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过爱情的人_杂志-乐读窝
乐读窝

杂志栏目

乐读窝 > 杂志

见过爱情的人

时间:2024-03-03 12:04:18

见过爱情的人

熙妍 我们住的房子,位于温哥华西边的一个老住宅区。宽阔的街道,古老的街灯,三层楼高的绿树,是百年光阴的累积。 那时,许多新移民区已经开始改建,原来的房子被推平,取而代之的是灰白色水泥墙面、设计新颖的大屋。相比之下,我们那一区还是古色古香的英式房子,这也是我妈对这里一见钟情的原因。 我第一次见到隔壁的老医生,是在上学的路上。和我们家开放式草坪不同,他家外围是高高的树墙。我看到他正在扫落叶,于是笑着和他打招呼,老医生抬起头,端详了我几秒才点点头。 那?r我还是高中生,根本搞不清那样的态度是友善还是冷淡。 几天后的某个晚上,我和弟弟一边看电视,一边听我妈唠叨。 “……真可怜。”她絮絮叨叨地说,“我今天听道森太太说,隔壁的老医生差点儿在家门口晕倒,要不是道森太太路过扶了一把,那把老骨头跌一跤还得了?” “那很幸运啊!”我莫名其妙,“哪里可怜?” “怎么不可怜?”我妈提高声音,“六七十岁的人,三个子女都不在身边,一个人守着栋大房子,还不可怜?” “可怜!可怜!”我连忙点头,心想那真是蛮孤单的。 “不过道森太太也是好心没好报,她把老医生扶进家门,看到他一个人住,就劝他把房子卖了,住进养老院,谁知道居然被他轰出去了。”我妈绘声绘色地说。 从那天起,我就留意起隔壁的老医生来。 我常遇见他开门拿报纸,或透过窗户看到他在客厅走动。无论何时,老医生总是衣着整齐,连领带都系得端端正正。这让我放心了很多,毕竟能把自己外表打理好的人,状况应该不算太糟。 就这样过了几周,有一天放学,我妈给我一封邮差送错的信,要我拿给隔壁的老医生,又塞给我一包东西:“顺便把这盒红烧牛肉带过去。” 我按响隔壁门铃,等了好一阵都没人来开门。 就在我一手捧着牛肉,一手搭着窗台,将信夹在腋下,以蹲马步的不雅观姿势大肆窥探邻居家之时,头上响起了一声咳嗽。 我瞬间弹跳起来,手上的食物盒掉在地上,彻底打翻。我抬头一看,原以为不在家的老医生正面无表情地俯视着蹲在窗前狼狈的我。 “对不起……”我吓得结巴,“那个……我妈要我送牛肉来……我以为你不在家……信……” 我突然想起那封信,于是将它双手高高举起:“这是给你的!” 像过了一百年,老医生才缓缓开口:“牛肉也是给我的吗?”望着满地狼藉,老医生大笑起来,“闻起来很香,替我谢谢你妈妈。” 第二天下午,我家的门铃响了,老医生手里捧着一盆三色堇站在门口。 “谢谢你炖的牛肉,”他微笑着对我妈说,“但我必须告诉你一件事,那牛肉……”我站在我妈身后,脸色发白,生怕被揭穿。“是我吃过最好吃的。”老医生对我挤挤眼睛。 从那一刻起,我就知道他可以成为我的朋友——任何在你爸妈面前掩护你的人,都可以被称为“生死之交”。 “哎哟!这个老医生还真有礼貌!”关上门,我妈捧着花喜滋滋地说。 从此,老妈做了好菜,总不忘让我给老医生送去一份。而每一次,老医生都会在第二天的下午上门归还洗干净的饭盒,外加盆栽当作小礼物。 一个初秋的午后,我捧着蓝莓芝士蛋糕按响了隔壁的门铃。老医生接过食物不像往常一样跟我道谢,他神色有点儿犹豫,最终鼓起勇气问我是否愿意与他一起喝下午茶。 我点点头回答:“我以为你永远不会问。” 老医生笑了,侧身让我进去。窄窄的门廊像时光隧道,两边的墙上挂满了照片。照片上最吸引我的是一个非常漂亮的女人,我想那一定是他的妻子。 “这是你的太太吗?”