苦的,比如在一动不动和缺乏刺激时,我们会觉得痛苦,那么,我们应该说什么呢?

事实大约是这样的:生命过程是一个整合和分解过程。机体需要重建,但是重建之前需要被破坏,也就是,先失而后得。所以,有助于健康和发育的分解和整合都会产生快乐。另一方面,分解也许会超出生命过程所正常需要的消耗,这时候会产生痛苦。同一方面,如果一直进行整合而不允许进行生命过程所正常需要的消耗,那么这时候也会产生痛苦。

如果我们认为正常的生命过程伴随着快乐和无痛,干扰或抑制生命过程的任何机体事件伴随着痛苦,那么我们似乎对快乐和痛苦就有了一个合理的解释,至少在整合和分解的范围内,我们可以解释痛苦和快乐。

2.因适应和失调而产生的快乐和痛苦

我在前面已经说明,整合作为一个机体过程,它并不包括所有苦乐基调现象。有许多现象表明,另一个同样重要的苦乐原理是机体与其刺激环境的相对适应性。如果机体与环境严重失和,并因此影响到了器官,那么所产生的痛苦就受分解原理支配。但如果没有这种影响,失调现象本身就足以引起痛苦,乐声失和、过于耀眼的色彩、别扭的肌肉动作就具有这种令人痛苦的特性。

所以,只要我们能意识到一个感觉器官是否与其刺激环境相适应,我们就能说,适应是令人愉快的,失调是令人痛苦的,通过研究神经系统的发育过程,我们也能得到这个结论。

3.关于感官痛苦和感官快乐的一般结论

很明显,痛苦和快乐在我们的生命过程中自有其存在理由,这里的生命过程既包括生命发育也包括简单生命。有机体当前的简单生命是一个恒定的功能,这个功能的现象有很多还未被我们观察到。痛苦和快乐都以未来为参考,也就是参考一个更充分的发展和更可能的成长。所以,我们把感官快乐定义为:有助于身体生命的持续或进一步发展的事物所产生的意识结果。把感官痛苦定义为:损害或限制身体生命的事物所产生的意识结果。



第三节 观念基调的基本条件


1.一定程度的观念变化

就如身体疼痛来源于身体功能一样,高级的痛苦也来源于统觉这个观念功能。我们根据观念功能引起的情绪性兴奋程度来衡量该功能的强度,一般来说,这个强度也代表着痛苦或快乐的强度。相应地,观念变化,也就是在意识的统觉内容中发生的要素重排,是特殊观念基调的一般条件。

我们也许可以利用我们所得到的感官基调这个概念,只是把身体功能换成统觉功能,把终端器官的适应换成注意的适应。通过这种类比,我们将可以得到充分的观念苦乐概念,相应地,我们得到了第二个条件。

2.注意的程度和时长将决定观念基调是痛苦还是快乐

注意的过度集中是令人痛苦的,不过,这种痛苦与身体器官适应所涉及的痛苦合并在一起。长时间的注意会引起疲劳,从而产生痛苦。另一方面,注意的适度集中和时长则是令人愉快的。

3.注意的适应或失调程度

分神或注意受损会引起痛苦,能释放出轻松感、流动感、多样感和谨慎注意感的因素则会使人快乐,最令人愉快的适应可能是最精细最准确的辨别。沃德如此阐述这个和前一个条件:快乐与注意的有效利用程度成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