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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红跟谁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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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章

书籍名:《谁红跟谁急》    作者:韩石山


                                    

            不管《雷雨》多么伟大,它的出生绝不是这么不同凡响。

            发表《雷雨》的刊物叫《文学季刊》。

            一九三三年秋天,北京的立达书局想办一个文学刊物,委托靳以当主编。怕自己年轻难以负起这么大的责任,靳以邀请郑振铎共同主持。筹备期间,靳以租下三座门大街十四号的院子,是编辑部的办公处,也是他的住处。巴金是靳以的好朋友,这年秋天来到北京后,先住在达子营沈从文家,这时便搬过来与靳以同住。在这里,巴金只是给朋友帮忙(正式出刊后列名“编辑人”),刊物的主编是郑振铎和靳以。郑振铎是个大忙人,只是挂个名儿,实际负责的是靳以。

            《雷雨》完成后,曹禺拿给靳以看,靳以看后暂且放在抽屉里。曹禺毕竟是个这年夏天才从清华毕业的大学生,这毕竟是他的处女作,而《文学季刊》正在筹办期间,尚未正式出刊。他和曹禺是自小相识的好朋友,是先处理约来的名家的稿子,还是先刊发朋友的稿子,对靳以来说,是连想都不必想的。

            这种情况下,放在抽屉里等待时机,是最好的处置。

            一九三四年一月,《文学季刊》创刊号出版,七月出版的第三期上刊出《雷雨》。同时登载的剧本有三个,排在《雷雨》前面的是李健吾的《这不过是春天》,排在《雷雨》后面的是顾青海的《香妃》。李健吾已是颇有声名的戏剧家,从名分上说,又是曹禺的清华学长且留校任助教。就是从艺术质量上说,《这不过是春天》也堪称优秀剧作,与《雷雨》各有千秋,难说谁比谁差。

            《雷雨》是怎样问世的?

            且看两位当事人是怎么说的。

            一九四○年,在为曹禺《蜕变》所写的后记中,巴金说:

            “我想起了六年前在北平三座门大街十四号南屋中间用蓝纸糊壁的阴暗小屋里,翻读《雷雨》原稿的情形。我感动地一口气读完它,而且为它掉了泪……我想做一件事情,一件帮助人的事情,我想找机会不自私地献出我的微少的精力。”(《曹禺传》的作者,就是在引用了这段话之后,说“正是巴金把《雷雨》发现了”。)

            曹禺多次说到巴金,把《雷雨》与巴金连得最紧的,是一九七九年第二期《收获》上的《简谈〈雷雨〉》,其中说:

            “靳以也许觉得我和他太近了,为了避嫌,把我的剧本暂时放在抽屉里。过了一段时间,他偶尔对巴金谈起,巴金从抽屉中翻出这个剧本,看完之后,主张马上发表,靳以当然欣然同意。”

            两人所说,都是实情。却不是没有可訾议处。

            比如看曹禺的文章,似乎靳以收到他的稿子就“放在抽屉里”,一直未看似的。不是这么一回事,靳以看了。不光看了,也像巴金一样的感动。不光自己看了,还想让真正懂戏,其时已有戏剧家之称的李健吾也看看。李健吾在《时当二三月》一文中说:

            “戏是有一出的,就是早已压在靳以手边的《雷雨》……我抓住了靳以。他承认家宝有一部创作留在他的抽屉。不过,家宝没有决心发表,打算先给大家看看,再作道理。同时,靳以和巴金都说,他们被感动了,有些小毛病,然而被感动了,像被杰作感动一样。靳以说:‘你先拿去看看。’我说:‘不,不登出来我不看。’《雷雨》问世了。编者是有气魄的,一口气登完这四幕大剧。”(一九三九年三月二十二日《文汇报》世纪风副刊)

            至于把《这不过是春天》排在《雷雨》前面,李健吾的解释是,“我不埋怨靳以,他和家宝的交情更深,自然表示也就要更淡,做一个好编辑最怕有人说他徇私。”

            《雷雨》的问世,这该是真实的记载。从中可以看出,一,朋友们早就知道靳以手里有一部曹禺的剧本。二,是曹禺没有决心发表,想让大家都看看再说。三,靳以和巴金都看过,且都被感动了。于此可知,安排在第三期发表,是自然的,没有什么奇怪处,更不是谁的无知耽搁了这部杰作的问世。巴金的作用不过是坚定了靳以的信心,尽快刊出而已。

        《雷雨》是巴金发现的吗(2)

            也就是说,《雷雨》是正常刊出的。

            一件平平常常的事,怎么会变得那么稀奇古怪呢?