我放下蛋糕,看着在厨房里准备茶具的老医生。他有点儿紧张,好半天都没找到茶包,大概很久没有人与他喝茶了。 “是的,”他微笑着,神情有点儿害羞,“我们结婚三十年了。” 我一边接过老医生手上的茶盘,一边称赞:“她非常美丽。” “她是我见过的最美丽的女孩,”他对我欠身示意,“她是我一生的荣光。”我听后很感动。 我们喝茶、吃蛋糕,聊着学校与天气。老医生很认真地聆听一个女孩的鸡毛蒜皮,也告诉我他曾是外科医生,已经在这栋房子里住了二十年。 “今天请你喝茶,是因为我一直有件事想告诉你,”老医生有点儿不好意思,“你记不记得第一次和我打招呼的那天?” 我努力回想,终于有了印象:“你是说,你在门口扫落叶那次?” “对,”他点头,“那天你和我说早安,我没有回应,真是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我一直想向你道歉,我太不应该了,对不起。” “我的态度很糟糕,是因为我误会了你们家的人,”老医生深吸了一口气,“我以为你们像很多移民家庭一样,买了房子就会把原建筑拆掉重建……我在这个区住了很久,眼睁睁地看着这几条街变得越来越让人认不出,心里实在难受。”他的嘴抿成一条线,透露着固执。 “但后来我发现,你们很珍惜那栋老房子,每次我上门,都觉得它变得越来越漂亮。”说到这儿,老医生擦擦鼻子笑了。 我恍然大悟,终于明白他为什么不肯搬去养老院。 表示完歉意,老医生有点儿紧张,他搅拌着杯子里的茶,像个做错事的小学生在等待老师发落。 “这样吧!”我低声说,“如果你答应以后还会请我喝茶,我就原谅你。” 他笑了:“一言为定。” 从此之后,每隔一两周,我都会抽时间去老医生家。有时候送菜,有时候还书。我们会讨论文学作品的好坏,他学识渊博,还能针对我的作文提出意见。 秋天过去,到了初冬,老医生与我建立起奇妙的友情。我们聊了很多,他说两个儿子在东部,小女儿在美国。他太太几年前因癌症去世,子女希望老医生能搬去和他们住,但他执意不肯。 “我的身体还好,一个人生活也没问题,小女孩,你说对不对?”我看着他颤巍巍地在餐厅与厨房间移动,不禁皱起眉头。 “其实,”我犹豫半天终于开口,“你也知道不能永远一个人住在这里。” 他听了这句话,脸上顿时充满惆怅。我有点儿后悔,觉得自己说话太鲁莽。 “你等一等。”他起身离开,回来的时候手上拿了一个东西。 那是一个相框,里面是几行字,印在半透明的纸上。底下衬着印有花瓣的手工绢纸,最上方用酒红色的缎带绑着,和红木色的相框配成一套。 “你知道这首诗吗?”他轻声问我。 我接过相框,这是一首英国诗人李·亨特的小诗: 珍妮吻了我,在我们相见时, 她从座椅上一跃而起; 时间啊,你这个窃贼,专爱收集 那些甜美事物,将这也写进去吧! 你可以说我疲惫,你可以说我伤悲, 就算你?我失去了健康,错过了财富, 说我日益衰老,可是你还得加上 珍妮吻了我。 我点点头:“李·亨特的《珍妮吻了我》。” “对。”老医生欣慰地笑了,“我的太太就叫珍妮,我们高中时就在一起,是彼此的初恋。那时候家里很穷,我一心想要读医学院,但是交不起学费。 “高中毕业后,珍妮放弃当记者的梦想,清晨送报纸,白天去餐厅打工,拼命工作就是为了替我交学费。我不愿她这么辛苦,但她总说,她这么努力,我更应该坚持。 “有一次,我瞒着她,偷偷去快餐店工作。冬天,我要扛许多袋土豆和冻鸡,手指很快就被冻得不能握笔。珍妮发现

提醒您:因为《见过爱情的人》一文较长还有下一页,点击下面数字可以进行阅读!

推荐杂志

热门书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