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9章
艾以缀恩即黑缀恩。两个安特奈纳斯,为派厄斯·安特奈纳斯和奥锐利厄斯·玛克斯·安特奈纳
斯。菲尔丁在这儿,可能受柏拉图《理想国》的影响,以圣哲而有德的治国专家治国。
② 西方神话和诗人,把人类生活分为几个时期,第一期为黄金时代,第二期为白银时代,第三期为青铜时
代,第四期为黑铁时代,亦曰英雄时代。黄金时代,人民淳朴敦厚,浑浑噩噩,果谷自生,永为春天。其
说始于希腊诗人奚西厄得之《农功与日占》,其后希腊、罗马诗人亦言之,如奥维得《变形记》第1章。
① 这儿牵涉到地狱、魔鬼、地狱之王及其权力所自来的问题,仅可如下作一解释。地狱,希伯来文为
sheol,《钦定本旧约》译作hell,《修订本旧约》则作sheol。希腊文为“Αιδηs,《钦定本新约》
也译hell,《修订本新约》则或作hell,或作Hades, hades等于sheol。这三个字也互用。sheol这个
字,在希伯来人认为人死不能复生时,把它看作是地下深处黑暗无光的地方,死者蜷曲其中,上覆以土。
即便国王君主,最后也和一切离开人间上鬼影魂形,同居一地,屏去一切生前华贵光耀。那里和世间一切
生活意趣完全割断,特别是和耶和华的任何关系都得解除。因为耶和华是生人的上帝,所以和死亡的国
土、死亡的人们,不能有任何关系。后来人们对上帝之概念,更趋向于上帝是全知、全能、无所不在,则
上帝之法令不能仅限于此世,故在sheol中之鬼,亦不能脱离至高无上之创世者。及最后审判之说兴,则
Sheol只为恶人受罚吃苦之地。后来基督教对地狱之概念,即本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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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最后可以说,既然所有时代的事例,明指给我们看,说人类一般所
以要取得到权力,只是为了好用它来造祸作恶,并且他们一旦得到了权力,
他们也决不用它来达到任何别的目的;那
此。魔鬼由希伯来文撒旦 (Satan)而来,希腊文为διαβολσ
ζ,英语为devil。撒旦在《旧约》里,本为天使一类神灵之一,数经上帝
差遣,但以作试探性恶事为主,且权力有限。如《约伯记》里,即受上帝之
命,考验约伯。但在《新约·马太福音》第12章第22—26节说,耶稣把一个
被鬼附着、又瞎又哑的人治好,众人惊奇。但法利赛人听见,就说,“这个
人赶鬼,无非是靠着鬼王别西卜啊。”耶稣知道他们的意思,就对他们说,
“凡一国自相分争,就成为荒场;一城一家自相分争,必站立不住。若撒旦
赶逐撒旦,就是自相分争,他的国怎能站得住呢?”解者说,耶稣首先说明
控诉之荒谬。撒旦,有组织的魔鬼王国之首领,想要使全人类和全世界都归
到他的统治之下;如果他把撒旦赶走,那就是他自己颠覆自己的统治了。由
此可见,此处所说“魔鬼之权是从上帝那儿来的”,是把《旧约》和《新
约》所说,合而观之,得出来的结论。
么,卤莽冒昧想要来一番改变,至少是下合于最低限度审慎谨饬的道理,因
为我们的希望,只有两三个例外,微弱无力地赞成扶助,而另有千千万万的
事例,则都是引起我们的惊惧恐怖的。在这种情况下,忍受由于法律没心没
①
肺、雷震不闻而引起几种不便不利, 比起诉之于远听八方的暴君,以图把
它们改正解除,自然还是忍受不便不利,更为明哲得多。
虽然吉浦遂也许可能在这种政体之下长久幸福安乐,但是他们的榜样,
却不能在这儿推而行之,促而进之;因为我们不要忘了,他们有具体切实、
至关重要的一点,和一切别的民族,都不一样,而且他们这种幸福也许就是
完全由于这一点才得到的——那也就是说,在他们中间,荣誉就是荣誉,来
