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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 章 自学的例子

书籍名:《我们要自学》    作者:张玳


为什么打哈欠会传染?

——罗伯特·伯顿

这是本书最后一章,主要讲一讲自学的实践和思考。正如之前所说,每个人不同,经历不同,使用的方法也应该不同。我自己使用的方法,所做的思考,不一定适用其他人。这一章的目的主要是给读者提供一点实际例子作为参考,更重要的目的是抛砖引玉,让读者也能试着形成自己的学习方法。

必须指出的是,学无止境,我并不是以“学成”的人的姿态来记录这些思考,这一点希望读者留意。



6.1 学习英语

即便有违民族情感,我们也不得不承认现在英语是世界上最重要的语言。它的普遍和通用,以及在计算机界的完全统治地位,让它成为了学习的最佳语言。所以,我想首先讲一下英语的学习。

需要说明的是,我一直把英语作为沟通工具和学习工具,从来没有特别考虑过应试的情况,也没有为考试做过特别的准备,可以说应试成绩属于学习的副产品,还望读者知悉。

总的来说,我的英语学习经过了几个阶段:

启蒙期

维持期

发展期



6.1.1 启蒙期

对于任何学习对象来说,启蒙期都是相当重要的时期。我非常幸运,得到了非常好的英语启蒙,也是在这个时候,我开始对中国的应试教育体制产生了极大的怀疑。

我的第一个幸运是遇到了好的教材。我第一次正式学习英语是在一所英语实验学校。这所学校的英语教学把全班分成了两个小班,不到  30  人的样子,使用的是英国朗文出版社(Longman,现属于  Pearson  出版社旗下品牌)的英文教材,名叫  Look,  Listen  and  Learn  。

这本教材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它分成了学生版和老师版。学生版是没有字的。是的,上面完全没有字母或者文字,只有像漫画一样的格子图。一上来就是完整的句子,纯粹用耳朵听。这是完全反传统的做法,不过非常有趣。里面的两个主要人物是两姐弟,一个叫  Sandy,一个叫  Sue。我到现在都记得里面的有些课程,比如:

Sue:  Heads  or  tails,  Sandy?

Sandy:  Heads!  It's  Heads!  Sue.

这种非常生活化的语言很多。我还记得这么一句:

Keeper:  Here  you  are,  young  lady.

当时我们发了磁带,晚上可以预先听后面的课。这一句我的印象特别深,因为  young  lady  的发音是连着的,所以之前没有听出来。后来突然就听出来了,兴奋了一宿,生怕忘记。

这样先看着图听,然后跟着念,然后老师再来讲单词等的做法非常自然,就像是我们小时候学习中文一样,总是先通过耳朵来学习,再是落成文字。而且里面选择的内容非常生活化,所以不太会出现特别刻板或者文绉绉的对话。

当然,即便是有这样的教材,我在最开始的时候仍然有一些不适应。这样的不适应很快就过去了,原因是除了好教材之外,我还有两位好老师。

我的第二个幸运就是遇到了两位好的老师。这里的好其实并不在于她们的教学方式多么好,或者给了我一个多么好的学习理念,告诉我为什么要学习英语(初一的小孩也消化不了这些),而是她们的存在,让我把“英语”和“美好”联系在一起了。

两位老师都很年轻漂亮,而且人都很和蔼,和我们也很贴近,所以两位我都非常喜欢。所谓爱屋及乌,我对英语也特别上心,自己会很主动地学,希望能让她们开心。

还记得那时候住校,晚上九点左右就关灯了,但我只要看到老师还没下班,就会跑去办公室,装模作样地练习“英文书法”。其实也就是写写英文斜体连笔,目的纯粹是为了亲近老师,让老师开心。

甚至那时候班上的男生之间还会产生激烈的竞争情绪,大家都疯狂地学,预习,提前把课程听个烂熟,比谁背课文背得又快又不停顿一类的。现在想起来,确实觉得很幼稚,但是那时候却把这当作相当认真的一件事情来做。怕是因为大部分学生都是住校,又都是刚出小学,恋母情结还挺严重,对老师产生了依恋,所以争相表现。客观的结果就是,大家都很有干劲。有时候会产生竞争对手,也有时候会形成“革命友谊”或者“攻守同盟”。

甚至我离开那个学校很久之后,还有同学给我写信痛陈其他“同盟”的同学如何不按规矩出牌,在老师面前抢风头,搞得大家都很不愉快一类的事情。每当想起这些,我总是会忍不住笑出来——那时的我们真太可爱了!