            “巴金发现了《雷雨》”这样的说法,解放前没有,解放后直到靳以一九五九年去世也没有。“文革”前几年也没有。是“文革”后才传开的。

            追根溯源,根源在萧乾先生身上。一九七九年二月出版的《新文学史料》第二辑上,有萧的《鱼饵·论坛·阵地》,其中说:

            “五四以来,我国文学界有一个良好传统,就是老的带小的。当年同鲁迅先生办未名社和狂飙社的,还不都是些热爱文学但并不为人所知的青年?三十年代,像茅盾、郑振铎、叶圣陶、巴金等知名作家,并不是整天埋头搞自己的创作,他们拿出不少时间和精力帮助后来人……刊物编者就像寻宝者那样以发现新人为乐。曹禺的处女作《雷雨》就是《文学季刊》编委之一的巴金从积稿中发现并建议立即发表出来的。”

            明明是作者给了主编,主编放在抽屉里,且曾拿出来给朋友看征求意见,到了这里变成了“积稿”。作者都承认是“靳以偶尔对巴金谈起”,巴金才翻阅的,这里却成了巴金自己“从积稿中发现并建议立即发表出来”。巴金一九○四年出生,只比曹禺大六岁,不管帮了多大的忙,都不能作为“老带小”的范例,须知在文学界“巴老曹”是一辈人。

            萧乾当年常出入三座门十四号,解放后也没有脱离文学界,一大把年纪的人,不该说这些又离谱又丢份的话。

            再看巴金对萧乾的文章,是怎样看的。

            此文发表前,萧乾把副本或校样,寄给巴金看了。巴金看后并不高兴,在给萧乾的回信中,郑重表明自己的态度:

            “信收到。回答如下:㈠我读过全文,觉得平常,不算精彩。㈡关于《雷雨》,你要提我的名字也可以,但不要美化,写出事实就行了。事实是:我同靳以谈起怎样把《文学季刊》办得更好,怎样组织新的稿件(当时《文季》的主编是郑振铎和章,另外还有个编委会)。他说家宝写了一个剧本,放了两三年了,家宝是他的好朋友,他不好意思推荐他的稿子。我要他把稿子拿来看看。我一口气在三座门大街十四号的南屋里读完了《雷雨》,决定发表它。”(《巴金书信集》第434页,人民文学出版社一九九一年八月初版)

            “放了两三年了”,显系巴金误记。《雷雨》从写出到发表,不会超过一年。再就是,《文学季刊》是前一年秋天开始筹办,一九三四年一月才正式出刊的,就是真的写出两三年,也与《文学季刊》没有关系。

            萧乾没有听巴金的劝告,或者是没有来得及,该文还是原样发表了。所以作这样的推猜,理由是:一,从巴金信上的口气看,是还可以修改的。二,《新文学史料》第二辑是二月出版的,巴金的信是二月二日寄出的,怕来不及修改了。

            《曹禺传》的作者田本相先生,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比如在巴金的作用上,就难脱移花接木的嫌疑。

            《雷雨》一九三四年七月刊出后,直到一九三六年一月才出版单行本,是巴金主持的文化生活出版社出的。曹禺写了《序》,说到巴金,是这样几句话:“不过这个本子已和原来的不同,许多小地方都有些改动,这些地方我应该感谢颖如,和我的友人巴金(谢谢他的友谊,他在病中还替我细心校对和改正),孝曾,靳以,他们督催着我,鼓励着我,使《雷雨》才有现在这个模样。”

            请注意,这里说的是出版单行本的情况。而到了《曹禺传》中,却成了一个重要的佐证,化解开来,塞在下面的一段话里:“他决定把《雷雨》四幕剧一次刊登在《文学季刊》上。这对于一个文学上还没有名声的人,当然是破格的。巴金细心地做着文字上的修改,而且亲自阅读校样,这种对于文学新人的热情,确像一个勤劳的园丁。”

            一个是一九三六年的事,一个是一九三四年的事,相差了整整两年。明明是出版单行本时,巴金在病中“细心校对和改正”,作者笔尖一摆,就成了《文学季刊》初登《雷雨》时,巴金“细心地做着文字上的修改,而且亲自阅读校样”。

            现在我们可以说出事情的真相了。巴金发现《雷雨》这个神话,是萧乾制造出来取悦巴金的。《曹禺传》的作者不仅不纠正,反而移花接木,使之发扬光大。

            至此,我们不妨问一句,一件稍加推勘不难明白的事,为何一错再错,错得没边没沿了呢?原因种种,一个谁也无法否认的大原因是,靳以早在一九五九年就去世了,而“文革”后巴金却声誉日隆。

            是什么就是什么,都应当尊重历史。

        酷评韩东、朱文

            宣言和答卷发表了,果然在文坛引起一阵骚动,说什么话的都有,支持的似乎不及反感的多。动了众怒的,是韩东的那句话,说鲁迅是一块老石头。

        韩石山酷评韩东、朱文

            认识韩东、朱文等南京的朋友,是一九九七年,在绵山,山西作家协会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记得会议的第二天晚上,我还和一位北京来的编辑朋友一起去他们的房间里聊过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