不得半点儿虚假,明耻知辱,在他们看来,是世界上最严厉的惩罚。
① 英国法律,几经政治斗争,特别是经过17世纪的大革命和1688年的光荣革命,到了18世纪,已由议会掌
握,1641年,议会即已通过尽力推行习惯法即不成文法 (commonlaw)之法律,1688年又重行确定之。但
18世纪前半,议会仍操纵在一人之手,政以贿成,人皆无如之何。同时人们的思想,又安于当时现状,认
为“凡存在者,无不有其存在之理”,故无人或很少人想到改革。此段或因这种情况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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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章 琼斯与派崔济二人之对谈
我们并不怀疑,忠诚老实地爱惜维护自由的人们,会原谅我们在前章结
尾处,旁生枝节,絮絮而谈,以免怀有野心、热中世务的教士,出于邪恶或
者狂妄,利用我们这部史书,论列宣扬那种最为祸国殃民的主义。
我们现在要和琼斯先生一道前进了,原来他在狂风暴雨过去了的时候,
先对吉卜赛君王陛下的彬彬谦让和殷殷招待,表示了千恩万谢,然后向他告
辞,登程往考文垂进发。一个吉卜赛人,受命给他带路,把他送到那儿,因
为那时天色仍未放亮。
琼斯本来应走六英里,却由于迷失正途,反倒走了十一英里,而且所走
过的绝大部分,都是恶劣不堪的路,连急请产婆的人都设法儿快步疾行;因
此他几乎将近十二点钟,才来到考文垂。而且他也没法儿再跨上鞍韂,一直
等到两点已过;因为那个时候,很难雇到驿马。马夫或者驿卒连他那样急躁
的一半都不及,而却愿意效法派崔济那种安静悠闲的脾气;因为他,派崔
济,既然得不到睡眠这种养身保神的必需,就永远因时乘势,把所有其他种
种养身保神的必需,拿来补足欠缺;他没有比来到一个客店更眉开眼笑,也
没有比被迫离去客店更皱眉蹙额的了。
琼斯现在是骑驿马而疾行,因为我们也要按照我们的习惯,同时按照朗
①
捷纳斯的规定, 同样随他前进。他从考文垂来到戴芬垂,从戴芬垂来到斯
揣特弗得,又从斯揣特弗得来到顿斯特布勒。他到了那儿的时候,是第二天
刚过中午,离苏菲娅离开那儿不过几个小时。他在那儿,不得不耽搁得比他
所愿的要久一点儿,因为一个铁匠,正极为慢条斯理地给他骑的那匹驿马打
②
掌;虽然如此,他却觉得,他无疑能在苏菲娅起身往圣奥勒责 去以前就追
上了她;在圣奥勒贲,他认定,而且很有理由认定,那位勋爵大人一定会息
驾进膳。
如果他的揣测准确无误,那他十有八九,会在上叙的地点追上了他那位
天使;但是不幸,我们这位勋爵大人吩咐下来,说要在伦敦他的公馆里给他
备好正餐;为的要能正当其时到达公馆,所以他在圣奥勒贲定好了换班的
马,在那儿迎接他。因此在琼斯到了那儿的时候,人家告诉他,那六马高
车,已经在两个钟头以前就出发了。
即便新的驿马备好无误 (何况马还并没备好),那也好像明显易见,不
可能在到达伦敦以前就追上了那六马高车;因此派崔济认为,现在正是时
机,对他的朋友提一提他的朋友好像完全忘了的一件事;这是件什么事,读
者诸君一定能猜想到,只要我们一告诉他们,说琼斯在客店里和那个把苏菲
娅送走而回来了的向导头一次相遇,以后又离开了,从那时候起,一直到现
① 朗捷纳斯为第3世纪时希腊人,人们以为是 《论崇高之美》的作者,已见前注。其文中并无近于菲尔丁
所说的以迅疾之笔写迅疾之事。他只在该文第10章中,称赞对不需要的夸大之词删削,在第19章至第21章
中,盛称联结词之省略,以促进感情之猛进及力量。但菲尔丁此处所指可能是该文盛赞日神之子飞厄屯疯
狂御车那一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