像英语这样,甚至是从小就学(而且也最好从小开始学)的东西,其实老师的选择非常重要。老师如果让人尊敬,让人喜爱,那么学起来必然是很有冲劲。当然,这个在很多时候是可遇而不可求的,所以,又回到我们之前说过的,其实自学也好,成功也好,偶尔也还需要那么一点运气和缘分。

那时候我对英语后来能给我带来的好处并不了解,只是很单纯地觉得英语是很美好的东西,学起来也轻松。现在想来,这段经历对于我后来英语学习有着非常大的奠基作用,在这里我也想特别感谢一下万老师和黄老师两位老师。



6.1.2 维持期

后来,我转学到了一家普通初中,用的是朗文和中国教育部合编的教材,就是有  Green  一家人和一只鹦鹉的那个版本。有了之前的特别学习经历,我的词汇量以及口语、听力都大大超过周围的同学,也超过了学校所能教授的,所以我开始自己来学。这又形成了良性循环,我学得越来越轻松,英语成绩也一直非常好。

记得在初中的几年里,我成绩最差的一次是发高烧,考了一个  85,那也是我唯一一次英语考试低于  90  分。现在想来,在启蒙期打下的基础确实对后来的学习产生了巨大的影响。

不过,我并不喜欢课本上的东西,首先那些东西很生硬(语法、单词什么的),其次很矫揉做作。所以,我试着在生活中使用我所学到的英语。比如说,我喜欢看今日说法,记得最初的时候它的标题被译作了  Law  Today,特别奇怪,后来则是改成了  Legal  Report,稍微正常了一点。

这个时期我开始接触到电脑,那时候的操作系统还是  Windows  98,每次启动的时候屏幕上都有很多英文,然后系统里面常常也会有英文,我对这些都很感兴趣。感觉就像是学会了英语之后,给我开了一扇门,让我知道了很多以前不知道的东西。

还有一些红白机的游戏,里面偶尔有一些英文。在不知道这些文字的意思之前,玩起来觉得很难,很枯燥,不知道在做什么,后来知道了,才发现,原来它讲的是这样的故事,是这样的意思。

这种“原来如此”的感觉经常出现,支持着我不断探索新的领域。后来,我慢慢地开始学习做网站、做网页,做一些简单的设计,开始看各种英文资料,英文慢慢地就成了我知识体系的一部分,语感也开始形成。

不过,我从来没有刻意背过单词,一次也没有。我觉得这是非常枯燥而低效的学习方式。一个人一辈子用到的单词也就那么多,有的单词可能一辈子只用一次,我没有必要为了那一瞬间的使用而花大把地时间来背诵。此外,背诵单词意味着你要把它提出它的上下文,这会造成语感的丢失,得不偿失。

这就像是让一个想学中文的人去背字典一样。一般的中国人谁会去背字典呢?都是遇到不熟悉的就查一查,虽然中文那么多字,但常用字也就那么一两千个而已。

靠死记硬背得来的记忆并不牢靠。德国心理学教艾宾浩斯发现,人们的遗忘过程就像一道曲线。记忆完毕,过  20  分钟就会忘记差不接近一半,第二天忘记差不多  2/3,六天之后会忘记差不多  3/4。如果要一直保持记忆,那就必须在每个“遗忘点”进行复习。这种反复枯燥地记忆是很折磨人的,我想背过单词的人都了解那种痛苦。当然,即便能够记忆了,也还有另外的问题。

这个问题就是背诵不等于运用。就像知道理论的人不一定知道怎么来实践。单个单词的意思你知道,但它的上下文你不一定知道,它的引申和隐含意义你不一定知道,各种特殊用法你不一定知道。这些都需要在真实场景中使用它之后你才会知道。

我们确实可以使用各种记忆法来帮助记忆,但是这样的记忆除了应试别无好处。因为只有应试的时候你才能使用记忆法来慢慢从大脑中提取单词,真正在说话和使用的时候,根本没那么多时间让你慢慢想。

所以说,我不喜欢背单词(其实一切死记硬背的东西我都不喜欢),而是在运用的过程中来学习它。同一个陌生单词我碰到两次甚至三次,那我肯定能记住,没碰到的我也没兴趣去记忆。

语法也是如此。语法是用来分析语言的,而不是构造语言的。也许这样说稍微有失偏颇,但是构造语言的工作常常是在潜意识中进行的,这种潜意识就是我们说的语感。你要是问一个英语为母语的人,某句话里面哪个是主语,哪个是谓语,她肯定要想一下才能回答。对我们来说也是一样,我们说话的时候并不会思考语法,而是“自然”地说出来,这靠的就是语感。语感必须多听,多看,多用才能形成,真正想学英语,学以致用,而不是研究英语的(或者为了应付某些专门考察语法的考试),其实根本不必在乎语法。

这个阶段我遇到的瓶颈是整篇英文材料的阅读问题。看到整篇的英文材料,如果不是我熟悉的领域(比如技术类文档),我就会觉得很紧张。在阅读一些文章、新闻和博客的时候,我往往看着整篇的英文就觉得紧张。而且我一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就必须停下来,感觉不搞明白就过不去一样。



6.1.3 发展期

在澳洲留学时,我发现了自己英语的重大缺陷,那就是生活化的语言。虽然在国内我的口语与周围的人相比还可以,但是一到了澳洲,却犯了难。

我的英语在大学里没有什么问题,老师讲课、作业以及同学之间需要配合做作业都没有问题。但是在生活中,人们使用的语言却不那么标准和学术,很多生活化的单词我没有遇到过,很多生活化的说法我也没有遇到过。这时候的我就像重新归零一样,开始从头学习生活化的语言。

除此之外,这段时间给了我一个最大的提升,那就是面对整篇英文材料的能力。在大学里面,我们需要阅读大量的文章、书籍,慢慢就习惯了整篇的英文。此外,读多了之后,有时候就能估计出某个不认识的单词的意思,也就不必去查单词了。

这其实和我们阅读中文材料差不多。成年人有多少经常查字典的呢?我们常常会碰到不认识的字词,但是查字典的几率却不多。也许是因为这个字词根本无关紧要,也许是因为这个字词的意思我们继续看下去之后就明白了。

这其实就是我们在第  4  章谈到的“忍受错误”,不要打破自己的心流。能容忍的错误越多,阅读就越流畅,慢慢地,就会培养起语感,不再有紧张的情绪。

要想适应整篇的英文,其实并没有捷径可言,就是多看。但有一点,非常重要,那就是绝对不要产生抵触情绪。我觉得有一些人是一辈子都没办法学好英语的。这并不是因为个人的性格或者智力所致,而是对英语本身产生了极大的抵触情绪。一旦人做一个事情是不情愿的,就容易产生负面情绪,效果也不好,最后形成恶性循环。

为了避免产生这种情绪,我们在一开始阅读的时候应该选择较为浅显的材料。在我看来,最简单的莫过于技术类、学术类的文章。这类文章由于需要比较客观,描述的也大多是事实,所以文化成分并不大,很容易阅读。慢慢地,人就能适应英文的材料,不再看到就觉得头晕。

除了技术、学术类的文章,商业周刊上的文章通常也不会太深,只是可能偶尔会有一些专业术语。

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要敢于批判。在读书的时候,特别是读英文书的时候,我们总会觉得有一种权威感,如果读不明白(在领会行文、意思的前提下),就总觉得,啊,是不是自己水平不足,是不是我还没到这个层次,看不懂别人在写什么。这其实大可不必。

不管任何语言,都有驾驭得好的人和驾驭得不好的人。有逻辑清楚的人,也有逻辑不清楚的人。有想把一个事情讲明白的人,也有想把一个事情搞得很玄虚的人。如果文章并不是需要固定领域知识才能阅读,而是面向大众,你又看不明白对方在写什么,没关系,可能作者写作水平不到位,换一篇,千万不要有自责的心态。

再往上一层,就是新闻时事类的文章。这类文章通常会或明或暗地包括当时的上下文、历史重大事件,甚至社会、文化上的一些元素。如果对当地的文化不了解,很多时候会被困住。由于新闻大多是针对当地人或者英语母语者,所以常常会假设你在阅读的时候已经有一些了解。对于非母语读者,又没有长期关心时事和文化的,可能会有一些困难。

当然,在我看来,除了真正喜欢一方文化,或者做着相关工作的人以外,超过  90%  的人都不需要那么深入地去了解这些背景。世界正变得越来越混合交融,各方的文化都得以舒展和交流,语言也变得越来越通用,所以即便不了解这些背景,在绝大部分情况下也不会影响学术或者商业方面的交流。

最最难的,就是英语的小说了。与一般文章相比,小说不仅语言风格各异,水平各异,而且基本上都是写的一方文化,一种生活态度,一种处事哲学,阅读起来也是最为吃力的。我读过的英文小说比较少,这里就不多谈了,相信每个已经跨越了前面几个等级的学习者都能在这个层面上摸索出只属于自己的学习方法。



6.1.4 总结

如果总结一下我的英语学习,那就是:学以致用,培养语感。在我看来,语感也许是英语学习最重要的部分。有了它,我们就能自然地造句,自然地阅读和领会别人的意思。有了它,听到一句别扭的话,也许不知道它哪里有问题,但却知道应该怎么说更自然。有了它,面对一篇文章,不会紧张,遇到不认识的词也可以轻松带过,形成和母语一样的阅读习惯。

此外,启蒙期的教育非常重要。我这么说倒不是觉得这个时期的学习方法多么重要,而是这个时期很容易让幼小的心灵给某个事物打上标签。小孩通常是不知道什么高深的追求的,很多小孩也无法表达出对某个东西的爱(或者天分)。他们对一门学科的态度,常常等同那科老师给人的感觉。所以说,大人一定要注意在启蒙期做好引导,选好老师。

反过来,对于具备自学能力的大人,如果你讨厌某个东西,比如英语,你也可以思考一下是否是因为在启蒙期有阴影。如果有,则可以自己进行一些调整和反思,以更加客观的态度来看待——不能让不好的启蒙老师毁了你自己的学习态度,对吧?

把英语作为自学的第一个例子,是因为英语给我开了一扇门,让我能够探索浩瀚的资源海洋。我至今都记得在学习英语之后,能看明白很多电子游戏上的单词,还能看明白  DOS  命令的意思,兴奋不已。我看过的学习相关的书籍和文章绝大部分是英文的,他们有的是英文写成,有的则是其他国家文字翻译而成。英文的工具类书籍和资源常常比中文的书籍和材料更加及时,更加全面,更加百花齐放,而且很多其他语言的优秀书籍也会很快推出英文版。所以,希望大家都能学好英语,方便自己的生活,也方便自己的学习。